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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进侦探游戏绑定凶手封神[心声] 第31章 复诊

作者:鹤洲苿蒿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2-12 06:44:27 来源:文学城

庄园,早餐室内。

阳光穿过窗棂洒在餐桌的一角上,窗外的庭院传来鸟鸣的声音。

菲布林手中摊开着今日份的晨报,他的面前摆放着一碗热气腾腾、色泽鲜绿的肉豆蔻炖西兰花,以及一份煎烤得脆香的培根煎蛋。放在一旁的银制餐具在阳光下闪烁着光芒。

晨报的头版,赫然是昨日凯恩路伯爵盛大葬礼的报道。这篇报道在头版的重要位置,花费大量的篇幅表示着哀悼以及对葬礼的详细描述和对出席贵宾的致意介绍。

至于葬礼背后所隐藏的伯爵谋杀案,以及菲布林昨日所透露的格伦维尔公爵的花边新闻,报纸上却并未提及半字。

只是一篇客观的、中立的,陈述事实的,严格遵循了新闻六要素原则的简略报道,一篇正常到不行的报道。

菲布林继续翻阅着晨报上的其它内容,这份报纸的内容五花八门,上面有关于刚在剧院演出的新歌剧的文艺点评、对教堂慈善活动的报道,以及某个研究院新项目的进展等等诸多内容。还有关于股市、商品价格的经济信息,以及板球赛马的相关情况。

似乎并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大事情发生。

L市,依旧是一片安宁和祥和。

菲布林边看,边拿着勺子喝着肉蔻汤。

管家站在长餐桌的一侧,安静地等待着菲布林享用早餐,但内心是压制不住的惊讶:

什么?一个从来不阅读报纸的人,一个看到字多的纸张就会头疼,甚至有时在处理工厂的事情时,合同都没有耐心细看的这样一位工厂主,

竟然在今天罕见地在认真看了报纸超过了十分钟。

在他的记忆里,菲布林先生并不是什么爱看报纸的人,书也不看,他房间里的书基本都是摆设,或者说有着完全是收藏品。

管家忍不住露出满意的微笑,心想或许正如老菲布林先生所言,菲布林少爷在经过警局的锻炼后,一些难得经历的确会改变一个人的思想与性格。难怪当初老菲布林先生并不着急把他儿子从审讯室里捞出来,甚至觉得可以让他上个法庭,增加一些独特的社会历练。已经开始关心一些必要的社会新闻。

管家悄悄走到菲布林身后,欣慰地瞥了一眼他正在阅读的页面。

只见报纸上最粗的花体标题赫然写着《格林小姐的星期日》。

这是一本深受欢迎的爱情连载小说,连载在报纸上,

一位家庭教师和她的雇主年轻绅士的恋爱故事?!

管家轻咳一声,额......不管怎么样,开始看报纸就是一种进步......

菲布林边看边忍不住吐槽起小说里的情节:“管家先生,你知道吗?一位家庭教师,仅凭教授些简单的钢琴课程,竟然能每周收获五镑的高额薪酬!你知道五镑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一个月就有20镑,相当于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

然后工作介绍所的中介人员看她不愿意,因为工作地点离家较远,竟然将她的周薪直接提到了十镑!我的天,就是简单地教雇主的孩子每天弹几小时钢琴,就能有这么高的收入吗?

难道这位女士就不会怀疑这个工作招聘是个骗局?”

菲布林向管家展示着报纸里不合理的内容,继续说着:

“这就算了,这位年轻绅士,也就是男主,竟然对女主是一见钟情,

这会不会是因为介绍所提前摸透了年轻绅士的喜好,故意安排女主格林小姐得到这份工作呢?

我都怀疑这会不会介绍所的骗局,这是在家庭教师介绍所吗?我怎么感觉像婚姻介绍中介?然后等两人结婚,以此赚取一些介绍费用?”

菲布林只看了今天的连载,不禁疑惑地问道。

管家无奈地扶了扶单片眼镜,解释道:“额,虽然我也不太了解家庭教师现在的具体收入情况,但是,在现实里,家庭教师和有钱的绅士这种组合是比较少见的,所以,这也可能是这小说如此受欢迎的原因。毕竟夫人是这本小说的忠实的读者,也是因为这篇连载,她才特意订了这家报社的报纸。如果你不喜欢,其他报纸上还有别的连载小说。”

菲布林闻言,这才注意到报纸首页的版头——《女性时报》。

难怪上面刊登的都是些流行的时尚话题,如时兴的帽子、鹅绒毛帽子的热潮,店铺女裙的降价信息,甚至还有关于最新整形手术的广告版面。

还有一版报纸上用半面的篇幅,介绍L市某家草药店,宣称其最新研究出的草药能让皮肤变得更加白皙,且副作用极小。

[莱德草药店新推美白草药,价格实惠,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每人限购一瓶。]

菲布林看着报纸上无语的广告,还整限购。

这真不是虚假广告吗?

