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最后一节课。
阳光从西边的窗户涌进来,角度很低,几乎是贴着桌面平行的,把整间教室染成了琥珀色。光线在空气中缓慢地移动,像一个在做慢动作的舞者,从黑板移到讲台,从讲台移到第一排的课桌,从第一排移到第二排。
第二排靠窗。
沈与时的侧脸被那束光照亮了。他的皮肤在夕阳里变成了暖调的、蜂蜜一样的颜色,连耳朵上那层细小的绒毛都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他的睫毛很长,从侧面看的时候,它们微微向上翘着,在眼下投了一小片扇形的、浓密的、像用极细的毛笔一笔一笔画出来的阴影。那片阴影随着他眨眼的频率微微颤动,一明一暗,一明一暗,像蝴蝶扇动翅膀时在花上投下的影子。
鼻梁的线条从眉心开始,一路往下,经过了鼻骨的最高点,经过了鼻中隔的弧度,一直延伸到鼻尖,然后在鼻尖处微微上翘了大概十五度。那个上翘的弧度让他的侧脸多了一点少年气,少了一点攻击性,像一个用圆规画出来的、精确但温柔的几何图形。
嘴唇微启,上唇的唇峰弧度柔和,像一座小小的山丘。下唇比上唇厚一点,微微外翻,在光线的照射下泛着一种湿润的、玫瑰色的光泽。他的嘴唇在微微翕动——不是在说话,是在默读,他的目光落在课本上,嘴唇跟着目光无声地动着,像一个在给自己念故事的小孩。
江寻看着那道阴影看了好几秒。
不是一秒,不是两秒,是好幾秒。多到他自己都数不清了。他忘记了自己在看什么——是在看沈与时的睫毛,还是在看睫毛投下的阴影,还是在看那个被夕阳镀了金的、像一幅画一样的、完整的、全然的、每一个细节都值得被注视的侧脸。他的大脑在那个瞬间停止了运转,像一台被按了暂停键的录音机,磁头还贴在磁带上,但磁带不走了,声音没有了,只有一个嗡嗡的、空转的马达声。
然后他移开了视线。
他移开的速度很快,快到像被烫了一下。他的目光从沈与时的侧脸上弹开,弹到了黑板上——黑板上写着今天的物理作业,三道大题,题目很长,占了大半块黑板,粉笔字迹工整,是物理老师那种特有的、用力到快要戳穿黑板的字体。他又弹到了课桌上——课桌上堆着课本、卷子、笔袋、水杯,乱七八糟的,像一个微型的、混乱的、但充满了生活气息的城市。他又弹到了自己的手上——他的右手握着笔,笔尖停在纸上,戳着一个黑点,墨迹正在慢慢地、一圈一圈地洇开,像一个正在扩大的、黑色的瞳孔。
他在想:我在干什么?
他想把这个问题甩掉,但它像一只赶不走的苍蝇一样,嗡嗡嗡地绕着他的脑袋飞,你挥手它就飞远一点,你手一放下来它就又飞回来了,永远不停,永远在耳边。
我在看他的侧脸。
我在看他睫毛投下的阴影。
我在看他鼻梁的弧度。
我在看他嘴唇的颜色。
——这些是事实,不是问题。问题是:我为什么在看?
