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欢,是林东和李元香收养的女儿,五岁那年来的。
这天,在外地上高中的“哥哥”林晖放暑假回来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他是一个满脸青春痘的胖子。
他之前在电话里已经得知父母收养了一个女童,虽然不乐意,但拗不过父母的意愿强烈。
他喜欢使唤我给他跑腿买烟,大摇大摆地躺在客厅沙发上抽着烟看看体育频道的足球篮球比赛,活像一只猪猡仔。他并不在意我想看动画片还是电视剧。
当然我也不在意。我躲到自己的卧室画画,在画里我可以把女子画的很漂亮,也可以把天空画的很蓝。
三舅是做文具生意的,他送了我很多画笔、颜料等工具。
我至今无比感谢他,他是这个家为数不多且最先对我表现出善意的亲戚。
这天爸妈都外出上班,我听到了林晖的脚步声。他身躯庞大,脚步也自然粗重。
我感受到了目光的凝视,但我并不想停止画画。胖子看了一会儿,把我抱到了床上,“把眼睛闭上”。
我以为“哥哥”要跟自己玩游戏示好,乖乖的闭上了。
只听他悉悉索索一阵子之后,把一个棒状的东西塞进我的小手,命令我低头用嘴巴含住。
我摸了摸,肉乎乎,又硬邦邦,奇怪又陌生的手感。
什么东西?我偷偷将眼睛眯开了一条缝。
这东西青筋暴起、硕大丑陋,让我一阵反胃。
我决定不服从命令。
我用尽全力挣脱开来,光脚跑到了爸妈的卧室并将门反锁。
胖子气急败坏的锤门。
“小杂种你给我出来!要想呆在这个家里,你必须听我的!”
我在门后一边哭泣,一边想着逃跑计划。
这个家,不呆也罢。
良久,我又放弃了这个想法。
这个家,我要呆下去。
直到听到爸妈回来的声音,我才出来。
吃饭期间,胖子心虚的盯着我。是怕我告状吗,呵。
我这顿饭一点胃口都没有,全程都在压抑着愤怒,和恐惧,我的脑袋在飞速运转。
告状之后,即使父母相信我的说辞,对林晖棍棒打骂是有可能,但他们有可能把林晖送走吗?那可是他们的亲生儿子。
老两口思想传统保守,怎么可能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在他们屋檐下?
于是结局就是,送我走。
可我已经不想走了。走了又能去哪儿呢?
我连福利院都不一定能去,只会被送来送去。
从现在起,我要想办法逃走,但不是现在。
从此,林晖和我单独在家的时候,我卧室那把锁,永远是锁着的。
好在这种日子并不多,他很快便又去外地上学了,毕业后又很快结了婚。
没过两年我也去入了学,成为一名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