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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系娇夫带娃提亲【重生】 第18章 chapter18

作者:晓千城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5-12 20:46:29 来源:文学城

雒挽安摊牌了,一下子涌入太多信息,脑子乱成一团,何况她始终对面前的男人有戒备,“你说我是孩子的母亲,之前和你在一起过,你怎么证明?”

仿佛在等着这句话,男人忽然冷笑,“你如果再进来,就别想出去了。”

终于,雒挽安舔嘴唇,搅动着手指,过去未知的自己在向她招手,如果退缩了,就是对过去的不负责,她做不到。

但这句话,仿佛意有所指。

这个男人是沈世觐的兄弟,那么性格肯定会有所相似,她连沈世觐那样的变态都过过招,还怕这个流放者吗?

沈世稷上了二楼,属于沈怀梦的门虚掩着,里面还能看到小小的人躺在上面,拐过去是男人的房间。

里面是极其精简的黑白装修,床单是白色的,窗帘是白色的,家具黑色,没有什么软装,像是酒店房间。

他到床头,拉开柜门,里面有一个保险箱,旋转按钮。

咯嘣一声,门开了。

沈世稷抽出了几张纸,递到她面前,淡淡说道:“你自己看吧。”

这是一份亲子鉴定报告,上面盖章定论,时间正好是她第一次见到沈世稷的第二周,她本人和沈怀梦是亲生母女,重合率极高。

纸张有些皱,不知道被人反复看了多少次。

余光中,她看到保险柜里有一个相框,只是还没来得及细看,柜门就关上了。

“那天在医院,你推着我往外面走,我捡到了你的头发,想着你可能想看这张纸。”沈世稷说道。

房间变得逼仄,就连呼吸都觉困难。

“你还想说什么?”

雒挽安只觉得身后那张白色大床晃眼,天知道现在的打击对她有多大,明明之前这位名叫白墨念的先生还在说他的妻子在国外,明明之前还说他只是一个法人,现在就天翻地覆变了样子。

不但姓沈,还和沈世觐扯上了关系。

“抛弃我们父女,这确实是你能做出来的事情。”

雒挽安:“……我该怎么解释,我真的失忆了。”

“你失忆了都没有忘记沈世觐。”

又来了。

雒挽安站在床侧,被逼的越来越近,沈世稷的影子完全笼罩住了她。

她手扶住边沿,再靠近,她就倒在床上了。

她侧身,避开沈世稷,谁料下一刻,沈世稷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用力拉扯,将她拽到了胸前。

沈世稷低头,唇际蹭着她的额头。

他喃喃自语,“我答应过怀梦,在她六岁生日过后,会送给她最好的礼物,现在我找到礼物了。”

“你放开我!”雒挽安就要用力去踹他的下面,谁料沈世稷早有准备,一侧身避过一击。

但雒挽安却重心不稳,摔在床上。

她仰躺在床上,大口喘着气,还没缓过神,就看到男人俯身在上。

挡住了所有的光,她看不清沈世稷的神色,身下的丝绸质地光滑无比,她被迫抬头,只听到沈世稷悠悠说道:“我说过,进来了就别想出去了。”

那一刻,透过声音和他们之间仅剩一寸的缝隙,她只觉得天旋地转。

忽然,她看到了沈世觐,这个男人扣在她上方,狞笑盯着她。

目光中贪婪必显,淬着恶心的目光扫视她每一寸。

她分不清这是上辈子还是现在,只觉得外面是万丈悬崖,她宁可跳进崖底,也不要在他的身下虚与委蛇。

“放开!放……开”

空气越来越稀薄,她觉得周身的屏障消失,身上的衣物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扯的七零八碎的睡袍和远处的风声的呼啸。

窗外悬着一轮明月,随即被乌云遮盖,雷声阵阵,大雨倾盆。

只是下一刻,她发现风声消逝,雨声不复存在,睡袍变成毛衣,沈世觐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骤亮的灯光和手边的温水。