他答不上来。那个答案在他心里,像一个被关在笼子里的鸟,它在扑腾,在叫,在用翅膀拍打笼子的铁栏杆,发出很大的声音,但他不敢打开笼门,因为他怕那只鸟飞出来之后就不再是他的了,它会飞到天上去,飞到所有人面前,飞到沈与时的面前,然后他就藏不住了。
放学铃响了。铃声在走廊里回荡,像一个被扔进井里的石头,声音在井壁上撞来撞去,慢慢变小,最后消失在很深很深的地方。
江寻开始收拾东西。他把课本一本一本地合上,一本一本地摞起来,课本上面放笔记本,笔记本上面放笔袋,然后把这摞东西一起塞进书包里。塞的时候书包带子上的胶带又翘边了,他按了一下,胶带的边缘刮了一下他的手指,有一点疼,但没刮破。他把书包拉链拉好,把水壶塞进侧袋,把椅子推回桌子下面。
沈与时也在收拾。他的动作比江寻慢,不是刻意的慢,是他本身就喜欢慢。他把笔记本翻到空白页,检查了一下有没有遗漏的笔记,然后把笔记本合上,用橡皮把桌面上的铅笔印擦掉,把笔一支一支地插回笔袋里,拉链拉好,笔袋放进书包,课本放进书包,水杯放进侧袋。每一个动作都从容不迫,像一个人在做一件他很享受的、不想急着做完的事情。
两个人一起走出教室。
走廊里已经没什么人了,大部分人一下课就冲出去了——去食堂,去操场,去自行车棚,去任何比教室更自由的地方。他们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回荡,嗒,嗒,嗒,两个不同频率的脚步声交织在一起,像一个不规则的、但莫名和谐的节奏。江寻走前面,沈与时跟后面,保持着一米左右的距离。
下楼的时候,沈与时的脚步声突然靠近了。他从一米变成半米,从半米变成并排。他走在江寻的左边,两个人的肩膀之间隔了大概二十厘米——一个可以感受到彼此体温但不会碰到的距离。他的书包单肩背着,滑到了腰侧,书包带子在他的肩膀上勒出了一道浅浅的印子。
他们一起走到自行车棚。
车棚里只剩下稀稀拉拉几辆车。江寻的蓝色自行车孤零零地靠在最里面的铁柱上,车筐里的超市围裙还在,叠得方方正正的,像一个深蓝色的豆腐块。沈与时的黑色单车停在旁边几米外,车架上那个钢琴键盘的贴纸在夕阳里反着光,黑白相间的琴键贴在一辆黑色的车上,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沈与时靠着墙站着,一手插兜,书包单肩背着。他没有去推车,只是靠在墙上,右脚的鞋尖点着地面,腿微微弯曲,姿态很放松,像一只在晒太阳的猫。他看着江寻开锁、把车推出来、检查轮胎有没有气、试了试刹车——这些动作他每天都在看,但他从来不觉得腻。江寻弯腰开锁的时候,后颈露出来一截,皮肤很白,脊椎的线条从衣领往下延伸,消失在衬衫的布料下面,像一条河流消失在地平线。
“今天我顺路。”沈与时说。他的语气很平,平到像在说“今天星期二”,不需要任何证据支持,不需要任何逻辑推理,就是一句话,说出来就是事实。
江寻把车推出来,站直,看着沈与时。夕阳在他的背后,把他的脸罩在阴影里,看不清表情,但能看到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阴影里反而更亮了,像两颗被放在黑丝绒上的、发着光的宝石。
“你哪天都说顺路。”江寻说。
他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这个规律的。也许是上周,也许是上上周,也许是更早。沈与时的家在城市的东边,是高档的住宅区,有二十四小时保安的那种。江寻的出租屋在城市的西边,是破旧的老城区,巷子里连路灯都没有的那种。一个在东,一个在西,学校和超市在中间。沈与时每次说“顺路”的时候,都是在他要去超市打工的那几天。不是每天,是那几天。沈与时记住了他的排班表,知道他一三五去超市,二四六休息,周日上半天。他从不说“我送你”,从不问“我能跟你一起走吗”,他只说“今天我顺路”。
“顺路”是一个完美的借口。它不需要解释,不需要理由,不需要任何附加的条件。路就在那里,你走我也走,顺路就是顺路,你不能不让我走这条路吧?
