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久这条消息便被撤回,然后再也没有了下文。
渔歌心里明白他什么意思,嘴角压都压不下去。
【哥哥,你想我了就直说呗,又不是不能来陪你。】
然后,不知她跟混血女孩说了些什么,在老师专心致志写板书的时候,混血女孩起身给她让了位置,临了还意犹未尽地目送渔歌直到她坐到了宋砚书身边。
顺带……
还摸了把他的小手!
宋砚书身体一颤,胳膊被抱住,渔歌丝毫不羞涩地凑到他身旁,腿也自然搭在他大腿上,几乎是贴在他身上的。
“哥哥,不要空虚,不要寂寞,我来了。”
“你怎么说服那个女生上课让你跑到我这儿来的?”
渔歌坐直身体,眨眨眼,认真道:“也没说什么,就是告诉她,我想跟我未婚夫亲热亲热,想让她成人之美。”
“渔歌,我第一次见到这么热衷于拆自己形象的。”
渔歌表示赞同,并严肃道:“哥哥,骗人要骗到底,要不你娶我吧。”
“……我觉得我们有点过于暧昧了。”
来学校太匆忙,渔歌连笔都没带,她顺手去拿宋砚书手边的笔,胳膊却不小心怼到他的胳膊,他很明显的躲了一下,被渔歌敏锐察觉,撩开袖子,发现了他左手臂上那块很明显的淤青。
“你这里怎么弄的啊?”
宋砚书才注意到这个地方,想起估计是那次抽完血之后,他光顾着担心手术室里的渔歌,没有按好,让抽血的地方凝聚了淤血的缘故。
他放下袖子,轻描淡写:“可能不小心撞到了。”
“怎么这么不小心啊,哎呀……”
她指尖触上宋砚书淤青周围的皮肤,冰冰凉凉的,愈发显得他皮肤之下藏匿着的血液滚烫。
上一世他总是主动,这一世想好好走自己的路。
却依旧在她一步步的攻略下沦陷。
宋砚书觉得自己很失败,却又那么的成功。
原来,她只有在失去他后,才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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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混血女孩儿买完零食,在花园里散步的时候,她突然提起陈时,听到这个名字,渔歌不由得心头一震,想起之前他的刻意疏远,她一度以为他不再当她是朋友了。
直到听见他认为那天是因为没有陪她回家,才让她遭此劫难而自责不已时,她没有犹豫,扭头去找了陈时。
那时他正好从办公室出来,与上次分别时相比,他憔悴了不少,精神气也不那么足。
甚至,在与她擦肩时连头也没抬过一分。
渔歌恍惚,喊他:“陈时。”
仅是背影,渔歌仿佛便能猜到他此时此刻的表情。
他缓缓转过身,下意识注意她的锁骨方向,“你的伤恢复的怎么样了?”
“我都出院了,你说呢?”渔歌轻笑,察觉到他的窘迫,主动缓解气氛,“要不陪我去买瓶水?顺便聊聊天。”
陈时没拒绝,跟在她身后低着头,像是犯了错的小狗。
结账的时候,他主动打开手机,露出付款码,挡住了渔歌的手机,两人走出便利店的时候,正巧遇到跟朋友出来的那个混血女孩,她一早就看好陈时跟渔歌这两人,迫不及待拿出手机拍下来,只简单打了个招呼就拉着旁边的女孩跑回教室。
而此时此刻,宋砚书从办公室出来,回教室的时候注意到一群女生正围在一块儿讨论着什么,其中那个拿着手机的,是上午跟渔歌玩的很好的那个女孩儿。
“小鱼还骗我自己有未婚夫了,嘿嘿,我就知道不是真的,你们看,她跟陈时,郎才女貌,多般配啊!”
附近几个同学都是精通国语的,所以她们是用中文交流的。
宋砚书拿耳机的手一顿,眉心一跳,没了待下去的心情,再次往外走去。
恰好这时渔歌跟陈时走回来,他们并排的模样被宋砚书看了个彻彻底底,由于过于熟悉,渔歌也一秒察觉宋砚书的目光,条件反射地保持了跟陈时之间的距离。
他什么都没说,可是那双眼,却替他说尽千言万语。
她定在原地,明明想去解释,但目光中的少年早已离开,她没机会。
陈时也注意到渔歌跟刚才那个少年关系不一般,问道:“他就是你之前说的喜欢的那个人?”
