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澜觉着遇见程行云已是不幸中的万幸,一场大火竟将延州城的燕家主家烧了个干净,这说出去像是笑话般的居然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她看到无数人冲进燕家里烧杀劫掠,其中有不少是她熟悉的面孔,多是燕家救济之人,昔日慈眉善目而今面目狰狞,像是他们犯下什么滔天大罪要将他们生吞活剥似的。
燕母的亲信侍女拼了命的将她从炼狱般的燕家推出去,即便如此那些人也没放过他们,夜晚的延州城中安静的只剩火燃木的噼啪声以及嘶吼哭喊声。
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富家小姐哪见过这种场面,不知摔了几个跟头没命的往外头跑也只是将将跑出延州城,止步于横穿侍女胸腔的那把长刀。
她当时觉着很悲哀,明明昨日还在同父亲母亲开玩笑,父亲初次问她想找什么模样的郎君,她仔细想了后道:“要模样周正清俊的,文采得是出口成章的,家里嘛...跟我们差不多便好。”
燕父哈哈大笑,燕母也在一旁捂着嘴小声笑,燕父点头:“好,我的女儿顶顶的好,自是那光风霁月的公子哥才能配的上的,只是你说的同咱家差不多那可不好找,整个延州城,应当是没符合你要求的人咯。”
闪着冰冷色泽的利刃抵在她面前时,那些都灰飞烟灭了,她想着:谁都好,到底谁能来救她?
程行云便是那时出现的,一刀将追杀她的人劈断胳膊,滚烫的鲜血溅在她的眼珠中,赤红了一片模糊了视线,她只能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自己面前,手起刀落间那些人便死了个干净。
万籁俱静之中,她看到程行云瞥都没瞥她一眼便抬脚离开了,胸口剧烈的跳动着,遍地残骸,没有人再追她,她本应当感觉轻松的,可随着程行云的离开她突然觉着一股巨大的不安涌了上来,她本能的,想要冲上去抓着他的衣角让他不要走,事实她也是这么做的,跌坐在一旁手里死死的抓着程行云不让他走。
“公子!公子莫走!你,你护我,有人要杀我,我,我给你钱,我雇佣你,我是延州燕家之女,白银千两黄金万两我也是给的起的,只要你保护我。”程行云的衣角沾着夜里的露水湿凉,比她冒着冷汗的手心都要冰几分,她越说越没底,说到最后满是苦涩。
因为燕家已经不复存在了,父亲母亲还有那些往日重重,都在一场大火中烟消云散了。
她哪里有什么万两黄金,头顶的人安静一分,她的心便沉底一分,直到她猛然想起来她手腕中还有母亲给的那个白玉手镯,那玉镯价值连城,若是给了程行云,她便真的分文不剩了。
若是他将她杀了,再将手镯抢走,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这么想着,抓着衣角的手都松了几分,鬼使神差的,她回头望向了延州城燕家的方向,滔天的火苗将整个延州城点亮,滚滚浓烟冲破云霄,哭喊声啊,叫骂声啊,好像都从烟雾之中飘散了,散到四面八方,融入山川河流之中。
他们的苦难,是天地间不值一提的渺小。
看着死死抓着自己的人从激动再突然安静下来,程行云以为她放弃了,可就在这时,他看到她缓慢的将袖口掀开,露出瓷白的细腕,将玉镯褪下,像是下定某种决心似的,葱白的手将它举起来递给他,她看向自己的眼神中带着一些漠然的麻木和绝望。
这种眼神他见过太多次了,可偏是这种眼神在一张姣好的脸颊之上,带着一些触目惊心的破碎感。
“公子,若你愿意救我于水火之中,往后我必倾尽全力报答于你的恩情,若你不愿,那这玉镯是为报答公子的救命之恩之谢,这是我母家家传玉镯价值不菲,只愿公子放我一条生路。”
“我燕家二百六十八号人,尽数死在大火之中,唯我一人独活。”
她看到面前的人顿了一下,叹了口气,反手将玉镯推回来,“姑娘,既是家传之物那边留在身上吧,程某只是恰巧行及此处见人行凶于是搭把手罢了,不会要你性命,但也无法护你,我要离开此处了。”
他的手心灼热,只是轻轻碰到自己的指尖,温度稍纵即逝,这是燕澜万没想过的结局。
趁着程行云没反应过来,她立马反手拽住他,定定地说:“我跟你一起走,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所以说她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在刚出延州城便碰到了程行云,随着程行云一起回到了这个小村庄中,一路上程行云一直是君子之姿,完全没让她感觉到任何不适。
