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死于背叛,被花满楼的女子捡了回来。她带着面纱,一双澄澈的眼睛望着落魄中的我,顺势“拿”走了我腰间的钱袋和短剑。
“无耻...”
“你都快要死了,我捡回了你。你,你的东西,都是我的!”
好一只伶牙俐齿的狐狸,若我还有一成功力,定然拧断她的脖子。
“歪理,钱拿去,剑留下。”
剑是师父给的,我会握着它杀了一切背叛者。
“不给!你是不是想杀了我!”
“我不杀有病之人。”
“什么?”
“脑子有病的我也不杀。”
衣橱的门被狠狠关上,她被气到,任我怎么叫都不肯解开绑着我的麻绳放我出来。
我睡在花花绿绿的衣纱里,光从缝隙渗入,落在一张苍白的脸上。一夜歌舞声不绝,混杂着男人们的笑声。我在搜索,搜索那只傻得出奇的小狐狸的声音,但终是失败了。
不知过了多久,衣橱的门被再次打开,她的眼眶泛红,默默解开了我身上的绳子。
“被人欺负了?”我撑着身子踏上地板,眼前的桌上放着熬好的药。
“我不脏。”她的声音发闷,回了句莫名其妙的话。
“药是为你治病用的,我没钱,动的你的。”她坐在地上抱着膝,并不看我。
喝过药,我率先打破沉默,“救我的目的是什么?”
“你不是普通人,我想你带我走。”
“我是普通人,我的剑被你拿走了,怎能带你走呢?”
眼下功力尚未恢复,我自己怕都出不去,骗回剑要紧。
“坏女人....”
她骂我,我被逗笑,正想怼她,却望见她脸上浮现泪痕,被水泽打湿的面纱下印着一道若有若无的痕迹。
“你想怎样?”
“我说了,你带我走,让我成为和你一样能保护自己的人。”
我很想告知她并不是学了武功就能保护自己,并不是成了天下第一便能为所欲为。可对上她那双失魂落魄的眼睛,有些话终是没有机会浮现于世。
一连数日,我都被她藏在衣橱里。有些意外,衣橱中并无刺鼻的脂粉味,有的只是一抹很淡的悠远气息,让我的思绪飘向很远的地方。
我厌恶背叛,厌恶被命运愚弄,厌恶超出控制的事。雨声混入幻境,师姐的剑于我的心口开出绚烂的血花。
我会杀了她,纵使她是天地间待我最亲之人,我会杀了她。
“哭什么?”
光渗入暗阁,那丫头站在光里,语气带着挑逗,似是想让我好受些。
“没哭。”
我将脸埋进衣纱间胡乱的蹭了蹭,继而若无其事的走出。
“我带你走。”
我鲜少做无把握之事,更不喜欠人人情。等将这丫头安顿好了,大不了我苦修三年也要将那一剑还给那女人。
正逢雨季,她将短剑还给了我,一同给我的还有一盒沉甸甸的金饰。
“你不是说你没钱吗?”
“我当然不能变卖这些,否则你定然会被发现。给你买药我都必须要托人带!”
好一副有理有据的模样。
漫天斜雨密布这座繁华已过的城,离开花满楼前我问她为何不将琵琶带着,她说她不喜欢。
“不喜欢还弹啊?”
“因为我要活命。”
嘴愈发笨了,我笨拙的将她背在身后,驾着轻功从小窗一路离去。夜晚的街上空无一人,我与她宛若迷失方向的候鸟,找不到前方的路,更不肯回到过去。
“我叫阿宋。”
她的声音混入雨中,我为何会听到难过?大抵病久了...
*
她不肯离开,谅我怎么好言相劝都要跟在我身边。我头疼,只得将她安顿到南山的隐居。
她学杀生,学做饭,扔了花满楼的服饰穿上了灰蒙蒙的便服。我究竟从她的眼里找出了何人呢?似是...被师父捡回前的我。
师父是这世间最厉害的女人,不对,她比那群自大的男人也要厉害。她将世上最锋利的短剑放在了我手中,将江湖中最尊贵的位置留给了师姐。师父说我该护着师姐,那将是她在这世上留给我最后的温存。
可师姐容不得我,我会杀了她。没有人能令我死去,没有人能再次让我回到深渊。
阿宋不适合习武,但她傻,她不懂的放弃。她扯下面纱,仍由那道红痕暴露在空气中。但阿宋做饭好吃,她适合当厨娘,必定是惊动满天下。物是人非,她单单成了烟柳之巷的伶人。不过我活着,这天下就没人能让她弹她不喜欢的琵琶。
一脸数月,阿宋的武功始终没有什么长进,她惆怅的坐在门槛上,静看雨打芭蕉。“我想认字,想念书。”
念书好,师姐念书多,所以她能玩过我。阿宋没准能成为和师姐一样的人。不!她不能学会背叛,否则我的短剑会在她的脖颈停留。
那段日子我频频下山接些悬赏令,顺便在脚夫那里买些杂七杂八的书。对了,也该给阿宋添两件衣服了,要入冬了,她连最基本的练气都没学会,定会生病的。
阿宋接到衣服时脸上竟露出了难过,这让我摸不着头脑。
“对你好你还嫌啊,不喜欢我拿走了...”
