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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下旬,正午时分的太阳已经比七八月份稍稍偏了一些,也不再那么豪迈地挥洒浑身热气,几个月的闷热在这两天终于消散了些许。
等翻过十月,就快入秋了,过段时间就是N城一中每年都要举办的校际国庆汇演。
按照要求,除了学校的各个社团和学生会之外,高一高二的每个班都要报两个节目,之后再进行选拔。选拔成功参演国庆汇演的节目将在汇演结束后进行评选,如果进入校际十佳,学校会给节目所在的班级或社团颁发小锦旗。
由于一班是实验班,成绩才是最重要的,班主任对这类的荣誉不怎么重视,所以到现在班里的节目都没报满。
张蔓记得,前世的时候他们班最后只上了一个节目,好像是几个女生舞蹈,最后评选的时候也没出什么水花。
吃完晚饭,她和陈菲儿在学校操场上瞎溜达。
一中作为N城最大的中学,占地面积很广。学校一共有两个操场,一个是四百米一圈的塑胶跑道,中间则是巨大的人造绿茵草坪,上面布置着宽广的足球场地。另一个则是煤渣跑道,中间有排球场和篮球场,是他们通常上体育课的地方。
足球场离食堂很近。
陈菲儿踩在塑胶跑道边一根横放着的空心水泥柱上来回走着,张开双臂上下摆动以保持身体的平衡,玩得不亦乐乎。
张蔓看她摇摇晃晃的样子,有点担心,一直站在底下护着她。
陈菲儿来回走了一会儿,突然想起来:“蔓蔓,我听说你们班国庆汇演好像人数不够啊,你为什么不报名?你唱歌这么好听,吉他又弹得好。”
张蔓的吉他和唱歌,是和张慧芳学的。
张慧芳年轻的时候是乐队领唱,有时候也兼任乐手,这些流行乐器样样都精通。张蔓还小的时候,她没事就在家教张蔓弹吉他,从民谣到摇滚,教什么都很随意,看她当天心情。
教的随意,学的也随意,但效果却还不错,或许也是和天生乐感好有关。
现在突然听陈菲儿提起来,张蔓不禁有些感慨:“我?还是算了吧,多少年没碰了。”
她想的是前世。
前世张慧芳和郑执结婚以后,她跟着转学去了H市。那之后发生了好多事,生活的磨砺让母女俩的日子很不好过。张慧芳不再唱歌弹琴,她也没再碰过吉他,后来工作之后更是提不起这个心思。
这么多年过去,指法早就生疏了。
陈菲儿闻言有些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什么多久,不就一个多月吗?暑假我生日你还给我弹吉他来着呢,你忘了?蔓蔓,你弹的那首英文歌也太好听了,唱得也好听,我觉得都比得上专业的歌手了。”
张蔓微愣,闻言有些怔忡。可不是嘛,她现在回到了十六岁,这年的她,还处在没事就会弹弹吉他唱唱歌的年纪。
好在陈菲儿并没有当回事,眨了眨眼笑嘻嘻地说:“而且蔓蔓,你不是要追李惟吗?我告诉你啊,男生都喜欢多才多艺,有点神秘感的女生。你想想啊,他平时认识的你,安安静静的,看起来话也没几句。然后有一天突然发现,这个女生唱歌竟然这么好听,多多少少会注意到你一点吧?”
张蔓听完有些怀疑:“是......吗?”
陈菲儿从水泥柱的这头歪歪扭扭地走到另一头,狠狠地点头,拍了拍胸脯:“凭我多年言情小说阅读经验,这招准没错。”
她点头点得太厉害,一下没能保持身体平衡,差点摔倒,好在张蔓一直注意着她,眼疾手快拉了她一把。
两人又散了一会儿步,张蔓去食堂给李惟买了一份盒饭,拎着回了教室。回到座位,李惟正在看一篇打印出来的全英文论文,她瞄了一眼,标题上就有好几个单词她没见过。
他看得认真,一边看,一边在一些公式和图像的边上做着注释,笔挺的钢笔字写在雪白的A4纸,发出“沙沙”的摩擦声。
张蔓把盒饭放到他桌上。
“李惟......你觉得女生会一门乐器好吗?”
她想起了刚刚陈菲儿的话,鬼使神差地问了这么一句。
李惟刚推完一个公式,放下笔,往后靠在椅背上,闭上眼按了按太阳穴:“嗯,Janet就是一个钢琴家。我小时候睡不着,她都会把我抱到琴房,弹钢琴给我听。”
尽管看起来有些疲惫,他在提到他母亲的时候,话中仍是带着温暖的语调。
张蔓闻言不免呼吸一滞。
“那......后来呢?”
少年的神情有些恍惚,似是在回忆。张蔓心里一紧,担心他发现了某些记忆断层,会激发不好的结果。
他仔细地想了想,声音平静而自然:“后来......我忘记了,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移民了。”
她听到他这么回答,心里舒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有些凝重。他的妄想症,确实已经严重到接近逻辑自洽了。
幻视加上幻听,构造出了一个令人头皮发麻的、真实性很高的妄想世界。他完全坚信自己脑海中的幻想就是现实,所以就算现在有人和他说,他妈妈已经去世了,恐怕他半点都不会相信。
张蔓不敢再问,连忙转移话题:“那吉他呢?你喜欢吉他吗?”
