锈迹斑驳的铁门上,有一扇方形的栅栏窗户,这是为了方便监视关押犯人的动态。
此时的警长先生,站在审讯室外,因为他的身材比普通人高大许多,栅栏窗户正好框住他的鼻子到脖颈的部位。
菲布林老实地坐在审讯椅上,目光完全被警长的胡子吸引住——随着呼吸和说话,那浓密、深棕色的胡须末端被气息带动着起伏。
借助楼道里的灯光,说话时的嘴型若隐若现,菲布林仔细分辨:口腔微微张开,逐渐圆润,o?Innocent?
牙齿抵住下嘴唇,f?
菲布林开始“破译”,还在心里默默模仿着警长的语气说话:菲布林先生是无辜的,嗯,还有......记得给我带一份菲力牛排三明治,嗯,再来一杯白兰地……
正在他专心为警长配音的时候,作为一位侦探小说热爱者,菲布林体内自带的反侦察雷达突然响起:
警告!警告!两点钟方向,有危险!
菲布林转动眼珠,试探性地去确认危险的来源,如同一位在半夜行窃的小偷在小心翼翼地搜刮保险柜时,去探察一旁酣睡的房屋主人。
只是没想到十分“意外”地对上了主人的目光——菲布林正好对上了乔尼斯的视线。
对方深蓝色的瞳孔,如深蓝色的海洋一般深邃又神秘,
同样也如平静的海面下潜伏着鲨鱼一般,危险,还会致命。
乔尼斯只是随意地坐在那里,他被裹挟在黑色风衣里,但白皙的脸,以及蓝色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里下格外突出。让菲布林想起伦勃朗的画作——极深的暗色调下,一抹罕见亮色。
极致的光影明暗对比,让人一眼难忘。
他当然知道乔尼斯一直在暗中观察自己的微表情,但自认为高玩的菲布林深知: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你。
只是,菲布林研究这么久,对于乔尼斯的了解程度,如果有块信息面板的话,基本全是问号。
一是因为,他怀疑这位大侦探可能患有严重的洁癖以及强迫症,衣服上可能除了肉眼都看不见的灰尘外,
连什么墙灰、泥点、水渍或是宠物毛都没有,这就算了,衣服整齐地连褶皱、线头也没看见。
甚至手上还戴着黑色的真皮手套,虽然能理解福尔摩斯是为了遮盖手上因常年化学实验而被腐蚀的痕迹。
但他,又不是福尔摩斯。
二是因为,这位大侦探在说话的时候,缺少情绪的起伏。
毫无多余的肢体动作就算了,连说话都基本没有表情。
菲布林猜想乔尼斯要不就是为了不被旁人研究微表情,经过大量的刻意练习,能娴熟地控制脸部肌肉。要不就,他是一个仿真机器人。
对视了十几秒后,菲布林突然露出他的大白牙,挤出一个标准微笑:“大侦探先生,虽然现在才和您正式地打招呼有些冒昧,但我实在难以掩饰见到您的激动之情。在此之前,我就了解阁下的事迹,简直令人惊叹,今天有幸认识你,不……您,一下就明白了阁下为何会受到如此广泛的尊敬。”
菲布林无法通过观察轻易获取这位侦探的更多信息,但他却掌握着一个比在场任何人都更为有效的信息——
这人是主角,快抱大腿!
再强大的反派,都强不过这刺眼的、闪耀的主角光环!
虽然这个皮笑肉不笑的笑容在审讯室的打光下略显惊悚,但乔尼斯还是微点了下头,以示回礼致意。
身后的警员十分不屑这种哈巴狗行为,鼻子发出轻哼声。菲布林对此毫不在意,相较于警长那些什么“乔尼斯先生是帝国的骄傲,是正义的化身!”,自己的恭维之词简直恰到好处好嘛。
胖警员:“快放弃吧,乔尼斯大人连什么重金珠宝、十字勋章、爵位头衔都不在乎,你这凶手的讨好,简直是在玷污大人的名声。”
瘦警员:“没错,这是对天才的污蔑!”