到底还是个比我小的,幼稚的抱紧衣物不撒手,好像真怕我会抢回去一样。
“不嫌,会怕...”
“怕什么?”
“怕被扔下。”
我哑言,我不说没有把握之事,索性一声不吭的去了院中习武。
我不爱念书,早年是师姐拿糖哄骗才认全了字。那时师姐是待我最好之人,她叫我名字也柔情的令我想哭。
“朝朝,你要飞出这片林子。”
“可我又不是鸟。”
“傻,等朝朝长大就会明白了。”
怎料我还未完全参悟她的话便被她亲自赶出了这片密林。她杀我的动机是什么?滂沱大雨,她转身留我半条命的动机又是什么?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阿宋果真是读书的料子,她不仅欣赏的来《诗经》,就连《礼记》,《老子》那样枯燥乏味的书她也看的下去。我说她这是饥不择食了她也不恼,只是眼里一日日注满了稳重的气息。这真是一件奇妙的事,看着我带回来的“自己”,走上了一条和我极为相似又全然不同的路。
南山被人盯上了,起初我以为是花满楼的人一路追踪到了阿宋的踪影,可后来在雪地间发现一行由浅及深的脚印,印记上有着血莲的外形。那是血无痕的服饰,曾经我也穿着那样的鞋子为师姐卖命。
“我要离开了,你也得走。”
“为什么不是我们一起?”
阿宋近日总喜欢关注些奇奇怪怪的地方,偏偏我又不想回答,定是那些书让阿宋成了这样。为时已晚~我仅能送走她。
“我为你打点好了,京城你这辈子都不要回去。明日我们赶路去漳州,那地方能让你忘记过去做你自己。我友人在那里开酒馆,你去学两天手艺,工钱肯定能让你成为阔气主,比跟着我饿一顿饱一顿强多了....”
“未来再遇到个好人家,我的意思可不是要你攀附臭男人,当然你若实在喜欢我也没办法。只愿届时你别被欺负就好...”
“我?我当然不能和你一起留在那儿了。姑奶奶你知道我的命有多值钱吗?你又知道我背负了多少条人命吗?江湖刺杀榜单上一个我能换黄金一百了。一百两!我都没见过那么多钱的。”
“不是,你怎么又哭啊?我都羡慕你往后的安逸路了。”
“阿宋。”
我疲惫的开口,她不哭了,许是在害怕。借着房内幽暗的烛火我再度看了眼她脸上的疤痕,那并不狰狞,反而透露着诡异的整齐。如今已恢复的只剩浅浅的粉色痕迹了。她很美,美的像极了另一个人。
尤其是那双眼睛,和另一个女人一样令我无奈而眷恋。可我是会飞走的,天下没人能困住我,这双眼睛也不行。
“阿宋,别让我难过。你的路会很长,我是你人生路上最微不足道的过客。”
“你不是。”
她在隐忍,她的眼里闪烁着陌生的情绪,那是让我不想窥探的东西。
和阿宋待在一起的日子大多是晴朗的,唯独送走她的那日下了场罕见的大雪。大雪掩去了我们的脚印,掩去了南山的院子。与阿宋的点点滴滴也好似梦一场的被掩去了。
“生于幽谷,迁于乔木。”
阿宋送了我一枚玉,玉的正反面各刻着一列字。我打趣她有钱也不早点说,我都要走了才想着拿块玉来打发我。她的沉默像是周遭盼不来的春天一样冷寂。
我要走了,她的声音才从极远的地方传来。
“阿朝,我叫宋暮。”
跌跌撞撞的鸟儿有多久没回过密林了呢?自打一个人东躲西藏四处接悬赏令活命以来,许是...两年了....
血无痕占据了大半江湖,师姐的名号犹如野火侵原生生不息,连带的消息,是她两年前与齐宗掌门的嫡系弟子大婚了。喜酒都不请我喝,真够小气的。
我该怎么回江湖呢?难道真得日日戴个闷热的面具接近血无痕吗?大不了往脸上留到印子,想我沉鱼落雁貌美如花水出芙蓉天生丽质也不会因为一道疤怎么样....
“我不脏。”
咒语一样的回忆冲刷着我的世界,我的心被巨大的未知摄取。阿宋脸侧的疤是从何处而来,为何又整齐的如利剑划过一般?阿宋从不提起往事,宛若她的生命是在认识我后才开始的。
本来想才新年全部发出来的,隔壁阿瑾还得让我缓缓捋捋剧情,给你们放个轻松的短篇,大概就三四万完结。
师姐是女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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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