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恶婆婆重生后摆烂了 > 第3章 第 3 章

恶婆婆重生后摆烂了 第3章 第 3 章

作者:放日歌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8-26 16:07:30 来源:文学城

“娘,你……”他想说你今天吃错药了吗?但想起他娘听他这么说,肯定又要骂他,又赶紧住了嘴。

不管怎么样,还是先把饭吃进肚子里再说吧!周俊武不再说话,赶紧趁着他娘没注意到他,大吃特吃起来。

这顿饭做的量比平时大了许多,大大小小的都吃了个饱。吃完饭后天就黑了,于素刷了锅碗,周杏花收拾了桌子板凳之后,一家人就准备去睡觉了。

于素在现代习惯了晚睡,即使到了老年时期,也是9点以后才睡。现在的时间约莫还不到晚上八点,她躺在床上,实在是有些睡不着。

睡不着了,脑子里就会想很多东西。

她仔细翻了翻原主的记忆,发现还真如系统所说,这个任务并不难完成。

首先,这是一个太平盛世,政治清明,附近都没什么土匪和命案发生。然后,皇帝英明神武,年富力强,不出意外还能继续当个几十年皇帝。这样她就可以安安稳稳的生活,不必经历战乱和人为意外。

她不必做什么大的改变,只需要对儿媳妇好一点就可以完成任务了。

但她习惯了富贵又自由的生活,现在,现在一想到未来几十年都要过这种苦巴巴的日子,于素简直不能忍!

不行,她要想办法赚钱。就算不能享受现代的高科技跑车游艇,电脑空调等等,也要享受古代的雕梁画栋,精致生活,不然活着也太苦了。

她搜索着原主的记忆,动脑子思考着自己能靠什么来赚钱。然而,想了很多法子,她现在也没法实行,因为她要去地里收红薯。

两个不到20岁的儿子天天收红薯收的累死累活,她这个30多岁的妈好意思在家里咸鱼么?没办法,第2天一大早,于素就不得不起来做饭烧水,然后就跟着俩儿子一起去了地里。

苍天啊,大地啊!于素在现代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顶多修剪一下花枝而已,哪里干翻红薯,运红薯这样的体力活?更别说还要一直重复干了,只干了半个小时,她就有点想哭了。

挥舞着手里的耙子,她比怀念现代的收割机。

大型红薯收割机,十几分钟就能收割一亩地。所过之处,一个不留,哪里像现在这样还得用手一个一个的挖红薯。

把红薯挖出来之后,就是把红薯运到家里。周家有一辆板车,此时就派上了用场。于素推着那沉重的板车,一步一步艰难的运着红薯,又不仅开始怀念现代的拖拉机。

若是有拖拉机,几万斤红薯很快就能挖完了。哪里需要像现在这样一车一车的用手推??!!累死个人了。

于素干了一天农活之后,累的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再想想还有好几亩地的红薯等着自己去收,简直要怀疑人生了。

然而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她也只能含泪继续干。

除了下地干活,她还要给家里人做饭。不过,比起地里的辛劳,做饭的活儿轻松的就像是在休息一般了。

大人们都去忙地里,家里喂鸡浇水等活儿都是周杏花干的。郑氏见所以人都在忙活,只有自己一个人躺着不动,便有些坐不住了,撑着起身想要帮忙。

于素自然不会让她一个产妇干活儿,勒令她好好休息,把身体养好了。还每天以一条鸡腿作为代价,让邻居家大婶每天帮着杀一只鸡,给郑氏补身,也给家里人补充营养。

于素在现代时,她的公司主营的就是餐饮酒店。所以她的厨艺还不错,炖出来的鸡肉非常香。全家人都吃的两眼放光,嘴角流油。有了鸡肉的激励,周俊文和周俊武干活儿就更有劲儿了,郑氏的身子也眼见着一天天的有了精神和力气。

就这样过了6天,地里的红薯终于收完了。

推了700斤去交税(算三十税一),期间有商贩来地里收红薯,于素挑了个价钱合适的商贩,直接卖给了他两千斤,剩下的就全拉到了家里。

看着堆满了地窖和几间屋子,又在院子里堆成了一堆小山一般的红薯,于素心里也不由盛满了成就感。

她已经想好了一个赚钱的法子,那就是制作红薯粉和土豆粉。

红薯土豆易烂,这么多的红薯,即便存进地窖里也只能存放半年。但做成粉就不一样了,干粉放上两年都没问题。而且,红薯是大约20年前传过来的,现在还没有出现红薯粉,他们若是做好了拿去卖,肯定能赚钱。

