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是怎么样的?
没当偶像的温未礼,经常随着爸妈出戏宴会。
宴会上的一个一个成功人士,背后大抵都有一个看似完美的家庭。
中分梳油头,啤酒肚已经渐显的他说,他和初恋相遇在高中,他们甚至考上了同一个大学。
那名男士叫什么名温未礼已经记不得了,穿的什么衣服也忘记了,温未礼只记得,她当时正苦恼——能长出这么有攻击性的面貌,竟然不犯法吗?
温未礼还见过很多男士,他们推崇着自己的儿子,见温未礼不感兴趣,他们又围在周围,调侃她还没谈恋爱,甚至连未婚夫都没有。
可温未礼根本不关心他们,他们的语言根本构不成什么压力,除非他们那脏臭的唾沫渐到温未礼身上,不然温未礼连巴掌都不愿意赏给他们。
你看,人际关系就是这么无趣。都自认为能操作别人的世界。所以这个观念到底是谁传输给他们的?
后来温未礼就鲜少去参加这种无趣的宴会了。
那爱情是怎么样的?
国外留学的温未礼,交了很多很多友人。因为温未礼发现,她们不会在意温未礼或近或远的关系,因为只要你想做,那就去做。
温未礼很喜欢这种氛围,只不过后来周围人陆陆续续谈了恋爱,聚会的氛围慢慢变了,她们会开始好奇为什么温未礼不答应那些跟她告白的男生。
温未礼想,好无聊。
明明爱情不是必需品,明明它只是调味剂,在温未礼看来,那就是想调味就拿来调味的装饰品。
可她认识的每一个人,都被爱情所控。温未礼想,她们是石头,她们不是西西弗斯。
她们重复上坡又滚落,不断重复重复。
这太折磨人了,温未礼想。如果她也会这样循环往复,被爱情裹挟,那太痛苦了。
温未礼绝对不会容忍自己这样,所以那段时间她决定了,去当偶像。
她有多鄙夷爱情,她就越要忠于偶像。
因为就是那个人,带她去的演唱会。
在那里,音乐的鼓点里,一切都迸发了出来:懵懂的悸动,对舞台的渴望,还有那不应该产生的爱情。
如果那个人代表的是温未礼死去的爱情,那么温未礼就要反其道而行,祭奠爱情,忠于自己。
你喜欢偶像?好啊,我也要当偶像,我才不稀罕你那不值钱的爱。
你不喜欢我?好啊,那我要一辈子喜欢我自己,绝对忠诚于我自己。
你不喜欢长的太好看的?因为有危险感?好啊,那我要一辈子喜欢好看的,我要收集最好看最有魅力的脸。
你要走了?好啊,那祝你走的远远的,我们永远不相见。
这些过去在日记奋笔写下的字,温未礼一字一句写的非常非常认真。
她一句话要写上百遍,她边抹泪边想,为什么自己当初就说不出这样的话,为什么自己要冲动,为什么自己会错了意,为什么喜欢是她,为什么要带自己去演唱会。
无数个为什么如同无数的细绳,它们缠绕捆绑,割开温未礼的面具,它们不断解构着温未礼。
她一笔一划,用力的想要在自己的生命轨迹上抹去这道疤痕。越用力的写,越感觉写在了别人身上,她想,那个人看到这么长段的话,一定会后悔的,于是她更加用力的写,她试图用危险打动那个人。
可是,她发现,那些字根本不是写在别人身上,她回头才发现,自己躯体上全是沾满了她自卑的文字。
不,不可能,这绝对不是她自卑,是爱情,爱情才是最自卑的,也是最卑鄙的那个!
温未礼讨厌爱情,她不信爱情。
洗不掉的文字覆盖就好了,温未礼不喜欢单色,所以她要用彩色的颜料去覆盖。
丑陋的日记本丢掉就好了,温未礼不喜欢写日记。
腐烂的街道远离就好了,温未礼和父母搬离了这座城市。
过去的自己忘掉就好了,温未礼的记忆力本来就不太好。
从此,温未礼只奉行一个原则——忠于自己。
看呐,她果然是最自由的。
这篇番外一气呵成,我个人挺喜欢的,因为我已经很久没有写这种个人色彩很强的小作文了。
小温的过去不复杂,这个番外也不是要虐的预警。
但我很满意,因为小温的形象又丰富了一些。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5章 番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