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官们是从外地来的吧?”茶水摊子的老板笑着对松香长老他们说道。
松香长老身着淡黄色长袍,面露笑容,手里捧着茶水,“是啊,我们都是来参加亲戚家的宴会的,不知道川华楼可还开着?”
“自然是开着的,川华楼可是我们荒野城里最好最大的客栈,进城的主路上人来人往,它可不舍得歇业,光是一天赚得银钱都够我们这种小老百姓活一年的了。”茶水摊老板给叶凝他们那桌上了一壶清茶。
甘明夜没有跟叶凝坐一桌,他跟柳裳、李林鹤还有刘长青坐在一起,三位长老陪着上官曦,叶凝、云黛和枣姐还有那俩侍卫坐一桌。
大早上的,天空阴云密布,空气里弥漫着潮湿的泥土味道,眼看着就快要下雨了。
叶凝托着小脸,坐在桌子边昏昏欲睡,心情也不是很美丽,按照故事主线,荒野城内有三条主路,他们要去住的客栈川华楼位于中路,而甘明夜和云真长老那时候会以借口游览城中景物为由,走荒野城的西路,在那条路上往前走不远,他们就会遇到一群人在搏斗,混乱之中,甘明夜出于好心会救下在路边挎着一篮红色杜鹃花和向日葵的卖花女,并且对她一见钟情,之后的感情日益升温,直至那个卖花女会成为甘明夜要厮守终生的女人,叶凝要做的就是日后在苍云城的萍林护住那个卖花女的性命,以保证甘明夜不会因为卖花女之死性情大变,堕入魔道。
叶凝桌前摆着一碗白里透红的猪肉小馄饨,黄瓷碗里漂着一些细碎的绿色葱花还有几滴麻油,热气腾腾的,香味勾人。
但叶凝一口也吃不下,连摆在黄瓷碗上的那双木筷子都没动。
等了一会儿,吊桥被吱呀吱呀地放了下来,溅起一地的灰尘,荒野城城门开了。
松香长老带着人排在队伍后面进城,身穿黑色甲胄的守城官兵检查了他们的印信之后,把他们一行人全部放进了城。
荒野城里面的道路特别宽阔,一条中间的主路从北到南贯穿全城,高楼鳞次栉比,刚进城门,迎面而来的就是中路。
天上阴风阵阵,但荒野城中今日不会出现妖怪,叶凝是知晓此事的,于是在大家准备沿着中路去川华楼的时候,她偷偷知会了柳裳一声,便准备走东路去春花舍听书。
柳裳一开始不同意叶凝独自行动,但明一长老要在城中逛逛,上官曦也要四处溜溜,松香长老好说歹说劝着上官曦先去川华楼落下脚,明一长老不知不觉就走没影了,随着混乱一起消失的还有叶凝,她告诉柳裳自己小时候在荒野城生活过一段时间,柳裳才勉强让她拿着自己的护身玉佩去了春花舍。
甘明夜和云真长老自然会按照故事主线走西路。
一队人零零散散就在荒野城中四散开来,叶凝因为知道甘明夜救了那卖花女之后就会回川华楼,她不想那么早见到那个女孩子,所以她选择提前逃开,荒野城的春花舍里的讲书先生可是闻名三郡,春花舍里面的糕点也是荒野城里最好的,叶凝想着既然来了,自然要去瞧一瞧,见个新鲜。
叶凝去春花舍的半路上还买了把描着绿色竹叶的油纸伞,以防回去川华楼的时候下雨。
她继续沿着东路一直往前走,刚才买伞的时候叶凝跟老板打听到那春花舍就在大路路口的转弯处,楼外面用木头雕刻着各种颜色牡丹花的占地极大的烈红色三层楼阁便是春花舍。
果然在路上走了不久,叶凝在紧紧挨着的高楼里就瞧见了那最显眼的春花舍,刚到门口,穿着青色衣衫面容俊秀的小伙计就热情地把叶凝迎了进去,叶凝不禁感叹着大店的好处,连小伙计都长得眉清目秀的,那长相和说话声音直接狙中了她的心脏。
叶凝心情立刻大好,春花舍里面的装饰格外有韵味,叶凝估摸着里面随便摆着的瓷瓶都应该是从麒麟城水运过来的珍品,她随手交给那小伙计一个金锭,二楼临窗的一个顶贵的雅间就给叶凝准备好了,还有好多精美的点心慢慢给她送过去。
说是雅间,其实也就是个跟旁边有个隔窗,对着中间的那位说书先生是完全敞开的,春花舍这三层楼里每层都有一个穿着蓝袍的说书先生手持惊堂木,高声讲着志怪故事。
叶凝刚落座,那小伙计给她倒了一杯透亮的祁门红茶,外面就哗哗下起雨来,那雨势来得又猛又急,凉风呼啸,春花舍的透明琉璃窗户闭得很紧,屋子里人头攒动,倒一点也不觉得凄凉。
