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义军的人数不详,但占据了大片的城池,至今未能被攻破,这些年逐渐在城中建立起自己的根基,时日越久,越发根深蒂固,我们不能一拖再拖了……”
李大人说完了官话,说起茶水,仿佛话题突然转换成了闲聊。
“这茶可真是好东西。”
李大人尝了一口说。
王大人将手里的茶杯放在身边的桌上,含笑附和:“刚翻出来的压箱底,可不是嘛?要是不好,还不好意思拿出来,毕竟,招待二位大人,我也不想露怯。”
黄大人点了点头,缓缓说:“是。”
李大人说:“上次品茶,也是这样一个天气,我记得,有人说,军中多了一位女子。”
相决绝说:“那是我的妹妹。”
李大人笑道:“哦,原来是令妹。”
王大人笑道:“军中尽是男子,恐怕女子在其中多有不便,不如,请令妹与我小女暂时同住,就在汴梁城,可以互相照顾,同为女子不会不周,怎样?”
黄大人老神在在说:“女子与女子在一起居住是常理,再有,军营里面,放一个女子,不合规矩,又容易出事,换个住处,正是应当,只是不知道令妹心中如何选择。”
李大人道:“依我看,女子身体柔弱,来回奔波也是乏累,诸位先暂且休息一段时间,安置好各户家眷,再作其他打算不迟。”
相决绝欲言又止问了出来:“那我们和起义军的事情?”
黄大人像个弥勒佛似的笑道:“真是个年轻人。”
他好像要拍一拍肚子,但是没有。
王大人也笑道:“这件事自然是容后再议。”
李大人慢吞吞说:“你们要是不满意,我担心舟车劳顿,诸位的兄弟们不适应转换的环境,怎么才好呢?”
相决绝愣了一下说:“愿听大人吩咐。”
黄大人笑道:“好,那就这样,之后有空,再慢慢聚,你们回去吧。”
相决绝就点了点头。
三人行礼谢过,退出院子回到了安排给他们的住处。
大半天都过去了,外面的天空还是阴沉沉的,好像随时都会刮起一阵狂风。
乌云压在头顶上,灰蒙蒙的天色和绿油油的墙面凑得很近,像是窃窃私语,担心被旁人听见。
周围很安静,安静得仿佛有种心照不宣的小心翼翼。
他们虽然坐在自己院子里面,却没能立刻放松下来。
三人围坐在桌子边上,不远处是个红彤彤的火炉,火炉往外散发着暖融融的气息,里面的炭火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像是过年的时候,皑皑白雪之中,有人偷偷摸摸,蹲在厨房灶台烧得很旺盛的火焰面前,握着绿油油的竹子,一点点将竹子送进火焰,火焰和竹子就燃烧爆开。
噼里啪啦——
屋子里不止三个人。
只是枕寒流、相决绝和怨遥夜这三个人是坐在桌边的,只有枕寒流身后空空如也。
相决绝身后站着一个有点扭捏的年轻女孩,衣服是粉绿色,乍一看会让人以为布料轻薄,实际上,是身形瘦弱,衣服普普通通,还有点丑陋和厚实,虽然厚,但不怎么保暖,虽然丑,但只是太普通以至于落了俗,单看容貌,她是不错的,只是年纪不大。
她就是相决绝的妹妹,但不是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妹妹,是相决绝从前在住处见过的一个邻居家的小孩,后来有一段时间分开了,再见面的时候,孤身一人,瘦小伶仃,凄苦仓皇,躲在角落,哆哆嗦嗦试图抵御风寒,被相决绝看见了,就收在团伙里面,当义妹。
反正匪徒的规矩是不多的。
相决绝要救人,当时他还是老大,怨遥夜几乎不会对他的想法有意见,其他人就更不会多事,一个女孩吃不了多少,也不需要多大的布,只是和一群男人凑在一起,难免有些委屈,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比如衣服鞋子,合适好看还一尘不染的新东西肯定没有。
要漂亮首饰玩意恰好合心意也不可能。
大家找吃的都麻烦,不从她身上找补就已经很好了,再要去弄那些没影子的东西,怕是非要轰轰烈烈闹一场才罢休。
幸好她脾气温和,是个安分守己的,平时不找事,不喜欢出门,没有惹麻烦,吃的不多,穿的不多,还懂几个字,会吟诗作画,虽然心里有事,哭过也算了,虽然不喜欢不好看的东西,但也没有很计较这些,虽然战战兢兢,但也活到了今天,跟其他人的关系不咸不淡。
