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多怪癖。
这大编剧住的地方就很奇怪。
碧水市最东边的雾常区原本只是一个小县城,前几年为了配合碧水市的发展,雾常县被改成了雾常区。雾常和原本碧水市最东边的碑晏区之间隔着一个占地几百亩的人工湖,可谓偏远。
而这司编剧住的地方居然还在雾常区的最东面。
周闻笛从家出发,独自驾车一直向东开去。
车后座那只胖橘猫早已睡死了过去,打着甜甜的小呼噜。
穿过繁华的都市,行过空旷的高架桥,再途经较为破旧的近郊城镇,一个多小时后,周闻笛才终于来到雾常区最东面那座名叫雾山的矮山脚下。又绕着环山公路开了一段,周闻笛才看见司弄墨的家。
那是一幢依山而建的中式别墅,在幽静的山林里缄默的存在着。
夏日午后的热风仿佛停在了山林之外,进了雾山后周闻笛便打开了车窗,随即便有一股清凉的风吹进来。
将车停在别墅的仿古木门前,周闻笛按下那隐藏在玄武状铺首上的门铃。
清脆的铃声响过片刻后,沉重的正红朱漆大门从里面打开。
就在这门打开的刹那,周闻笛只觉得刮在耳边的风更加阴冷了几分,甚至他似乎还在那风里闻到了血的腥味,一股凉意突然穿透他的身体,让他的大脑无法思考的在那一瞬间颤栗起来。
喵喵喵~,周闻笛脚边的胖橘猫也一改之前慵懒随性的姿态,一双蓝色的眼珠瞪大了几分,嘴边的小胡子也直挺起来,它沉声对周闻笛提醒道,“小心。”
随着开门的阿姨向别墅里走去,经过花草精致繁盛的庭院和两个连续的拱门,周闻笛被领进了一间挑高大面窗的客厅。
一身唐装的司弄墨正在客厅里一边泡着茶一边在等他。
司弄墨用的是一套青花瓷的茶具,白色的底蕴下晕染开青蓝色的梅花,十分典雅。他用左手执着一柄小勺舀上茶叶放进盖碗,再用旁边壶中烧开的水淋过,蒸汽升腾,茶香在空气中弥散开来。
周闻笛坐在茶座上,透过落地窗看向庭院,不知是不是他眼花,这院中竟也有徐徐雾气从地面升起,院中的娇艳海棠在这仙境中飘渺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呢?
周闻笛在心中发出疑问看向一直窝在他身边的胖橘,而此时胖橘的傲娇气上来了,将脑袋转到另一边对他避而不视。
周闻笛碍于有人在,也不能拿它怎么样只能僵持着。
此时司弄墨已经泡过了三巡茶,沏了一杯递给周闻笛,这才不紧不慢的说到,“周先生年纪轻轻却能一眼看出我的困境,必不是凡夫俗子。也罢,我就将这事告诉你,还希望周先生能帮帮我。”
“您说。”
“我之前写过不少剧本,其中几部也拍成了戏上了荧屏。可不知怎么,我这几年越来越写不出东西了,不论我看多少书走多少路,总也写不出能打动我的故事。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江郎才尽、灵感枯竭吧,但我还要养家我还有儿子,我不能一直放任自己写不出东西,我只能拼命的重新寻找写作的能力。”
“说来也巧,一年前我在街上,就是咱们碑晏区的一条街上,我遇到了一个算命的瞎眼道士,他和我说,他有办法帮我。”
司弄墨说话间看了看这座房子,“这里,就是他帮我的法子。你别看这房子派头古旧,其实都是人造的,建了也不过五六年。奇的不是这房子,而是这房子下面的地。这片地很有灵性,传言有大文豪生于此活于此葬于此。那瞎眼道士说,只要我能住进这座房子,生活在这片地上,我就能重新写出好本子了。”
“就因为这,我从市中心搬到了这里。你知道的,外面都传言《暗杀》是我耗时三年写的,其实不是,前两年我根本就没有写出任何能看的东西,但搬到这里之后,不过半载我就创作出了《暗杀》,不止于此,我还有一个情景剧的本子也写了十几集,那个本子比《暗杀》更好,那个本子拍出来必是要名留影视史的。”
“说到这,好像那个道士真的是一代仙师,只是搬个家就帮我解决了这么大的难题。其实不然,自从搬进这房子,我的心里呀,就总是毛毛的,我总感觉这里会发生些不好的事情。而且很快,我的预感就成真了,我的右手从某一天开始就出现了问题,总是无缘无故的觉得沉重偶尔还会有疼痛感,我去医院检查了,可医生说我什么事都没有。没有查出毛病,但这手却是一天比一天严重了,现在有时我这手都抬不起来。”
司弄墨用下巴点了点他的右胳膊,“不止如此,我儿子最近也变得奇怪起来,他就像被人勾了魂,呆呆傻傻的,可我当想把他送去医院时,就在那大门口,只要一走到那里,他就又哭又闹,甚至躺倒在地上,就是不肯让我带他出去。”
周闻笛看着司弄墨的右胳膊,只见那胳膊上绕着一团黑气,沉重诡异。而那黑气好似有人的思想般,在周闻笛注意它时,居然向周闻笛所在的方向蔓延过来。窝在周闻笛脚边的橘猫呲牙咧嘴的瞪了一眼那黑气,它便又颤颤巍巍的缩回去了。
廖青凡说过大橘是神兽,能耐极大。但周闻笛之前一直不怎么相信这个说法,毕竟这只胖猫在他那里只会吃和睡。
可看到大橘只一个眼神就镇住那团作怪的黑气后,周闻笛不得不信这胖猫确实有些能耐。
瞬间,心虚的周闻笛便挺直了背。“冒昧问一句,您儿子是什么时候出现类似丢魂这种症状的?”