沈与时笑了:“被你发现了。”
他的笑里没有心虚,没有慌张,没有被拆穿后的尴尬。是一种坦然的、真诚的、甚至带着一点点骄傲的笑——对,被你发现了,我每天都在说谎,我每天都在假装顺路,我每天都在绕很远很远的路,就是为了跟你一起骑那二十分钟。你发现了,我不否认,我不解释,我就是这样的。
江寻没说话。他跨上自行车,蹬了一脚,车轮转动,链条发出细碎的、沙沙的声音。他骑出了车棚,右转,上了那条种满梧桐树的路。
沈与时跟在他后面。
两个人一起骑出了校门。梧桐树的叶子已经黄了大半,有些已经开始落了,地上铺了一层薄薄的金色,车轮压上去的时候发出干燥的、细碎的声响,像踩在一堆枯叶上——不,就是踩在枯叶上。路面上有落叶被车轮碾过后留下的痕迹,有的被碾碎了,有的被压扁了,有的只是被推到了一边,像一群被惊扰了的、仓皇逃窜的小动物。
沈与时骑在前面。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超到了前面。大概是出校门之后,右转的时候,他走了一个更小的弯道,就自然而然地到了前面。他骑在江寻前面大概两三米的地方,姿势很好看——身体微微前倾,手握在弯把的下弯部分,手肘弯曲成一个锐角,后背的线条从肩膀到腰是一条流畅的、微微向下倾斜的直线。
他吹起了口哨。
不是《晴天》。不是那个自编的短调子。是另一首没听过的歌——不,也许是他听过的,但他想不起来是哪首了。旋律很轻快,像一个人在蹦蹦跳跳地走路,脚步轻快得像在跳舞。口哨声被风吹得断断续续的,有时候清楚,有时候模糊,有时候只剩下一个很轻很轻的尾音,像一个人在远处喊着什么,声音被风吞掉了大半,只留下一点点余音。
江寻跟在后面。
他看着沈与时的后背。校服被风吹得鼓起来,像一面黑色的帆。肩胛骨的形状在衬衫下面若隐若现,两块三角形的骨头,对称地分布在脊柱的两侧,在布料下面微微隆起,像一个藏在衣服下面的、只属于这个人的地标。腰线在肩胛骨的下方收窄,从宽到窄,从窄到更窄,然后在腰处形成一个流畅的弧度,再往下就是被书包挡住了。
他的肩膀好宽。
这个想法像一颗流星一样划过江寻的脑海——亮了一下,然后消失了。但那一瞬间的亮度太强了,强到在他的视网膜上留下了一个残像,一个清晰的、燃烧着的、冒着烟的印记。他看到流星划过的那一瞬间,大脑是空白的,什么都没有,只有光。然后光消失了,黑暗重新涌上来,但那个残像还留在那里,像一个烙印,烙在了他的视觉皮层的最深处。
“他的肩膀好宽。”
这个想法让他自己愣了一下。不是“他的校服被风吹起来的样子好好看”,不是“他的口哨吹得好好听”,不是“他骑车的样子好帅”——是“他的肩膀好宽”。这是一个观察,一个不带任何感**彩的、中性的、像科学家在实验室里记录数据一样的观察。但正是因为它不带感**彩,它才更危险。因为如果你在用观察实验数据的方式观察一个人,那说明这个人已经成为了你注意力的中心,你所有的感官都朝向了他,你像一个精密的仪器一样在测量他、分析他、解读他,每一个数据都记录下来,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
而你不会对“朋友”做这种事。
你会对“朋友”说“你今天看起来不错”,但你不会测量他的肩膀宽度。你不会。
江寻的脑子里那个声音又说了一遍:他的肩膀好宽。然后那个声音开始反问:你为什么在意他的肩膀宽不宽?你为什么在看他的肩膀?你为什么不看路?你的前面是沈与时的后轮,你的左边是梧桐树,你的右边是快车道,你的前面是沈与时的后轮,你的前面是沈与时的后轮——你在盯着他的后轮看,因为他的后轮上面有一个小小的、红色的反光片,在夕阳里一闪一闪的,像一个微弱的、固执的信号。
他在想:沈与时的肩膀那么宽,如果——如果什么?他没有想完。因为他不敢想完。那个“如果”后面的内容像一扇门,他站在门前,手放在门把手上,但他没有拧开。他知道门后面是什么,他知道那是一个他进去了就出不来的房间,所以他站在门口,手放在门把手上,不进去,也不离开。
超市门口。江寻停下来,一只脚撑在地上。沈与时也停了,把车停在江寻旁边,一只脚撑着地,另一只脚还踩在踏板上。
“到了。”沈与时说。
“嗯。”
“你今天跑接力的时候我看了。”沈与时说。
