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双手臂强而有力,把我抱在怀中,也不管我的高声尖叫!我努力挣扎,不断地想要逃脱掉他的怀抱,但无奈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物理定律叫“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杀敌一万自损八千,你打了别人一巴掌那你的手自然也会跟着疼起来。
我越是奋力挣扎,这双手就越是用力地把我的往他的怀里揣紧。这个社会已经道德败坏到这种田地了啊?真是世风日下,惨不忍睹啊!
奋斗了一阵子后,我最终选择了放弃。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个道理放在狗身上也是行得通的。
况且,这个男人似乎还不错,单就皮囊而言的话,虽然他现在确实是干了偷狗这样一件,不怎么光鲜的事,但这并不影响他的皮相是可以让人选择忽略掉他的行为的。
他抱着我,也不管我到底是不是外面乱跑进来的野狗!看来是要我们这个小区的保安大叔加鸡腿了啊!在电梯里,我把这个男人端详了许久??????最后还是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真心长得好看的男人。
肤色有点黑,但并不是时下所谓最流行的古铜色,比古铜色要再深一个度吧,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健康沉着的。眼睛有神,虽然不凌厉,但深邃,深刻的双眼皮让他看上去像一位从中亚的日光下缓步而来的模特儿,身后的漫天黄沙纵使铺天盖地,也掩不去他耀眼的光芒。五官是精致的,鼻子高挺。
江绯绯有一段时间兴致冲冲地学了一会儿面相学,据说黄种人里能把鼻子长得这么高挺的,将来一定会很有福气,一定会富贵荣华。
剑眉星目,眉毛浓密。
我娘说过,男人长这样眉是勇敢的象征,要是像我爸那样身为男人都长了一副淡眉的话,那将来出门在外,无论是工作还是日常交往,都肯定是要被别人欺负的。那我眼前的这个男人,是天生长了一副领导相的吧!他的手臂上肌肉线条分明,想必经济条件是不错的了,没有经过健身房里的专业锻炼,是很难养出这样流畅优美的线条的,除非他是专业运动员!
但我很快就排除了这个想法!他一定不是专业运动员。他太面熟了,我肯定在哪里见过他!以我那强大到痛苦的记忆力起誓!最近一个月我一定曾和他见过面!
我的大脑开始高速运转,打破砂锅问到底,没有想出我们到底在哪里见过面之前,我是绝对吃不下一口饭的,不管现在我已经饿到脑袋有点晕了。
电梯在二十三楼停了下来,原来这家伙就住在我的楼上啊。
应该是新搬来的吧,在我的印象里,我是没有在这里见过他的!但他走的方向和我家的方向刚好相反,我的房子是往左边走的,但他的却是往右边走。
我们这栋楼是U字型设计,分为了左右两半,中间连接的那一点是电梯。走出电梯后,一半人往左一半人往右,刚好相对。所以,在走进屋子他终于把我放下来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撒腿狂奔,径直地撞到了明净仿佛不存在的落地窗上。
而这个看起来似乎不苟言笑的男人竟然就在这一瞬间里笑起来了!
浅淡的,和煦如阳台上恰好拂过的夏风,贝齿整齐洁白。我看着他面带微笑地缓步走过来,竟也失了神,忘了头才刚刚撞了玻璃,疼着呢!果然,美色当前,就算是个狗也会被俘虏的啊!
他把落地窗打开,蹲下来抬起手来,正要摸我的头。我立马醒了过来,狗也有狗的尊严,可不能就这样被他牵着鼻子走了呢!
我欢脱地跑了出去,躲开他停在空气中的手。
果然!这个阳光充盈的阳台视野极好,往对面望过去,分明就是十几分钟前我刚刚离开的我的小窝!
有风吹过,我已经不再是那个长发飘飘的贝仙涯了。现在的我,一身白色狗毛,风已经无法再拂起它们了,就像此刻,我站在别人家的阳台上,以一只土狗的姿态,眺望我那近在咫尺熟悉无比的房子,却没有办法再回去了------男人走过来,顺手把落地窗推得更开。这个动作提醒了我,十几分钟出门前,我忘记把家里的钥匙带出来了!
所以,无论我和这个男人之前到底有没有见过,接下来我能不能找到机会逃离这个地方去找江绯绯,有一点是已成定局,短期之内,我是没有办法再回到我熟悉的狗窝了。
我不禁叹了口气,无心再去留恋对岸的风景了。
这个男人似乎看出了我的叹息,虽然从前我是从来没有见过会叹气的狗。他走了过来,又把我给抱了起来。为什么你作为一个一米八多的大男人,私底里居然这么喜欢抱狗呢?你现在可是连我从哪儿冒出来有没有带有什么病毒都不知道的啊!
但无奈,作为万物之灵长,人在狗的面前确实是伟岸高大的。我已经彻底放弃了要挣扎反抗他的念头,一来我只是一个弱女??????弱母狗,实在没有力气去和他抗争;二来他的臂弯又的确枕着很舒服。
大学本科毕业后,我和席宇晨之间的相处模式用四个字来形容就是“老夫老妻”,亲密无间到谁都觉得将来他要是不娶我那就是犯罪,我要是不嫁他就必须被判死刑。我特别喜欢躺在沙发上枕着他的手臂看书,有时候他见我看得太入迷了,会体贴到情愿自己的手再麻一会儿也不会贸然打断沉浸在书海里的我。
这个男人的臂弯,让我想起了席宇晨,尽管现在其实我并不是像过去那样只把头枕在其上,而是整个身子都被他拥在臂弯之中。
太久没牵手,连吃个泡椒凤爪都觉得温柔。说的大概就是此刻我的感觉吧。
但这个男人也确实是善良的。他把我放了下来,放在了灰黄色皮沙发上,站了起来,到另一个房间去了。我肚子又开始响了起来,不知道刚刚他抱着我的时候有没有听到。
很快他就出来了,手上还端着一个白瓷盘子。他走到了玄关处,把盘子放了下来,笑着朝我说:“过来吃饭吧,你肯定饿坏了。”
我立马一个鲤鱼打挺蹿了起来,四腿狂奔,直冲那边看起来美味可口的食物而去!
这家伙平时肯定是没有养过宠物的,不然绝对不会拿这些只有人才会吃的如此高级美味的肉来给我吃!狗,就算不是宠物狗能够吃专门的狗粮,那像我这样的土狗,能吃的应该也是和主人家一起,吃吃骨头或是剩饭剩菜之类的吧?哪能吃到这么好的饭菜呢?
就冲着他给我的第一餐饭这么丰盛的份上,我就对他下面提出了的这个祈使句用两声“汪汪”做出了肯定回答。
他说:“以后,我们两个就是男人老狗一起过了。”
虽然我其实很想反驳他:我不是老狗,本姑娘今年二十七,芳华正盛,老什么老?还有,“男人老狗一起过”这句话是用来形容老男人的哎!我可是一只属性为女的狗狗好吗?
但我并没有朝他“汪汪”表示抗议,在我咬着一块肉抬起头来遇上他笑意盈盈的眸子时,我发现了一件更重要的事。
我,终于想起他是谁了!
这位笑容浅淡和煦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温善男子,就不是那位前不久才空降我们公司身居要位且兼任我的前男友席宇晨未婚妻堂哥的海归**oss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