菲布林听完两人发言后,觉得自己的奉承技术还是欠些火候。
“感谢您……们的赞美。”乔尼斯再次微微颔首,但眼神依然淡漠,他轻轻抚了抚衣襟,似乎在整理着思绪,停顿片刻后继续说道:“不过我依稀记得,在我初次出现在您面前时,阁下的眼神中并未流露过惊讶。”
说完后,又微抬起下巴,目光中带着强烈的压迫感,注视着菲布林。
“噗——”警员忍不住嗤笑出声,嘲讽地说道:“坐在你对面的可是乔尼斯大人,一下就露馅了吧哈哈哈。”
菲布林原本挂在脸上的“友善”微笑瞬间僵住,心中暗自腹诽:拜托,这不过是些客套话嘛,谁会当真呢?!
等等。
菲布林仔细回味起这句话:“惊讶”?
似乎对方关注的重点,是自己没认出他?
那我,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会认出他呢,就算他是大侦探。
这太奇怪了。
......
菲布林突然恍然大悟:
侦探并不是好莱坞电影明星。
多数侦探行事低调,因为害怕自己亲手捉拿归案的凶手会找上门来报复。即使有时为了招徕更多客户,或是单纯追求名声,他们会选择让报社公开报道自己的事迹,但也会用代号或是假名。
即便是用了真名,也绝不会公开自己的长相。
眼前这位大侦探的意思显然是说,他破获的案件不仅被诸如泰报之类的各大报社广为传播,甚至连他的照片也被一并刊登了出来?!
因此,在他的认知中,只要菲布林听说过乔尼斯这个名字,就一定知道他的外貌。
菲布林禁不住冷笑:看来,对于这位出身优渥家庭的侦探而言,生命与名誉并非如同“生存还是毁灭”那般严峻的选择题。
这位大侦探在自己心中的形象,突然间矮小了许多。
“请原谅我,阁下。”菲布林故作诚恳得解释道:“你也知道,如今有些报社记者的摄影技术简直一言难尽,无比刁钻的角度都逃不过他们的镜头,就算是维纳斯来了,恐怕也会被他们拍成克尔伯洛斯。”
菲布林的本意是想赞美乔尼斯的外貌,但在警员们听来,这是在说乔尼斯大人的照片像地狱三头犬吗?
“嗐,这倒也不是问题,虽然报社的记者们从不吝惜胶卷,快门声咔嚓咔嚓响个不停,闪光灯让人眼花缭乱,让人厌烦。
但他们绝不会只拍一张照片,只要稍微打点一番,保证登出来的照片比画报女郎还要光鲜亮丽。”
菲布林拇指与食指轻轻搓动,模仿着点钱的动作:“至于有些新闻嘛,他们当然不会凭空编造,那是有违职业道德的。但稍微‘编排’一下,删删减减,以达到想要的舆论效果,也只是花点儿小钱的事。”
“这次案件的确非同小可,对吧?毕竟受害人是一位备受尊敬的伯爵大人。”菲布林放松地靠在椅背上,戴着手铐的手指轻轻敲打着那张窄小而略显破旧的审讯桌,仿佛这张桌子变成了一张庄重的谈判长桌。
“各大报纸肯定会争相报道这起案件,除了令人伤感的凯恩路伯爵的讣告,还会有头版新闻等着我们。不用看,我都知道,标题一定是《震惊!惊天命案!伯爵大人惨遭杀害,凶手已被成功捕获》诸如此类的。
报纸的销量肯定会因此飙升,而你的名字,乔尼斯大侦探,也会再次传遍L市的每一个角落。”一丝莫名的笑意荡漾在菲布林的嘴角。
身后的警员终于按捺不住,愤怒地站了起来:“你的意思是乔尼斯先生花钱去买通报社,大肆宣扬吗?!这未免太可笑了。他可从来没接受过什么采访,每次案件结束后,警局都是如实地把过程告诉报社的。”
菲布林露出一脸无辜的表情:“诶,我发誓,我绝没有这个意思。”无奈地摊摊手后,继续道:
“只是,再精彩、再悬疑的案子,相信我,不出一周,除了当事人,大家都会淡忘。甚至什么黄瓜藤上长出灯泡、某位数学老师获得赛马比赛的百万奖金,都比这个案件,在人们的脑海里停留的时间更长。”
“那样多么的无趣啊。”
此时的菲布林如同一只狡黠的狐狸。
“无趣?”乔尼斯反问道,眼神变得愈加冷漠了。
“杰克知道吗?”菲布林突然发问。
“L市有三百六十七个名字里含有‘杰克’的,不知道你说的是谁?”乔尼斯淡淡地说道。
胖警员这时插话进来:“大人,如果是最出名的‘杰克’,可能是杰克面包坊的店主吧,就在警局三英里远的地方,他那里的面包松软极了。”
什么鬼。
菲布林被莫名其妙的东西打岔:“不是?!你们不知道吗?!开膛手,开膛手杰克啊!”声音甚至高了一个音调。
这是最有名,最骇人听闻的连环谋杀案。
“只听过「快枪手」埃森克哈哈哈”
胖警员捂嘴偷笑撇了一眼瘦警员,对方会意之后也忍不住憋笑起来。他们的玩笑让一直安静的笔录员也逗乐了,肩膀微微抽动,导致笔尖在牛皮纸上划出一道细微凌乱的线条。
菲布林用手砸了一下额头,这么恐怖的名字,哪里好笑了。
乔尼斯轻轻咳了两声:“咳咳,如果是与此案相关的证人,您可以告知全名。警方会去搜集证词。”
菲布林沮丧地摆摆手:“算了算了。杰克是谁不重要。不过,获得广泛的关注,这个事并不难。”
一场演出如何让人终身难忘?