少年轻轻点头:“有时候看书理不出来头绪,我也听一些乡村音乐,或是慢摇。”
于是晚自习下课,张蔓去找文艺委员戴茜报了名。戴茜自己就是几个跳舞的女生之一,看她这么晚来报名,有点疑惑:“还有十多天就正式汇演了,你现在才开始排练会不会太晚了?”
她有心刁难张蔓,便说:“这样,我先不给你报上去,你明天下课跟我去文艺部,弹一首我们听听。到时候我们部长也在,我们这边过关的话再说,不然到时候丢的是我们班的脸。”
一般来说,从报名到选拔是会给三天以上时间准备的,她让张蔓第二天就参加选拔,确实很为难她。
张蔓皱了皱眉,想了一下一天之内练熟的可能性。曲目她心里已经想好了,唱歌这边没问题,主要是弹吉他。
其实要捡起来应该也不难,张蔓点点头,填了报名表之后打算离开。
刚转身,戴茜却叫住了她。
“对了......张蔓,你是不是喜欢李惟啊?”她的声音藏着点戳破她心思的快乐,声音上扬,“可惜啊,他好像已经有女朋友了哦。”
“他平时生人勿近的,但是我上次听到他在学校的公用电话亭给那个女生打电话,声音特别温柔。我看他到现在对你好像都是冷冰冰的吧。”
张蔓回过头,面无表情地看她一眼:“我的事用不着你管。”
她强撑着回到了座位上,坐下后突然丧失了全部力气,因为她的重生,前世很多的事情都提前了。
比如这个传闻。
这件事,是她一直也不愿意去回忆的,她前世和李惟分开的原因。
......
那是前世的高二上学期,距离张蔓转学之前的一两个月。
平时在学校是同桌,并且她每周末都要去他家补课,两人几乎朝夕相处。
当时他们的感情比现在要好很多,至少张蔓是这么认为的。虽然没有明说,但少年总会在补课结束的每个晚上送她回家,陪她走过一盏又一盏的路灯。
她偶尔来上学的时候,会给他带一些养胃的豆浆和早餐,他一口一口吃掉,丝毫不浪费。那时候的他,看着她的眼里,带着柔和而温暖的光。
是现在还不曾有过的那种亲近和喜欢。
十七岁的张蔓单纯懵懂,心里知道自己是陷入了青涩的爱情,却又害怕更深入的了解。
或者说,他其实也一样。
可能是担心吓到她,他从来没有在她面前提起过自己的家庭。而她这边呢,由于早就从一些传闻里知道了他父亲自杀的事,担心戳中他的伤口,所以也从来没问过。
年轻时候的爱情总是这样的,想要触碰又害怕触碰,双方都刻意地把距离保持在某条界限之外。
这种朦胧又青涩的喜欢带来的距离感,导致了后面的种种误会,甚至是决裂。
张蔓那个时候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每天只要看到李惟在她身边,心里就像吃了蜜糖一般甜。
但某一天,她听人说,李惟其实另外有女朋友。
他们当时告诉她,李惟总是给那个女生打电话,他对那个女生,有着从未见过的温柔。
他们还说,李惟的女朋友名字叫Janet。
听到这些话,张蔓以为这只不过是李惟众多不可信的传闻的其中之一,于是根本懒得去理会,她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学会相信他。
然而这样的信任,在不久之后彻底被打破。
那天的一切张蔓都记得很清楚,十一月份,N城已经是初秋,天气逐渐转冷。那段时间,李惟刚从Z市参加完物理竞赛的全国决赛回来,她记得她还给他买了小礼物为他祈福。
那天傍晚,她和陈菲儿吃完晚饭去操场上散步聊天,沿着塑胶跑道一直走。
夕阳的余晖和暗红色的塑胶跑道几乎融为一体,走过某个弯道,张蔓看到了在操场旁边的公用电话亭里打电话的李惟。
少年规矩地穿着校服,挺拔的身影在夕阳下被拉得很长,他的衣袖卷起到手肘,骨节分明的手拿着话筒,唇边那一抹笑意好看得惊心动魄。
张蔓因为偶遇而雀跃,悄悄地从后面靠近他,想在他挂电话的时候拍一下他的肩膀吓他一跳,却听到了他打电话的声音。
少年哑着声音说:“Janet,加拿大现在是不是很冷?你要多穿衣服,出门的时候一定要戴好帽子和围巾,还有口罩也不能少......嗯,我刚参加完决赛回来,你这段时间随时都可以来......”
他絮絮叨叨地嘱咐着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声音那么温柔,低低的嗓音顺着秋风,清晰地传到她耳朵里,像是有人拿着柔软的羽毛挠着她的耳窝。
张蔓就站在他背后,离他很近的距离,却听着他用这样温柔的声音,给另一个女孩打电话。
她心里的第一反应是,原来真的有这么个姑娘,名叫Janet。然而下一秒,她后知后觉地感受到,胸口开始有极度酸涩的感觉蔓延开来,像是被塞进了一颗剥了皮的柠檬。
——那么令人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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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