现在流行的审美,女士们追求苍白的皮肤,且脸颊上带着病弱般的腮红,为了让皮肤白皙有的人甚至抹着有毒的铅白粉。

而这些病态的审美,也正是来源于一种疾病,结核病。

甚至诡异到,有人认为,一个女人最迷人的事情,就是身患肺结核病而去世。

优雅的悲剧美学吗?菲布林并不理解。

但他相信还是会有大批的人去抢购这种能让人皮肤变白的草药。

菲布林又看了一眼价格,竟然高达十先令一瓶,真是骇人听闻。

管家注意到菲布林的目光,也看向了那则引人注目的草药广告:“这家草药店可是有名的,曾治愈过许多疑难杂症,没想到如今也开始涉足美白化妆产品领域了。

今天早上,夫人在这里,也是盯着这条广告看了许久。”

菲布林:“这无疑是智商税,千万别买。而且,母亲大人已经很美了。”

管家:“ 我也是这样告诉夫人的,但是她似乎并不满意我的恭维。”

“算了,等她回来,我再好好提醒她吧。”菲布林可不想让他的家人掉进这种有害的消费陷阱里:“那夫人要什么时候回来呢?”

管家回想起清晨夫人对他的叮嘱:“夫人起床的时间比您早得多,一大早夫人就出去做礼拜了,说是为了您祈祷。她说最近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唯有在教堂里,她才能获得心灵上的平静;唯有上帝的保佑,才能让她的孩子免受伤害。”

管家说着,又忍不住叹了口气:“昨天在凯恩路伯爵大人的葬礼上发生的事情,夫人都已经知道了。并没有传的满城皆知,但是公爵大人算是彻彻底底地得罪了。我记得菲布林少爷你也不认识那位格伦维尔公爵大人,即使他指控你,你自己也完全可以拿出证据为自己辩白。”

有时候,一个家族的命运完全掌握在一个大人物的手中。更何况,如果路易丝公主的身份真的成为了女王,那格伦维尔公爵的身份不就成了亲王吗?

如果因为菲布林昨天宣布的事情,对方没有成为亲王的机会,那就更糟糕了。

管家此刻仿佛感觉到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挂在头顶,让他内心惴惴不安。

如果他也是信徒的话,他也会跟随夫人去一趟教堂,以求得心灵上的安宁。

菲布林双手紧握着报纸,语气平静地说道:“没事。不用担心。”

毕竟得罪的不止这一位,还有另一位呢。

是的,相比于这个,他更害怕得罪乔尼斯。

什么新手的强运,什么天生的强运,都比不过主角的强运。

昨天差点被公爵一枪射中脑袋的那位大胡子记者,正是乔尼斯。

尽管菲布林当时只把他当作一个为了生计而四处偷拍的普通记者,也不清楚他是如何悄无声息地潜入隐蔽的会客室的。

作为一个合格的私家侦探,在电影里、小说里,他们都应学会出神入化的伪装术。这不仅方便套取信息,还因为侦探观察细致入微,他们扮演一个人时很难让别人产生怀疑,从而更容易获得信任,获取情报。

乔尼斯的伪装术确实精湛,菲布林注意到的细节就包括他衣服上的面包屑、因长期外出采访而晒得黢黑的皮肤、略显粗糙的肤质,以及他那刻意模仿却略显蹩脚的口音。这些细节乔尼斯伪装地都很到位。

菲布林真的自始至终都没有怀疑过,这位记者的身份。

直到,在走廊经过对方的时候,菲布林弯腰帮助这位记者捡起被打碎的镜头碎片,那一刻,熟悉的气味,让菲布林一下就联想到,那日在审讯室内,他擦着乔尼斯裤子边摔倒的时候:

当时系统曾提示:“宿主,恭喜你获取关键线索!”菲布林原本以为这个提示是指乔尼斯皮鞋地上的白色粉末,但后来关于伯爵案子的更多线索浮出水面的时候,后来到工厂以及信封,这些远比乔尼斯皮鞋底的粉末更重要,