——只需要让观众有参与感。”
“同理,一个案件,如何成为历史疑案?只需要......
关乎到所有人的性命。”
“您的发言很危险。菲布林先生。”乔尼斯提醒道。声音低沉而严肃,带着一种警告的意味。
“嘿嘿,我觉得你在这方面比我更有经验。”菲布林的眼神由锐利又转为插科打诨,仿佛换了一种人格:“什么案子最出名?那莫过于连环谋鲨案,那比这,还出名的呢?”
“如果你所谓的‘出名’,是指能引起L市大部分人的关注的话,那么答案应该是——不定向的连环谋鲨案。”
“bingo!”
菲布林兴奋地打了一个清脆的响指,他身体前倾,双手交叠放在桌上:“想象一下,凶手以残忍无情的手法杀害无辜,而被害者之间却毫无关联,这样的案件就像是一枚定时炸弹。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目标,就像ABC谋杀案里一样......而最终能够揭开谜团,将凶手绳之以法的人,无疑将成为所有市民心中的英雄,不是吗?”
菲布林投向确认的眼神,在场的其他人此刻都不敢出声,他们意识到,这场对话已经远远超出了闲聊的范畴。
警员咽了咽口水。虽然这位富家子看起来不正经、嘻嘻哈哈,但不要忽视,他是个罪犯啊。
乔尼斯则陷入了沉思。
菲布林感受到紧张的气氛,可能刚才过于兴奋导致自己瞳孔放大,那副模样就差手里拿把菜刀了:“我当然不是凶手。但这个案件,既然发生在我的工厂,那对于外界来说,我提供的信息,公众还是会相信。
有时候恐惧越是抽象,越让人害怕。经过之前的审讯,我相信您肯定知道我有做到这件事情的能力。”
菲布林知道自己已经触动了乔尼斯的某根神经。他不在乎金钱和勋章,但总有他在乎的东西。既然对方渴望名望和认可,那么他们就有了“合作”的基础。
人总有**,有**就会有弱点,而这就是他可以利用的地方。
不过在警员看来,这简直是赤果果的反社会份子。
审讯室陷入彻底的静默,似乎都能听到头顶灯泡里钨丝燃烧的声音。大家都在等待一个人的反应。
……
“的确很有趣呢。”乔尼斯终于开口。
什么?!
警员们猛地倒吸一口凉气:这种暗地里的勾当,为什么让他们听到?!他们可不想上大侦探的黑名单!
菲布林如同谈下一笔大合同买卖,都要从椅子上弹跳起来去和乔尼斯握手。
“不过我知道.....”
乔尼斯平静地转折:“阁下是一位商人。那一定会知道等价交换的原则。既然你付出了这么多的代价,那你能获得什么呢?这一点让我很费解。”他的眼神仿佛能穿透人心,直视着菲布林,等待着对方的回答。
啊咧?!
菲布林愣在原地,脑子蒙了一下,眼神又转变为迷茫和呆滞:
他想获得的很简单,就是自由,完成第一个主线任务。
但总不能这样告诉乔尼斯,对方真会以为自己是个疯子。
所以,就只有一种可能。
什么人会那么想出去?
