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周日,通宵未眠的我们干脆约在早上十点半见面。
但当我九点提前赴约时,发现陈最也已经等在圣诞树下。
我们望着彼此,相视一笑。
“你怎么来这么早?”我问。
他说:“和你一样的原因。”
我们心照不宣地扬唇。
接着,我俩都跟呆瓜似的,原地罚站片晌。
分明相交已有几日,几个小时前还在线上畅所欲言,结果不知怎的,此刻的我们竟同时浮出拘谨。
沉默中,我们不约而同的开口:
“你吃早饭了吗?”
“一起走走吗?”
笑容再度掠过我们的脸。
陈最回答我:“没吃。”
我拍板:“那我们先吃早饭,然后再一起走走?”
他没有异议。
我们走进了一家茶餐厅。
菜单被递过来,有事可做后,流动在我们之间的那似有若无的尴尬总算开始消融。
点餐权被自然让渡给我。
我勾选菜品前,向陈最确认:“真让我全权做主啊,万一点的菜你都不喜欢怎么办?”
他说:“那下次换你尝尝我喜欢的。”
第一次约见才刚开始,他就已经在明目张胆预定下次。
我还怎么拒绝?
我欣然接受了点餐的任务。
先点了一壶茶提神,然后一屉屉蒸格被端上来。
虾饺皇,红米肠,蒸排骨,姜汁小笼包,最后还有一份干炒牛河。
本来还担心有点多,结果陈最一招手说:“再来个腊味煲仔饭。”
“不是吧。”
我些许挫败地看向他:“一个你爱吃的都没撞上吗?”
他却在笑:“恰恰相反,全是我爱吃的,所以再点份主食下饭。”
我很是怀疑:“真的假的?”
“真的。”他一本正经说,“骗你我吃饭顿顿被放香菜。”
我眼睛一亮:“你也不爱吃香菜?”
他说:“非常讨厌。”
“我也是!”
共同的喜忌令我增添了几分信心,我告诉他:“其实我早餐也超爱米饭来着。但怕你觉得奇怪,所以才补了个炒河粉。”
他脸上闪过明显的惊喜:“我也是,不然我们把干炒牛河换成糯米饭?”
早晨爱吃糯米饭,我脱口而出:“你不会是江浙人吧?”
他颔首:“我是鹿城人。”
我不可思议:“我也是!”
如此奇巧,他一时也诧然盯住我。
对视的瞬间,他调侃:“这些年我们真是在渝城受苦了。”
渝城喜辣,连早餐店的面条都浮着油辣子,喜甜的江浙人在这里真是要命。
“就是!”我深有同感:“我每天早上都靠蒸烧卖过活。”
“战友啊。”他相见恨晚地朝我伸出手。
我没多想,顺手就与之交握。
掌心相触的那瞬,轻微的电流炸开,我们才陡然回过神。
微妙丛生,得来不易的自然氛围一瞬被打破。
我轻轻的深呼吸:“我们口味这么一致,以后可以做饭搭子。”
“没准不止是饭搭子。”
他问:“你最喜欢的电影是什么?”
我最喜欢的电影其实是《情书》,但我脑中闪现的却是《楚门的世界》。
我盈盈看着他:“你这是一道送分题。”
他应该也想起了他的微信头像,恍然地“啊”一声,转而问:“那你平时最喜欢的娱乐方式是什么?”
我脑海pass掉小红书和小说,告诉他:“散步,我喜欢边听歌边散步。”
他无声“wow”:“我也是。”
“少来。”我才不信。
他辩驳:“我听歌晨跑,四舍五入没差。”
这个人是真的很懂得如何取悦我。
我笑意难藏,故意考验他:“那这样,我们一人选一首最喜欢的歌发到微信。”
我想试试他的招式极限,更想看看他遭遇滑铁卢时的模样。
我们拿起手机,在音乐软件里徘徊许久。
确认对方选好后,同时发送。
答案跃出屏幕的一瞬,我错愕地抬头看向陈最。
《遥远的她》
《遥远的她》
提议的那刻,我压根没想好要选哪首歌,更未设想过这次的答案还能与他一致。
直到打开歌单,我才因那句“我已习惯每个傍晚去想她”,而选定这首发送。
居然,居然!
