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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8开始重走人生路 第13章 学习通修仙

作者:桥夕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3-05-18 14:38:43 来源:文学城

高凌云买回来的东西,最受弟弟妹妹欢迎的不是衣服、鞋子和书包,而是那块一斤四两的肉。

如同那句在课本上读到的诗句“遍身绮罗者,不是养蚕人”一样,家里养了许多鸡,但是一年到头都舍不得杀上两只,只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杀上一只。家里还养了一头猪,也是过年前卖给来村里收猪的贩子,一个月能吃上两次肉就很不错了。

虽然现在是新中国,是香港都回归的98年,是爷爷奶奶说的比他们小时候日子不知道好上多少倍了,米面敞开肚子吃,天天有鸡蛋吃,还能时不时吃个肉。高凌云知道,他们的生活还可以更好,更好到以后的日子里不是盼着吃肉,

而是为了身材不去吃肉。

“好啦,晚上就让你妈把肉给炖了。好似咱们家亏着你们嘴一样,咱们家的伙食在村里已经是不差了。你看看人家高红英家里,半年也未必吃得上一次肉呢。”

奶奶看着孩子们这样子心里有点酸,嘴里却是不肯承认自己家日子过得不好的。

高青云和小云都高兴地欢呼一声,高凌云只是有点惭愧,自己重生了也没啥本事。摇摇头,他告诉妈妈李爱梅什么东西多少钱,让她知道钱是怎么花的。

李爱梅对高凌云放心得很,知道他不会乱花钱,注意力全在汗衫上。她挑了件水红颜色的拿了起来比了比,觉得很是合适。又拿了件粉红色的在小云身上比了比,也还算合适。她就知道大儿子是仔细挑过的。

“妈,这两件最大的是白底黑子的,是给爸爸和爷爷的,另外一条浅蓝色的,则给奶奶。剩下三件,一件稍微小点的,给青云。我两件,正好去学校了可以替换。”高凌云指着剩下的衣服说。

李爱梅觉得自己这个儿子太懂事了,谁家十五六岁的孩子能想着给全家人买衣服的?

孩子懂事,做家长的也该更多为孩子着想,多点赚钱给孩子好点的条件才成。李爱梅暗自想着。

吃完午饭,奶奶跟着高凌云回了他的屋,“凌云啊,你今天买衣裳,看到你表哥他没?”

高凌云点点头,“我看到了表哥和嫂子,不过他们没看到我。”

“哎,你爷还在说等新谷打了新米来,给你姑家送点去。”黄元香注意到孙子的冷淡,她拍了拍高凌云的手臂,“我和你爷就养了你爸和你姑两个孩子,要说起来你们兄妹三个和你表哥表姐该是最亲的,你表哥表姐他们是被他奶给惯坏了,但是本质上不坏。还有你姑,总是想着你们,不管怎么样,看在你姑的面上,也不能和你表哥他们撂脸子。”

高凌云想到姑姑高清华,点了点头,“奶你放心吧,我知道的。”反正姑姑她后头也知道儿子和女儿都靠不住,就抓紧了自己的退休工资,再有自己兄妹们常去看她,一个人也过得还不错。

下午的学习时间,又是从英语学习开始。先是复习昨天背诵的二十个单词,自己对照中文默写英语单词,全部过关;反过来对着英语写中文释义,全部过关;随后是今天的二十个单词,花的时间稍微长点,大约半个小时候,默写正确率百分之九十,将错误的两个单词抄写了十遍再记一记,今天的单词任务完成了。

做了下眼保健操,晃了晃背,喝了两口凉白开,继续英语学习——背诵第四篇课文“Anne’s Best Friend”,反复读了三遍后,大概意思明白了,翻开上午才买的英语黄冈考典,对照它上面讲的语法,讲重点句子加以记忆,算是有些明白了。

等整篇课本都背下来,把对应的练习做完,对照后面的答案批改下,只错了两个完形填空的单词时态,可以说做得很不错了。高凌云觉得自己有点悟到了英语学习的点了,相对汉语的高深莫测,英语机械了许多,这说明自己学习英语的方法是对的。那么哪怕镇中的英语老师渣成渣渣了,自己也不用担心了。

学完英语,高凌云摇着脖子出了房间门,打算休息下,就看见青云和小云正光着脚丫子蹲在门前的平地上,围着大木盆在挑拣螺丝和小鱼。

“哥,你看,是来望叔家的晖哥送来的,说是他们组那边的水池干了。”青云高兴地说,“早知道我也去他们组捡螺丝去,肯定搞到更多了。”

