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寻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建筑系。分数出来那天,他坐在出租屋的床上,用手机查了成绩。屏幕上的数字一个一个地跳出来,语文,数学,英语,理综,总分。他把每个数字都看了很多遍,把它们加起来算了一遍,又算了一遍,又算了一遍。每次都是同一个数字。他放下手机,看着天花板。水渍猫还在,它的尾巴还是没长出来,但它看起来不着急。江寻想:我考上了。最好的大学,最好的专业。他应该高兴,应该笑,应该打电话给妈妈,应该发朋友圈——不,他没有朋友圈。他的朋友圈是一条横线,上面写着“朋友仅展示最近三天的朋友圈”。他已经很久没有发过东西了。他应该做很多事情来庆祝,但他只是坐在那里,看着那只没有尾巴的猫。猫也在看他。猫的眼睛是水渍的形状,没有瞳孔,没有颜色,只有一团模糊的、灰白色的痕迹。
所有人都说他恢复得很快。妈妈打电话来,说“你考上了,太好了,妈妈为你骄傲”。她的声音在发抖,不是哭,是那种“我等这一天等了很久”的激动。江寻说“嗯”,一个字,不多也不少。妈妈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多吃点,别省钱”。江寻说“嗯”。妈妈说“你……还好吗?”她的声音变小了,小到像在问一个很小心的问题,怕问重了会碰碎什么东西。江寻说“嗯”。他挂了电话,把手机放在桌上。他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到像一面没有风的湖。没有人知道他水下面有什么。
大学开学了。他拖着行李箱走进校门,校园很大,很新,建筑是灰色的,玻璃幕墙反着光。路上有很多人,拖着行李箱的,背着书包的,拿着相机的,笑着的,说话的,打电话的。没有人认识他,他也不认识任何人。他找到了自己的宿舍,四人间,上床下桌,窗户朝南,阳光很好。室友们都很热情,一个来自北方,一个来自南方,一个来自他的隔壁城市。他们自我介绍,握手,交换微信,约好一起去食堂吃饭。江寻说“好”,一个字。他换了新书包,深蓝色的,帆布的,拉链很顺滑,没有断过的带子,没有歪歪扭扭的针脚,没有透明胶带缠过的痕迹。他把旧书包放在柜子里,没有扔掉。旧书包上还有那卷胶带的残迹,透明胶带已经变成了乳白色,边缘翘起来的地方积了一层灰,擦不掉了。他看着那个旧书包,想把它扔掉,但他没有。他把柜门关上,钥匙转了两圈,锁住了。
他上课,做设计,拿奖学金。他的成绩很好,每一门课都是A,教授在评语里写“该生有很强的设计能力和空间想象力”。他的设计作业被贴在走廊的展示窗里,很多人路过会停下来看,有人拍照,有人讨论,有人问“这是谁做的”。江寻路过的时候也会停下来看,看自己的图纸——线条很直,比例很准,字迹很小很密,和高中时做数学题用的草稿纸一模一样。他看了一会儿,然后走了。他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到没有人看出他其实在看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他的图纸里藏着沈与时。不是画了他的脸,不是写了他的名字,是藏在了那些线条里、那些阴影里、那些留白里。只有他自己知道。沈与时不知道。
他看起来很好。他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他坐在第一排,听课很认真,笔记做得很仔细,字迹很小很密,和高中时一样。他下课了去图书馆,坐在靠窗的位置,一个人。他不去天台——大学的天台是锁着的,通往天台的铁门上挂着一把很大的挂锁,锁是新的,钥匙在保卫处。他站在楼下看了一眼,没有上去。他看着那把锁,想:就算它开着,我也不会上去。因为没有人在等我。天台是用来等人的。没有人等,天台就只是一个屋顶。
