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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穿越重生 > 繁华落尽 > 第68章 第十七章(一)不逊其名闪电骑,可怜三朝元老心

叶九歌和姜维在齐军中的待遇截然不同,可谓一个天,一个地。然而,对着齐军的热情,尤其是李敢的热情,哪怕叶九歌也头痛的紧,但不得不说真要全身心融入其中的话还算是有趣。姜维自是对着几乎天天来报道的李敢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但看在叶九歌也算乐在其中的份上,也只能当作看不见。

李敢一经进入,叶九歌便道:“输给本姑奶奶这么多次,有意思吗?”

李敢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颇有几分憨样,“这不是学习吗?再说了,我现在也就吃了对战经验不足的亏,待过几年我必赢你!”

“臭小子,口气倒不小!我就不明白了,”叶九歌摇头,“齐军高手不少,博采众长不是更好?”有一个金仲宣,哪里还需要她来画蛇添足?

叶九歌的意图李敢不是不明白,嘴上却说:“世子日理万机,小的不敢打扰。”

“鬼扯——”叶九歌狠狠一巴掌拍在李敢胸膛上,李敢抽痛,只得讪笑,“嘿嘿,你知道还问?”

“你——”这齐国就没个好人,就连这看起来老实的憨小子,也贼精贼精的不是个好人!叶九歌腹议,你不知道,骗鬼呢!要不是昨天收到梁国的书信,她差点就信了。

“我差点忘了,世子找我还有事,我先走了。”说罢,李敢转身就跑。

叶九歌望着跑的贼快的李敢跺脚怒骂:“这小兔崽子!”

而这厢,李敢从叶九歌处离开转身就到了锦兰轩处,理所当然得吃了闭门羹。

“边星,你让我进去——”

边星岿然不动,立如磐石,不可摧也。

经长柏一战后,锦兰轩在军中的地位直线上升,就连看不惯她的司徒严也对着她心服口服,应酬自然多了。然而,锦兰轩一律视之不见,安之若素的过她的小日子。

也不是没有去世子那儿告过状,然而对于锦兰轩的表现,齐静宇乐的纵容,打一个棒子给一颗甜枣,其实心软的锦兰轩还是蛮好对付的。想到锦兰轩,齐静宇不期然的想到几天前他刚回到这儿他们见得那一面,就气氛而言,那着实算不上愉悦。

那是一场雨后——

云消雨霁,草木清新,空气里似乎还弥漫着水汽,一解珩阳这几日干燥。

然而,小亭里的气氛因着公子靖的一句话却是有些剑拔弩张。

他说:“这就是你说的不参与?”

他的表情极具征服力,扬起的眉峰着甚是嚣张,对着锦兰轩的出手无有庆幸,却是欢愉。

他终究还是赌赢了——

锦兰轩肃着一张脸,许久才道:“你这是何必呢?”

早在作下决定时,她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只是她唯一不懂的是为什么他会花费如此大的代价逼她出手。可是,既已出手,缘由也就不重要了。

有些事,终究不同了——

“你说呢?”即便齐静宇已然发觉了他对她的感情,可是他依旧做不到坦然面对。这不是害羞,也不是怯懦,只是不想输给她罢了!

兰轩浅笑,笑容却是有几分无奈,“为什么就不放过我呢?”她的笑靥一如既往的清浅,若是细看,笑容里还隐约含着着些许害怕,就如同她不自觉的收紧的右手。直觉告诉她,有些事似乎越发出乎预料了。

闻及此言,齐静宇低头,掩下他目中的复杂之色。许久,他喃喃道:“放过你?做梦!”以至于一向敏锐的他未曾发觉锦兰轩的忐忑。

放过她?谁又放过他?

两人无言,直至黄昏晓。

然而,他们皆心知肚明,金仲宣与齐军终成一体,最起码在外人眼中是这样的。

正想着,忽然侍卫禀告:“世子,梁国叶将军求见。”至于一同到来的姜维,当然是见怪不怪的忽略了过去。影子永远也越不过光,无论什么原因,姜维的选择如此,主事之人永远是叶九歌。

对于叶九歌的目的公子靖心知肚明,毕竟叶九歌已经接到消息了,不是吗?公子靖蹙眉,着实懒得理会女土匪般的叶九歌。公子靖不禁疑问:叶九歌同锦兰轩同样都是女人,为什么面对她,他却觉得烦得慌?明明对战时,他也对她挺赶兴趣的啊?现实生活中,叶九歌真是个简单直白到无趣至极的女人!

然而,不待他多想,一身痞气的叶九歌已然踏了进来,紧跟着的是散漫的姜维。

“世子,不知金仲宣何在?”叶九歌目标明确,一针见血,不见半分客套。不是叶九歌没礼貌,而是若是跟公子靖客套,话题还不知要拐到哪里去,又要被他套出多少话。叶九歌自喻聪明,但是面对公子靖,太他妈的累了——吃过一次亏的她觉得还是直道而行的好!

公子靖的眉蹙得更紧了,竟然不按常理出牌?

姜维但笑不语,显然叶九歌此举颇得他心,他也有几分好奇打败了阿九的是何许人也。

“然后呢?”

“什么?”

“见了面又如何?”齐静宇端起桌子上的茶盏,轻啜一口,“无论如何,阁下败了——是谁打败的又有什么区别?”在以为是他击败她时也未见她对他如此感兴趣!

叶九歌一愣,言:“我只想知道金仲宣是哪个‘无名小卒’!”顿了顿她说:“最起码也要让本姑奶奶知道打败我的是何许人也——”她不服,她倒要看看是何人打败了她叶九歌!