“我看你是想去玩泥巴。天气这么热,捡到太多也吃不掉。”高凌云戳穿弟弟的目的。表舅他们和自己一个村,却不是一个村民小组,自家是五组,表舅家是四组,平时没啥大事也没人村里这边蹿到那边的,弟弟要真去捡螺丝,肯定会被四组那边的人说的。

“今天晚上让妈妈煎小鱼干吃,还有炖肉,哈哈,和过节一样了!”青云想到晚上能吃好吃的,高兴地快跳了起来。

高凌云听到弟弟说小鱼干,感觉嘴角唾沫分泌速度明显加快了。好吧,他承认自己也馋了,真是好久没吃到妈妈做的小鱼干了,又脆又香,比什么都好吃。不想了,干脆回房学习去了,免得成了青云一样的馋猫了。

拿起语文书,将《纪念刘和珍君》反复读了好几遍,那股子馋劲儿才慢慢下去了,反是想起了作者先生的生平,干脆将课本中鲁迅先生的三篇文全都读了一遍。高凌云突然有点了解了几篇文章的意义,并不是那么晦涩难懂。而他记得自己上一次在高中的时候,很不喜欢鲁迅先生的文章,觉得没啥文采,说深度也不是很有。今天想想,完全是少年人读不懂鲁迅先生而已,人过中年之后,看过许多那个时代中国的现状,经历过许多事后,才能读懂。

高凌云有点兴奋了,他觉得是不是了解每篇课文的作者生平,了解作者写文章时的时局、自身境况,那么课文中一些不好理解的地方也就能明白了。也许这个是学好语文的开端了。

哎呀呀,学习好像是在修仙嘛,悟到了就进化进阶了,没悟到再勤奋努力,那效果也不大好。而学校就像是门派了,如果说一高二高是名门大派,那么镇高就是小门小派了,这小门小派的弟子如何能出得了头呢?

第一,自然是自身的资质不能太差。高凌云想自己的资质算是普通人中比较好的,不是智商堪忧的典型。如果套上修仙小说里,应该是有双灵根的样子?

第二,有追求,一心修练,专心搞事业。这个嘛就是自身有目标,并且为目标而勤奋学习了。高凌云想,这个自己也有。

第三,气运如虹。就是运气比较好,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一起子外挂?高凌云想,自己的重生不就是最大的气运么?

高凌云有点窃喜,这样看到,自己和修仙小说里那些逆袭上位的小派弟子一样了。如今的目的是为了三年后的进阶考试——高考。如果上了九八五,就是进入了大门派了。只是那不是终点还是新的地图,毕竟大门派的弟子很多,想出头得更努力。

高凌云觉得自己今天悟到的东西很多,都得感谢十几年后长久不衰的点家长篇修仙文。

说到那些修仙文,高凌云心思一动,那些个大神们都不是一天炼成的,都是一天天写出来的。自己的作文虽然一般,如果努力一把,是不是也能搞两篇神作出来呢?尤其是在如今网文初初起步的阶段?再不济,写网络小说也能赚点钱啊!岂不是比酷暑天顶着大太阳去卖冰棍强?

只是这个时间点,不说电脑了,就是电话都没有装,乡里更是一家网吧都没有,县城应该有,但是也很少。高凌云记得重生之前自己第一次上网,是在二高上高二的时候,那个时候妈妈还没有出事。应该是一个周六的时候。因为二高半个月放一次假,其中有一个周六周日是在学校里过的,和正常上课不一样,周六的下午一般没有老师讲课,自习课也就两节然后就让学生自由活动,男生打球的打球,出校门逛逛的和老师报备下后,只要保证晚饭前回学校,也是可以的。

高凌云就是出校门去买啥的时候,被两个一道的同学拉着进了网吧。他记得很清楚的是,几个同学进网吧就像王姥姥进大观园,稀奇极了,最后却只是用电脑看了两个小时的电视剧。

从回忆中出来,高凌云觉得这个时候自己跑去网吧搞网络小说不大实际,要钱也要时间,而这些于他而言都没有。那么是不是可以写短点的小说呢?上千章的网络小说太长了,短点的小说更实际点,自己慢慢写,然后再去投稿?

想起爸妈房里好像有两本《今古传奇》和《故事会》,高凌云忙跑去拿了过来,只看摸到起毛边的封面,高凌云就知道爸妈他们没少看这书,毕竟家里的书不多,除了自己几兄妹从学校带回来的课本和辅导资料,家里能看得书一巴掌就数的过来。

这个时候的《今古传奇》还是双月刊,还没有武侠版和故事版,一本书挺厚的,有中篇的武侠,也有背景现代的小说,高凌云看得津津有味儿,别说质量还真不赖。等青云喊他吃煎小鱼干了,他还没看完呢。

捉个小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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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学习通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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