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登临塔下 > 第9章 好日子

登临塔下 第9章 好日子

作者:群鸟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2-11 19:14:27 来源:文学城

天师登临塔轰然倒塌的那天晚上,李春生的口中再次吐出鲜血,他靠在慧慧的耳边小声地说道:“我想回家。”

李春生说的家不是他平日里居住的教师宿舍,而是明月庄某个角落里一处曾属于一个哑巴奶奶的老屋。庄子里没人知道哑巴奶奶的真实姓名,连她自己也忘记了。唯一能够确定的事实是,哑巴奶奶在自己的少年时代就居住在这里,在充满了不幸的战乱年代坐着牛车去给城里老爷做丫鬟。牛车刚进城门不久,天上嗡嗡作响的轰炸机就投下炮弹,把主人家的老爷夫人的身体炸得七零八落,拉牛车的跑了,哑巴奶奶也只能跑,她拼了命地跑回家,两只赤脚皮开肉绽,可等她跑回了家,家里也没有一个人了。

哑巴奶奶从此就没有踏出明月庄一步,她用门前的一小块菜地与人交换一些粮食。某一个立春日她在家门口捡到了尚在襁褓中熟睡的李春生。我常说哑巴奶奶是个无比坚强的人,她的身上没有一点那个年代带来的苦难感,相反,她会在每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里脱下鞋子坐在门口尽可能地舒展自己的脚趾,也是在脚掌的温暖中哑巴奶奶迎来寿终正寝。

哑巴奶奶在河边安静地等待我的到来,看到我的身影,还笑着给我理了理袖子。她的腿脚不灵便,是年轻的时候就落下的病根,攒了些钱也舍不得去治,自己一声不吭地熬了好多年。李春生都知道,所以从他能够走路的时候起,哑巴奶奶就再也没觉得腿疼,只有走路时依旧显得僵硬。

我领着哑巴奶奶去门前的路途异常安静,她不会说,我不想说,彼此之间都保持着默契的安静。我在册子上写下她一生的功过,宣布她将收获一个美满的来生。而她始终保持着那副熟悉的笑脸,没有因为这个好消息而露出更多的牙齿。

我对她说:“您可以走了,把钥匙给我就行。”

在转身之前,哑巴奶奶又整理了一下我右手的袖子,我才发现它在来的路上袖口折进去了一点。

那一年李春生二十二岁,他独自操办完哑巴奶奶的葬礼之后就来到中学的宿舍里住下,只带走了哑巴奶奶的一件遗物:一本《新华字典》。

我们带他回到了那个破败的老屋歇下,这里听不见清溪河的潺潺水声,他也很快就沉沉睡去了。一整夜我与慧慧相顾无言坐在屋子里仅有的两把椅子上,慧慧说:“时间过得真快,要还只是咱们刚认识的时候就好了。你是不是都忘了咱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了?”

“我一辈子都会记得认识你们俩的时候。”那是我活到现在为数不多的好日子。

我认识慧慧的时间比李春生早一些。公元696年,我坐在一处修了飞檐翘角的亭子顶上,百无聊赖地听旁边那个说书人讲他的故事。那时候正是腊月,天寒地冻的,不少人已经在筹备过年的事情。那说书的独身一人生活,为了多赚几个钱没有哪天停下来过。

他的故事已经背得滚瓜烂熟,来听的大多是小孩子。说书的大手一挥,就又开始讲起这个耳熟能详的故事:

说此地曾有一个十里八乡有名的悍妇,人称文三娘。这文三娘早年间丧夫,只与一个遗腹子,名叫文佩之的相依为命。他们虽然是孤儿寡母,但文三娘性情实在彪悍,也无人敢惹他们分毫。

文佩之倒是个难得一见的好二郎,不仅对文三娘孝顺有加,看学识也是落笔成章,单论相貌更是柳眉星目,一表人才。见过文佩之的人都说,这文三娘以后是享福的命。

不过也有些闲言碎语,因这文佩之平日里开口不多,惜字如金,除了日常生活必须,也少与外人打交道。这就免不了有些人背地里要编排些话来嚼舌根。好在文三娘从来不是好欺负的主儿,谁要是说这些闲话让她听见了,脑袋上必定要挨上一棍子!

文三娘可说了:你们没本事,光长了一条长舌头,看人过得比自个儿好,于是就上下牙一搭编故事!刚好我是个喜欢听故事的,谁有种就都来咱们家门口开个故事会!好好比拼比拼谁说得更好!

