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砚书,你记住,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值得你为之放弃自己的生命,我也一样。你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你一定要好好的活着,快乐的活着。”
她吻上他的眉眼,再到眼睛,再到唇周。
她舔/舐着他的唇缝,缱绻地咬着他的唇珠,舌尖抵着,如饥似渴,却又是那么的小心翼翼。
初吻是你的,我也是你的。
渔歌,不管未来你还要不要我。
但至少现在你是要我的,所以我也只是你的。
即便结局你仍旧会弃我而去,但这段日子的甜蜜,仍能滋润我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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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砚书出车祸的消息被孟贺清得知,然后是周杳,再是小弟们,最后不知是谁传给了班上的同学,消息就这么一传十,十传百的传进了阮津甜耳朵里。
小说中的场景再现,她拨通渔歌的电话,故作关心。
“渔歌,听说宋砚书出车祸了,他怎么样?你有没有也受伤了?”
刚哄着宋砚书自己休息会儿,她去医院楼下拿方清然送来的作业,换洗的校服和洗漱用品,走进电梯,耳边一阵清净,只能听见电梯缓缓下降的动静。
“我没什么事,就是他伤的有点严重,主要是我怕他的腿会留下后遗症……”
“后遗症?他的腿怎么了吗?骨折还是……”
“他的腿断了,但是医生已经给他治疗过了,只要后期好好配合,不出意外是会恢复到以前的。”
经过上次学校里的事,渔歌对阮津甜的态度稍有好转。
“你们在哪家医院啊?要不要我过去帮你,正好明天我家人都不在,我放学跟你一起去照顾?”
“不用了,我一个人也可以,而且也有一个姐姐一直在帮我。”
渔歌走出电梯,外面的夜黑漆漆的,只偶尔有几颗繁星点缀其间,路灯在道旁撑起她前行的道路。
阮津甜能感受到她还是不愿与她分享,于是也没有多强求,通话安静了会儿,渔歌好像是在同什么人说着话,末了,还道了谢,听动静是已经往回走了。
“今天也不早了,我就不打扰你了,明天学校见。”
“嗯,学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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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来人往的食堂飘满肉香,今时不同往日,食堂最有名那家肥肠店的主厨回归,并搞特大活动,买两碗就可以参与抽奖活动。
渔歌昨晚睡在医院,离学校有些路程,没睡多会儿,早早就起来赶着去学校,还好司机叔叔尽职尽责,清早就在医院楼下等她。
接过司机叔叔递来的豆奶,渔歌看了眼时间,还来得及。
“叔叔,我们今天去砚书哥哥常去的那家饭团店吧,我想吃饭团了。”
“好嘞。”
渔歌抱着书包,扭头欣赏着窗外飞速而过的风景。
“谢谢你啊叔叔,每天这么尽职地送我上学。”
“不用谢小姐,这是我的职责,况且,要是那天是我来接你们回家,可能小少爷就也不会伤得这么严重,你们还没跟夫人他们告状,我就已经很感激不尽了。”
“车祸的事跟你没关系叔叔,是我们俩的问题。”
那天的商务车司机贪杯大白天喝了点酒,脑子不清醒,又碰巧冲过来一辆大车,一个没反应过来就没躲掉,这才导致了这次车祸的发生。
“小姐,到地方了。”
饭团摊的老板正招呼着人,仍旧与上次见面时那般热情,“姑娘,你是跟上回跟小砚一块儿来的那个吧,诶,怎么今天没见他来啦?”
老板动作娴熟地夹着肉菜,速度可嘉。
“他在医院,出了点意外。”
“啊呀,那真是太不走运了,他人没什么大碍吧?”
“比较严重,腿伤得最厉害……”
握着手里热腾腾的紫米饭团,渔歌转身准备上车,耳边竟在这时响起那只小猫咪的声音,小家伙胆怯依旧,怯生生地缩着个脑袋躲在草丛后,眼睛却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渔歌本想上前,可又怕吓到小家伙,叹了口气,还是走上了车。
……
“嫂子,我给你抢到了一碗,快尝尝,他家肥肠贼香,可遇不可求的那种美味!”
饱和度极高的红烧肥肠在灯光下泛着光,闪出诱人的色泽,喷香的味儿刺激着人的味蕾,使得人控制不住的分泌唾液,渔歌接过大白米饭,迫不及待夹了一块儿放进口中。
登时她就被香到双眼发光,指着这碗肥肠惊喜道:“真的诶!好好吃!”