司弄墨眼珠转了下,回他,“就在试镜结束后的第二天,到今天应该已经有五天了。”
周闻笛听到这回答,暗道一声,“果然。”
那天在盛瑞酒店,周闻笛在司弄墨胳膊上看到的可不是一团黑气。
那时在攀附在司弄墨右半边身子的是一个皮肤青紫的婴儿,那婴儿手脚并用趴在司弄墨身上,而他的嘴也咬在司弄墨胳膊上,周闻笛甚至都能看见他陷进司弄墨肉里的尖牙齿。
那婴儿在发现周闻笛能看见他时,抬起头来对周闻笛露出了一个极其阴森可怕的笑容。
周闻笛那时才发现,这婴儿的脸上没有鼻子只有两个类似鼻孔一样的洞,他的上下嘴唇加起来共有四瓣,笑起来裂向不同的方向,最瘆人的是,那婴儿当时瞪着一双没有瞳孔只有白睛的眼睛看向周闻笛,在对视间,那双眼睛里缓缓的留下了黑红色的血。
而如今那婴儿不见了,司弄墨的儿子又丢了魂,难道是?
“你还记得你儿子是在哪里变得不正常的?我是说他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在什么地方变得不正常的?”
司弄墨回忆了一下,如实回,“就在我们试镜结束的第二天,我记得那天天气很好,小乐就去房子后面玩了,直到吃完饭还没有回来,我们全家就出去找他。我们在后山找到了他,只是那时他就已经呆呆的了。”
司弄墨说到这儿,一直也没发出声音的胖橘喵喵了两声,下了结论,“没什么大事,只是被勾去了一魂一魄罢了。“
只是被勾去了一魂一魄?还罢了?
周闻笛听着它如此轻描淡写的说法,撇了撇嘴表示不满,但他还是将大橘的说法告知了司弄墨。
司弄墨听完,虽已有些心理准备但还是十分惊诧,“小乐是真的被勾了魂吗?那怎么办?怎么才能把小乐的魂魄找回来?总不能让他一辈子都这样吧?”
被别人当作救命菩萨,周闻笛虽说心里并没有谱,但还是装模做样的道,“还是有办法的,你先别着急。”
“周先生,你一定要帮帮我儿子呀,只要你能帮小乐找回魂魄,让他恢复正常,别说一个角色了,你让我干什么我都答应你。”司弄墨早已没了大编剧的样子,握着周闻笛的手颤抖着声音求他。
不管会不会,该装的比还是要先装起来的。“我都来这里了,就肯定会帮你的。”周闻笛一边应承着司弄墨,一边用那双狐狸眼往大橘脸上瞅。
大橘终于傲娇的从木制地板上撑起身,抖了抖身上的毛,喵喵道,“你让他立刻去找一盏油灯,加满油,用黑色的布裹住。”
周闻笛将大橘的要求告诉司弄墨,司弄墨忙让帮佣的阿姨去找。
如今一般人家里哪有什么油灯,但老板要求,帮佣阿姨也只能硬着头皮去找,没想到的是,她居然真的在这房子一楼的杂物间找到了一盏油灯。阿姨向那黑色的油灯里倒满采油,再拿来了块黑纱布。
拿到油灯和黑纱布之后,周闻笛又依着大橘所言,将黑纱布裹在油灯的灯罩和灯璧上,并从靛蓝色荷包里拿出一张黄符在那油灯上燃了,瞬间,黑色的油灯上就画满了奇怪曲折的红色曲线。
“司编剧,你老婆现在在哪里?“周闻笛学着大橘的样子问道。
“她就在家,小乐出事后,她很担心,这两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现在就在楼上房间里。“
“那你现在去把你老婆请过来。“
很快,司弄墨的老婆便和司弄墨一起出现在了楼梯口。
司编剧的妻子是个文气的女人,面容姣好,身材纤瘦。因为担心儿子,司夫人这几天过得很不好,此时的她穿着一身皱巴巴的家常服装,脸色蜡黄,走路也不太稳。
待司弄墨和他老婆下楼来之后,周闻笛又继续交代,“司夫人请你现在拔下一根头发,再从您儿子头上拔下一根头发,将这两根头发拴在一起,之后将这头发的一头绑在你右手食指之上,另一头缠在油灯之上,最后将油灯点亮,从您儿子出事的地方开始,每走三步,喊一声您儿子的大名,要让他跟你们回家!。”
周闻笛对司浓墨老婆交代完,又转身对司弄墨说道,“你和她一起去,在她喊的时候,你要护着这油灯,保证它不能灭。否则,到时别说您儿子,就算你们两人也回不来了。”
司弄墨有些紧张,却是强撑着镇定,用他尚能活动的左手揽住他老婆的肩膀,“放心,这位大师是很有本事的,我们一定能平安的回来,也一定能将我们儿子救回来。”
“周先生,那我们去了。”
“好。”
周闻笛对于这一切也是第一次经历,他目送着司弄墨和他老婆离开的背影,心中很是不安。他求安慰似的望向那只大橘猫,却发现那橘猫在对他猫语完后,又悠哉游哉的窝到地板上睡觉去了。
看它如此镇定自若甚至不当回事的样子,周闻笛莫名的也放松了下来。
大橘在此,铁定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