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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秦淮做酒家 第11章 第11章

作者:二十就退休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2-15 19:08:28 来源:文学城

“啧,莫不是有什么新鲜事?”她心里打了个主意。

李流苏一向爱凑热闹,瞥见前头围了人群,便索性踮起脚尖,顺着缝隙往里看了看。

只见一位少年跪在地上,面前摆着一块陈旧的木牌,歪歪扭扭的炭笔字写得歪斜不堪——

“卖身葬母,十两银。”

李流苏微微挑眉。

少年年纪不过十三四岁,脸上尚带些未褪的稚气,衣衫虽旧,却干净整洁,看得出来原本家境不差,谁知为何落到如此地步。

他低着头,肩膀微微颤抖,似乎在忍耐着什么。周围的目光有怜悯的,也有幸灾乐祸的,更多的却是那种冷漠的探究。

李流苏叹了口气,心道这孩子怪可怜的。

但可怜归可怜,她还没想出手——她既不是圣人,也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大善人。

然而就在这时,人群里响起了一道低沉沙哑的笑声——

“十两银子,我要了。”

李流苏循声看去,见是个肥头大耳的男人,圆滚滚的肚子几乎要撑破衣服,脸上堆着猥琐的笑,眼里透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贪婪,“这小子长得不错,买回去倒也能派上不少用处。”

李流苏心中一沉,笑容微微凝滞。

少年微微颤抖了一下,眼睫轻轻颤动,死死咬住下唇,脸色苍白,显然是在拼命忍耐着屈辱。

李流苏微微皱眉,心中已然明白了几分。

这世道,官宦人家养面首,富贵公子寻乐子,甚至寻常酒楼里也常有“美人伶仃”这等玩意儿,哄得那些客人乐呵呵地掏银子。更别提某些人——他们的癖好向来不挑性别,男童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个能用来取乐的玩意儿罢了。

眼前这肥男人那副模样,再加上他方才那句“买回去派上用处”,再清楚不过了。

李流苏垂眸看了眼跪在地上的少年。

她轻轻一笑,慢悠悠地开口:“十两银子,我也可以出。”

话音一落,四周的人瞬间安静,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

少年猛然抬头,眼中带着惊愕和一丝不敢相信,仿佛从无望的深渊被人拉回了现实。

而那肥男人则愣了一下,随即脸色一沉,恶狠狠地瞪着她:“你买他做什么?”

李流苏嘴角微挑,笑容依旧温和,但话语里带着不容反驳的意味:“这位郎君,这世道,谁出价,谁得人。他既然愿意卖身,那跟着谁,理应是他自己做主。”

她回过头,看向少年,眼神柔和,嘴角含着笑意:“愿意跟我走吗?”

少年怔怔地看着她,仿佛没想到自己还有选择的机会。片刻后,他猛地握紧拳头,声音微微发颤:“我愿意!”

肥男人的脸色瞬间铁青,愤怒地瞪着她,只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他也不能再做些什么。最终,他甩了甩袖子,狠狠地离去。

李流苏微笑着把银子递给了少年。他接过银子,双手微微颤抖着,小心翼翼地捧着那沉甸甸的十两银子,低下头郑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随后,少年站起身,乖巧地跟着她走出人群。

她在心中叹了口气,今日原本是想来买鸡的,结果鸡没捞着,倒是带回去了一个少年。

两人回了酒肆,李流苏看着少年站得笔直,神情却有些局促。她微微一笑:“先说说,叫什么名字?家中如何,能告诉我么?”

少年抬起头,声音轻轻的,却还是有些微微发抖:“我叫承福,原本和父亲母亲住在金陵附近的乡下。前些日子,父亲欠了赌债跑了,母亲病重没钱治,硬生生拖死了。”

他说到这里,声音有些卡住,眼中却没有眼泪,只是紧紧咬住嘴唇,仿佛连哭泣的资格都没有。

他深吸一口气,压下心里的难过,接着低头继续道:“我只能把自己……卖了,葬了我母亲。”

李流苏不再多说,轻轻点头,然后转了话题:“既然这样,来我酒肆吧。你以后就做我的跑堂,吃住我这边安排,月薪五两银子,怎么样?”