带她去干净的旅店住所,给她热乎的吃食,与她保持着一段合理的距离,让她从一种惊慌失措的高度警惕状态缓慢放松下来,程行云身上带着一种奇妙的令人安心的感觉。
这一路燕澜想过许多,无论程行云为了什么,可在他身边,她安全的离开了延州,程行云救了她,但也只能到快到目的地前。
眼见快到那个小村庄,程行云停住了前行的脚步,燕澜猛地抓着他,倒是将程行云吓了一跳,她注意到他泛红的耳垂,在心中豪赌了一把。
“公子,救命之恩无以为报,燕澜愿以身相许。”
她无处可去,这是最快的也是代价最小的办法了,她知晓自己一张姣好的皮囊是最有利的武器,她在赌程行云会不会心软。
当看到程行云的神情变化以及望向自己的眼神时,她就知道自己赌对了。
“姑娘放心,我绝不负你。”
她利用了程行云,享用着他的赤诚之心以及那份永不磨灭的责任心,安详的留在了这个小村庄里,那些往事像是上辈子发生过的一样,逐渐陌生了起来。
“说实话,小程刚将你接过来的时候可吓了我一跳,他这孩子哪里就好就是闷闷的,也不跟村里姑娘们有什么往来,都躲的远远的,村里也有不少模样周正的姑娘家,他是一个都没看上,我都以为小程不想娶媳妇过日子了,可谁知道他领回来了个姑娘。”彭婶一边将线松开,一边念叨着。
“我赶紧出去看,一看我便笑了,小程哪是不想过日子,原来是村里的这些都看不上,你跟这村里最漂亮的玲娘都是天上和地下的区别。”
燕澜也跟着笑,自然而然地将彭婶递过来的线穿进一排排细针之中,“我不如村里的姑娘能干活,不是会过日子的,我俩即使是成了婚,这家里的家务活也是他在干,说来好笑,我连鸡蛋都能炒糊了,那一口都咽不下去,可他就能眼都不眨的将一盘黑糊渣渣全吃了个干净。”
“这日子啊,就像鞋,舒不舒服合不合适,只有自己才知道。一家里总有个要操心忙活的,可家不是一个人就能搭起来的,小程做家务杂活,可干不了那些个针线细线的细活,也没你这个灵光的脑袋能有这种手艺和那些赚钱的法子。”彭婶说,“婶子说实话你莫得不爱听。”
燕澜自然不会,她自知彭婶起初是不喜欢自己的,也知晓是为什么,在没接触前谁都不知道谁,人之常理,她没有生气的道理。
“婶子刚开始是没看好你们家的,总觉着你不属于这个小村里头,总是要离开的,可是你离开了那小程是跟着你去吗还是要留在这里,若是留在这里那不是平白浪费了真心,若是跟着你离开这里,那小程之前的努力便统统白费了,我是眼瞅着这孩子一砖一瓦的自己将那间破房子拾掇干净了。”
“婶子放心,我不走,我就留在这里,他在哪里我就在哪里。”燕澜这么说着,手里的针细细簌簌的穿过布帛,宁静的小院里只有两人的交谈声和针线走布的声音。
“哎,不走,不走就好,你们的小日子越过越好婶子见着也开心,让村里头那些不长眼珠子的瞎子瞧瞧,你们的日子过的可比他们好多了呐!”
燕澜自然是知道的,这村里头不少人不看好他们,觉着一个外来的男人没娶村里头的姑娘反而还带了个外头的人回来过日子,那这血一直融不进这里,就一直是外人。
尤其他们夫妇二人又不是谄媚上赶着跟人交好的,村里不少人觉着他们傲,程行云性子又沉闷些,经常是只干活不说话,又不同村里人有过多交流,除了彭婶一家,没有人会真盼着他们好。
“等小程回来见到你一定会大吃一惊,没想到他娶回来的是个财神爷呢,等他回来你们再怀个孩子生下孩子那便更好了,婶子和叔也就放心了,小燕你别嫌婶子烦,我岁数上来了这张嘴就是闲不着。”
燕澜摇头,“怎么会,婶子对我们好,我们都是心里头门清的。”
彭婶越看燕澜越满意,“对了,你说后面的那块地你叔给你耙出来了,你若是要种什么东西,就把种子给你叔让他去播,你们家地就在我们家旁边不远的地方,你叔顺手的事。”
燕澜点头,连忙去拿那包从集市中淘来的种子,这里的人都将它当野菜种子,只有她知道这种草木的根茎汁液固色能力很强,可以将浅色的线染成山川之绿,有了这种颜色,便可以绣出更多款式的绣图。
她也是时候将册页换成纯绣图了,只要将冯家这里的名号打出去,便会有络绎不绝的世家小姐前来订做衣裳,到那时,画册制成的册页便有些见不得脸面了。
她不能量产,自然是要走一条只给富贵人家订做衣裳的路,重要的便是这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