这个提示却再也没出现过。

所以,菲布林认为这个提示,那就不是针对这一个案子的。

当他弯腰捡起碎片的时候,他碰巧地闻到那位大胡子记者身上的气味,虽然当时记者身上还有很多其他味道,尽管当时记者身上还混杂着衣服浆洗的味道、摄像机镁粉的味道等多种气味,但菲布林还是从众多气味中捕捉到了那一丝熟悉的感觉。

这个气味,让他确定,这个人,可能就是乔尼斯。

所以,系统所说的关键线索,并不是皮鞋底上的粉末,而是提示菲布林要记住乔尼斯身上的这个识别特征。

十分细微,且不易察觉,但是一旦记住,以后乔尼斯只要伪装,菲布林细心点,都会察觉出来。

这就是系统所说的“关键”吧。

正是因为认出了乔尼斯,菲布林才会相信乔尼斯伪装去参加伯爵葬礼的动机,或许和自己大差不差,那就是找寻真相和可能存在的幕后黑手。

于是当时他随机应变,一把掏出小纸条,在大多数人看来,自己只是个宣布消息的传声筒。这张纸条是别人写给自己的,那他就对消息的具体情况一无所知。记者也不会逼问他,更何况当时公爵大人还站在旁边,菲布林自然就不会成为采访的对象。

趁着骚乱,他成功转移了谋杀案的注意力,并顺利离开了教堂。

当然,最坏的后果就是,乔尼斯因此会被公爵记恨上,

或许对乔尼斯的记恨程度还会高于菲布林自己。

偷拍的照片是否真实存在?公爵大人会怎么处理那位爆料的记者?这些都无所谓了,一切都交给乔尼斯。

如果说谁是最信任乔尼斯的人,菲布林觉得那个人一定是自己,甚至比乔尼斯本人还信任。

菲布林也不会因此有任何心理负担,毕竟,是乔尼斯又一次骗了自己,明明说好不会来葬礼的。

而对于自己认出乔尼斯的伪装这件事,他会假装不知道,这样下一次乔尼斯还会使用这个方法,等到以后关键的时刻再戳穿也来得及。

菲布林将报纸翻到最后一版,讣告,又多了几则。

抬头望向餐室的挂钟,今天是系统给出的倒计时最后一天,距离晚上十一点,现在还有13个小时。

管家注意到了菲布林放下餐具,便询问道:“菲布林先生,今天有两项日程安排,但很不巧,它们都预约在了今天下午三点。因此,您只能去其中一个,另一个只能另外安排时间。

第一项是,一位自称是麦克白的先生说想和你见面。

第二项,你要去唐瑞斯医生那里接受手臂的复诊。

看你今天想去哪个?”

菲布林再次听到“麦克白”的名字,这个名字不是公爵说过的吗?他记得这是一位精神病院的医生吧?如果菲布林一去,很可能就被确诊,那自己大概率是回不来了。

自然是pass。

至于手臂,原主的右手手臂有一道极深的疤痕,说的应该就是这个,但他查看过,完全没有复诊的必要性,伤口缝合得很好,愈合得也相当不错。

管家提醒道:“虽然你现在的手腕伤口已基本痊愈,但唐瑞斯医生当初说过,三个月后还需确定是否损伤到手部的神经、肌腱,以免留下后遗症。”

管家再次强调了复诊的重要性。

菲布林扭了扭手腕,确实没有任何不适感和疼痛感。但是,也正如医生所说,确实存在后遗症:每当他用右手,尤其是用力时,就会控制不住方向。

就像乔尼斯当初调侃他扔不准信封一样,一用力就偏离目标。

信封扔的准不准,倒不重要。

但菲布林尤其担心的是,在他见识了好多次动不动掏出左轮手枪,这个世界的危险程度,远超乎他的想象。

而他的惯用手是右手,果他开枪,就算他是神枪手,以现在的肌肉控制能力,也毫无疑问会射偏。这确实是原主身体的一个**ug,不得不引起注意。

菲布林又问管家,“三个月前,就预订的是今天吗?”

看到管家点点头,菲布林心想这也太巧了吧,刚好就是今天。

菲布林对于今天一定要跟自己见面的人,都保持着高度警戒,应该非常有可能就是系统所说的,作为另一位凶手来解决自己的。

管家又补充道,“因为唐瑞斯本来就是有名的外科医生,他的预订有的甚至到一年后,至于那位麦克白先生,他在电话里也说,如果压力太大的话,他也愿意和菲布林聊一聊。作为朋友,不一定非得是医生和病人的关系。”

管家并不理解这番话的含义,但还是原封不动地转告给了菲布林。

菲布林还在犹豫,管家催促起来:“菲布林先生,车已经准备好了,那你是打算接受哪个预约呢?”