“怎么会?”我惊喜交集。
陈最黑而亮的眼睛凝住我:“这是我歌单第一首歌。”
这刻,无言的视线交缠,诉说了千言万语。
“这么惊讶。”他问我,“你希望我们答案不一样吗?”
我笑着摇摇头:“不是。”
我坦言:“只是……我以为你喜欢的不会是这种风格。”
他:“你觉得我会喜欢什么样的?”
“唔……”我略微沉吟,“应该是首英文歌,有点浪漫的文艺腔调,比如——”
我想到了:“《La La Land》那首《City of star》。”
我认为,就算是情歌,他喜欢的也该是这种,现实与理想碰撞的烂漫遗憾。
“那喜欢《遥远的她》的我,让你失望了吗?”他一瞬不瞬看着我。
“好像更满意了。”
我眼睫扑簌:“国语接地气,我喜欢烟火气。”
旋即,我看见笑意在陈最身上疯长。
他笑得像一株迎风舒展的绿植,提前带来了春天。
那勃勃生机吹到我身上,给我主动出击的勇气。
“你说得对,没准我们不止是饭搭子。”
我问他:“你过年回鹿城吗,也许我们还能做旅伴?”
他:“你哪天回?”
我:“我打工人,得年二十九。”
他:“巧了,我也是。”
我眼睛弯起来,已经快忘了开心以外的情绪。
他顺势道:“春节我打算去鹿一中逛逛,你母校是哪所?”
我不知第几次惊叹:“我们竟然还是校友!”
“你哪一届?”
“16届。”
“天呐,我也是!”
……
我们越聊越深,越聊越惊奇——我们身上居然有如此多的共同点。
我们都是鹿城人,同一所高中同一届。
我们都喜咸甜、讨厌香菜,我们都爱听张学友,我们都最爱看《老爸老妈浪漫史》。
我们都喜欢在寂静无人的街道上独自游荡。
我和他甚至,曾在高中的同一天,同一个位置,拍摄过同一次落日。
我们的相遇仿佛命中注定。
虽然我用“lebenslanger schicksalsschatz”作了我整个青春期的名片,但实际上我并不相信这世界上有什么“天命之子”。
从前我深信,真爱之所以令千万人向往之,正是因为其虚假而不可得。
但这个周日的早上,我的宇宙发生一次大爆炸,重塑了我的世界观。
我开始相信“lebenslanger schicksalsschatz”真实存在。
此时此刻,就在眼前。
——陈最。
我们相见恨晚,有说不尽的话想要彼此分享。
从寂静无人的早间茶餐厅,路过人声鼎沸的电玩城,途径酸甜苦辣的超市货架,与五彩斑斓的衣帽店擦肩。
“高中的时候,我怎么会完全没注意到你?”
我歪头望着陈最,奇怪道:“没道理没印象啊,你这款应该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诶。”
“你也一样。”
他亦露出费解模样:“感觉你应该没少上主席台演讲,我居然现在才认识你。”
但其实,我整个中学时期都灰扑扑的,总自卑低着头。
他没注意到我,何其正常。
我垂目,庆幸轻喃:“还好是现在才认识。”
他没听清:“什么?”
我重新抬头看他,微微一笑:“也许现在才是认识的最好时机。”
他好像被我的话击中,忽然顿足,长久地注视着我。
我们正好停在商场的下沉式滑冰场之上,冰场音乐萦绕耳畔:
“I used to hear a simple song
我曾习惯一人简单如水的生活
That was until you came along
直至你的到来 打破了这首“独奏”
Now in its place is something new
我的生活增添了新的生机
I hear it when I look at you
当我目光注视着你 聆听着它的降临”
微妙暧昧的火星在闪烁,我们的目光与身体都好像被下方的冰面急冻,变得机械不自在。
我一下转过身,面向滑冰场。
我看着冰面上随乐飞驰的人们,心中怦然地转移了话题:“真羡慕运动细胞发达的人,他们像自由飞翔的鸟。”
他抬肘轻撑栏杆,侧身面向我:“你也可以。”
我忍不住看他。
他问:“想试试吗?”