这句话他已经说过了。在运动会那天,在超市门口,在夕阳里,沈与时说过一模一样的话——“你跑得很快。”今天他又说了一遍,不是“你跑得很快”,是“你今天跑接力的时候我看了”。他在说一件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一件两个人都知道的事情。他为什么要再说一遍?因为他想说的是别的东西——“我看了”的意思是“我关注你”,“我在意你”,“你做的每一件事我都注意到了,即使是很小的事,即使是你觉得没人会注意的事”。
“我知道。”江寻说。
“你跑得很快。”沈与时又说了一遍,和那天一模一样的字,一模一样的顺序,一模一样的语气。
“我知道。”江寻又说了一遍,和那天一模一样的字,一模一样的顺序,一模一样的语气。
沈与时笑了。他的笑容里有很复杂的东西——有怀念,有温暖,有一点点不舍,有一点点“这样的日子还能持续多久”的不确定。他把这几种矛盾的东西揉在一起,揉成了一个笑,放在嘴角,给江寻看。
“走了。”他说。调转车头,自行车在地上画了一个半圆,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短促的“吱”一声。他蹬了一脚,骑出去了。骑出去几米,他又吹了一声口哨。这次的调子很轻快,像一个人在哼着歌走路,脚步轻快得像在跳舞。
江寻站在原地,看着沈与时的背影越来越小。
黑色单车,黑色校服,黑色书包,深蓝色的卫衣帽子翻在外面——所有深色的东西在夕阳里被染成了深橘色,像一个被过度曝光的照片,颜色失真了,但轮廓还在。那个轮廓越来越小,从一个人,变成一个点,从点,变成不存在。
口哨声也越来越远,越来越弱,最后被蝉鸣盖住了,被风声盖住了,被远处传来的汽车喇叭声盖住了。但他记住了那个调子。他的大脑自动把它录了下来,存在了一个叫“沈与时”的文件夹里,文件夹里已经有很多东西了,这个调子是新的,被放在了最上面。
他推门进了超市。
“小江,来了?”收银台的阿姨头都没抬,在整理零钱盒。
“嗯。”
他走进员工休息室,从柜子里拿出那条深蓝色的围裙,系好。围裙的带子在腰后打了一个结,结打得很紧,勒得他腰有点疼。他站在收银台后面,开始工作。扫码枪“滴”一声,他把商品装进塑料袋。再“滴”一声,再装。他的动作很机械,很熟练,像一台被编好程序的机器。
但他的脑子里,是沈与时的肩膀。
宽度。不是肩宽的数字——他没有拿尺子量过,他不可能拿尺子去量沈与时的肩膀。但那个“宽”在他的脑海里是一个具体的、视觉化的、有质感的形象。沈与时穿校服的时候,肩膀会把衣服撑起来,肩线刚好落在肩峰的位置,不多不少,像量身定做的。他穿卫衣的时候,肩膀的轮廓在棉质的布料下面显得柔和了一些,但还是很宽,像一个衣架,把衣服撑得平平整整。
江寻在收银台后面站了四个小时,想了四个小时的沈与时的肩膀。他想了很多事情——想沈与时的肩膀是怎么长的,是遗传了谁,是不是经常运动所以肩膀宽,他小时候肩膀就这么宽吗,还是后来慢慢长开的。这些问题一个比一个无聊,一个比一个没有意义,但他就是想,像一个人在嚼一块已经没有味道的口香糖,嚼了四个小时,还在嚼,不是因为还有味道,是因为习惯了嘴里有东西嚼着。
晚上,江寻回到出租屋。
他把书包放在桌上,坐在床沿上,没有开灯。黑暗里,他伸出一只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肩膀。他的肩膀不宽,甚至有点窄。他的身体是偏瘦的那种,肩胛骨在背后支棱着,像两个没藏好的、突出的、不规则的石头。他的校服穿在身上总是显得有点大,领口往下滑,肩膀的位置空空的,撑不起来。
他缩回手。
他看着窗外。路灯亮了,橘黄色的光从窗帘的缝隙漏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条细细的、橘黄色的光线。有飞蛾在路灯下扑棱翅膀,影子投在窗帘上,忽大忽小,像一个不安分的心跳。
他在想:沈与时的肩膀那么宽,如果靠上去——那个“如果”又出现了,像一只不肯走的猫,蹲在他家门口,你开门它就钻进来,你关门它就喵喵叫,你赶它它就躲,你不管它它就赖在那里,用它那双圆圆的、琥珀色的眼睛看着你,让你不忍心赶它走。
如果靠上去,会是什么感觉?
