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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谋 第11章 第 11 章

作者:走砚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1-31 18:31:26 来源:文学城

两人就这样互相对视许久,季兰则眼里有着复杂又晦涩的情绪,是林初安从未在他眼中看过的,以往他总是淡淡笑着,只是笑不达眼底,如今不加掩饰的情绪显露出来,倒更让她捉摸不透含义。

“可能是因为你对那些难民好,也可能是因为你也对我很好,帮我请过大夫、会给我买好吃的、带我逛街、还有在李府你也在我身边……”

在那双让人觉得有些受伤的眼睛里,平时相处的场景不断闪过,林初安胡乱解释着,引起对面一阵轻快的低笑。

“吓得我腿都软了,你倒还笑?”

听着地上人的话里有些娇嗔,季兰则笑意更深,终于在将人惹毛之前敛了笑容,将人扶了起来。

下卜县的差事季兰则差人吩咐给了属地管辖的官员去做,他们二人在附近的村落里修整了两日,两人以兄妹相称,换了普通百姓的衣服,暂时借住在一位大娘家里。

大娘家的丈夫不在家,据说是去外地谋生计了,家里只剩一个十几岁的儿子和自己住。

“两位客人今日若有空可去市集上逛逛”,大娘热络得介绍着,“村子里的人平时都在忙着活计,只有这一天啊,大家都会去凑凑热闹。”

“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吗?”林初安问道。

“当然咯!那可是饮秋节,十八般兵器、三十六行当,各式各样的新奇玩物都有”,大娘的儿子侃侃而谈,眉飞色舞,想到接下来要说的话两颊还升起两朵红云,“谁家的哥哥姐姐想要表达心意也会在这一天试探对方,只要对方收下了信物,那便是两手相携、子孙满堂的承诺呢!偷偷告诉你们,我娘和我爹也是这样表明心意的呢,嘿嘿~”

一个竹筐随着一声呵斥扔到少年怀里,“阿宝,又在编排大人了!去集上买只鸡回来,要活的!”

“得嘞!”名叫阿宝的少年狡黠得嘿嘿笑着。

林初安和季兰则也要买些路上的干粮,于是也跟着阿宝去了集上,三人到了闹市深处便分开采买,约定在集上点灯之时再在此处集合。

林初安往东走,东边是卖粮食的,所以阿宝跟她一起走了一段。

“瞧见没!那是隔壁街的二牛哥,他喜欢街尽头的兰姐姐,你看他走这么快一定是急着去给兰姐姐挑物什呢!”

阿宝眉眼上挑,又指着街那边穿黑色衣服的,对他们的事情如数家珍,“快看那个那个,他今天穿的那么靓,肯定是去找六姐姐了!”

一路上阿宝讲的趣事不断,到让林初安想起了曾经在青云镇生活过的时光。

钱书臣他们几个不知道过得怎么样了,是不是还会被夫子天天罚抄四书,想起他们林初安也忍俊不禁,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再相见的时候,等他们知道自己是个女孩子会不会惊掉下巴。

林初安要去的摊子要比阿宝的再往东些,于是在半路与阿宝道了别。

集市上果然什么稀罕玩物都应有尽有,林初安边走边在摊子前稀奇逛着,又往前走了许久,终于看到了马市。

“掌柜的,一辆马车多少钱?”

掌柜的瞥了一眼,伸出五个手指,“五贯”。

“五贯?!您这有些贵了吧!”

掌柜的不再抬眼,转身喂马,一副嫌贵别买的样子。

“那一匹马什么价?”

“三贯五千钱”,掌柜的头也不回的扔下一句。

林初安嘴角一抽,掌柜的您看我值三贯五千钱吗!