承福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会有人提出这样的要求。他想了想,低声答道:“既然……既然是卖身,那就不该再收银钱了。”

他抿了抿嘴巴,目光有些闪躲。

李流苏笑了笑,眼中带着几分无奈和调皮:“卖身是卖了,但这买卖没完呢。你做事,我出银子,咱们算得明明白白,行不行?”

她顿了顿,笑得有些轻松,“前两个月不给你发月钱,之后你就按月拿钱。”

承福愣了愣,心头有些复杂的情绪。他心里明白,李流苏不是什么善心大发的人,而是做事果断清晰。她不拖泥带水,也不做任何空泛的承诺,而这一点让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踏实。

他低下头,声音有些犹豫,却不再拒绝:“我……我明白了。”

李流苏看着他点了点头:“行,那就这样吧。”

说完,带着他先去东边的厢房安置行李,她轻描淡写地补充道:“明天你安葬完母亲便回酒肆吧,酒肆的事可忙着呢。”

承福点了点头,心里有些暖流涌上。虽然自己还没完全适应这个突如其来的局面,但李流苏给他的不是同情,也不是怜悯,而是一种真实且可以依赖的感觉。

他低声答应:“我会的。”

一转眼,三日便已过。

李流苏站在厨房里,袖子高高挽起,眼前摆着一盆切好的鸡肉,雪白的米粉,佐料碟子里堆着细细研磨的香辛料,隐隐透出辛辣的香气。

她先将鸡肉用盐、姜汁和花雕酒细细腌透,待得入了味,又裹上一层蛋液,再翻滚进细细的米粉里,轻轻一抖,余粉便落下,只余鸡肉表面均匀地裹着一层薄薄的粉衣。

大锅里的油已烧得滚热,她轻轻挑起一块鸡肉,放入锅中。油花“嗞啦”炸开,气味瞬间弥漫出来,金黄的色泽自边缘蔓延,鸡肉在热油中翻滚,炸得焦香四溢。

待得鸡肉炸至金黄酥脆,她迅速捞出,甩去余油,随手洒上一撮椒盐,顿时香味更加浓郁。

李流苏拿起一块,轻轻掰开,外皮酥脆,内里仍带着汁水,肉香伴着辛辣在鼻端萦绕。她眯了眯眼,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才是炸鸡该有的样子!

前三天,由于承福丧母,她做得都是素菜。今天,她终于能给他“尝尝鲜”了。

承福已经盛好了饭,乖乖地坐在桌前等待。他低头看着自己眼前的饭碗,顿时有些不好意思。

李流苏的碗是正常大小的,他的饭碗却是整整大了两圈。之前李流苏嫌他一次次添饭太麻烦,便专门在集市上买回来了一个大碗。

此刻,那个大碗中更是有一个凸起的小山。

前两天吃饭的时候他还放不开,李流苏眼尖,看出了他吃不饱,于是开玩笑地说道:“我这里是包吃的,包吃饱的那种。”

羞得承福脸“唰”一下就红了。十三四岁的少年本就在长身体的时候,天天还做跑堂的工作,饭量就更大了。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绝对不是虚传。

自那之后,承福每顿都要吃上个两大碗。

李流苏把炸鸡端到桌上,撕下来一只鸡腿放进他的碗里,兴冲冲道:“快尝尝,怎么样?”

承福低头咬了一口,眼前一亮,猛地抬起头,“好吃!娘子好手艺!”

李流苏眼睛亮晶晶地瞧着他,期待着他能说出更多滋味来。

结果承福咬了一口肉后,低下头,猛猛地往口中扒拉着米饭,哪里还有什么别的话。

李流苏:“……”

她默默收回视线,吃着另一只鸡腿,自己这三天应该习惯了不是吗。眼前的少年,每次碰见她做的吃食,只会两个字——好吃!然后就风卷残云地将碗里的饭席卷了干净。自从有了承福,李流苏便再也不用担心饭菜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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