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折腾这么久不过也才到中午,谢霖又困又饿,跟着大部队往饭堂走。
开学礼也就占用了一上午时间,下午留给学生收拾东西和熟悉环境。
午饭是全体师生一起吃的,四菜一汤非常营养美味,属于是赶上了好时候。
谢霖早听沈常瑾抱怨过京城国子监的饭菜,难吃不说还没几道肉菜,白菜猪肉炖粉条算是好菜了,河鲜海鲜那是做梦,只有又咸又辣的小鱼干。
这边两荤两素,汤也不是涮锅水,唯一的缺点就是量刚刚够,正好让人有个七八分饱,也不知道谁立下的规矩不能加饭菜,要是哪天太饿了估计不够吃。
等吃完后由负责每个班的膳夫收走餐盘,被发现浪费食物是要挨罚的。
谢霖痛苦地咽下了炒白萝丝,感觉嗓子眼都被磨得疼。
吃完最后一口,他赶紧起身往宿舍走,一进门便拿起水壶灌了一大口茶水。
沈常谦比他早到宿舍:“我就知道你回来要喝水,炒白萝卜丝全吞了?”
“不吞我还能塞兜里带走吗?”谢霖抱怨着:“被人管着吃饭可真难受……”
沈常谦点点头表示赞同,他胃口属实不大,今天是吃撑了,现在坐着消化一点也不想动。
元福元宝拿着抹布把角角落落都擦了一遍,现在也很累,正坐着休息,等着叫他们吃饭的传铃声。
学堂每个饭点要打三次铃,分别是老师、学生和杂役开饭的时间,第一遍铃和第二遍铃中间时间很短,基本上是老师都吃上饭了就开始打铃,而第三次铃就要等很长时间,要等所有学生都吃上饭才行。
四人都不敢睡,便趴在前厅的四方小桌坐着接二连三开始打瞌睡。
程祎一进门就看到四个人围一圈,脑袋挨着睡得昏天黑地。
“醒醒!”他把四个人拍了一遍,然后把谢霖和沈常谦的头扶起来。
谢霖痛苦地睁开眼:“开饭了吗嗝~”
程祎很是无语,这人刚吃完怎么还想着吃,就听到元宝醒来也来了一句:“开饭了吗?”
他才意识到谢霖应该是帮元福元宝问的第三遍铃。
“应该快了。”
话音刚落铃声就穿过来了,元宝赶紧把元福摇醒,一睁眼就是往饭堂冲刺。
沈常谦似乎有些不舒服,倒了杯水喝,用手揉了喉咙处。
程祎坐下对他说:“吃完饭不能立刻睡觉。”
“太困了,而且沈常谦吃撑了,”谢霖立马解释道:“一不下心就都睡着了。”
程祎思索了一会儿:“你们可以和膳夫沟通,习惯吃多吃少都报备一下。”
谢霖一听眼睛亮了:“那不喜欢的菜也可以报备吗?”
“不行,不能挑食。”程祎还记得自己曾经问过谢霖有什么忌口,这小子说没有来着,难不成撒谎了?
程祎问他:“今天菜不合胃口?”
谢霖一下子蔫巴了,扣着指甲说:“我讨厌吃炒白萝卜丝。”
“白萝卜是时令菜,储备也不少,可能一直要吃到夏天。”程祎说这话时觉得谢霖挺可怜的。
然后那小子就来了一句:“只是讨厌切丝。”
程祎:“???”
谢霖认真思考起来,组织语言:“白萝卜,很神奇,看品种有的生吃好吃,有的生吃难吃,而切丝炒都难吃,切片或者块,不管是炒还是炖又变好吃了。”
“总之就是丝不能炒,会变难吃!”
虽然不理解但是尊重,程祎回道:“那倒是不难,本来切丝就麻烦,以后都切片或者切块。”
谢霖立刻振臂高呼起来:“好耶!”
程祎一来就把二人的问题都解决了,这就是我兄弟是校长儿子的好处吗?一时高兴,二人都忘了问程祎来干什么。
“谢霖。”程祎准备说正事了。
谢霖打断他:“诶呀,我突然尿急,先去趟茅房。”
屁股刚从椅子上抬起就被按回来了,谢霖听到程祎说:“是先聊练字的安排?还是督学?”
