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年的雒挽安的身体里是一个二十五岁的灵魂。
她可以坐在布满青苔的台阶上看着年幼的小孩拉着妈妈的手只为了买一个五角钱的冰棍。
也可以盯着幼儿园的老师,看他们努力做出一个鬼脸,引得台下的幼儿园生哄堂大笑。
她看着那些没有经过岁月洗礼的人们,看着自己的父母身体康健,脸上没有一丝皱纹,看着自己的外婆腿脚利落,可以早早出发去看盛化市的日出。
人生像是重启,她用现在的思想去看过往的,却仍在进行的鲜活的经历。
她好似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也没有经历过那些男人,更没有生离死别,人生苦短。
如果人生是时钟,那么现在的她在缓慢地拨动着指针,缓慢地缓慢地,迎接更为热烈的朝阳。
她走过盛化市的大街小巷,去一一拾起所有错过的绿叶红花,尘埃落雪,枫叶金黄,看着城市日新月异,时代突飞猛进。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她站在烧鸡店,背着妈妈新买的小书包,垫着脚,递给店主钱。
她现在的样子水灵灵的,有种即将蜕变成少女的懵懂稚嫩感。
她想,如果真的可以,她愿意留在这个世界,只当所有的过往都是繁华一梦,人只要活着,能和家人在一起还有什么遗憾的呢?
烧鸡很好吃,雒慧慧年幼就表现了惊人的吃货天赋,一个人吃了半只,并且对她这个妹妹的眼光很是赞同。
“再买一只吧,我觉得一次买两只我们四个人吃正好。”
“你小心变胖,你长大之后可不喜欢胖胖的你,容易丧失择偶权。”雒挽安和她贫嘴,爸爸妈妈在旁边笑,电视里播放着新闻联播,主持人字正腔圆说着申奥的事。
“那又怎么样呢?姐的美貌无人能敌,我将来一定会找到一个一心一意爱我的男人,之后生一个天使宝宝。”
雒挽安想起只只的模样,确实是天使宝宝,但是一心一意爱她的男人还真没有,不过她也附和:“还是吃你的烧□□。”
“说鸡不能说感叹词!”雒慧慧笑了,露出小虎牙。
雒挽安看着她稚嫩的小脸,还是说:“姐,你今天的练习题一定要做完,一定要考出去,初中正是抓紧的时候。”
“我知道,不还有你吗,你学习好,我是你姐,肯定比你学习还好啊。”
“好好好。”雒挽安小小的人儿叹了口气,她终于体会了带孩子学习的痛苦,因为这个年龄的他们根本不理解学习是一个多么有含金量的事情。
再次买烧鸡的时候雒挽安已经轻车熟路了,她仔细挑了最大的两只,余光好像看到有人在尾随。
不过烧鸡店临街,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坏人。
她拎着烧鸡,慢悠悠往家里走。
只是下一刻,她就感受到一阵风袭来,手上一轻,烧鸡离手,而一个少年疯狂地带着抢来的烧鸡飞奔而去,消失在巷子尾。
她看到瘦瘦高高的背影,和有些破旧的衣服。
盛化这世道还有人抢东西?重点是,这孩子得多饿啊,要抢烧鸡?
如果她是真正的十岁小女孩,大概现在就要哭天抹泪了,被社会小青年吓一跳都会成童年阴影。
可她不仅不是,还有点好奇盛化市现在的小孩怎么都这样明目张胆,光天化日之下抢烧鸡?
按照少年飞奔的方向,她也奔跑起来,景物流转,她已经不知道他跑到了哪里。
但是周围都是脏乱差的老破小,远处还有平方,现在的盛化虽然不如几年后的飞速发展,但是大楼已经初具雏形。
这个城区是城乡结合部,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人流量也很杂。
眺望远处还有巨大的垃圾焚烧厂,焚烧厂升起的烟雾给这片地域陇上了一层说不清的阴郁。
味道很难闻,似乎在塑料燃烧的同时混杂着血汗的腥气。
雒挽安忽然有些同情这样的少年,不知道倒了什么霉才能生长在这样的家庭。
也许命运凌驾于所有人之上,悄然在某个瞬间让她在一个只看得到背影的少年身上停留。
只是现在的她继续在解数学题,并且遗憾为什么没有背下来高考的答案。
雒慧慧对今天没有烧鸡很是遗憾,因为雒挽安反复强调人不能太胖,否则无法跟得上未来的流行趋势。
雒慧慧小手一挥,我才不会在乎别人怎么看。
雒挽安仿佛是在养孩子一样养自己的姐姐,她苦口婆心,“等你长大肯定不会这么想,你想想,你最喜欢的明星是谁?”