拿出了在青云镇历练多年的砍价功夫,林初安终于让店家把零头给抹了,最终以三贯钱的价格含泪购进一匹小马驹。

天已经渐渐黑了,林初安这就打算牵着小马驹返回,距离约定的集合地点还有几步路的时候,道路两侧的灯一齐亮了起来,灯饰迷离,繁花似锦,热闹景象与上元佳节可堪媲美。

灯盏下、桥头边,熙熙攘攘站满了表达情谊的少男少女,有人欢呼雀跃,也有人哭着跑开,叫卖声里裹着情真意切的祝福。

一抬眼,一人一马就砸进了眼里,从此眼中再也盛不下街边盛景,烟火嘈杂也绕耳而行,季兰则想起那天晚上发丝凌乱、满脸脏污跌坐在地上嘴里胡乱说着话的林初安,嘴角不经意上扬了些弧度。

季兰则用力握了握手里的一支发钗,是他今天在西市唯一的收获,在见到这支素钗时他一眼就认定了要买下来,对面的人向他招手朝他走来,他只能胡乱将发钗揣进袖子里。

“阿宝回去帮大娘打下手了,我们也回去吧。”

季兰则点点头,接过了林初安手里的缰绳。

两人沿着满街的灯火往回走,林初安时不时抬头偷看季兰则的侧脸,那张脸在灯火的映衬下更显轮廓。

像是察觉到了旁边的视线,季兰则半回着头看过来,“怎么了?”

“公子……”林初安清了清嗓子,露出一个单纯无公害的淳朴又十分真诚的笑容,“这匹小马驹花了三贯钱,您会给我报销的吧?”

虽然那是季府给的饷银,但也是自己辛苦挣来的呀,给季府公子花的,理应报销。

“没钱。”

季兰则扔下一句如此让人寒心的话,转过头去,而后嘴角弯了弯,从袖子里取出那支素钗放到林初安手里。

“这是什么?”

“一支素钗,拿这个抵吧。”

林初安仔细端详了一下手里的发钗,小心翼翼得揣进怀里,三贯钱的钗子,她可得仔细收着。

见旁边人对钗子如此珍视的样子,季兰则的笑意更甚,连带着眉眼弯的弧度也更加柔和。

回到大娘家里,居然闻到了一股诱人的清香,见他们两个回来阿宝立刻招呼着过来吃饭,大娘也从厨房端来一盆刚炖好的鸡汤。

普通人家的鸡不是逢年过节不会杀的,家禽家畜这些对于他们而言是重要的生存本钱,没想到大娘让阿宝买鸡居然是为了给他们炖汤喝。

林初安与季兰则眼神对视了一下,便开始接连夸赞起大娘的好厨艺与阿宝挑鸡的好眼力,四人吃了一顿久违的热热闹闹晚饭。

次日一早,林初安和季兰则两人便与大娘和阿宝道了别,他们牵着小马驹趁着刚升起的天光套车,路上两人聊到昨晚的鸡汤。

“趁你跟大娘道别的时候,我在大娘枕头底下塞了些碎钱。”

“我把你钱袋子里剩的都留下了。”

“别看阿宝年纪还小,我昨天可是看见了他一跟邻居家的女儿说话就脸红。”

“我还看见阿宝在一个首饰铺子左挑挑、右看看的,他一转头看见我正看着他,那脸一下子就红了。”

“不然昨天他怎么借口要先回去,一定是被我抓包害羞了!”

小马驹的马蹄声都不一定有林初安的话密,季兰则兴许是怕她口干,贴心把水递过来,小马驹的速度不快,林初安在前面驾着车,季兰则也没在车里坐着,坐在马车的另一侧听林初安的叽叽喳喳。

兴许是一同患过难了,经此一遭两人之间的关系好像一下子拉近了很多,一路上倒也平平安安,没再出什么幺蛾子。

林初安依旧在书房里干些磨墨的差事,只不过她觉得季兰则越来越委以重任。

季兰则先是让她写几个字来瞧,她落笔便写了一个“泱”字,簪花小楷,清隽秀丽,林初安看着脱笔而出的字微微有些出神。

他问:“怎的是一个泱字?”

她默了一下,老实回答:“家父曾取的小字,泱。”

自那之后,一些无关紧要的文书,季兰则都会让她代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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