她有些狼狈地坐在地上,不远处,沈世稷抱胸坐在沙发上,脖颈上牙印显著,鲜血顺着他的衣领往下流,晕染了一片赤红。

雒挽安口腔中充斥着铁锈味,衣服完好,很显然,她发丝凌乱的原因是咬了某人一口。

而某人正坐在她的面前,和她拉开距离。

雒挽安:“……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她撑着手肘站起来,整理自己的头发,想要赶快离开这个地方。

却听到沈世稷低声叹了口气,有些悲戚说道:“我就这么令你讨厌吗?我什么都没做,你打我咬我就算了,还想让沈世觐救你。”

雒挽安:“……”

“你刚才叫的沈世觐的名字特别清楚。”

雒挽安:“……”所以我以为咬的是沈世觐。

不过这两兄弟着实都不是善类,她一刻不能多呆,难保这人又做出什么发疯行为。

“刚才虽然你叫的是沈世觐的名字,可你哭了,我说过不会让你哭的,我背弃了承诺,就像你一样,我们两清了。”

雒挽安看着他,男人眸色中隐隐有水光,和刚刚那个强势的将她扣在床上的男人判若两人,她呼吸急促,不明所以道:“……什么啊……”

“是我着急了,可能是第一次活到这个年纪,第一次能够直面。”

如果是旁人遇到这种情况,大概会第一时间疾步跑出去。

暖气很足,灯光昏暗。

沈世稷声音忽然变得无比落寞和凄凉,“你走吧,孩子你也不用管,反正都六年了,我也养大了,没有妈妈又能怎么样呢,我没有妈妈也过来了,以后上幼儿园就让她同学嘲笑,上中学就送到国外,我们父女俩再也不出现在她的失忆母亲面前了。”

沈世稷越说越痛苦,“消失了六年,失忆了六年,马上就要和别人结婚了,彩礼都送到家门口,前男友也要从京华追回来,这里哪里还有我和孩子的位置?我等怀梦烧退了就带她走,厂子卖了,消失在她亲生母亲的视线里。”

沈世稷掩面:“你快走,怀梦醒了我就告诉她亲生母亲改嫁了,她就是颗小白菜。”

话音刚落,就看到房门开了。

穿着粉色睡衣的小女孩站在门口,看样子是高烧刚退,发丝黏在额头上,她睁着硕大的眼睛,眼泪忽然淌下来,她踉踉跄跄走上前,一把抱住雒挽安的膝盖,仰头看向雒挽安,抽泣说道:“你是我的妈妈吗?你要改嫁吗?不要我和爸爸了吗?”

沈怀梦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妈妈,不要离开我们,我不要做小白菜,我不要被同学嘲笑,求求你了,你不要和别人结婚,就和爸爸结婚好不好?”

雒挽安的心被这个血缘上的孩子揉捏得无比痛苦。

还没等她说话,沈世稷上前拉过了孩子,他蹲下来,抱住沈怀梦,“没关系的,爸爸也是没有妈妈,我们都希望妈妈过得好对不对?”

沈怀梦用力点头,可她目光始终紧紧盯着雒挽安,眼泪大颗大颗流淌。

可怜至极。

雒挽安算是明白了,刚才那一出全都是给站在门口的沈怀梦看的。

可偏偏她无法拒绝,血缘的力量无比强大,纵使她没有之前的记忆,可骨子里的爱始终存在。

“可爸爸不能让妈妈过得好吗?”沈怀梦抽泣,小小的身体都在颤抖。

“但妈妈不给爸爸机会啊。”沈世稷痛心疾首。

雒挽安:“……”这位可能是从哪里学过演艺。

听到爸爸的回答,沈怀梦哭得更大声了,“妈妈,求求你给爸爸机会吧,妈妈别不要我们。”

雒挽安心内柔软的不成样子,但对于她来讲,面前的沈世稷完全是个陌生人,她怎么能和完全不了解的人在一起?