列位看官,我是没法表现出文三娘十分之一的气魄,各位只要记住,她此话一出,原本想闹事的也都成了缩头乌龟跑了。

就这么过了好些年,这一日,文佩之带上行囊便要进京赶考。文三娘大摆了几桌宴席,邀请同村的人都来作饯行的宾客,给文佩之讨一个好彩头。她虽然彪悍不好惹,但热心真性情也是人人都看在眼里的。文佩之也就在乡亲们的欢送下去往了京城。

过了一月有余,有快马加鞭的消息传来:文佩之一举夺魁,高中状元!此话一出所有认识文三娘和文佩之母子的人全都涌动起来,纷纷去向文三娘贺喜。谁料这文三娘一反常态,闭门不出,谢绝访客。众人还当是她病了,或是有了什么别的事才不愿见人,可文三娘却说:“我只等佩之回家来,才与你们见面!”

这文三娘可真沉得住气,竟真的终日闭门不出,直到文佩之骑着高头大马,意气风发地还乡来,才妆扮一番器宇轩昂地走出了家门。

各位猜猜接下来发生了何事?你们必定是说,这文三娘与文佩之母子相逢,哭笑一通,饮酒吃菜庆祝了一番。

非也!非也!只见这文佩之翻身下马,与文三娘相拥笑谈道:“好娘亲,你我总算是等到了今日!”众人并未察觉此话有何异样,而只见文三娘家中多了一套有着瑞鹤牡丹纹样的衣裙。等到文佩之进了屋换衣完毕,众人再一看!呀!那套新衣裙就穿在了文佩之的身上,这位春风得意的状元郎换了衣裳改了发髻,竟是个粉面含春的妙龄女子!

众人皆大惊,而文三娘却手牵毛驴大笑道:“我与我这好姑娘,竟真的将你们瞒住了十几年!”

原来文佩之本名文慧,如假包换的女儿身,这母女俩再无别的依靠,却是心有灵犀,丝毫不甘愿居于一隅,而是铁了心要让女儿家也在外闯出个名头来。

文三娘道:“你们只当我是唯利是图的小人,费尽心机就为了挣个家喻户晓的名声,但今时今日所有听见文慧名字的人都要晓得,她就是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女状元!”

说书的故事讲到这里,天上就纷纷地落下了雪。他的听众们叫好连连,催着他快些讲下去。只是这日的雪格外大,一眨眼的功夫就把人肩膀沾湿了。那说书的没法,便匆匆一拍木,“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收了摊子去躲雪。

天气不好的时候,人就散得很快,有些意犹未尽的孩子也都被大人来抱走了,人们四面八方来分走了所有的热闹。

“你怎么还不走?”一个女声从我的头顶传来,她站在我背后,从侧边探出头来。

她便是慧慧。

我告诉她:“故事没听完呢。”

“可是雪把你的衣服都打湿了。”

“衣服会干的。”

她就在我的身边坐下来,也扮演起说书人的角色:

你要说这女状元的名声给文三娘和文慧带来了什么好处,实在也说不上。虽说朝廷知晓了此事,要给她个女官来做,文慧却请辞了。她说:“我并不为了做女官而要搏这个状元,我只为证明我不必任何人差。现在我的心愿已了,就该去济世救人。”

文慧拉着文三娘翻身上了毛驴车,母女俩有说有笑远离了家乡。此后数年,再听到文慧的消息,就是她遍行山川,云游四海,成了一个医仙似的人物。她从女状元到了女郎中,为人抓药开方,治病救难,更是专精小儿与妇女疾病,多年间文慧手上起死回生的不在少数。

更值得称道的是,她不仅医身,更会医心。与文三娘母女二人,笑谈间解千愁,妙语中释心忧。每到一处,就是没有疾病的,也愿意与她们攀谈一番,亦有豁然开朗之感。

她停了下来,我问:“讲完了?”

“再然后嘛,就是文慧寿终正寝,有上山的猎户发现她,送回山下,人们便将她奉为文慧菩萨。”

对人本质的感知告诉我,她正是文慧菩萨本尊。

“你的样子倒是年轻,不像寿终正寝的模样。”

“那你可说错了。”她纠正我的错误,“我并不是文慧本人,她早已投胎转世去了。我与她的本质相同,因为我是文慧与文三娘理念的化身。肉身世代轮回,理念却在转世的时候脱离出来,塑成了我的模样。我是她们毕生经验的产物。”

“理念,也就是说,你不必依附于任何具体的东西而存在。倒是挺自由。”

“嗯?难道你不自由吗?”她这么问,我不知道该怎么答。自由的定义在每个人身上都各不相同。在我看来,易腐的肉身和人造的偶像都不是慧慧在人间的立足点,而是一种代表性的精神原则,它可能在任何地方出现,因此她比我更自由。而她所说的,则基于个人的行动意志,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拥有一些。可惜有些是义务,不能拒绝。

慧慧走过来捏我的脸,“你怎么一整天都愁眉苦脸的,快过年了还这样,不好。”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掏出两块糯米糕来,分了我一块,“你吃这个吧,甜的。”