他不知道。他从来没有靠过任何人的肩膀。他的记忆里没有“靠在别人肩膀上”这个画面,一次都没有。小时候没有靠在妈妈肩膀上过——妈妈要上班,很忙,没时间抱着他。上学后没有靠在同学肩膀上过——他没有那种可以靠肩膀的朋友。他的人生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别人的肩膀”这个选项。
但沈与时的出现,把这个选项摆在了他面前。
沈与时的肩膀那么宽,大概很适合——适合什么?适合靠。靠上去应该会很舒服。不会硌到骨头,不会有“我在给别人添麻烦”的负罪感。靠上去的时候,耳朵刚好可以贴在他的颈窝里,听到他的心跳,听到他的呼吸,听到他身体里所有那些安静的、平时听不到的声音。
这个想象让江寻的耳朵红透了。
他翻了个身,把被子拉过头顶。黑暗里,他的耳朵在发烫,烫到他能听到血液在耳朵里流动的声音——呼,呼,呼,像海潮。
他想:我今天疯了。
是的,他疯了。一个正常人不会在超市收银台后面站四个小时想一个人的肩膀宽度,一个正常人不会在出租屋的黑暗里想象自己靠在另一个人的肩膀上会是什么感觉。这些行为不正常,不正常到让他自己都觉得害怕。
但他停不下来。
那个叫“沈与时”的开关被打开了,他关不上了。
他不知道的是,沈与时今天绕了四十分钟的路。
从超市到他家,正常路线是往东骑,穿过市中心,过一座桥,再骑十分钟就到了,全程二十分钟。但他没有走那条路。他先往南骑了十分钟,到了一个他从没去过的街区,然后往东骑了十五分钟,穿过了一条正在施工的、尘土飞扬的路,然后往北骑了十五分钟,绕了一大圈,终于到了家。
四十分钟。比正常时间多了一倍。
多出来的那二十分钟,他骑得很慢。慢到自行车几乎要停下来,慢到风都不愿意吹他了,慢到路灯都觉得他走得太慢了,开始一盏一盏地灭掉。
他在想江寻。
在想江寻今天喝牛奶的时候,喉结滚动了三下。一下是咽第一口,一下是咽第二口,一下是咽最后一口。三下,他数了。他在想江寻说“你病还没好,跑什么超市”的时候,语气里的那个“什么”——那个“什么”不是“什么超市”的“什么”,是“你为什么要这样做”的“什么”。他在想江寻说“答应你了”的时候,声音里的那个停顿——“答应”后面停了一下,然后“你了”,像是一个不太会说这种话的人,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挤,挤得很用力,像是从石头缝里挤出来的水。
他回到家,把自行车停在地下车库里,坐电梯上楼。电梯的墙壁是不锈钢的,反光,他看到了自己的脸——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脸被风吹得有点红,嘴角是翘的。他用手指把嘴角压下去。压下去之后,它又翘起来了。他又压。又翘。他放弃了。他想:算了,反正也没人看到。
他不知道的是,在城市的另一端,在一个没有电梯的、旧旧的出租屋里,一个叫江寻的男生正躺在床上,把被子拉过头顶,耳朵红得像被火烧过,想着他的肩膀。
那两个人,隔着半个城市,想着同一个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