只有凶手了。
此时菲布林才明白这个致命的漏洞,因为他看多了侦探小说的缘故,习惯性地站在客观第三人角度,再一次忽视了自己的身份牌。
“啊……嗯……”菲布林一时语塞,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脑子开始混乱起来。
乔尼斯:“你的确是个有趣的人。”
这个案子已经基本水落石出,但乔尼斯一直好奇菲布林的动机。他在审讯之前就去了解菲布林与凯恩路伯爵的关系,两人之间的关系远比简单的投资人或者合作伙伴来得复杂。
单纯从经济角度来看,如果是凯恩路的子女杀害他,会获得遗产和爵位。而如果是菲布林杀害,不仅无法得到任何好处,反而失去凯恩路在他工厂的投资,而他所经营的面粉厂本就摇摇欲坠,处于破产边缘。
而另一个可能角度,菲布林是冲动作案。但据他所了解,菲布林家族次子,如同不听父亲嘱咐的法厄同,能力不足却非要驾驶太阳车。他脾气暴躁又傲慢无礼,动不动欺负弱小,但在强权面前,又会立刻变成一只低声下气的变色龙。
无论如何,他找不出菲布林的动机。
他看着挠着头的菲布林。
菲布林支支吾吾半天后,已经丧失了与乔尼斯对视的勇气,躲闪着对方的目光。
深吸一口气后,努力让自己平复下来,终于吞吞吐吐地说道:“其实……嗯......是”埋下了头:
“......因为你。”
哈?!
警员再次倒吸一口凉气,因为幅度过大,苍白地解释一句:“地下室确实有点冷。”
笔录员也停下了手中“炮制”证词的笔,竖起了耳朵,仿佛准备听一个不得了的秘闻。
“哦?”乔尼斯一直平静的脸上,眉尾轻挑了一下。
***
两刻钟前。
“一切得从一间珠宝店开始说起......”
“我意外收到了一份沙龙的邀请函,据说承办者是一位名流夫人。这对我这种生意人来说,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若能借此机会结识一两位权贵,会让我的工厂蒸蒸日上。”
“然后我打听到,这位夫人对于珠宝宝石一类的东西十分感兴趣。这太好了,一枚宝石或许就能让我成为沙龙的话题中心。”
“我向珠宝行的店员小姐提出了这个要求,她微笑着将珠宝店里的新货物展示给我,红宝石、翡翠、钻石等等,一眼扫过去,价格不菲,但却都平平无奇、毫无亮点。”
“警长先生,这并不是我挑剔。那些大人物的眼光独到,普通的珠宝难以打动他们,甚至拿出来都会让他们觉得有**份。”
警长环抱双臂不耐烦打断:“你要不干脆从物种起源开始讲起?”
但从这些废话里还是可以推断出,L市爱办沙龙,又热衷于宝石收藏,应该只有那位夫人了。
菲布林继续讲述:“抱歉警长先生。于是我想到了,只有一样东西才能打动他们——艺术,足够的艺术。”
当时,进入上流社会的门槛狭窄,但对于普通平民来说,拥有足够的艺术才华也不失一条捷径。艺术创作者需要大量的金钱来维持生计,而贵族们则渴望拥有能够传世的佳作,以此来为自己的家族赢得不朽的名声。自然双方是一拍即合。
菲布林的大脑在高速运转,但他的语速却逐渐慢了下来。
显然,他在编织一个并不擅长的谎言。
对于穿越之前的菲布林来说,别说珠宝了,就连一本珠宝图鉴他都不会去买。
但他却清楚地知道,在这个时代,相比于黄金,珠宝是更高一级的“硬通货”。
一镑等于7克黄金,五百镑就能在L市中心地段购置一栋不错的房产。
而普通珠宝的价格高达几千镑,更不用说那些产自优质产地、经过精心设计的珠宝饰品了,它们的价格甚至能达到几万镑。
如果是拍卖行的珠宝,更是能被拍出几十万的天价。
这背后是蒸汽机、电力等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扩张浪潮。无数新兴资本家在一夜之间崛起,共同推动了财富的急剧累积。
黄金和珠宝成为了人们追捧的对象。对金钱的狂热追求甚至延伸到了科技领域,科学家们也开始热衷于点石成金的炼金术,甚至衍生出了炼金术士这样的专门职业。
“那你怎么都不应该去珠宝店,那里出售的都是毫无特色的工艺品,连我都觉得俗气。想要真正的艺术品,应该去佳纳德拍卖行。”警长提议道。
“是的,我也有这种打算,但因为当时急需,佳纳德并没有拍卖会。”菲布林回应道,眼神里满是无奈。