周杳满脸骄傲:“你看嫂子,我没骗你吧,真的贼香!”
“哦对了嫂子,待会儿我带你去那边抽奖,你拿好小票,咱俩一人一张,买两碗肥肠可以参与抽奖活动。”
“奖品有啥呀?”渔歌咬着筷子好奇道。
周杳扒拉着饭,“不知道,不过我听说好像有个mini小相机,好多女孩儿都冲着这个去买的肥肠……”
“走!”
“啊??”
“……”
虽然说是午饭时间,但大多数的人都聚集在抽奖的地方,最中央放着的是一个大转盘,老板站在旁边,转盘的右边是个短发女孩儿,她性格看着大大咧咧的,与一身乖巧气质格格不入。
只见在众目睽睽之下,她用力转动转盘,在众人的注视之下,转盘稳稳停下,指针不偏不倚地落在了写有【袜子】的红色板块上。
与她同行的人一阵唏嘘,但那些看热闹的笑得就有点过分大声了。
那女孩儿不情不愿接过袜子,快速跑开。
“诶,咱一会儿还吃点啥呀?”
“吃啥?吃袜子拌饭!”
现场笑开了花……
渔歌拉着周杳去排队,前面有不少人,她探头探脑地垫起脚,似乎是很期待到自己,结果一个不注意就踩到了前面男生的脚后跟,好巧不巧男孩儿穿的还是个白鞋,这一脚,无疑是给那些热爱鞋子的雄性生物一个重创。
“不好意思同学!我不是故意的。”
男孩似乎也不在意,摆摆手说了没关系。
恰巧这时候男孩的女朋友跑了过来,她一上来就亲昵地挽起男孩的胳膊,毫无顾忌地在男孩脸上留下一个吻,侧脸显出绯红,仿佛是那专属于青春的悸动正在汹涌澎湃。
青春总是大胆些的好。
渔歌看着看着,脑海里忽然浮现出昨晚她亲宋砚书的画面,不禁脸颊发烫,抑制不住地泛起了红晕。
她这一小举动被周杳发现,后者嬉皮笑脸地调侃:“嫂子,你是不是想砚哥啦?”
少女被戳破心事,妄图欲盖弥彰。
“别瞎说,我是热的!”
“哦,是特别特别想砚哥呀。”
“……”渔歌没再反驳,转回头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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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她如愿以偿拿到了小相机,但在那一众奖品之中,她却一眼相中了居于高位的音乐水晶球,清澈的水晶球里是一朵洁白无瑕的云朵,下面是简单到极致的木质底座。
没有多余的装饰,但望着却莫名治愈。
她盯着在发呆,可这颗音乐水晶球却被人给拿走。
渔歌快速拿起相机,跟着周杳往外走。
前面那个拿了水晶球的姑娘正在抱怨着。
“哎呀好烦啊,我想要那个mini相机的,怎么是水晶球啊,真没啥意思。”
天助我也!
渔歌鼓起勇气跑上前搭讪,在说明来意后,只见先前那个女孩连连道谢,兴高采烈地离开了这儿,而渔歌手上的奖品也从相机变成了音乐球。
“嫂子,你喜欢水晶球啊?”
“不是啊,就是单纯觉得好看,而且它还可以听歌当作小夜灯,多智能啊。”
走出食堂,周杳收到孟贺清发来的微信。
【什么时候一起去医院?】
“嫂子,咱什么时候去医院看砚哥啊,我跟贺哥说声。”
“放学顺路就一块儿去啦。”
“OK。”
【嫂子说放学一起去。】
【好。】
渔歌瞄了眼他的手机:“孟贺清吗?”
“是啊嫂子,我跟你说啊嫂子,想当年,贺哥可是砚哥毒唯!”
“此话怎讲?”
提到这个,周杳可来了兴趣。
“高一刚开学的时候,砚哥是以状元的身份进来的,你知道嘛,像那种成绩好的学生,一般人都会感觉是那种书呆子或者特别好欺负的类型,贺哥当时也这么认为的,记得是一次巷子里打架吧,贺哥跟隔壁中学的几个人打架,结果没想到那群人玩阴的,人手一个棍子不说,还搞偷袭,当时贺哥也没找人,一个人吃力地对付那些流氓。”
“结果就在这刀光剑影的一瞬间!砚哥从天而降,一连打趴了四五个人,将贺哥救出于水火之中,自那以后,贺哥就开始一发不可收拾地赖上砚哥,说那简直就是他的神,也不知道后来怎么就真跟砚哥勾搭上了……”
勾搭?