见我顺从地接下了,她也没有继续与我一道淋雪,而是甩甩脑袋上的雪片,叼着糕点就跳下亭子,变换了个模样隐入远处的人群与灯火中去了。

那种糕点我本觉得太甜,但在那日的雪中,糯米糕和着雪片一同送进嘴里,却让我感到了难得的清爽。

而我第一次见到李春生,是在明月庄东北边一处叫做山羊坡的地方。

明月庄的地势平坦,并没有可以真正被称为山的地方,山羊坡也只是一个略微隆起的小土丘,是土地上不起眼的一块小疙瘩。它甚至没有一棵像样的树可以供人倚靠,只有数不清的杂草,年年春风吹又生。

山羊坡凸出地面的高度恰到好处,可以在上面俯瞰明月庄大部分的面貌。过去的两千多年里我最常做的事,就是在每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躺在山羊坡最平坦的一处睡觉。鸟雀的叫声和不时路过的行人谈话声相当催眠,总是令我暂时从无休无止的死亡当中解脱出来,那时候我还没有注意到清溪河拍打堤岸的声音是如此富有韵律。

几个小孩到河岸边回收他们清晨抛下的虾蟹篓,那篓里没有他们想要的河蟹,倒是钻进了几条泥鳅,小一点的几个捧着篓去向大人们炫耀自己的赫赫战果,留下大一点的几个钻进菜地里面捉蚂蚱。

我从天上浮云露出的缝隙中听到这些孩子的吵闹声后睁开了眼睛,这种时候眼前的景象是模糊而不清晰的,河边的房屋都和风中的垂柳一样摇晃,而在这一片摇晃的景象中,我看到一个陌生的身影坐在距离河岸最近的一户人家房顶上。

等到摇晃的景象停下来,那群捉蚂蚱的孩子首战告捷,他们回到了河边的空地上开始踩水,两个水性好的已经脱了衣服跳进河里去游泳。我从山羊坡上坐起来的时候,睡意仍在我身上留着浅浅的痕迹,所以当那个屋顶上的身影看过来的时候,我打了一个不合时宜的哈欠。

他沿着山羊坡上人们踩出的小径向我走来,明月庄的四面八方就由远及近地响起悦耳的钟罄之声,他踏上这个小土丘的时候一个安全意识匮乏的孩子滑了半个身子到河里,他朝着那边揽了揽手就召来一阵风把孩子推上了岸。

我想任何人看到他的脸,都会先注意到那双眼睛,那是一对重瞳,他的眉型也利落,修饰得五官非常和谐。奇怪的是,我没有从这样一张脸上感到任何肃穆的气质,连英气也谈不太上,我想到了鹿,想到了羊,还想到了清溪河的水流。

“我知道你。”他在我身旁坐下,带来一阵熟栗子的香气,“他们叫你燃灯星君。”

我并不擅长与人搭话,即便我很早以前也已经听说了吉祥天师的名讳,也仍然对之后的谈话要如何展开而感到茫然无措。

好在他自己将话题进行下去了,“可我没有在这里见到你的神龛和庙宇。”

“谁给黑白无常上香啊?”

他先是愣了一下,而后又笑着问我:“那你的灵存放在何处呢?”

“我是没有灵的,我自己就是全部。”我说道。

李春生口中的灵基于他自己的认知,他是那个书生纯粹愿望中诞生的伟大造物,而纯粹也导致了缺憾:这样诞生的他,仅有一个空虚的形体,这让他如同一只无主的风筝,高高在上,却很容易在瞩目中随风陨落,飘到没人知道的地方去。因此他需要固定的容器来保管他的灵,于李春生而言,这个容器就是明月庄随处可见的每一座吉祥天师神像。这些神像成了无数的风筝线,将他这副光辉万丈的躯壳绑定在明月庄古老的土地上。

我说的事实超出了他的认知,他展现出旺盛的求知欲,“为什么呢?”

“我跟你不一样,小天师。”那是我头一回称呼他的名号,这个遥远的故事本没有诉说的必要,但那天山羊坡前玩耍的孩童迸发出蒲公英般的生命力,让我在踽踽独行了两千多年的岁月里也难得地感到了普世生活的气息。