于素以前刷视频的时候,曾经刷到过红薯粉的制作方法。红薯粉的制作其实并不难,而且家里收来了这么多红薯,正好拿来做红薯粉。

于是第2天一早,吃过早饭之后,她就试着自制红薯粉。

先把红薯洗净,削皮,切成小块,打成红薯泥。再倒入一些清水搅拌,用纱布将红薯泥里的水挤进盆里,就得到了一盆淀粉水。

再次在红薯泥里倒入清水,用纱布将红薯泥里的水挤入盆里,如此重复几次,红薯泥里的淀粉差不多就全弄出来了。

将盛了淀粉的水放置几个时辰,等淀粉完全沉淀下去,再把上面的清水倒了,就得到了一盆红薯淀粉。

在红薯淀粉里加清水搅拌,再起火架蒸锅,锅开后,在蒸锅里放上一个平底盆,将搅拌好的淀粉液在盆里倒上一层,蒸上六分钟。然后再到上第二层淀粉液,等第2层蒸到起泡之后,再倒入第3层。接着是第4层,第5层,一直到快要超过盆边就是最后一层。

蒸好之后放冷,然后脱模。晾上一段时间,等其变硬之后,再拿刨丝器给它刨成细丝,红薯粉条就做好了。

把红薯粉条放到通风处晒干,就可以拿去卖了。

于素还是第1次做红薯粉,因此一次做了好几锅。每一锅加多少水,风干多长时间等等,都被她详细记录了下来。三天后等红薯粉晒干,对比了一下各个粉丝的状况,她就得出了用哪个时常和比例做出来的粉丝最好。

当然,她现在做出来的红薯粉丝也不是最完美的,还可以继续改进。

红薯粉丝成功的当天,于素就割了点肉,给家里煮了一大锅红薯粉条。

她这两天做红薯粉条,家里人都是看着的,只是不知道她在做什么。此时见这一大锅猪肉白菜炖粉条,不由都是觉得很新奇。

周俊武这几天吃的又多又好,还没因为吃得多而挨骂,此时也不管这东西是什么,便盛了一大碗吃了起来。

“好吃。”他吃的简直停不下来,道:“这个红薯条吃起来跟以前吃过的东西都不一样。”

因为若是叫红薯粉条,很容易就会让人联想到红薯粉,进而琢磨出用红薯粉制作粉条的法子,于素干脆就把红薯粉条叫成红薯条了。

用面做的条叫做面条,用红薯做的条就叫红薯条,没毛病!

于素笑眯眯的看了他一眼,道:“东西管够,但你也别吃得太撑了,对胃不好。”

周俊武跟原主吵习惯了,听于素不让他吃,习惯性的就要呛声,语气很冲的道:“你就是嫌我吃的多!”

于素翻了个白眼儿,这不识好歹的叉烧儿子,自己为他着想他还不高兴了??

她懒得搭理周俊武,看向旁边的郑氏,语气温和的道:“儿媳,你觉得娘做的这红薯条怎么样?”

郑氏已经做了半个月的月子,现在可以下地走路了,所以这两天都是来饭桌上吃饭的。

这半个月里好吃好喝的养着,她脸上身上都长了些肉,因为很少出门的关系,她还变白了许多。

她的相貌只能算是五官端正,有些清秀,加上以前又黑又瘦又拘谨的,看起来就不大好看。但现在长了肉,又变白了,看起来竟是比以前漂亮了许多。

加上于素这段时间对她十分和气,她身上那股瑟缩拘谨的感觉也渐渐放开了一些,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许多。此时听于素问起,便忙道:“好吃,特别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点。”于素笑眯眯的道。

“嗳。”郑氏应了一声,心里不由暖融融的。

她娘家穷,还很重男轻女,是以她从小就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嫁人后

于素见她这满足的模样,心里也很满意。

系统说的不错,这个任务并不难完成。她甚至不需要特别为郑氏做什么,只需要用正常的态度对待郑氏,婆媳关系就会慢慢好了。

仔细想想,虽然这个古代的开局十分辛苦,但好歹也是政治清明的太平盛世。她一步一步的来,不愁以后不能发达起来。更何况她一个70多岁老太婆,如今能换一个33岁的年轻身体,已经赚大了。

这么一想,于素心里那点儿被系统强拉过来做任务的怨念也消失了。

看大家对这红薯粉条都十分喜欢,于素心里也很是满意,问道:“我想把家里的红薯都做成红薯条条,再拿去卖钱,你们觉得怎么样?”

