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耻辱柱 第1章 开庭

作者:匿名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6-06-23 13:40:13 来源:文学城

“开庭!”

我不明白自己是为了什么。

仅仅是某人告诉我,此时此刻坐在高台的法官值得信赖,于是我便这么做了。

这是法院第二次开庭,我即将作为证人出席。第一次,是萨德尔在我的怂恿下拿着他现有的所谓证据,起诉了顾或。

那时候我坐在下面看,两个台子,一个满满当当,一个孤影成双。我一早就知道结果,萨德尔是被我推上去的炮灰,这是他第二次被警察欺骗。

不过那倒也不算全无结果,在此之前,还没有人向他们宣战过。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倒也不新鲜了。

但热度一样火爆,在场除了某些熟人,就是一众记者。

想必我的自爆也能添上一把新柴。

“对于案发后现场情况,我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我踩着话音走进现场,不分场合的摄影机噼里啪啦地闪了一阵,他们大概是和我一样的穷鬼,摄影机还是噼里啪啦的闪光灯款式。

法官把锤子砸的震天响,昂声要求肃静。

一道视线自从我踏进现场,便一直黏在我身上,我回望过去,见到被告本人的震惊脸。

他肯定想不到,那时和交通部长还穿着一条裤子的自己,肆无忌惮地飙车撞人居然会被别人拿到录像证据。

也绝对想不到这个人居然会是我。

走过一个基本流程以后,我抬眼扫过被告席,转身在旁听席搜寻一番我眼熟的脑袋,最后,把目光落在原告席上的女子身上。

她不是死者家属,充其量也就算一个拐了八个弯的知情人员。我们来这,也不是只想上诉这一个案件。

自我成为巡安部的一名警员伊始,我就一直很疑惑一个问题:

一无所有是否意味着可以被随意对待?

我以为答案是否定的,但现实告诉我,是肯定的。

我用了三年时间试图推翻“肯定”的答案,又用三年时间试图推翻“否定”的答案。

兜兜转转到了最后,因为一个人,一个蠢得要命的人,我坚定了自己。

“我要举报。”我说。

霎时间,四面八方汇聚无数道视线落在我身上。其中最为明显的,当属被告席上两道恨不得立刻置我于死地的两人。

事情因他而起,到了今天这个地步,也该从他结束,合情合理。

我一连串报出好些名字,在场的不在场的、有名有姓的、没名只有称谓的,只要是我知道的,或者听说过的,一个不落。

我其实,不能百分百保证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也不应该牵扯进无关人员。

然而事已至此,我还活着的消息公之于众,没人知道他们何时就对我下手,我只好另寻生机,至少不能让他们好过。

我深深吐出一口气,靠近话筒:“我……”

“蹲下!”

我耳边忽然迸发出一声高昂,迅速听从蹲下身子。我抬头时,恰好看见一把匕首飞过去,高度差不多就是我脑袋的位置。

匕首砸在地上“噔楞”回响,回声贯彻整个法庭。我回头,一张非常熟悉的脸被法警一左一右压着肩膀离开现场。

“那张脸……”我喃喃道。

“怎么?”高昂声音的主人问我。

“那是张死人的脸。”我低声回答,“你不记得了?”

“我又不是警察……”他莫名委屈。

铛铛——铛铛——

我立刻起身,恰好与法官对视。

视线与视线交错的一瞬间,我在他眼里读到一个信号——他基本相信了我说的话。

不过他一定没读懂我的眼神,因为他下一秒就说了休庭。

“那个我……”

我不懂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继续开庭,但考虑到我可能活不到下一次开庭,我决定勇敢为自己争取一下:“我还要举报!”