我立刻想起了他光彩陆离的朋友圈,滑雪冲浪跳伞,他就是那只自由翱翔的鸟。
我根本不会滑冰,但我鬼使神差的就点了头:“好啊。”
待回过神来,我已经将高跟鞋换成滑冰鞋,站在了商场下沉的冰面之上。
确切地说,我是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幼童,颤巍巍紧握扶手而立。
“要不……还是算了吧?”我开始后悔。
和crush第一次约会,难道我要在溜冰场上摔得乱七八糟吗?
我无法想象那个惨烈场面。
我退缩了:“下次吧,下次我们再来滑冰。”
“别怕。”
陈最直接拉着我的手,将我牵引入场。
他一手掌住我胳膊,一手紧握我手腕,像隔空虚虚地拥抱着我。
茶餐厅握手的演练,并没能让这一刻的我变得更从容,刹那,我周身的血液都在零度的冰面之上燃烧起来。
本就因打滑踉踉跄跄的我,顿时更不会走路。
并不意外地——我迎面摔在了陈最的身上。
如惊弓之鸟,又似主动投怀送抱。
我紧紧地搂住他的腰,直挺挺扑向他,将他狠狠地压倒在冰面上。
我整个倒在他怀中,听见他闷哼了一声。
暧昧至极的姿势,我却只感觉到丢脸。
我面红耳赤,像鸵鸟埋头,不敢看他的眼睛:“对不起,我是真不太擅长运动。”
“为什么道歉?”他边将我扶起来边问。
我更热了:“上来就把你扑倒了……”
“江莱。”
他突然叫我的名字,语调认真:“我才该担心和道歉。”
我终于敢看向陈最。
他眼里亦几分不自在:“头脑一热,怕你觉得我故意投机想占便宜。”
感受到他的忐忑,紧张与羞耻奇妙的飞散。
我佯装警惕地问:“那你是吗?”
陈最立刻举起双手,以证清白:“清汤大老爷明鉴。”
我揪着他的衣服笑弯了腰。
他好像松了口气,笑眼问我:“还继续吗?”
“当然。”我煞有介事点头,“刚刚的豆腐总不能白吃。”
他轻快笑出声,旋即重新引我飞驰——如果忽视我展臂趔趔趄趄学步的滑稽的话,也勉强算幼鸟在努力飞翔吧!
这个下午,是我最尴尬却也最勇猛的时刻。
我一次次地将陈最扑倒在地。
虽然他说他有占便宜之嫌,可我内心却在窃喜,我能够理所当然地与他突飞猛进。
我们不断的摔倒失败,我们却一直在畅怀大笑。
又一次,他悄然地松开我的手。
我终于在这世界寻准重心,自由地在冰面滑翔起来。
“我学会了!”我兴奋得如同小时候收获第一个洋娃娃。
陈最一把握住我的手,带着我在冰面恣肆飘舞。
时间与距离都被抛弃,冰刀划过的也不再是冰面,更像浩渺宇宙里,我们正一起低空飞行。
等我们再走出商场时,外面天都已经黑了。
我轻轻叹气:“都怪我太笨了。”
“一点也不。”
陈最说:“你跌倒那么多次都没放弃,相当于一次就学会了滑冰。”
他夸赞我:“很厉害。”
“哪有。”
我矫作地偷笑着:“因为我的笨拙,我们错过了晚霞。”
他:“你好像有点遗憾?”
我点头:“嗯,渝城冬日的夕阳多么宝贵。”
渝城的冬季铺天盖地的雾霾与阴雨,每次太阳露面,整个城市的阳光下都会长满渝城人。
难得最近连续大晴天,今天我们第一次“约会”,我本想和他一起见证一场城市日落。
本来我们完全能赶上这场绮丽。
如何不遗憾?
陈最看着我若有所思。
片刻,他拉扯我一下:“跟我来。”
我心有狐疑,却还是选择相信他,跟随他的脚步。
陈最带我来到一辆大G越野旁。
他替我打开车门:“带你去个地方,去不去?”