正在吃饭的众人闻言,不由都是一愣。

“这,能卖得出去吗?”周俊文以前没做过生意,不由有些担忧会卖不出去。

“先做一些试着卖。”于素道:“过几天林家村那边有个集,咱们就去集上卖。又不用出本钱,只是一些红薯做成的红薯条而已,卖了就能换钱,卖也不出去也可以留着自己吃,总之怎么样都不会亏的。”

原主平时爱凑热闹,对附近哪里有集可赶知道的一清二楚。

“那就卖!”周俊武闻言,觉得反正用不用出钱,立刻就拍板道。

周俊文想了想,觉得还真是像于素说的那样,很快也同意了做红薯粉去卖。

于是吃过饭后,除了正在坐月子的郑氏和襁褓里的周盼儿,其他人都加入了做红薯粉的大业中去。

众人正忙活间,突然从门外传来了几声拍门声。

“有人吗?”一个少女的声音从外面传了进来。

郑氏听见那声音,便赶紧从屋里出来了,一双眼睛都是亮的,道:“是迎春来了。”

迎春姓陆,是郑氏娘家的对门邻居,也是郑氏从小玩到大的手帕交。郑氏成亲之后,也常跟迎春一起出去砍柴打猪草挖野菜,只是前两天大家都在收红薯,所以迎春便没来找过郑氏。现在各家各户的红薯都收的差不多了,迎春也就有空而来看郑氏了。

多日不见,郑氏还挺想迎春的。只是于素说了,这做红薯粉的法子不能泄露出去,否则被别人学去了,会影响自家赚钱。为此于素还把大门锁上了,所以她一时有些担心于素会不想让迎春进来。

于素听郑氏一提,就想起迎春是谁了,对郑氏道:“你去开门吧,咱们在后院做红薯粉,前面也看不到。正好你在家里呆着闷的慌,迎春来了,也好跟你说话解解闷儿。”

“嗳。”郑氏得了她的话儿,便一路小跑着去给迎春开了门。

迎春比郑氏小一岁,今年才十五。因着正值嫁龄,这两年她娘家便不让她下地干活了,好把她养得白净一些,以后能嫁个条件好些的人家。

她长得非常漂亮,单论相貌身段,便是比起现代的那些大明星也毫不逊色。她长着一张天然优美的鹅蛋脸,皮肤白净无瑕,柳叶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灵气仿佛要溢出来一般。身上穿着是一身毫无花样,也不合身,还打了几个补丁的破旧灰青布衣服。这种衣服难看又显老,穿在谁身上都不会好看。但穿在她身上,却愈发显得她美的素净天然,宛如出水芙蓉般令人挪不开眼睛。

郑氏领着迎春进了屋里,迎春便看到了床上的小婴儿,道:“几日不见,小丫竟是长大了这么多。”

“小孩子都是一天一个样儿。”郑氏看着女儿,满脸都是爱怜。

她想先生个儿子,在这个家里站稳脚跟。虽然生了女儿,心里有些失望,但到底母女连心,对女儿也是疼爱的。

两人逗了逗孩子,迎春见郑氏面色红润,精气神都比以前好了许多,便道:“来娣,你胖了些,气色也好了,看起来过的还不错。”

郑氏笑道:“我这些日子可是享福了,婆婆说要给我补身子,每天都要杀一只鸡,让我吃一个鸡腿加三个鸡蛋,家里的公鸡都快吃光了,过两天就只能吃母鸡了。”

说到这里,她面上不由露出了些许幸福的烦恼。

迎春不由瞪大了一双杏眼,又压低了声音,道:“周婶子怎么突然这么舍得了?”

郑氏神情有些忧伤,道:“婆婆说,她以前对我不好,是因为我娘家把那三十两,却一分也没给我带回来。”

说到这个,郑氏心里也是难受的。

疼女儿的娘家会给女儿准备嫁妆,再不济收了彩礼之后,也会拿出一部分彩礼,给女儿置办一些嫁妆。而她娘家却是一分嫁妆都没给她留,若不是怕过不去,他们还想把婆家给她扯来做嫁衣的布都拿走。

郑氏知道娘家穷,下面还有4个弟弟等着成亲。但爹娘这么做,还是伤透了她的心。

“但后来相公跟她闹了一场,她才突然发现她对我太苛刻了。”郑氏说到这里,面上的忧伤散去,又带了些笑容,道:“她说对不住我,要补偿我,这些日子一点活儿都没让我干,还天天让我吃鸡肉和鸡蛋。”

迎春听她这么说,心情却是有些复杂。一边替她高兴,一边想到自己的婚事,却又不露面露愁容。

她咬了咬嘴唇,道:“来娣,我这次来是想跟你说一声,我爹娘给我定亲了。我,我半个月后就要出嫁了。”

郑氏一愣,道:“怎么这么快?”

之前迎春就一直在议亲,会定下来也不出奇。但定亲之后,怎么也要准备准备,再挑一个黄道吉日,过上两三个月再成亲。哪里有定亲这来就要成亲的?这连定亲带成亲的,总共都不到一个月。

“是大杨树村王地主家的大儿子,我爹娘觉得这门亲事好,怕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就赶紧定下来了。”迎春道。

王地主家是本地有名的富户,家里有百亩良田。他大儿子名叫王金生,也是个有出息的,前两年王金生跟着跑行商的舅舅出去闯荡,据说赚了不少钱。只是他眼光高,想找个大美女当媳妇儿,是以一直长到20岁都没成亲。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