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地面上有一块土地是微微凸起的,颜色也与周围的土地有细微的差别。
云皎月道:“这就是阵眼了。”
“没错,幻瘴是死人的怨气所化,要想走出幻瘴就得弄清这些人的怨气从何而来,我们得从阵眼进到下一重幻境里。”
云皎月听后接下头上的发带,一端绑在自己手腕上,一端系在年樾瑾手腕上,接着解释道:
“这是我锻造的发带,算是灵器,能遮掩气息,用来迷惑幻境省得它将咱们两个分开投放。”
年樾瑾点点头,配合地抬手,看着墨绿色的发带松松地挎在手腕上,说不上来的奇异,总忍不住多看几眼。
二人进入下一重幻境,一个女人从二人身旁走过。
“这不是周二媳妇嘛,又去山上采草药啦?”
几个大娘磕着瓜子,瓜子壳丢得到处都是,但除了正中央的大娘,其他的人聊都看不清楚,像是被罩上了一层白雾。
“总比不得大娘们清闲,在这嚼舌根子。”余英手上动作没停,麻利的将竹筐里的药材捡出来晾到架子上,半个眼神都没分给几人。
大娘听了把瓜子往盆里一丢,开口道:“余英儿,我可是你长辈,你家那口子是要叫我一声二婶的,你就这样和我说话?真是没有家教!”
余英进了房间,大娘以为余英怕了,得意地上前几步,接着叫骂道:“别以为你嫁过来就没事了,谁不知道你老家那个杀过人的爹,我看你就是和你爹学得……”
话没说完,就被强行打断,余英从屋里拎出一大盆泔水,一股脑地泼在了这位二婶身上,紧接着是杀猪般的惨叫。
“啊啊啊”
云皎月二人对视一眼,无奈地揉揉耳朵。
“你个泼妇,我这就让你知道知道老娘的厉害……”
两个人随即扭打在一起,第二重幻境也在此刻结束。
云皎月开口道:“余英看起来很正常啊,怎么会疯掉?”
年樾瑾回复道:“不知道,接着看看再说。”
二人来到第三重幻境,一路走至村口。
刚一进到幻境,二人便察觉此时村庄的不同寻常,村口闲聊的大娘不见了,家家户户大门紧闭,路上空无一人。
“这么安静?倒像是出事了。”
年樾瑾点头:“这里靠近魔界,很容易遭受魔界侵扰,乐道二年殷州失守,唇亡齿寒下郊州成了魔界的下一个目标。”
天刚蒙蒙亮,有个男人由远及近,迈进云皎月二人面前的小院,抬手敲了敲门。
“笃笃笃笃”
敲了四下,门开了,里面探出一颗脑袋,正是余英。
云皎月二人也跟着那男人进入房屋,迎面扑来一阵暖意,地板中间架着小火炉,烧得滚热,上面还架着红泥瓦罐,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
房间内的陈设虽朴素简单,但胜在温馨,云皎月和年樾瑾左右打量,也不得不感慨幻瘴的精妙。
云皎月记得师尊提过,幻瘴是死人的执念,也会根据人死后的记忆塑造幻境,如今亲眼见到,倒是奇异。
年樾瑾也说道:“余英记不得村里人的样貌,却还记得家中的陈设,看来她们夫妻感情不错。”
云皎月看着余英上前替男人扫落肩头的积雪,开口道:“是啊,死后生了执念,执念里竟然还有这些回忆,她是不愿意忘记。”
又听余英问道:“除魔一事你们商议的怎么样?”
男人牵住余英的手,将人带到炉子前烤火,眉宇间不乏忧愁:“大哥已经上报给官府了,又给附近的几个小宗门送了信,就看什么时候能有回应了。”
余英听到这话也担忧起来:“这次魔族来得人不少,小宗门哪里敢过来,上报朝廷又不知道要经过多长时间。”
“哎,实在没有办法了。咱们降魔村已经多少年没出过玄士了,实在没法自救。每次魔族入侵只能靠别人。”
余英推了推男人肩膀,开口提议道:“要不我们搬出去吧,去连州也行,去乐州也好,总比留在这等死强。”
男人正伸手烤火,手掌下方的火炉发出噼啪声,打破了一时的寂静。
男人轻叹一声:“这怎么行,家在这,大哥他们也在这,我们怎么走?”