趁在场人员尚未反应过来,我高举双手:“我是巡安部C队现任队长时观,曾多次玩忽职守,伪造证据放走嫌疑人,知法犯法以权谋私,是莱卡爆炸案的策划者、执行者,还……与佣兵勾结试图刺杀警署公安人员。”

说到最后,我抬手指向被告席上不动如山的艾登。

艾登并不看我,仰面瘫在座椅上闭目养神。

我有理由怀疑他根本就是故意装出来的,他嘴角挂着若有似无的淡淡笑意,很小幅度地晃头。

他好像一点也不担心。

“还有,南星。”我压低嗓音喃喃自语,确保始终站在我身边的人能听到,“我不知道那个人会不会兑现诺言,但是我一定会的。来这之前,我已经变卖所有资产,拿到的钱会全都捐给栖山医院作为公基金,负责人你放心,肯定靠得住。”

“你在说什么啊!时观!时观!”南星渐渐变得透明,“你混蛋!我没想知道,我没想知道!时观!”

他拼命向我伸手,豆大的眼睛瞪得更大,极尽所能地喊我的名字。

然后我看着他夙愿已成,消失在我眼前。

再之后没有休庭,铛铛两声闷响过后,法官向我示意继续。我从兜里翻出来一枚电子芯片,放入凹槽后,电子大屏“歘”的落下,展放在大厅正中间。

那里是所有我和同行者搜查到的证据,那里有相当多的一部分曾被判定为无效证据,同样也有一部分是无从辩驳地绝对性证据。

法庭上发生的一切会尽数转播到每一部电子产品中,栖山市半数以上的人民都会知道——

九月十二日这一天法庭开庭,被告是向来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白胡子绅士老头,和他鲜少露面的小儿子。