更何况,这个人还是沈世觐的弟弟。

与那个恶魔有血缘关系的人,那个浸满利益和算计的沈家。

如果,重蹈上辈子的覆辙,这辈子还有什么意义?

但为什么,这一世,雒挽安会和沈世稷扯上关系?

雒挽安深吸一口气,她避开沈怀梦的目光,强忍着内心的痛苦,理智占据上风,即便是有了孩子,也不能轻易和沈家人在一起。

可下一刻,沈世稷拉开保险柜,从里面拿出来一叠黑卡和房产证,对沈怀梦说道:“妈妈要结婚了,我们送给她礼物,这几十个亿都给妈妈好不好?”

沈怀梦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接过房产证就要送给雒挽安。

雒挽安的视线却不在房产证和黑卡上,她终于看清了保险柜里的相框,那是从前的她。

和她上辈子的记忆完全不同,照片里的她穿着白色裙子,背景是京华京安酒店门前,里面的她笑得明媚,披散着头发,紧紧依偎旁边的男人,十指相扣,而那个男人赫然就站在她面前。

这是一段完全不属于上辈子的她的记忆。

而照片上她很爱这个男人。

沈世稷察觉了她的视线,不着痕迹苦笑,还是将照片递给了她,“被人烧了很多我们过去的照片,好在还留着一张,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照片上的人到底是不是你。”

雒挽安有些颤抖接过照片,仔细看,能看到两个人穿的鞋子是情侣鞋,恩爱无比。

“这是什么时候的照片?”雒挽安问道。

“20x5年,我们确定关系,在京安酒店吃饭,那时你说要永远和我在一起,现在看来,女人的嘴都是骗人的。”沈世稷目光冷起来。

他似乎很用力吸气,看向沈怀梦,“好了,怀梦,该睡觉了,回去吧。”

“爸爸,我不要妈妈走。”

“你的妈妈没有之前的记忆了,但她不会忘了爱你的,爸爸保证。”沈世稷抱起女儿,走出了房门。

屋子里只有盯着照片看的雒挽安。

她很想问问过去的自己究竟是怎样的机遇才会和沈世稷在一起。

还想问问她,她有没有为所做的选择后悔,是不是带着悔恨和不甘回到盛化。

是不是像她一样,纵使历经繁华,但满盘皆输。

沈世稷,她想问问过去的自己,他是一个值得信任和托付终身的人吗?

她不知道问题的答案,所以不能轻易交卷。

那晚,她离开了兰亭。

夜晚寒风刺骨,她站在风中,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车上放着舒缓的音乐。

她陷在车座上,陡然放松下来,看着这个城市陷入静寂,看着灯红酒绿失了颜色,看着雪落松树,繁星漫天,看着幼时的大商场被推倒重建成新的大厦。

人生海海,过眼云烟。

她不知道,在她离开之后,哄睡了沈怀梦的沈世稷躺在冰冷的浴缸里。

将自己完全浸入凉水,良久,才探出头大口大口呼吸。

裹了浴巾出来,将相框放在床头。

他躺在床上,看着身侧虚空的大床,手探入身下。

像是自虐般,他绷着脚,猛掐了几下。

膝盖上的伤口刚刚愈合,如今崩裂,血淋在床单上。

他坐起来,盯着已经流血的创口,里面的血肉狰狞刺目。

很是熟练的,他用指甲去撕扯膝盖创口的皮肉。

没有任何麻药,他扯的仿佛不是自己的肉。

冷汗淋漓,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只是,他觉得床头灯光有些暗,于是调亮了灯光,让自己看得更清一些。

鲜血染红了床单,他沾了一手的血。

终于,他像是意识到什么,将笔扔到床上,用满手的血糊满手机给隋子阅,打了电话。

隋子阅,他的主治医生,此时正在布鲁塞尔机场,马上要登上回国的航班。

最后的目的地是盛化。

原因是,怕他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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