他的手机里有一个文件夹,名字叫“乱七八糟”。里面存着沈与时发过的所有语音和那首钢琴曲。语音一共有二十三条,最短的两秒,最长的五十七秒。五十七秒的那条是沈与时弹的钢琴,音质很差,有沙沙的底噪,但他能听出旋律。他听了很多遍,多到手机都记住了他的播放习惯,每次他打开那个文件夹,手机会自动推荐那首曲子。他有时候会听,在晚上,在宿舍熄灯之后,在被窝里。他戴上耳机,右耳,把音量调到不大不小的位置——不是沈与时调的那个位置,是他的手机默认的位置。他把音量调大了一点,大到能盖住室友的鼾声,大到能盖住窗外的车声,大到能盖住自己的心跳。钢琴声涌进来,像一条很细很细的、冰凉的小溪,从他的右耳流进去,流过他的大脑,流过他的心脏,流过他的每一根骨头。他闭上眼睛。旋律还是那个旋律,没有变过。但他觉得它变了,不是旋律变了,是他听的方式变了。以前他听的时候,在想“他写这首曲子的时候在想谁”。现在他听的时候,在想“他现在在做什么。他还在弹钢琴吗。他还记得这首曲子吗。”
听着听着他就睡着了。手机滑到枕头旁边,耳机线缠在脖子上,音乐还在放,一遍,又一遍,又一遍。他梦到天台。梦里的天台的阳光很好,风吹过来,把地上的灰尘吹起来。沈与时坐在围墙上,背靠着栏杆,MP3放在膝盖上。他转过头,看着江寻,笑了一下。“你来啦。”他说。江寻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沈与时把右耳的耳机递过来,江寻接过去,塞进耳朵里。钢琴声涌进来,是那首曲子,沈与时自己写的。江寻听着,觉得这一次的音质很好,没有底噪,没有沙沙声,像在录音棚里录的。“好听吗?”沈与时问。“好听。”江寻说。他第一次说了“好听”,不是“还行”。在梦里,他什么话都敢说,因为梦不是真的。梦醒了,话就散了,像雾,太阳一出来就没了。
他梦到沈与时的口哨声。不是《晴天》,是一首他没听过的歌。旋律很熟悉,但他想不起来是什么。口哨声从身后追上来,像一阵风,从他的后背穿过去,从他的胸口穿过去,从他的心脏穿过去。他回头,沈与时骑着一辆黑色的单车,跟在他后面。口哨声停了,沈与时笑了。“你回头了。”他说。江寻想说话,但他的嘴张不开。他的嘴像被缝住了一样,上下嘴唇粘在一起,用力也分不开。他想说“我在等你”,但他说不出来。沈与时的脸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从一个清晰的人变成一个模糊的点,从点变成不存在。口哨声也远了,弱了,没了。
他梦到沈与时说“我喜欢你”。声音不大,但很清楚。每一个字都像一颗石子,被扔进了他的心里,激起了涟漪。他在梦里笑了,笑得很开心,笑到他的眼泪都出来了。他伸手去握沈与时的手的,但他的手穿过了沈与时的手,像穿过空气。沈与时的不是真人,是影子。影子没有手,没有温度,没有重量。他握不住。
醒来的时候枕头是湿的。不是汗,是泪。他把枕头翻过来,凉的那一面朝上,把脸埋进去,闭着眼睛。他不想醒,他想回到梦里。梦里有沈与时,有MP3,有口哨声,有“我喜欢你”。梦里的沈与时是软的,暖的,会笑的,会把耳机递过来的。现实里的沈与时不知道在哪里,也许在很远的地方,也许在很近的地方,也许在另一个梦里。江寻不知道。他只知道,他已经很久没有收到信了。
他拿起手机,打开那个文件夹,点开那条五十七秒的语音。钢琴声响起来,他闭上眼睛。这个梦不会醒。因为它是真的。沈与时真的弹过这首曲子,真的叫它《江寻》,真的用他的名字给一首钢琴曲命名。这件事是真的,不会因为沈与时走了就变成假的,不会因为信断了就变成假的,不会因为他梦醒了就变成假的。这是真的。他要抓住这件事,像抓住一根绳子。绳子很长,另一头在很远的地方,他看不到,但他知道有人在拉着。他不会被冲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