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最关键的一个节点前夜,江寻一个人在公司天台吹风。天台风很大,吹得他的头发乱飞,把衬衫的领子吹得翻起来又落下。城市的夜景在脚下铺开,万家灯火。每一盏灯下面都有一个人,都有一个故事,都有一个在等的人。他看着那些灯,不知道哪一盏是沈与时的。但他知道,不管哪一盏是,他都会找到的。他已经在找了,找了六年。
天台不大,比学校的小很多。地面铺的是灰色的防滑砖,围墙上装了不锈钢的栏杆,栏杆很高,不能坐。他只能站着,手扶着栏杆,看着远处。远处的天际线上有一排高楼,高楼上亮着灯,灯是白色的,很亮,像一排站岗的士兵。他看着那些灯,想起了学校天台。学校的围墙是水泥的,不高,可以坐。他和沈与时并排坐着,脚悬在半空中。风吹过来,把他们的头发吹起来。沈与时拿出MP3,递过来一只耳机。他接过去,塞进耳朵里。钢琴声响起来,是那首叫《江寻》的曲子。他听着,觉得那是他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的曲子。
脚步声从身后传来。皮鞋踩在地面上,很实,很稳——嗒,嗒,嗒。江寻没有回头,他知道是谁。那个脚步声他听了太多次了,多到他的耳朵已经记住了它的频率、节奏、力度。沈与时走路的时候,左脚比右脚重一点,不是瘸,是习惯。他的左肩背书包,背了很多年,左肩比右肩低了一点,所以左脚踩下去的时候会比右脚重。那个细微的差别,江寻的耳朵能听出来。他转过身,靠在栏杆上,看着沈与时走过来。沈与时穿着一件浅灰色的风衣,没有系扣子,里面是黑色的高领毛衣。他的头发被风吹得很乱,额前的碎发快要遮住眼睛了,他没有拢,就让头发遮着。他走到江寻旁边,停下来,也靠在栏杆上。两个人并排站着,面朝城市的夜景。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和高中时一样。风很大,把他们的头发吹起来,把他们的衣领吹起来。远处有警笛声,很轻,很远,像一个人在很远的地方喊了一声,声音被风吹散了,只剩下一个很细很细的、像蚊子叫一样的尾音。江寻的呼吸很轻,沈与时的呼吸也很轻。两个人的呼吸声在风里混在一起,分不清谁的肺进了多少氧气,谁的血红蛋白带走了多少二氧化碳。他们像两棵并肩站着的树,根在土里缠在一起,枝叶在天上缠在一起,但树干是分开的,保持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这段距离从高中到现在,从学校天台到公司天台,从少年到成年。距离没有变,变的是他们。他们都老了,都瘦了,都累了。但他们还站着,并肩站着。
过了很久。也许是一分钟,也许是五分钟,也许是十分钟。时间在天台上是会变形的。没有钟,没有表,没有上课铃,没有下课铃。时间变得很慢,慢到每一秒都像一分钟,每一分钟都像一小时。但这种慢不是煎熬,是恩赐。因为慢下来,他才能把这一刻的每一个细节都记住——沈与时的侧脸,城市的灯光落在他的脸上,把他的轮廓勾了出来,像一个被光画出来的、很淡很淡的素描。他的睫毛还是很长,在眼下投了一小片扇形的阴影,那片阴影随着他的呼吸微微颤动,像蝴蝶在花上扇动翅膀。他老了,但这些没有老。
“这六年,我没有一天不想你。”沈与时说。他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楚。每一个字都像一颗石子,被扔进了江寻的心里,激起了涟漪。一圈,又一圈,又一圈。涟漪从心里扩散到全身,从心脏到血管,从血管到神经末梢,每一个细胞都在震动,都在说——“他也在想我。他没有忘记。他还记得。”
江寻看着他。沈与时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到像一面没有风的湖。但他的眼睛里有东西,像湖底的鱼,在水面下游来游去,翻着肚皮,露出白色的、闪光的腹部。江寻看到了那些鱼,他知道它们在那里。它们浮上来了。
“我也是。”江寻说。
沈与时转过头,看着江寻。他的眼睛很亮,不是城市灯光的反光,是从里面发出来的、温热的、像炉火一样的光。那种光不刺眼,不灼热,但它能把人烤暖,从外面到里面,从皮肤到骨头,从骨头到骨髓。江寻被那束光照着,觉得自己的身体在变轻,轻到像一片叶子,风一吹就能飞起来。但他不想飞,他想留下来。留在这个天台上,留在这束光里,留在沈与时的身边。
“你还愿意吗?”沈与时问。声音比刚才小了,小到像一个人在说一个很小的、很轻的、怕被风吹走的秘密。那四个字——“你还愿意吗”——像四颗石子,被扔进了江寻的心里。石子不大,但扔得很准,正好扔在心跳最用力的那个地方。每一下心跳都在问同一个问题——你还愿意吗?你愿意再相信我一次吗?你愿意再等一次吗?你愿意再把你的心交给我吗?你不怕我再弄碎它吗?