警长眯起眼睛:是没钱吧你小子。不过只要你有诚心,以及足够的资金,大门是随时向你敞开的。
菲布林根据保释费用,以及警长先前开出的条件——一张几十年私人精神病院的治疗账单,推断出原主家族的资产还算可观,但又没有那么惊人。或许就只是有几个工厂的资本家,相比于福尔摩斯里蓝宝石案中那种价值几百万英镑的蓝宝石,他猜测原主没有这个财力买得起。
“宝石这玩意儿,本质还是碳结晶罢了。”菲布林撇撇嘴,模仿着想象中福尔摩斯的语气说道,“不过,在战争年代的话,甚至都不一定能换到一块面包。反之,提高它的价值也并非难事。”
“为了解决这个困扰,我购买一枚质地还算不错的宝石。托了一位友人,他认识一位有名的工匠,其进行了精心打造,装饰成了一枚胸针。那设计简直堪称完美,成为佳士得的头号拍品都不为过。”
你就吹吧。警长感到不屑:这小子既清醒又无知。宝石的价值的确很多时候是虚高,但你认为能上拍品的价值从来不是因为工匠的手艺,而是它曾经主人的身份。
警长不想这小子又在编故事戏弄他们,问道:“具体用语言描述一下吧,描述下宝石就行,我对那些附加的工艺不感兴趣。”
菲布林故作神秘地笑了笑:“那简直是艺术品。你能用语言描绘出蒙娜丽莎吗......”
话音未落,警长怒喝一声:“重量!价格!”音量大的在审讯室里还飘荡起回声。
菲布林被吓了一跳,来不及思考,脱口而出:“23.6克拉,7万6千镑。”
警长迟疑后再次确认:
“产地,颜色呢?”
菲布林这次稍作思考一番后,老实回答:“绿宝石,产地哥伦比亚。”
风险越大,收益越大。在一个懂行的人面前说谎,无疑是十分考验演技和智慧的。可一旦能成功骗过他,那收益也将是巨大的。就像一幅精心伪造的假画,如果能够骗过一名资深的鉴定师,那么它几乎就能瞒过所有人的眼睛。
先前在警长办公室,警长掏出过他那背面镶嵌宝石的银制打火机,让菲布林赏鉴。这说明在警长眼里,原主是一位懂珠宝的人。在这种思维定势下,警长容易下意识地去相信他这位‘专家’的话。
果然,警长陷入沉思。相比于此前的急躁,他这次很慎重地抛出一个问题:“是在哪家珠宝店?”
菲布林:“梅斐尔大道拐角处的美莱尼珠宝店。”
这是他乘坐警车到警局时,在经过L市街区无意间瞥见的一家珠宝店名字。
警长拖着步伐,皮靴在石头地板上发出沉闷而有力的声响。每一步都似乎在敲打着菲布林紧绷的神经,菲布林努力克制住加速的心跳。
在房间来回踱步后,最终在乔尼斯身前停下脚步,高大的身影如同巨幕一样落在了乔尼斯身上。
乔尼斯接到示意,抬起头,挪动了一下礼帽:“我倒觉得,琥珀更适合您。菲布林先生。”
警长听到这句话,差点没站稳,乔尼斯不会又睡着了,断断续续就只听到“珠宝”两个字。叹了一口气后,选择接受现实:“算了算了,不管那些什么珠宝宝石了,这枚宝石是你杀害伯爵大人的动机吗?”
菲布林抬起被拷住的手,食指和大拇指比出一个圈,如同一颗宝石的大小。对准审讯室的灯光,闭上左眼,仿佛借助“紫外线”观察宝石的纹路。
又将圈住的手对准警长,那手势似乎又成了一个单片眼镜的形状。
菲布林摇摇头:“不,那天我是戴着这枚宝石胸针去见伯爵大人的……”
“等等。”警长举起手掌,直截了当地打断。
“我知道审讯时间太长让你的脑袋已经不清醒了,那就更不应该继续狡辩了,我记得你说的是,你要拿出的是——不在场证明,对吧?”
“没错,不在场证明。”菲布林肯定道:“我一开始并不想卷入这场案件中来,但既然麻烦找上门来了,那也不得不去面对,总不能让真正的凶手得逞。”
“那天,我的确和伯爵大人去了工厂。”
警长冷笑:“这就是你所谓的‘不在场证明’?”
菲布林释然地笑了:“先生,这并不矛盾,因为那天伯爵大人不止去过一次工厂。”
抱歉抱歉,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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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等价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