“男团!”
“那你看看他们的体型。”
“好吧……”于是雒慧慧少吃了一碗大米饭。
雒挽安欣慰地设想,将来如果她遇到周顺,她一定要让周顺离雒慧慧十万八千里,连边都不能靠。
“那你明天一定要给我带烧鸡啊,我今天都少吃了。”
“好的,我放学顺路买。”
雒挽安头脑里涌现出来的不是烧鸡,而是那个只看得到背影的少年。
只是少年跑得飞快,也不知道是不是喝了红牛,每一次都只有一个背影。
不出所料,等到她再再一次拎着烧鸡在路口张望的时候,果然看到了半个脑袋。
她捋了捋自己漂亮的青蓝色裙子有些紧张。
他穿着白色的衬衫,似乎比之前干净了一些,不过还是老样子,她装作不在意挪开了目光,自顾自往前走。
三、二、一……
走到巷子口,她停下了,给他缓冲的时间。
果然,一阵风袭来,带着皂角的味道,是独属于少年的气息,是刚体会过这个社会的不易,是初来到这个世界的沉默和妥协。
她侧身的瞬间,一秒,看到了他鼻梁上的红痣。
雒挽安脑海轰地一声。
有什么炸开了。
她追着他残存的影子,像是在寻一道光。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雒挽安伸出手,“给你。”
她递过烧鸡,“下次不许抢了。”
少年眸色中有隐藏不住的慌乱,但面上还是强装冷静,“有病吧你,抢你什么了?”
“我记得你,”雒挽安仔细描摹着他的眉眼,她几乎确定了,他就是沈世稷。
鼻梁上的红痣鲜红地夺目,即便他生活在这样的环境,皮肤还是白得惊人。
他是这城区开出的一朵独一无二的百合。
雒挽安有些想哭,跨越世界的相见,只有她自己知道,“你推我的时候很疼,如果你饿,你可以管我要。”
“神经病,让开。”少年处在变声期中,声音和长大后的不一样,有些奶凶。
雒挽安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模样,想笑又有点想哭,她看着他微微颤抖的双手插在口袋里,“小孩子不可以抢东西,要善良对待每一个人。”
天啊,她在说什么?
果不其然,收获了少年的更加慌乱,“你有病吧,你给我念书呢?谁是小孩子,你才是呢。”
雒挽安觉得他的话语都是和街边的小黄毛学的,谁能想到他成年之后的沉默寡言呢?
她继续说,不错过他的每一个表情,“老师说人性本善,要让爱遍布世界上许多地方。”
雒挽安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她不能和他说超过这个世界的事情,只是觉得人生戏剧,遇见即是奇迹。
“人性本恶,你老是说错了。”少年避开她的视线,彻底没有了刚刚嚣张的模样。
雒挽安只知道他们在上学期间相遇的过往,却不知道在某一刻他竟然过着这样的日子,他五官立体,睫毛很长,额头上有一个破口,应该是被人打的。
“老师没有说错,这个给你。”雒挽安摊开手掌,里面有一个创可贴。
“你的脑袋破了。”
“你才脑袋破了。”
少年的声音带着颤抖,之后狼狈跑开,影子拉的很长,在这陌生的,超乎科学,凌驾命运的万千世界。
雒挽安想再一次去寻他,但不巧,遇到了期末考试。
但只要想到他在这个城市就觉得心安。
虽然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但是雒挽安挤时间也会在那片城区找他的身影,她走着他曾经走过的路,看过的天空,呼吸过的空气,有一种跨越时空的满足感。
小学的课程对她来讲过于容易,像是之前一样,她对于学习有着超乎常人的天赋,不出意外还是三道杠大队长,系着红领巾在国旗下讲话。
在操场上坐着看着天空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看到了他的身影,穿梭在门口小吃摊中,他的身形那样的笔挺,不让人注视都难。
她几次想要叫住他,却看到他像一阵风一样转瞬即逝。
有几次,她差点就能捉住他,只是跑出校园的时候,在树下看到了泥土上的女孩肖像。
这小女孩,该不会是她吧?他的画技很有天赋,路过的很多人都说仅仅用树枝就能在地上画出这么精致的画,简直就是神童。
雒挽安忽然觉得异想天开,在这个世界上,他们不过几面之缘,还是说,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命运的齿轮悄悄转动。
不过,还是让她发现了他。
宝子们,这个月一定完结!绝对不鸽了呜呜呜呜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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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chapter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