这个词……嗯,很灵性。
不过这么一看,她家宋砚书真的很抢手嘛。
以后可得好好保护,不然一个不小心被人抢走了怎么办?
-
下午有篮球比赛,周杳作为篮球爱好者也是积极参与,他跟孟贺清俩人都上,要是再加上宋砚书的话,那简直就是不败的传奇了!
其实渔歌还挺不期待的,毕竟要一整个班的人全下楼看比赛,大家都是围的一群一群的,她刚转学来,没朋友,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就特别尴尬,特别不自在。
宋砚书的朋友们也都上场去打比赛了,她根本没人讲话。
坐在观赛椅上,渔歌茫然地望望四周,她旁边的座位根本就没人坐,也不知是刻意疏远还是什么,她身边凉飕飕的,就跟她此刻的心情那样。
回想起之前在学校身边一群人的模样,她不禁落寞。
最近陈时跟她以前的那个混血朋友也都没怎么联系她了,可能人的感情真的需要陪伴去加深吧。
看篮球比赛也算是半个活动课,可以带手机进去,渔歌一早就猜到自己没人玩,所以自然握着手机。
临近比赛开始的时候,她接到了宋砚书的语音通话。
走进女厕所,她进入一个隔间接听了电话。
“怎么啦?”
“没怎么,怕你无聊,陪你说会儿话。”
早在昨晚宋砚书就得知了今天下午,学校会举办一场篮球比赛,渔歌初来乍到,不认识谁,周杳他们几个还要上场打比赛,这段时间估计她真的会憋死。
“马上就要到国庆节了,你想一下要去哪里玩,等哥回来了,让他带咱们一起去。”
“……”
聊着天,少年听着通话那头愈发喜出望外尖锐起来的少女的音,又切换了屏幕,打开了微信,翻了许久,找到他为数不多女列表里的垫底。
【在学校吗?】
【哟,难得难得,宋小少爷主动来找我。】
【别废话,到底在不在?】
【在啊,咋了?】
【……】
宋砚书说他要例行检查,只能遗憾地挂断电话。
渔歌收起手机,失落且沉重地往外走。
谁知一打开厕所门,面前赫然出现一个长发飘飘,明明素面朝天却妆感十足的女孩儿,她明媚自信的气质让渔歌根本没法拒绝她的主动靠近。
那女孩儿上来就挽住渔歌的胳膊,亲昵地像是多年好友似的:“你就是宋砚书说的那个女孩儿渔歌对吧,你好呀,我叫陈歆悦,你长得好可爱呀。”
突如其来的热情将渔歌整个人笼罩,她原本还有些惊愕于女孩儿的靠近,可当她说出宋砚书这个名字后,她才恍然大悟,无形间,也让她对面前的女孩放下戒心。
“你好,我是渔歌……你是宋砚书的朋友吗?”
陈歆悦活泼好动,说起话来也活力四射的:“是呀,不过他那个小少爷脾气我可不喜欢,要不是看在他有周杳小哥哥的联系方式,我才不跟他玩呢!”
“周杳……小哥哥?”
“是呀,他跟宋砚书玩的可好了,诶,你是新转来的对不对?那你应该也认识周杳呀,你不觉得他整个人光芒四射很有活人感吗?我超喜欢他的!”
活什么?活人感?!
渔歌偷笑,问她:“周杳知道你这么形容他吗?”
“嗯……目前还不知道,说真的,你别看我这么大大咧咧的,面对他我还真的有点不太敢说话呢。”
“为什么啊?我觉得你跟他很般配呀。”
都像个小太阳似的。
“哎呀,暗恋一个人嘛,总是很难迈过这道坎儿。”
“算了算了,不说我了,他们篮球比赛应该也开始了,我带你去学校超市买点零食,然后我们边吃边为他们加油吧?”
渔歌哪有拒绝的机会,陈歆悦像是不知疲倦似的,一个人喋喋不休了好久,现在跑起来又比鸡仔还快。
她恍然,十七岁的少女像是踏破风雪跑向她那般。
让她在凌乱的风中找到了归属。
刚写完了一样作业,准备安心睡觉啦!
给看到我这一章节的读者们道一声除夕快乐呀![加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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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初吻是你的,我也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