她对自己还是很满意的。
最大的心愿就是无事发生。
毕竟,她平时也不需要做什么,相决绝愿意养着她,她就心满意足了。
相决绝从前问过她,家里的其他人去了哪里。
相决绝是个孤儿,不能理解有亲属的人的心思,所以是直接问出来的,只是问话的时候,从一个话题拐过去,语气温和,措辞思考了一下,稍微委婉了些许。
相探看心里叹了一口气,知道相决绝是照顾她才那么说话,但她也觉得别扭,扯起一个笑脸说:“他们都已经死了,从前你也见过我的爹妈和哥哥,我后来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甚至在外面认了一个表亲的姐姐,可是,爹妈是遇上麻烦逃跑的时候被杀死了。”
她勉强对相决绝笑道:“我亲眼看见哥哥跑出去,也死了。在附近找了半天,把他们的尸体都找到了,还没来得及做什么,远处出现了一群人,我吓坏了,躲了起来,那群人到了近处,把尸体拖走了,还说有吃的了,我不敢再跟过去,就不知道尸体怎么样了。”
相决绝点了点头。
相探看说:“至于我的妹妹半路上被寄养在别人家里,我去找过,人去楼空,问起来,别人说,那家人都得了病死了。我又去找我的弟弟,刚出生没多久就被卖出去,当时是说,卖到了一个富贵人家。
我们全家上下都穷苦,没见过什么富贵,听说富贵就放手卖出去了,还便宜了一吊钱,我们这样的人,从前都没有见过那么多的钱,当时感觉别说是什么富贵人家,就是买下那么个活人的商家都是大好人,一身衣服再富贵不过,就算是暂时养在商人手里也比我们好。
谁知道,我跟着人去找,结果,他们说,人早就死了,我问,怎么死了,他们说,本来就是买回去,当药引子的,病没有治好,药引子怎么可能还活着?所以,我到头来,连一具尸体都没有看见,他们让我去荒坟地里面找。
还说,是好久以前的事情,根本记不清楚究竟丢在了哪里。
我就去荒坟那边找,到处都是尸体,野狗野猫在吃东西,满嘴的血,龇牙咧嘴,吱哇乱叫。
我很讨厌它们,偏偏在尸体里面找尸体一脚踩到了老鼠窝,老鼠跑出来,咬得我手指头都少了一截,身上没有一块好皮肉。
我不得不跑,跑出去就不敢再回去了,我害怕被咬死,路上不小心撞到了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姐。
其实也不是很有钱,毕竟,真正的有钱人不可能在大街上不防备就叫我撞上了。”
说到这里,相探看的表情已经有些扭曲,像是冷笑,又像是嘲讽,偏偏一双眼睛还是弯弯的,眼睛上面又是柳叶眉,天生一个小家碧玉的温婉长相,这种神态显得神魂和身体极不匹配,仿佛这身体早就换了主人,莫名透露出两分凶恶。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背井离乡,身无长物,亲友断绝,没有大人物庇护,没有能力傍身,没有武器保护自己,从小没有过一天安稳日子,身边的人都死了,自己大半辈子在路上走来走去,但凡是个一点脾气都没有的,早就死了。
“那个小姐先是看见我尖叫,然后拼命用手拍打自己被我撞上的衣裙,挥舞手臂让身边跟着的家丁打我,想让我滚开,我没有力气,好多天没有喝水没有吃饭,见了老鼠跑出坟地已经是精疲力尽,她还要让人打我,我挨了打,昏迷过去。
她才稍微安心,走近了看我,看出我还活着,又看我的脸还不算烂,让人把我带回去。
我洗了澡,换了衣服,又换了新的鞋子,洗了头,化了妆,得了一堆顶在头上的首饰,让人扶着出去,还有人在前面指路,走了很长一段路,白天走到晚上,我疑心自己在做梦,偷偷掐了自己,他们就大呼小叫围拢过来,让我不要这样,说我不懂规矩,又说我是贵客。
他们还给我吃的,给我自己的仆人,我迷迷糊糊就相信了。
他们带我去见小姐。
小姐就是路上被我撞了的人,我不敢抬头看她,她对我说,不要怕,以后都是一家人。
我不明白,她对我说,你看镜子,我们长得相似,又问我从哪里来,父母是什么人。
她还问我怎么落到今天的地步。
我哭得很厉害,说记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