“话说青州西郊有个读书人董生,在一个冬天的傍晚,他应朋友之邀前去喝酒,席间有个大夫说他脉象奇特,又长寿又短命,董生不以为意,喝得醉醺醺地回了家,他还未点灯便想躺在床上睡觉,一摸被褥,却发现床铺里面躺着个赤身的浓颜美人,那女子声称是他之前邻居家的小妹妹,董生遂与之交合,没过多久,董生就脸色极差,有濒死之兆……”一楼说书先生绘声绘色地讲着蒲松龄《聊斋志异》里的故事。
叶凝想着此时西路上那群人应该在雨中厮杀,血流成河,估摸着时间,想来甘明夜快见到那卖花女了,还未等叶凝细细琢磨这事,她的思绪便被二楼一个客人讲得最近荒野城的秘闻吸引住了。
那故事是荒野城最近发生的三男一女捉奸的离奇故事,旁边店伙计也不去倒茶了,在叶凝旁边一直装作擦桌子,其实在听这个八卦,连穿着蓝袍的说书先生都在听,手中的惊堂木悬在半空迟迟没有放下。
“就是城北那家姓刘的员外,头发胡子一大把,今年七十九了,去年还娶了个十八岁的小老婆做填房,小老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家六十多岁的那个正房夫人,听说她还是出身同桦城的大家族呢,她家那个老太太可能是见老头娶了个十八的,心里不平衡,她也开始在后院厢房偷情,那奸夫是个二十多岁的精壮小伙子,结果有天晚上被他们家一个丫鬟撞破了奸情,那丫鬟就慌里慌张地往外跑,正巧那天晚上那刘员外没在家,那丫鬟出门就撞上了猴山郡的郡丞,那郡丞是刘员外的多年好友,那老太太派了好几个仆役在后面追赶丫鬟,倒打一耙说那偷情的人是她,丫鬟情急之下就将这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猴山郡郡丞,那郡丞帮着丫鬟逃了,自此没有下落,后来最出名的就是,刘府那个六十多岁的正夫人怀孕了!”那个讲故事的中年男子头上戴着个褐色的和尚帽,脚下放着个黑布斗笠。
“哎,这怎么可能,从未听说过六十多的老妇还能怀孕啊?”旁边一个胖胖的年轻女子喝了一口茶,眼睛睁得大大的,头上还簪着一朵大红色的玫瑰花。
外面依旧狂风暴雨,但一点也干扰不到春花舍二楼里的氛围。
叶凝也是半信半疑,喝了一口红茶之后,转身随手抓了一把焦糖瓜子,嗑着瓜子继续听,此时二楼里的众人都在屏息凝神地听着接下来的发展,那个眉清目秀的伙计所幸直接坐在叶凝桌子旁边的凳子上认真听了起来。
“你听我接着讲啊,一开始的时候我也以为是别人胡说八道,直到那天我的邻居亲眼瞧见说老太太那个二十多的情夫抱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从刘府里跑了出来,刘府外面卖豆腐和包子的那几家都看见了。”
“是是是,我瞧见了,我那时候大早上眯着眼正在王继那吃包子呢,我还看见那孩子的胎盘都耷拉出来了,那个男的浑身是血,刘府那些穿着红衣的仆从拿着大棍子一直在后面撵他,我当时还奇怪这是闹得哪一出啊……”
“对,就是那次,还有证据呢,丫鬟产婆都说是那个六十多的老太太生的孩子,济世堂的那个张大夫亲自把的脉,这肯定错不了。”
叶凝旁边的小伙计听得有些奇怪,“照理说这种事不该捂得严严实实的吗?刘员外怎么会让这种丑事传出来?”
“那肯定啊,要是刘员外想捂住这事,他肯定能捂住,不会让我们平民老百姓知道,这事最妙就妙在那刚出生的婴儿身上,不是说那个二十多岁的情夫抱着孩子跑了吗,最后找回来了,关键是找回来那婴儿的,不是刘员外家的人,而是猴山郡郡丞的人,就是那个刘员外的多年好友,他本来偷偷调人去抓的,结果被郡守发现了,那郡守素来与郡丞不合,直接升堂提审了,等奶娘把那婴儿抱来一看,郡丞就被下大狱了,那婴儿竟然是那个郡丞的孩子,两个人几乎长得一模一样,左边嘴角都长着一颗大痣,脚底板上都有一颗星星似的紫色带毛胎记。”
叶凝惊得捂住嘴,“我的天爷啊!”
“那后来呢?还有那个逃走的丫鬟呢?”另一个人问道。
“后来听说那丫鬟找到了,但是死是活不知道,那郡丞还在大狱里呢,刘家那夫人老爷都被关进去了,还没有最终定论,听说明天就会升堂再审理这个案子……”
叶凝听得心无旁骛,就连甘明夜坐到她身边,她都没察觉到,嘴里咬着的焦糖瓜子一直没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