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钓系美人[娱乐圈] > 第10章 010

钓系美人[娱乐圈] 第10章 010

作者:樱花味可乐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3-06-15 19:21:40 来源:文学城

010

这件事很快传到权至龙这里。

“贤硕哥怎么说?”

Teddy(制作人)摊了摊手,“看你有多想要这首歌,社长再衡量看要不要改合同。”

“当然,按照惯例肯定是不会给改的,大不了不买了,BIGBANG也不缺这首歌不是吗?”

YG这边的版权转让合同是格式合同,简单来说就是YG预先拟定合同条款,而Rita这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①

Rita这方不同意部分条款,但YG作为强势一方又不愿更改格式合同,那就直接一拍两散合同不签了。

然而权至龙并没有思考多久,“晚上把Rita叫来吧,合同我再跟贤硕哥商量商量,再改改,改成(版权)共享。”

Teddy惊讶地坐起了身,“至龙你确定?”

YG可从未为了特定的哪一个外部词曲创作人改动过版权转让协议。

“就这么想要这首歌?”

权至龙笑了笑,“反正她以后会是我的后辈,给点特例也没什么。”

说到这儿,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直接调侃起了Teddy:“况且她不是Teddy哥你们口中所说的LVMH小公主呢么?这么个小公主不得宠宠?”

Teddy不置可否地挑了挑眉,“做慈善呢你是。”

权至龙脸上笑意更深,“说不定小公主回家一说,人家长一个高兴,给YG追加投资呢。”

这话在此刻多少有些讽刺的意味了,Teddy咳嗽了声,只当没听见,又躺回了椅子,“这件事本来也不算什么大事。”

“确实如此。”权至龙似笑非笑。

所以等Rita又一次从地下室坐电梯上来的时候,她面前的版权转让协议已经与之前的那一份截然不同。

来YG这么些天了,对YG的处理风格Rita也算有所了解。

她还以为上次拒绝之后,就是谈崩了的意思。

没想到YG竟然同意更改了协议。

仔细看完整个合同,在确认完版权归属之后,Rita在这个一式两份的新合同下方签下了自己的名字。②

合同签完,《Ex(前任)》这首歌被收录进《MADE》专辑已成定局,在BIGBANG回归日期日益逼近的情况下,权至龙和Teddy很快开始对其进行编曲和词曲改动。

短短一周后,被前辈呼叫上来的Rita再一次听到这首歌。

依旧还是R&B的曲风,但经过Teddy的手这么一改,多少有了些另类的kpop味儿。女性视角的歌词也在权至龙的改动下变成了男性视角,控诉对象也从“渣男”变成了“渣女”。

但总的来说,依旧还是当初Rita写完时的那么一个受伤情歌味儿。

只不过太阳(东涌裴)和GD(权至龙)的歌声一对比,分明是同一首歌,一个听起来像是痴情人受情伤痛苦难受;而另一个则怎么听怎么感觉浪子好不容易回头结果还遇到了段位更高的狐狸精……

而且——

“收录曲也拍摄MV吗?”

Rita听到《前任》要拍摄MV,不由疑惑。

一般不是只有主打才会拍摄MV么?

权至龙回着手机上BIGBANG回归期的重要讯息,一心二用地点头,“贤硕哥让你也参与进来,毕竟你才是这首歌的词曲一作。”

Rita眨巴了一下眼睛,“那MV我还是跟前辈搭档吗?”

《LET'S NOT FALL IN LOVE》的MV拍摄,她就是跟这位前辈搭档,一周后就要进行拍摄了。

而《前任》则是给权至龙和东涌裴的二人小分队唱的。如果要拍MV,男主角自然是他们两位。

“怎么,你想跟涌裴搭档?”权至龙依旧盯着手机,笑着随口回了句。

Rita慢吞吞地换了个姿势支着脸,皱了皱小鼻子,嘟囔着:“不想。”

权至龙挑眉,停下了按手机键盘的动作。

一般来说,练习生对于能参与前辈的MV拍摄就已经足够感激了,哪里还会说什么拒绝的?

就连他自己是练习生时,听到能参与前辈MV拍摄也只是兴奋,激动于自己与出道仅一步之遥。

这么胆大的练习生他还是第一次见。

也是,如果不是这样的性格,她也不会在之前拒绝《前任》的版权买断了。

可他没想到,这个后辈的胆子比他想得还要大。

“其实,我只想跟前辈搭档MV拍摄——”

“如果不是跟欧巴一起,那我就不参与了呀……”

用词亲密,言语暧昧。

从前辈到欧巴,她那语调,就像是含着钩子,娇软又撩人地缠绕。

工作室空间本就不大,权至龙在片刻的怔松后,才发觉两人之间的距离实在有些太近。

她的声音,像是趴在了他的肩膀上,悄声细气地在他耳旁说的。

而当他转头看去,此刻的她双手撑着那张清丽小脸,眼尾微微上挑,碧绿的眼眸直勾勾地望着他,似是深情。

“……”

来自年下的直球如此猝不及防,权至龙敛下眼睑,手臂微微绷紧,无心再看手机上陆续传入的讯息。

“哈哈哈哈哈——”

她清脆的笑声突然打破沉默,“看把欧巴你吓得,我开玩笑的啦!”