渔歌惊讶道:“你看出来了?”
“能看不出来吗,你都要给人盯出花来了。”陈时追随着刚才少年离去的方向,“不过他是不是吃醋了?”
“……”
出国才三天,国内那些兄弟们的电话轰炸就多达几十个,尤其是那个死周杳,没完没了,关键是每次都还旁敲侧击他跟渔歌的事情,跟个间谍似的。
正烦心呢,他的电话就过来了。
“砚哥,你……”
“周杳你能不能闭嘴?”
“咋了嘛砚哥,你不爱我了……”
“……”
周杳似乎是猜到了什么,试探性地开口:“你跟嫂子闹脾气了?”
“你没有嫂子,闭嘴。”
“干嘛啊砚哥,总不能是嫂子对你始乱终弃了吧?”
短短两句话,成功触及宋砚书的两个雷点,他不管不顾地挂断了周杳的电话,刚给手机熄屏,阮津甜的消息就发了过来,他没注意,因为上课铃响起便直接回了教室。
而自知自己犯了错的渔歌非常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门外,只要有一丁点风吹草动她就胆战心惊。跟铃声一同出现的,还有少年的身影。
他望着前方,目光淡淡,没什么情绪。
渔歌本来没什么期待他能坐到自己身边了,刚低下头,身旁少年就已经落座,她有些惊愕,内心滋润,憋不住笑,忍不住想跟他讲话,却被无情打断。
“上课了,认真点。”
“好的哥哥。”
来上课的依旧是小老头,但听说是哪儿的博士,果然是聪明秃顶,脑袋都反光,他的课件都放在一个大投影仪上面,但渔歌那个角度有点看不清,碰巧她又有点近视,所以她就打算问宋砚书。
谁成想,宋砚书根本不理她,自顾自做着笔记。
她不免有些失落,悻悻地低下头不敢说话。
果然男生一吃醋,之前的好就荡然无存。
该怎么哄他呢?
想想上一世,她都没怎么了解过他的喜好,这一世虽然接触多了,但他们总归不经常生活在一起,她对他的了解也比较浅薄。
于是,她拿出手机给周杳发消息。
【宋砚书有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啊?】
【砚哥最喜欢你呀嫂子。】
渔歌笑弯了眼。
可这一切在宋砚书眼中却是……
她在跟那个男生线上暧昧。
好你个渔歌,亲了我不负责。
说好的只爱我现在转头移情别恋,什么后悔,什么回心转意,什么希望弥补我,都是假的,你不过就是转移了目标而已!
宋砚书越想越气,也没了继续上课的心思,掏出手机,这才注意到阮津甜在二十分钟前给他发的消息。
【砚书,你最近在美国怎么样?我爸爸在美国有朋友,你要是有什么需要的可以跟他联系。】
【还有就是……我很想你。】
宋砚书一愣。
他虽然气渔歌两世的不负责,可他从来没有考虑过别人。
出国前,阮津甜曾向他表明了自己的心意。
只是他当时一心想飞到美国去见渔歌,只听到了旁枝末节,可这条消息,分明验证了他的猜想。
但印象中,阮津甜爱的应该是他大哥。
【不要把心思放在一个不值得的人身上,你知道的,我没有这个想法。】
两分钟后,她再次发来。
【到底是没有这个想法,还是因为对象不是我。】
【对不起,我不喜欢你。】
阮津甜捏着手机,庆幸自己是发的消息,这才显得没那么狼狈。
【没事,你没错。】
手被人从旁边握住,宋砚书怔住,伸来的那只手的主人轻轻勾住他的指尖,逐渐将他的手从手机上剥离开,转而捧在自己两手的手心,捏来捏去。
“我们不要折磨对方了好不好。”
“我知道哥哥你其实特别特别爱我,不然你也不会因为我跟别的男孩子走得近而不吃醋,虽然你很喜欢吃醋,但是没关系,我包容你,我愿意哄你。”
宋砚书把手抽走,很快却又被重新握住。
渔歌的手就像狗皮膏药一样甩不掉。
“渔歌,你是不是皮肤饥渴症啊?”