“那你就想死在这?”
“娘子,我是读书人,遇到危险总不能第一个跑吧。”
“圣贤书教你心系天下,却没教你去送死。还有,我怀孕了,你看着办吧,是要我和孩子陪你一起死在这,还是我们一家三口好好活着,你自己选。”
余英说完话一甩胳膊,离开了,独留下男人一个。
回忆到现在还没结束,男人突然伸手摸了摸滚烫的火炉,指腹瞬间被烫伤,男人缩回手指,抵在唇边,神色发愣。
云皎月和年樾瑾同样的双手抱臂,就现在男人身侧,满脸探究:“他这是做什么?”
“你应该听过有的巫术使用前要祭祀吧?”
云皎月回道:“你是说他想将自己当做巫神的祭品,向神求取力量。”
年樾瑾点点头,开口道:“我对巫术还算了解,这样的巫术威力很大,却不算是上等,因为早已人命为代价,总是太过惨烈。”
“他们能得到什么?”
“传言中以烈火焚身,极致的痛苦可以引来巫神,巫神会满足祭品的愿望,无论是什么愿望都可以。”
眼前的景象慢慢淡出,二人即将进入下一重幻境,
“巫神是聆听凡人的愿望,也愿意满足凡人的**。”
第三重幻境
男人名叫李重诗,从小体弱多病,但因为是家里最小的孩子颇受疼崇,被送到镇上的私塾读了几年圣贤书。
他总是一副病恹恹的早死鬼模样,总爱做几句不着边际的酸诗,族里出钱给他办了个私塾,却没几个孩子会来。
李重诗有时会到这些孩子的劝导,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没人听,还会笑着问他一句:那你怎么没搞个官当当?
李重诗无言以对了,灰溜溜地离开。
那时还是明氏皇族当政,三年一次科举选拔,李重诗考了三次,九年里除了人变老了,其余的没有任何变化。
好人家的姑娘瞧不上他,他也嫌村里的姑娘都是乡野村妇,没有见识,于是李重诗的婚事一拖再拖,一直没能娶亲。
大嫂早就看不惯他这个一事无成还赖在家里的小叔子,明面上不说,背地里总是不快的。
她没法和自己撕破脸,大哥和小侄子就得代自己受难。
“李鸣,你过来,别总和你叔父待在一处,他没什么大出息,别带坏了你。”
孩子分不清大出息是什么,只知道叔父对自己很好,于是摇摇头,“我不要,叔父很好。”
“好什么好,一把年纪了还没成婚,平日里就会掉书袋,别的还会什么,你听娘的,娘总不会害你。”
听到这话,李重诗僵住了,靠在门边,怀里还抱着给小侄子开蒙用的笔墨纸砚。
门开了,煤油灯的光亮打在李重诗脸上,刺得眼睛疼,开门的人是大嫂。
大嫂脸上露出罕见的愧色,眨眼间又消失不见。
“既然你都听到了,那我就把话说开了,你大哥也不容易,平时要管一大家子族人,他是做族长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盯得死死的,家里但凡多顿荤腥都要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咱们和隔壁村因为河流的事总是动手,你哥夹在中间为难。你是他弟弟,不说替他分担,但总不能脱他后腿不是。”
“知道了,我知道了。”
李重诗听见自己这样说道。
嫂嫂叹了一口气,拿着碗筷离开了。
李重诗漫无目的地走出家门,一直走到帛河附近才停下,李重诗将夜里的帛河比作银河,幻想着牛郎织女的故事。
忽然,河面上多了一道银光,李重诗忍不住上前几步,想看得再真切些,就听身后传来一道声音:
“河边的那个,你要干什么,你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