菲布林回答:“我两个都不选。”说完,用餐巾擦了擦嘴巴。

***

下午两点四十,一辆马车抵达了L市市中心的一家私人医院。

管家对菲布林做的选择,给出的回复是,唐瑞斯医生的预订太难了,所以,你没有选择,这是夫人安排好的。

就这样,菲布林还是来到了这家私人医院。

这家私人医院布置简约大气,基本的医疗设施也是应有尽有,医生大多来自医学院,算是医疗条件较好的地方。

空气里弥漫着药草味,因为这里看病的花销较大,服务对象有限,医院里异常安静,人员走动也很少。

从身旁走过的护士穿着笔挺的白色制服,手里拿着托盘,上面放着药瓶、绷带等物品。大厅里只有几位病人和家属在走动,安静的氛围宛如一家疗养院。

菲布林和管家来到一间会诊室门口,门上的木牌刻着“唐瑞斯”的名字,这里是唐瑞斯医生的会诊室。

护士让他们等待唐瑞斯医生,说他正好有事出去,过一会儿就会回来。

会诊室内挂着几幅人体解剖图,桌上散落着病人的病历以及几本医疗相关的书籍,其中一本书封面写着《人体构造》,上面记录着钢笔笔记,印刷体里穿插着潦草的字迹。

菲布林粗略一翻,全是看不懂的专有名词。

等了片刻,门外传来声响,

“您好,久等了。”

一位医生走进来,伴随着强烈刺鼻的血腥异味。

这位外科医生与想象中穿着白大褂、干净整洁的医生截然不同。他身上的衣服沾满了鲜血和脓液,身材矮小。

菲布林看着眼前这个人,一时之间竟然分不清他到底是外科医生还是街边卖猪肉的屠夫。

菲布林扶额,菲布林扶额,想到这时候似乎还没有细菌、微生物的概念。更别说什么消毒的概念。所以,病人的死亡率是极其高的。

作为医生,甚至很多人还认为穿着一身带着血迹的工作服,是一种骄傲的象征。

而细菌的概念,即使后来提出,还是经过一位著名医生的牺牲,才被得到广泛认可。

这个接受细菌感染的过程还花费相当长的时间,或许接受这个概念,就是承认自己才是害死大部分患者的刽子手。

管家先生报出菲布林的名字:“您好,唐瑞斯医生,我们是来复诊的。”

医生在病历簿子上翻了许久,才找到:“菲布林先生是吗?预约的是今天。”

对方的手戴着沾满鲜血的手套,菲布林考虑到对方还没有杀菌,虽然他没有洁癖,但还是有些介意。

当然,更让他受不了的,还是医生身上的围裙,异味实在太重了。

管家告诉菲布林,虽然是复诊,但这并不是当初给菲布林手臂做手术的医生,实际上,菲布林已经换了好几次医生了,一般不会在一个医生那里就诊超过两次。所以,这算是第一次与唐瑞斯医生见面。

医生只是“嗯”了一声,然后拿起锤子在菲布林的膝盖上敲了一下,菲布林的膝盖条件性地弹起。

菲布林:?

又拿起锤子敲了一下另一只腿的膝盖,同样的膝跳反应。

唐瑞斯医生拿起笔在病历簿上写了写,撇撇嘴:“一切正常。”

接着,医生又拿起挂在脖子上的听诊器,放在菲布林的胸前位置听了听。

菲布林心想,这个听诊器这么厉害吗?都能隔着衣服听?

片刻后,终于忍不住提醒:“额,唐瑞斯先生,貌似我的心脏位置还要朝右边一些。”

医生哈哈一笑:“难怪心跳声不怎么清晰。”

菲布林用怀疑的眼神看了一眼管家,管家咳了一声:“唐瑞斯医生是有名的外科医生,请相信他吧。”

然后在菲布林的耳边说了一句:“毕竟一小时光诊疗费就需要八镑。”

菲布林也低声回了一句:“你确定那是诊疗费用,而不是表演费?我怎么感觉他在演我?”

医生拿起桌上铁盘里的手术刀,又翻了翻桌上的书,嘴里念叨着人的□□、放血治疗法等。然后说:“请相信我,我是专业的。下一步,让我看看你的血液状态。”

说着,便举着手术刀朝菲布林走来。

菲布林连忙伸手阻拦:“慢着慢着,医生先生。我是来复诊手腕的,应该还不必要到放血这一步。”

医生似乎看出菲布林怕疼:“哦,你害怕的话就算了。”

菲布林看着这位唐瑞斯医生检查手段,都有点怀疑自己手上的伤疤没准就是哪位医生采用放血疗法的“杰作”。

医生摘下手套,终于开始检查起菲布林的手臂,按了按菲布林的手腕:“疼吗?”

