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美国的第一个早晨,陆思远睡了懒觉。
迷迷糊糊中他有感觉床铺一陷而后听见窸窸窣窣的起床声,但也只是睫毛微颤,转过身又沉沉睡了过去。
他做了个梦,在梦里林凡没有拒绝他的邀请,他们一起走进浴室,浴室里有一角浴缸,浴缸不大,坐下去后只能抱膝面面相觑着。
水汽氤氲着在玻璃上液化成霜,挡住窗外星星点点的窥探,将浴室的氛围烘托的更为朦胧。
两人互相沉默着不说话,直到水汽浓郁到快看不清对方的脸时林凡才低沉着嗓音开口。
“喜欢吗?”
喜欢什么喜欢,陆思远红着脸不敢看他。
从广西起他们就一直睡同个房间,彼此毫无保留地袒露了生活习惯和性格秉性。
有点像古代的先婚后爱,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两人塞到一张床上,强行把他们的生活习惯融合在一起。
不同的是在同床共枕之前,他俩对对方的印象就不错,而且他们的融合进程也意外的顺利,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碍。
所以自己这是恋爱了吗?陆思远在心底这样问着自己,可思考许久直至林凡出声时也未有结果。
“你这是怎么了,怎么滚到地上睡了?”
陆思远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入眼瞬间就是林凡滴着水的**。
他一时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呢喃回道:“你喜欢吗?”
“嗯?”林凡顿了一下,然后开口:“嗯,洗好了,你要去洗吗?”
“不想洗。”陆思远拍着脑门站起,然后又啪地倒在床上,“你抱我去洗吧。”
“...”
林凡垂眸沉默了一会,然后低哑着开口:“好。”
他轻轻伸手勾住他的腿弯和后背,稍一用力就将他拦腰抱起。
陆思远比他想象中的要轻巧许多,在他印象中的陆思远是球场上无所不能的王者,是可以和贾森·穆迪拳对拳的硬汉,他估量着怀里柔软的身躯,想象不到里面到底蕴藏了多大能量。
浴室刚被冲洗过,浸着**的水汽,林凡在水汽触碰到他的那一瞬就清醒了过来,可他不敢醒。
他颤抖着双睫,悄咪咪睁开条缝想要偷窥,可被入目的那双沉浸如墨的眼眸吓得赶紧紧闭双眼。
闭上眼,眼前却不是黑色,其他五感拼命发挥作用,他们衣物接触的摩擦声,透过衣物彼此交互的灼人体温,熟悉又诱人的薰衣草香还有不经意打在耳侧,温热的呼吸。
所有的一切都在他脑海里编织出副五彩斑斓的画,画面是不用开会员的4K高清,可他想开个会员,能够把声音和色彩全部关闭。
他颤抖着不敢呼吸,脑海里的旖旎让他心跳不断加快,渐渐地,他感受不到水滴打在自己脸上的湿润,感受不到林凡的体温,只听得见自己如擂鼓般响亮的心跳。
脑海中的画面越发过分,在千钧一发之际,陆思远猛地睁开眼,从林凡怀里挣脱,推开他后小跑着把自己藏进被窝。
在被窝里,陆思远拼命地大口呼吸,直至感觉心跳回落正常,奔涌的血液逐渐平静,他才有功夫去感受世界。
林凡在他身边坐了有一会,他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才开口:
“抱歉,第一次帮人洗脸没什么经验,弄疼你了。”
“没,没有的事。”林凡刚刚回落的心跳又开始飙升,他这话怎么听着那么奇怪呢?
幸好林凡没有乘胜追击,给了他足够的时间调整。
感觉自己活过来后,陆思远掀开被子,强装镇定地走到柜边给自己倒了杯温开水。
林凡习惯在早晨烧一壶热水,每天等他睡醒,床头都会有一杯温开水。
这些习惯他都记在心里,但今天他想自己倒,因为怕被这个男人越发蛊惑。
“你今天下午什么安排?”他颤抖着双睫,假意不经意看他一眼然后问道。
林凡在整理被他弄得一团糟的床单,听他问话,仰起头思考了一会皱眉说道:“没什么安排,你有事出门?”
陆思远敏锐捕捉到了言语里的一丝紧张,他心满意足地带了丝小雀跃开口:“对啊。”
林凡垂下眼睑,低低哦了声。
陆思远看在眼里,嘴角上扬的更加肆意了:“怎么,你要和我一起去逛街吗?”