天色已暗,又是初次一起出行,其实不太安全。
但我思忖片刻,拿出手机道:“那我和室友说声晚点回。”
他做了个请便的动作。
我给室友敏敏打了个电话。
然后我深吸一口气,不无忐忑地坐上了陈最的车。
越野一路疾驰,离城市越来越远。
冬夜风大,车窗紧闭,潺潺流动的歌声包裹着狭窄车室。
我们默契的都没有讲话,仿佛都在静静欣赏音乐。
约莫一小时后,城市被甩在身后,越野车往山上开去。
我心中打鼓,终于忍不住问陈最:“我们这是要去哪?”
他调谑说:“现在才担心是不是晚了点。”
我偏头,看见他嘴角浮出笑意,心一下就稳住。
——起坏心的骗子不可能是这副做派。
我翘唇:“好吧,是有点晚。那你预备把我绑去哪?”
他笑笑没答,几分钟后车停在半山腰。
他终于说:“到了。”
我随他下车,然后——整座城市的霓虹烟火就在我眼底闪烁。
“好漂亮!”我脱口赞叹。
陈最走到我身旁问:“现在还觉得遗憾吗?”
因我遗憾错过落日,他就补我满城烟火。
还能如何更圆满?
胸腔掀起猛烈潮汐,我没有作答,只粲然的看着他。
他亦一瞬不瞬注视我半晌。
我怕自己沦陷,背身靠住车前盖问他:“你怎么发现这个地方的?”
他说:“来这拍过日出。”
我:“漂亮吗?”
他:“没有此刻漂亮。”
我莞尔:“我不信。”
他立刻点亮手机:“明日晴,你可以亲自检阅。”
什么意思,他是要约我在这里过夜,一起等日出吗?
我侧目:“你两天一夜没睡了,确定还撑得住?”
他说:“试试看呗。”
我轻抿唇沉吟,最后豁出去了:“好,试试就试试!”
然后,陈最从后备箱拿出露营剩的果酒和瓜子,我们边喝酒边欣赏城市霓虹。
这里视野开阔,风景绝美,我不由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留恋。
咔嚓一声,陈最问:“我也能拍一张吗?”
我不解:“干嘛问我,这里好像不是我私有吧?”
他说:“因为我想拍你。”
“为什么?”我问。
他顿了瞬,说:“记忆会消失,但我想留住你的样子。”
满城的霓虹都在他眼底闪烁,叫人目眩。
我溺在他的目光之中:“明早拍怎么样?”
我提议:“如果我们能坚持到明早日出,就一起拍张合照。如何?”
“好。”他眸光闪动的看着我。
于是天亮既是挑战,也变成了吊住我们的胡萝卜。
两天一夜没睡的我们,在山坡上熬到半夜。
半山的风凛冽又刺骨,最后我们还是转移阵地到车里。
我们以一罐接一罐的冷酒抵抗本能睡意。
万籁俱静,渐渐地,外面连风声也消失了。
我以为是黎明前的寂静,却不知晓,是人体的本能将我放倒。
——困意叠加酒劲,我在空调的烘烤下睡着了。
我做了个梦,一个噩梦。
我梦见醒来天光大盛,而陈最忘了我,忘记了这如梦的一天。
我豁然惊醒。
彼时,车座已被放平,我侧躺在车里。
而陈最就躺在我的对面,他黑亮的眼睛里有我的倒影。
他正一瞬不瞬地凝视着我。
噩梦被击碎,我惊喜地挺身坐起。
“陈最,你还在!”我激动得声音发颤,几乎要热泪盈眶。
这个人好像真的有魔法,让我哭更让我笑的魔法。
我因他的依旧清醒而快乐到眩晕。
却未料想——
陈最笑微微看着我,平静的目光中蕴含探寻。
“早上好,最熟悉的陌生人。”
他问:“能先和我讲讲昨天的故事吗?”
我的笑容刹那凝固。
陈最他,好像已经忘了我。
本章曲目《I Hear a Symphony》,Cody Fry。
依旧引自网易云翻译版本。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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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9次cru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