“是的呀,而且我只对哥哥的皮肤起反应。”
宋砚书嗤笑出声,显然不相信:“是吗,可是我看你跟刚才那个男生靠的也挺近啊,怎么老骗人呢小骗子。”
“哪有骗人,我诚心的。”
“哦——”宋砚书望着她,“诚心骗人。”
渔歌小嘴一瘪,小眼一瞥。
“哥哥,你刚才还跟别的女孩子聊天呢,别以为我不知道。”
“没有,谈点事情。”
渔歌鄙夷不屑,眼睛一眯,质问道:“那谈的啥呀。”
“谈恋爱。”
“谈恋爱?!”
渔歌难以置信,一下没控制好音量,瞬间引来了全场的目光,站在前排细心讲课的老师扶了扶眼镜,并没有第一时间责怪,而是问她怎么了。
因为自己打断了上课进程,渔歌有些羞愧,向老师道歉后坐回了座位,顺带还嗔怪地凝视了眼宋砚书。
切,恋爱哥。
……
作为董事长的三位孩子,自然是在学生时期便要接触些必要性的商业酒会,尤其是两位年长的儿子,更是未来支撑集团养妹妹的关键顶梁柱。
今晚宋氏集团组织了一场盛大的庆功宴,但实质却也是为往后的合作牵桥搭线。
这次放学,宋祁也在,宋母坐在商务车的第二排,她早已穿戴正式,不算高奢的装饰在她艳丽的长相下也精妙绝伦,尤其是脖颈间的那串珍珠项链,更显她矜贵优雅。
渔歌虽从在宋家长大,却鲜少参与这些活动。
一是她并不愿意抛头露脸,应付这些难处理的人际关系,二是她当时年纪还小,宋家父母不愿自己宠爱的小宝贝被曝光太多,其实在圈内,越保持神秘感,反而大家对其的印象便会越深刻美好,而且尽管现在时代早已发展起来,但像他们这种家族,还是总会为了利益搞双方联姻促进感情的。
他们不愿意渔歌深陷囹圄,所以一直减少她的曝光。
但现如今她也即将成年,也是时候出席些活动交往些人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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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母眼光很好,挑选的礼服与渔歌本身的气质很搭,将她自身优点放大的同时,还为她增添了几分富养的贵气,纤细的脖颈线条流畅,凹凸有致但略显稚嫩的身材给她赋予了一种别样的青春气息。
偌大的客厅只有宋母站在那儿等她,见她这一身,宋母满意地点点头,温雅地笑了笑,伸手拨了下她的发丝:“我们小鱼果然丽质天成,稍微打扮一下就这么吸睛。”
渔歌一把抱住宋母,撒娇似的蹭着:“谢谢妈妈!”
被宋母牵着手往外走,渔歌四处打量,被宋母发现,轻笑:“找你哥哥们?”
“我让他们先上车了。”
自动车门打开,渔歌捂着胸口压身进了车内。
两位长相相似的少年一左一右靠在窗边,优越的眉骨让人很难不为之倾心。
他们本就出生富家,穿上西装后更是将他们本身被校服掩盖的贵公子气质展现的淋漓尽致,渔歌坐在他们两中间都莫名被那股压迫感逼退,总觉得多呼吸一下都会显得粗俗无比。
宋祁昨晚睡眠质量不大行,方清然的学校最近组织研学,不知怎的,这两个晚上总频繁给他发消息,还偏偏都是在他最困倦的时候,他不好意思拒绝或者不回,总陪她聊到半夜。
所以上车没有多久,他就靠在窗边睡去。
渔歌低头绕着手指,嘴巴一动一动的,她不玩手机怕晕车,但又实在无聊,只能独自发呆。
下一秒,她的下巴倏然被人抬起,宋砚书手指触到她的唇,眉头微蹙,“今天这么美还咬嘴巴,这个习惯得改改。”
他拿出一管唇膏,顿了顿,“这是新的。”
渔歌被逗笑,乖乖坐着不动,让他给自己涂上唇膏。
膏体有股淡淡的椰子味,很香,也很滋润,但她就是会忍不住去舔,可能是嘴贱吧。
宋砚书把唇膏给她,并嘱咐道:“以后每天都要涂,如果被我发现你没有涂的话,我以后就不理你了。”
“哥哥,我涂没涂唇膏你怎么发现啊?”
“是亲的时候会发现嘛?”她凑到他耳边轻声道。
宋砚书身体一怔,望向她时她笑容洋溢,饶有一副诡计得逞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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