开玩笑吗?

权至龙看她佯装无事发生的灿烂笑容,眼里却残存着还未掩藏干净的慌乱与紧张。

他不是毛头小子了,很清楚眼前这一幕是在发生什么。

而他并不能喜欢她。

不是这种喜欢。

权至龙轻皱着眉头,伸出食指,点着她的额头将她的小脑袋往后推了一段距离。

“叫前辈。”

Rita一呆,刚才还闪闪发亮的碧眸瞬间暗淡,“前辈讨厌我了吗?”

权至龙心里暗叹,揣着明白装糊涂,“别多想。”

“你应该习惯说敬语,不然会容易被误解。”

Rita撅了噘嘴,不大高兴,“韩国人可真麻烦。”

“这种话以后别说了。”权至龙又点了点她的额头,“你是要成为爱豆的。”

Rita还想说些什么,权至龙却摆了摆手,开始赶客:“好了,你不是还得去上声乐课?赶紧去,别迟到了。”

“又赶我走啊……”

撇了撇嘴,Rita小声嘟囔着,随即站起身慢吞吞地挪出脚步。

权至龙并未回头。

他无意识地翻着手机讯息,只当做没有听见,然而简讯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伴随着轻轻地关门声,权至龙才松了口气,缓了缓情绪后投入到工作当中。

门外,Rita脸上的所有情绪瞬间消失殆尽。

她甚至伸了个懒腰,有些惫懒地打了个哈欠。

她并不是在急于求成,察觉到GD的松动后假装被抓包也不是在打补丁。

像GD这般情感经历复杂的人其实并不好追,他跟李东辉这样的毛头小子完全是两种极端。

对于李东辉,她只要凭借着外貌优势,时不时地联系他便足以让他死心塌地,更别提还有他哥哥李东敏这个刺激点在。

而对于权至龙,年下直球和外物的包装或许可以让他心动一时,但却无法让这个过程变得持久。

一紧一松,拉进后再推出去,却又在推出去的同时留下点小钩子。

父亲一向把她教导的很好。

-

但父亲把李复裕那家伙给教成了疯子。

刚下VOCAL课的Rita,看着堵在她面前绞尽脑汁措辞的宋闵浩前辈,都有些不大忍心了。

“前辈有什么事儿吗?”她状若好奇。

宋闵浩张了张嘴,最终还是纠结半天,转移了话题,“没事儿!就关心一下后辈,咳,你刚刚上的是xx老师的课吗?”

Rita想起在宋闵浩这之前维持的人设,有些尴尬地点头,“闵浩前辈也认识xx老师?”

“嗯,他很厉害,我练习生时期也上过他的课。”宋闵浩说着。

两人并肩走到了电梯门口。

“前辈——”

“Rita你——”

两人同时开了口,又在听到对方的声音后异口同声地闭上了嘴。

“前辈先说吧。”Rita腼腆地一笑。

宋闵浩挠了挠头,“也没什么,就问问你吃了饭没有。”

“没有呢前辈。”Rita摇头,有些期待地望向他,“前辈做练习生这么久,肯定知道很多附近的美食店吧?!”

“确实挺多的,额,你想吃什么?”

宋闵浩在来YG做练习生之前是个爱吃的小胖子,自然不会不知。

“炒年糕!”

“附近的炒年糕做得好的,应该只有那家……”

说到吃,宋闵浩来了劲儿,一会儿说左拐一会儿说右拐一会儿又说什么什么地标的,将炒年糕美食店地址告诉了Rita。

“可是前辈,我不认路呀……”Rita为难地说。

“啊这,那我带你去吧。”宋闵浩摸了摸鼻子。

Rita亮起眼睛,一蹦一跳地出了电梯,对他灿烂地笑了起来,眼睛月牙弯弯,显得兴奋极了。

“Mino前辈脆骨!”

宋闵浩顿了顿脚步,看着她活泼娇媚的容颜,突然有些后悔自己的嘴快。

这下搞得,后辈好像更喜欢我了怎么办。

宋·脑补狂魔·闵浩kkkkkk

【注释】

1.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一种书面形式合同,又可以称为定型化合同。

跟还没理解的宝宝简单举个通俗点的栗子:

格式合同就是大家平常跟中介签的租赁合同、跟单位或者公司签的劳动合同等等。

你们回忆一下,是不是除了租金、面积大小、薪金啊等数字,其他字眼之类的全都是固定好的不能更改的?要么全盘接受签约,要么就全盘不接受不签约。

这个就是格式合同。

不仅有格式合同,也有格式条款(不会给你协商更改,你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也是差不多的意思。

一般来说,出格式合同的这一方都是“条款都给你规定好了,你爱签不签,不签拉倒”的强势方,另一方的话语权一般会弱一些。

YG让女主签的买断协议也是这样的格式合同。

2.美国公民16岁有自主收入(在南韩做练习生是有收入的,虽然很低)好像也是法律意义上的具备了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Rita签合同应该不需要亲属了?这里我不是很确定,如果后续要法定代理人追认请在评论区告诉我一声,我改个文。

3.目前进度来说,好像10万字完结不了,尴尬。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0章 010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