而本案证人不说与本案相关的信息,反而口头爆出了众多猛料,甚至还提供了证据。

虽然证据尚且无从辩驳真假,但这些事情传播出去,他们的名声已经无法挽回。

他们没有两三天的时间去想对策,更不能装傻不回应,强制性删除一切只可能是做贼心虚。

唯一需要提防的,是他们可能换脸、换身份,但这件事情,我事先也早同信得过的人制定了对策。

科技发达的现在能人辈出,网络的力量永远最为强大,我想,很快会有层出不穷的证据浮出水面。

我还想再说点什么回归此次法庭本身,不过将将出了个气音,台上的被告、旁听的观众几乎同时出声,噪杂一片。

有人趁机报复砸我,有人提前离席;有人在座位上不动如山,有人口出狂言肆意辱骂;更有甚者把摄影机怼我脸上,也有人竭力维持现场秩序。

我如愿以偿为自己挣来一副银手镯,赢来一间四四方方的铁窗泪。

进到铁窗第一眼,我就知道,当初法院肯定和巡安部找的同一家房地产公司——

除了北面距地约三米半开了一个脑袋大小的窗户,你很难从这间铜墙铁壁再找出一个缝隙。

窗户下大约半人高的位置有红白两个按钮,红的用来报警喊冤,白的用来上厕所。

西面墙角是一个长了四条腿的棺材板,其上铺了一层一指宽褥子——不软,也不太硬——枕头、被子紧挨墙头摞着。

和巡安部的铁窗屋构造一模一样。

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安排,我躺上去后从枕头下摸出来一把匕首,用以防身。

此时估摸十一点左右,阳光歪歪扭扭照在我身上。初秋就是初秋,连阳光也不像酷夏那般灼人,平白惹得心里烦躁。

可是……

计划进展的很顺利,天气也并不熬人,但我还是感到烦躁——南星让我赶走了。

怎么说才好呢……我很难说清自己和南星之间的关系。

我是一个特殊的人,出生自带一双扫把眼睛。不知道世上有多少人相信鬼神,我是对此深信不疑的。

不过我只信一半,因为我是真的能看见鬼,但是还没见过神。

我见过的鬼里,南星是最特殊的一个。

我和他认识的时间并不长,满打满算不过两个年头,在他之前,从没有哪一个鬼能在我身边待过那么久,连一个月都是少之又少。

那些鬼不是被我气得恨不得原地化身厉鬼一口索命,就是捏着鼻子认栽另寻出路。

他们无一例外性格不太好——至少对我不太好——总是希望我能帮助他们,仗着我是警察就道德绑架我,要我为了他们豁出性命,我不愿意就三天两头的骚扰我。

他们倒是一了百了落得清净,天天在我眼皮子底下晃来晃来去不嫌烦。

搞得我在别人眼里活像个精神分裂,像刚从哪个精神病医院跑出来的一样。

南星不一样,他很少生气,也几乎没有需要我帮忙的事。他从不向我提要求,尽管他的寸步不离某种程度上就是在向我提要求。

但我意外的不反感。

我很早就认识他,南星在栖山市很有名气,不……应该说他在哪里都很有名气。

我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

两个世界,抛开生死,我和他从头道脚就没有一根头发丝是相同的。

他生在最鼎盛繁华的黄金城,是身处金字塔顶端的南家少爷。南家老爷作恶多不多端尚且不论——我从不在南星面前思考他老子的德行,所以也没有求证过传闻——可单从南星死后喋喋不休地赖上我开始,我就知道,那些流传千里的传闻都是真的。

标准的歹竹出好笋。

含着金子长大的小少爷尽管不食人间疾苦,却居然真的会因为一腔热血来到我们这样穷乡僻壤的小地方,免费替人看病。

穷山恶水养刁民,听我母亲说,即使是最杰出的新一代医学博士来到栖山,也要被人骗到只剩一条裤衩。

但我母亲一定不会知道,哪怕真的被骗到连一条裤衩也剩不下,这位杰出的医学博士也只会怨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多带一条裤衩。

南星是很好的人,只可惜我和他相遇的时间很不幸——恰好在他死后五年,恰好碰上导致我如今下场的伊始。

法庭上,除了检举一众混蛋王八蛋以外——当然也包括我——其他的我没有和南星交流过。

私心作祟,我不太想让他看见我死去的过程,如果锒铛入狱只是我迈向死亡的第一步,那就没有必要让他看见。

哪怕只是第一步。

我一直是个不太注重个人名声的,在南星面前除外。

这很奇怪,奇怪到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

但事实确实如此,我不想让他知道我肮脏的想法,不想他知道我早就是个被磋磨到没有希望的人,不想他知道我是个被枪毙一百次都不嫌多的混账东西。

如果南星的灵魂还存在于这个世界,那他一定很气愤。很早以前因为欺瞒,我和他吵过一次,尽管很快就因为他的愚蠢打破氛围,但我知道他是无法容忍欺瞒的。

也不知道他会不会等我,在阴曹地府等我这个骗子混蛋变成灵魂去找他。

以我对他的了解,大概率是会的吧……他那人还挺记仇的,而且嘴皮子利索得很,指不定要怎么骂我。

我有点想他了。

现在整个脑袋里全都是他。

我和他没有分开过这么久,偶尔他也会有个三四天不着家的时候,那时我很清楚的知道他会回来找我,而且光屏消息一天不带停的,他会时时刻刻地发消息骚扰我。

我现在没有光屏,而且亲手赶走了南星。

看守所墙壁很凉,不知道是不是和他的体温一样。

认识他的两年里,他着实给了我不小的惊喜。我对南星的认识居然也可以经过“见山是山,见山不是山,见山仍是山”的三个阶段。

他永远天真的要命,经常性傻得出奇,偶尔精得似鬼。

他总能在我意想不到的地方犯倔,偶尔那么一两次又让我觉得,他也不是那么理想天真,也能够理解我的所作所为。

可我不希望他理解我的所作所为。

但是话又说回来,我的性格由过往经历铸造,他自然也是。作为精英家族教导出来的幼子,理解与他价值观相悖的理念似乎也很平常。

不过是我一厢情愿地希望他能永远追逐理想、保持天真,哪怕他实际上并不是我认为的那样理想天真。

我对他有偏见,会把自己梦想成为的人按在他头上,尽管他其实并不是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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