江寻看着他,沉默了很久。风很大,吹得他的眼睛有点干。他眨了一下,又眨了一下。他看着沈与时的脸,那张他等了六年、想了六年、恨了六年、爱了六年的脸。灯光落在他脸上,把他的轮廓勾了出来。他的脸上有皱纹了,很细,很浅,在眼角,在眉心。那是时间的痕迹,是六年的痕迹。六年里,他在变老,沈与时也在变老。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它不会因为你在等人就停下来,不会因为你难过就走快一点,不会因为你开心就走慢一点。它走得不快不慢,一步一个脚印,踩在你的脸上,踩在你的心上。它的脚印很深,深到六年都抹不平。
“你这个人真的很过分。”江寻说。
沈与时看着他,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那种想笑但忍住了的、介于笑和不笑之间的、很微妙的弧度。他忍住了。“我知道。”他说。他知道他很过分。他走了六年,让江寻等了六年。他写了八十七封信,一封都没有寄出去。他结了婚,又离了婚。他回来了,说“你还愿意吗”。他真的很过分。
江寻看着他,那层冰裂开了一条缝。缝很细,很浅,但他看到了。冰面下不是水,是火。火很烫,烧了六年,把冰从下面往上烧,烧穿了。冰碎了,火出来了。他看着沈与时,他的眼睛里有火。不是愤怒的火,是爱着的火。爱了六年,恨了六年,等爱烧完了,恨也烧完了,剩下的还是爱。爱没有被恨烧掉,它还在,它在灰烬里亮着,像一颗很小的、很暗的、但还在发光的炭。
“但我好像就喜欢过分的。”江寻说。
沈与时的眼眶红了。他看着江寻,眼泪流下来了。不是哭,是那种你等了六年、等了六年的答案终于来了、你知道了她还在、她恨你、但她恨你是因为她爱你、她爱你爱到愿意再等一次。那种眼泪是烫的,从眼眶里涌出来,沿着脸颊往下流,流过颧骨,流过下颌线,滴在他的风衣上,洇开了一个小小的、圆形的、深色的印子。他没有擦,就让眼泪流着,像一条不会干涸的小溪。
江寻看着他,他的眼眶也红了,但他没有哭。他把冰烧完了,把恨烧完了,把眼泪也烧干了。他的眼泪在过去的六年里流完了,在那些失眠的夜晚,在那些没有信的日子里,在那些他以为沈与时已经忘了他、他告诉自己“不等了”但还在等的时刻。泪腺已经干了,像一口枯井。但他的心里有一口井,井里有水,水是温的,是沈与时的眼泪。他把沈与时的眼泪存进了心里,和所有的“嗯”“好”“来”“晚安”放在一起。眼泪很咸,很烫,滴在那堆字上,把字洇开了。字模糊了,但还在。他能认出每一个——嗯,好,来,晚安。
他伸出了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