这得追溯到我还没有成为燃灯星君的年代,历史记载也相对模糊,连我也记不清楚那是几几年了,不过我还记得那个时候我的名字叫做於。其实这也不重要,没人会喊我的名字。

后来大概是出了事,我看到我认识的那些人连夜奔逃,有两个拿着长矛的士兵把我带走,那场景与明月庄人呈上贡品时如此相似。

我哪里见过这样宏大的场景,后来才知道那些高高架着的是鼓,那些穿着漂亮衣服戴着漂亮首饰的人是贵族。

我仰面躺在一个石制的,描有彩绘的台子上,火焰的温度炙烤着我的脸,汗从我的额头流到地上,又被火的温度快速烤干,我看到一个头上戴冠的男人在脸上涂抹牛血。

我便知道了那是祭祀。我是他们精心挑选的祭品,那天是祭祀的好日子。

我应当好好躺着,等待祭司用一把精致的骨刀剖开我的胸腔,可是我想到了会从自己胸口喷涌而出的鲜血,想到了就这样死去的自己的尸体,好可怕,为什么是我?恐惧的情绪像一队蚂蚁爬满我的全身,我还不想就这么死去,换谁都不想的吧,我的五官和肌肉都控制不住地颤抖着,一个念头从我的脑海中浮现:逃吧。我太害怕了,于是我从台子上挣脱翻身想要逃离。

这是出人意料的举动,祭祀用的东西怎么能遵从自由意志而逃跑呢?我听到周围人发出骚乱,当然我也没有逃走多远,几个举长矛的士兵又将我抓回到台子上,这次他们学乖了,用上了草绳来捆绑我的手脚。

祭司的长刀就在我的头顶晃来晃去,他们口中的神灵我从没见过,可是如今我就要为了神灵而死,我觉得可笑。可是我能够祈求谁呢?谁也不会听我说话的,活着的时候就是这样,等我死了更是这样。于是我就这么看着头顶的长刀直直落下。

不、不、不!

不疼,也没有任何其他的感觉,我以为我当时就已经死了。也可以这么说吧,从我胸腔中迸出的鲜血溅到了祭司的身上,他的手中抓着我尚且跳动的心脏,我赤身**躺在那个石制的台子上,边缘不断滴下鲜血,我像一条被破肚的鱼,在台子上抽搐翻滚。

我目睹了这一切,就在死去的我自己身边。

我的身上穿着一件长袍,是我这辈子都没见过的好布料。周围的人似乎看不见我,祭祀的仪式继续进行着。

於,就是那件袍子上出现的第一个名字。而我自己,也从未踏入死地之门。从那以后,我只叫燃灯星君。

“就是这样。你非要说的话,这副皮囊就是灵的容器。”

李春生没有多说什么,而我却在这次叙述之后感到了巨大的落差。除了出生的年代久远,我的存在好像是侥幸捡了命运的漏,没有造福一方的功绩,有了神仙的名头之后也没法回应任何人的愿望,只能日复一日地在弥死界做一个引渡灵魂的看门人。于是我将燃灯星君的身份看作是惩罚,永生终于消解了我对死亡的恐惧,也磨灭了我对俗世幸福的感知,我变得迟钝而冷漠,并在心底隐隐萌发了对死后世界的好奇。可惜我从来都是胆小而怯懦的,我知道我永远也不会打开那扇属于自己的门。

我所处的时空是一潭死水,李春生改变了它。

当时他坐在我身旁的空地上安静地注视着水边嬉闹的孩童,我问他在想什么,他说:“我在这段历史中感受自己的渺小。”

多年以后当李春生决定成为一名历史教师的时候,我才重新想起这句话。他在我讲的故事里确认了自己的存在:浩瀚天地间的沧海一粟。

而他的使命则是以这小米粒般微薄的力量,带领明月庄的人们走出蒙昧,到更广阔的天地中去。

显而易见的是,让一个神仙承担这样的职责是悖论。

当我听到李春生决定赴死时是惊讶的,惊讶于他敢于否定自己的身份,从既定的规则中毅然叛逃。而我,却从来都是规则的提线木偶。

过去我认为他太过仁慈,始终相信所有事都有转圜的余地,现在看来我错了,他决绝得像一柄削铁如泥的利剑。

而当时我仍然缺乏足够的共情能力,只是简单地回了句:“嗯。”

我为我的迟钝感到羞愧,可就算竭尽世上所有自然与超自然的力量,也无法改变时间的一维性,我和李春生都只是被它推着走到了现在。

我迷迷糊糊地想起李春生决定去死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他坐在山羊坡的草地上,夕阳将他的脸晒得微微发红,我看着他用两根草秆编织一个花环的模样,产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他既和一个四五岁的孩童一样认真,也和善得像一个母亲。

这比喻也许不太恰当,却也是我当时最真实的想法。

他忽然抬头看着我,我将他右眼下方排列整齐的两颗痣错看成了眼泪,他察觉到了我一瞬间的疑惑,“你看错了,这是痣,不是眼泪。”

我没有回应他,山羊坡下人们往来寒暄的声音就是我们之间的一堵矮墙。

“风把你的头发吹乱了。”他说。

在那个黄昏我不动声色地离开他的身边,心里却知道自己是一个狼狈的逃兵。山羊坡在身后渐行渐远的时候,我听见了矮墙摇摇欲坠的声响。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