“嗯...可以啊。”
没有过多犹豫林凡就答应了,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因为逛街这个词儿,在他二十多年生命里,第一次展现出如此蓬勃的生命力,压都压不住地想往外跳。
迈阿密天热,但他们在最热的时刻出门。
迈阿密的天和广西的一样蓝,但饱和度要更高一些,这儿的人也不太一样。
如果是在广西,这大中午的街上绝不会像迈阿密这般热闹。
陆思远本想带着林凡单独吃顿午餐,结果刚出房门就被发现,把两个人的午餐变成了团建。
他按着大众点评选了家口碑最好的饭店,想着离这也近,就沿着导航一路走过去。
在路上走着的时候,时不时能看见几个衣着自信的男男女女聚在一起聊天谈心。他们的笑容是灿烂的,衣着是自信的,思想是自由的,不管身材臃肿还是纤瘦,他们都自信地向外界展示,不管熟人的招呼还是陌生人的目光,他们都会热情回复。
这是由民族性格区分开的差异。
在差异中众人走到饭店,饭店店面不大,门口摆了排遮阳伞和三张小方桌,里面也仅有四张圆桌,迈阿密的正午,温度直逼三十五度,原本以为店内的空调房会被占满,但出乎意料的是他们都格更偏爱户外方桌。
有很多人在排队,但他们宁愿站着等外圈清桌也不想进屋里吃饭,他们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向光性,不管多热的天都要在户外晒着太阳吹着风才能安心进食,不管多emo的心情,只要晒会太阳就能恢复元气,重新挂上笑容。
在某种程度上,这类特点是陆思远最喜欢他们的原因之一,因为所有人都在外边等的话就便宜了他们这伙外来者。
吃饱喝足后几人沿着海滩散步消食,相比马路海滩边的人更多了,也衣着更大胆了,即使躺在岸边晒日光浴,也必须穿上最漂亮的泳衣盛装出席。
沿着海岸线顺着走能看见一块无人区,远远走着就能听见偶尔飙升的欢呼和掌声,陆思远来了兴趣,一定要顺着怪叫去把人揪出来。
沙滩后是片修剪有方的灌木丛,灌木丛围住了一圈亮银色区域,里面占满了人,有的衣衫褴褛,有的衣着靓丽握着酒杯,没有任何异议,只有偶尔没控制住的欢呼。
林凡耳尖,听到了篮球碰地的声音,得知答案后几人都有些蠢蠢欲动。
篮球运动员是种很可怜的生物,工作时整日抱着篮球没日没夜地训练,好不容易结束工作,刚休假一两天便觉得空落落的,又开始想篮球。
真贱。
陆思远在心底暗骂一声,然后屁颠屁颠地挤进去看比赛。
美国街头文化浓郁,这儿的三人篮球就是纯粹的最原始的样子,两队人甚至赌球,谁获胜谁就能拿走对方下注的十美元。
看了两轮比赛后,陆思远这心里更痒了。
“咱们几个上去试试吧?”
蚱蜢犹豫着:“不好吧,国家队球员参与赌球,说出去也太难听了。”
“也就你老是端着这层身份,你看我俩,早就融入当地把自己当成一名普通游客了,对吧?”
陆思远拿胳膊肘轻轻戳了下林凡肋骨,痒痒的。
林凡垂下眼脸,轻轻握住他的手心,入手柔嫩偏凉,他忍不住捏了一下。
陆思远立马瞪他一眼,却没有把手抽出来。
“Emm,玩玩呗,反正也没人认识我们。”
在这个团队三人各司其职,陆思远负责出鬼点子,蚱蜢负责反对,林凡呢,负责一锤定音顺便宠小孩儿。
刚好有一组下场,陆思远立刻迫不及待地冲了上去。
对面梳着地垄沟发型的黑哥睨了小陆一眼,嗤笑着说:“呦,来了个小白脸,抖M也得先缴费再受虐哦。”
其他两人听的哈哈大笑,林凡却倏地沉下脸。
“道歉。”
地垄沟满脸吃惊地指着自己:“你在和我说话?”
“是我穿越了吗,什么时候黄皮肤也敢这么大声说话了?”
他这话一出,陆思远和蚱蜢也生气了。
三人下意识拿出全部实力,甚至比总决赛时还要更加默契。
进攻时,不管是谁拿球,都会指着地垄沟让他上来防守,尤其小陆,为了羞辱他甚至放弃了投篮,每回合都必须把他晃倒为止。
而林凡则是为他安排了最丰盛的火锅大餐,无论地垄沟用什么方式投篮或是上篮,林凡都会高高跃起,赏给他一记排球大帽。
几人的血性点燃了周围观众的热情,纷纷举着酒杯大声喝彩,各种俚语脏话也源源不断地涌入地垄沟耳里。
他阴着脸狠狠瞪着他们,然后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陆思远猜到他要摇人,故意走到他身前嘁了声,然后把赢来的十美元小钱撒向观众,这举动又点燃了波热情。
炎热的迈阿密最不缺乏的就是热情,就像一团火,点燃之后它自身就会肆无忌惮地蔓延开。
将这股热情熄灭是阵有节奏的哨音,有点像印第安童谣,但经由锐利的短哨,钝化了童谣的欢快,多了丝霸道的肃杀。
鸦雀无声的人群自然而然分开条道,从中走出一道人影,陆思远轻轻嚯了声,缓缓收起嘴角的笑意。
得,这辈子第一次碰见比他还要张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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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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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第 49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