我都不选。
谢霖很绝望,但是没方法现在根本跑不掉,他只能老实坐在凳子上一脸视死如归的模样。
沈常瑾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大气都不敢喘,小心翼翼说:“我去外面溜达溜达消消食。”
程祎点点头:“去吧。”
叛徒!谢霖感觉自己被抛弃了,委屈地吸了吸鼻子。
程祎自顾自说起来:“先说说练字,从明天开始。”
谢霖嘴一瘪,眼睛闭上了。
“其实你的字结构还行,就是你行笔的力度把握太差了,可以说是几乎没有,每个部分都用一个力度一笔带过,这样写永远不会好看。”
谢霖觉得他评价的还挺准确的,这些年练了些字帖,只是照葫芦画瓢地写,旁人都说他进步很大。
那些字迹算得上清秀,但是有形而无神,只能让人看懂。
说要发明水笔碳笔是搞出来了,但效果一般,只在自家用用图个方便,毛笔一直是这个时代的主力军。
更何况毛笔字的艺术价值高,观赏性强,他接触多了都爱上了,有时看到名家的字画也会买回家挂墙上。
偏偏自己写不出好字,真是愁人。
其实谢霖已经放弃对一手好字的追求了,可是他遇到了程祎,比以往见到的任何书法都要好,足以让他心动。
“你在听吗?”程祎问道。
谢霖闷闷说:“我又不是聋子,你接着说吧,要怎样才能掌握力度?”
“和所有初学写字的人一样,要从笔画练起。”
废话。
谢霖想我能不知道吗,但是练了也没多大用,该丑还是丑,就算笔画好看,写成一个字还是丑。
难道还真是他没天赋?
哼!这人也不靠谱!这教学水平根本就不怎么样!
TD!!
谢霖刚一走神便感觉有人握住了他的手。
一睁眼,程祎塞了根毛笔在他手上。
程祎手边放了一个精致的笔盒,上面绣着褐黄相间的小团雀,小团雀圆鼓鼓胖嘟嘟的十分可爱。
“看笔。”程祎无奈提醒,这孩子总爱跑神。
谢霖低头一看才发现手里竟然捏着一支紫毫,笔毛粗细匀称黑白分明,笔杆是带着纹理的竹竿,每个竹节都被打磨地很光滑,只在靠近绳孔处刻了“雨林”。
谢霖有点受宠若惊:“这太名贵了吧?定制的?”
程祎把笔盒合上递过来:“我做的。”
谢霖:“啊?”
“巫州野兔多,我挑着好的做了不少毛笔,剩下的做了帽子围脖什么的都卖了。毛笔还剩点儿,下次我去你家给他们也带几支。”
好呀,放到现代可要保护野生动物,但是古代野兔也不需要保护,而且程祎在那边条件很艰苦了。
谢霖想起那个抓蛇的小女孩,是叫小雀来着,黄色的身影和笔盒上小麻雀刺绣渐渐重叠起来了。
“回神,你又再想什么?”程祎这次上手捏了捏谢霖的脸颊。
谢霖:“盒子上的刺绣是小雀绣的?”
“怎么可能?她不会干细致活。”程祎摇摇头道:“是大当家。”
谢霖更是瞳孔地震:“真的假的?!”倒也不是不相信,只是这盒子上的刺绣看起来要花费很长时间,大当家日理万机的会愿意把休息时间拿来做绣活吗?
“以前绣的,”程祎思考着:“说不定在我认识她之前。开茶厂的资金就是她一针一线自己攒的。”
谢霖很好奇,但是这个故事听起来好像不那么轻松。
他们是怎么开起这个茶厂的?一点点攒出来的?
谢霖问道:“为什么毛笔有剩的?大家不是可宝贝紫毫了吗?我爹之前买一支花了六两黄金,跟你这看起来差不多呀。”
“我做的哪有那么值钱,”程祎笑道:“买家都要看是否出自名将之手,出给我的价我卖了都亏,所以留了些。”
谢霖若有所思:“明白了,以后你出名了,这笔就升值了呀!”
“这妥妥的理财产品,我可舍不得用。”他说罢就要把笔塞回笔盒。
程祎压制住他的动作:“你扯远了,我现在在教你练字,就用这支笔。”
“行行行,那你再给我一支收藏用。”谢霖厚着脸皮讨要。
程祎捏着谢霖的手帮他调整握笔的姿势,神情专注而认真,很仔细地一个指头一个指头地调整位置。
待到谢霖白皙的手,以正确的姿势握住毛笔后,程祎才回答道:“看你表现。”
面前没有纸和墨,谢霖捏着笔不知道要干啥。
他看看程祎又看看笔,最后视线落到茶杯中,有点想拿笔蘸茶水。
不过也只是想想,前脚夸人家送的笔好,后脚就糟蹋起来,这不妥妥渣男吗?
谢霖忍不住问:“然后呢?没有纸和墨怎么写?”
程祎:“我说过,明天开始练字。”
谢霖不解:“那这是干什么?”
程祎:“握笔啊。”
“哦。”谢霖说着就要把笔放下,被程祎制止了。
“要形成肌肉记忆。”淡淡的一句话击溃了谢霖的防线。
谢霖人麻了:“你什么意思?不会要一直捏着吧?!”
“要是酸了可以休息一下,但是再握笔的时候可别出错了。”程祎一脸理所当然地说道:“毕竟,我已经教过一遍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