“这样吗?”虽然惊讶于叶九歌的直率,但此刻公子靖的笑容却是真切的多,他说:“她会想见你的——”

的确,对着久负盛名的叶九歌,锦兰轩当然会想见一面。

鼎鼎大名的焱日将军当然值得她见一面,这是同是女人的惺惺相惜!

叶九歌与锦兰轩想象中的女将军并无太大差距:她剑眉星目,五官算不上美艳,却自带一股英气。她双目有神,漆黑如墨,透着一股狡黠。皮肤与大部分贵族女子不同,不是世人崇尚的白皙,而是健康的小麦色,却不会让人感到突兀。一身铁甲,男儿扮相,阔步而来,若不是世人皆言叶九歌为女将,哪怕叶九歌近在眼前,她也未必会将她认为女人。这无关容貌,这单是气质行为上的差距——

可不该如此,又该是什么模样?

有能力统领一军却不被质疑的女将军叶九歌,何该如此!

锦兰轩躬身作揖,郑重道:“三生有幸,今日仲宣能一睹将军芳容。”她这话说的可谓诚心诚意,而作揖,是因为叶九歌当得起她的这一拜。毕竟,若不是叶九歌无有防备,对她不了解,她未必能侥幸赢得了叶九歌。当时,叶九歌率领的倘若是梁国精锐,以叶九歌的控制力,她也不可能反败为胜。长柏坡一役,可谓赢得悬之又悬。

对着锦兰轩精致的长相叶九歌先是一愣,然后脱口而出:“金仲宣竟是个女人吗?”叶九歌毕竟是女人,兰轩瞒得了别人,同是女子的叶九歌却只需一眼便看出了真相。发现这个事实后,叶九歌忽得笑出声来,“你很好——”

叶九歌想过的金仲宣,他可能是个儒雅的谋士,也有可能是个初出茅庐的将军,还有可能是位年迈的长者……独不曾想过金仲宣会是个女人!

可金仲宣不该是个女人吗?白衣广袖自显风流,长发垂落独具风姿。面容精致神仙难敌,手拿折扇一派闲适。眼前一袭白衣儒衫男装扮相的人不该是金仲宣,那金仲宣又该是何种模样?

“女人?”姜维诧异,这就无怪乎锦兰轩她面若好女了——

身具妖瞳,必是姜维无疑了,锦兰轩再次作揖,“姜将军,久仰了。”

姜维回礼,就凭金仲宣打败了叶九歌,她就值得他一拜。

“百闻不如一见,”叶九歌朗声道:“若是你的话了,本将军输的心服口服——”叶九歌作揖,“本将军记得你了——金仲宣!”这一揖,叶九歌可谓心服口服,无一丝不情愿。

面对这一揖,锦兰轩正色,回以相同的一礼,她说:“锦兰轩,号华阳,字仲宣。”

叶九歌的黑眸倏地亮了,她抱拳,“本姑奶奶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叶九歌是也。你的话了,本姑奶奶允许你叫我阿九!”不是不惊讶于她的名字身份,不是不奇怪她身为锦国公主为何要帮着齐国,为何她有这样的才能锦国还会灭亡。然而,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把她叶九歌当朋友,这就够了。

姜维吃惊于锦兰轩的身份,却不反对与其相交,锦兰轩值得相交。

“阿九。”

“爽快!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然后,叶九歌骤然加大了声音:“你等着,下次我不会输给你了!”

“我等着——”面对叶九歌的战意,锦兰轩欣然以对。这倒不是锦兰轩改变了初衷,而是无论她喜欢与否,与叶九歌的对战都是值得期待的,这是独属于女子之间的惺惺相惜。

此刻,天高云淡,惠风和畅,池塘边的金柳盈盈摇动,袅袅娜娜,徒添些许缠绵。她们惺惺相惜,引以为知己。她们言谈愉悦,以至于一旁的姜维也插不进去话。这也是姜维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叶九歌和一个女人如此谈得来,即使是后来的金初阳也未曾让叶九歌这么对待。可惜的是,后来的后来,叶九歌和锦兰轩再也不曾有过交手的机会。

许多年后,家国一统,而叶九歌被帝皇嘉封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后,面对他人赞美,她不期然的想起了这一天,想起了那个一袭白色儒服的气质绝佳的女子,她说:“我这一生只钦佩过两个女人,一个是金王,一个是锦兰轩。前者创下了不世伟业,是一国之主,当为女子之楷模;后者重创我于长柏坡,我不如她。”

比起北国的天气,南国的气候倒要好的多,最起码对于金国都城安康而言,此刻的气候还温暖的很。是夜,月上西楼,灯光璀璨,金宫如同她的主人一般,巍峨大气。

明月楼,金国王宫的至高点,也是金初阳最常待的地方。

月光如白锻,撒下一片清晖,透入窗子里。窗子正对着一张宽大的桌案,室内,金初阳执狼毫泼墨而书,只见纸上写着:

狼烟呼啸旌旗舞,日月无光铁衣寒。

关山一战血如海,残阳映照漫山红。

烽火连天遮碧幕,棋逢对手未可知。

笑看苍穹弹指间,狂歌且为凯旋日。

万马奔腾声势威,傲览天下视群雄。

指点江山与谁敌,纵横疆场几时停。

金戈铁马越潼关,铁骑迎风……

金初阳的草书隽狂疏广,大气非凡,除了熟悉的人,很难想到这字是出自一女子之手,而她写的正是大名鼎鼎的《九天歌》。可惜的是,写至半途,因着一封加急信笺不得不停笔,其意境生生坏了,《九天歌》只得写至半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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