菲布林说明自己的状况,疼痛倒是不存在,只是现在的问题,这只手一用力就会控制不住方向。

医生沉思片刻说道:“这样啊,那应该是伤到了运动神经,或者说伤到了小脑,以至运动失衡。”

菲布林惊讶道:“......至于这么严重吗?”他现在对这位所谓的唐瑞斯医生的专业水准,产生了深刻的质疑。

“手术治疗能接受吗?”唐瑞斯询问道。继续在病历簿上写写画画。

菲布林说:“什么?我的病情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这病也不是非治不可。我看倒是没什么大毛病,并不会影响到我的生活。”

管家也在一旁解释:“对的,使用刀叉,以及正常的生活,基本不受影响。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这道疤痕过于难看,甚至有点像是自残后......”

医生又看了一眼疤痕:“那倒不是,自己下手不会下这么狠的,即使是一心求死的人,在进行割腕的时候,自身的生理反应也是在抗拒的。”

转而又说道:“既然觉得疤痕难看的话,嗯......那就换皮吧。植皮手术能接受吗?”

唐瑞斯医生坐回他的办公桌前,又开始在病历本上开始涂写。

菲布林内心充满抗拒,“医生,不至于吧。”

这个时代的医疗手段这么激进吗?他是来复诊的,怎么一上来对方就想让自己进行手术。

菲布林又看了看解剖图和书籍,似乎有点明白:

这个时代的医疗进步发展的确就是相当激进的,甚至是不讲究人性关怀的。

当时许多医生持有的观点就是,为了人类医学的进步,任何事物都能成为实验品,别说是小白鼠了,人也可以。

这就导致这时的医学发展是实验主义为主,大量的解剖实验,才能证实理论的正确与否。

与此同时,物质水平又没有跟上,恶劣的医疗条件,别说无菌环境,有时候一台手术还会邀请众多医生和病人来围观,甚至是基本的手术台的光线问题都没有解决,在一些接受穷人的医院,他们的手术室是设置在医院的顶楼,因为没有好的医疗设备,所以,所以要借助顶楼的阳光以保证光线的充足。

这样病人的病死率极高。

唐瑞斯抬起眼睛看向菲布林:“你是有什么顾虑吗?我们医院,虽然我不能保证其他医生,但是我是肯定会给你麻醉的。我擅长的方向就是麻醉术。”

菲布林咽了咽口水。

“只是麻醉术滥用到整形手术去了。”医生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听说最近的整形又流行起来了,不得不说,我已经算是一个颇有道德的医生了。”

菲布林问:“你确定?”

医生点点头:“当然,因为我至少会打麻醉。很多人是不打麻醉的。”

菲布林惊叹道:“怎么可能有人在做手术的时候不打麻醉?”

麻醉药物并不贵,菲布林记得,甚至在普通的小诊所就能买到。

医生说:“这很正常。现在很多病人并不会相信医生,认为打了麻醉,例如□□,就会醒不过来,很可笑吧。他们宁愿保持清醒的痛苦。

甚至有的医生还会告诉你,我的手术刀很快的,只要45秒就能给你做一场截肢手术,完全不会让你处于长期的痛苦折磨中。

但如果你不想打麻醉,我也会尊重你的意愿,只不过,我的手术刀慢一些,我可能需要145秒哈哈哈。”

菲布林听到这里,麻溜地站起了身。

管家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忙把医生拉到一旁:“唐瑞斯医生,之前不是做过手术了吗?难道恢复的情况并不是很让人满意吗?为什么还需要做手术?”

医生不动声色地说:“不是说了吗?神经受损了,或者是小脑脑干受损,所以需要手术。这个后遗症还是比较大的,如果不实行手术的话,建议患者该吃吃、该喝喝。虽然到时候整个身体控制失调,会造成不好的后果。”

菲布林站在一旁,我不是还在这里吗?医生。

要不要这么直白的宣告病人的病情?

但他心里明白,什么严不严重,这是医生把他当成实验品了,所以才一定让自己做手术。

菲布林准备起身离开,这个医嘱他才不会听从,

这个医生的专业水平让他质疑得不行。

医生看了眼时间:“如果你需要进一步治疗的话,请及时联系我,我会在半年内为你安排的,看你自己是想进行为了美观进行换皮手术,还是做一个根除后遗症的开颅手术。”

什么?!

菲布林无语,

又是选择题,算了,我两个都不会选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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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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