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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科幻灵异 > 尝试收容无数次失败后,我把boss强制爱 > 第163章 青山公寓(28)

502、302、303、604、705……这些房间的原主人之所以不在自己的房间,是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是凶手,所以只能躲在四楼!会员们的确是替死鬼,因为只有代替原主的人死了,真正的凶手才可以逃脱规则的束缚,他们或许可以通过「借尸还魂」的方法,利用被女鬼带走的尸体复活;又或许……四楼还有某种秘密的通道,可以让他们逃离这里,回到自己原本的身体里。那个通道极有可能,就是404……青年更倾向于后面一种可能,因为它和自己前面的推论是相对应的:凶手并没有死亡,而是生魂被摄入。

这样的话,705刚刚那句未尽的话就昭然若揭了——如果黎林可把存有证据的视频交给保安,他就可以和白裙子一样,逃往4楼!但这里仍然还有一个疑点,那就是:705死后,是否还能被认作生魂进入4楼?4楼的规则到底是什么?为什么705并没有在死亡的第一时间就去往那里,还是留在了自己的公寓里,重现了杀人的过程?

等等,自己似乎还是遗漏了什么。

重现杀人的过程……并非只有705这么做了!绿帽子和白裙子也都这么做了!怪不得,群主在群里发布任务的时候,几个凶手也在踊跃参与。他们根本不是在做任务,而是在演出杀人的过程;手机只不过是他们嘲笑无能之人的乐子罢了。时间、地点、过程都和当时的凶杀案一模一样,所以,这一切的主导或许从来都不是群主,而是这些凶手……黎林可之所以能在这个时候看到「爱你我粉身碎骨」出现在房间里,是因为705的受害者就是在此时被杀的。

群主这个胆小鬼,不仅当年没有救下这些受害者,还指望别人能够挽回ta的错误;这个执念让ta成为了规则生物,源源不断地把会员们拉进来送死。殊不知,自己恰好成全了凶手们「暗度陈仓」的诡计!这里应该还有一条核心运行机制,而且是08413最原始的一条,是群主最深的执念。黎林可原本想不通这一点,因为他认为已经发生的事情,再回到幻想中去拯救被害者根本没有任何的意义。

但或许呢?

如果会员们被拉进来只是为了成全群主一场未完成的美梦,那这个逻辑本身就是不成立的。没有最初的那条核心运行机制作为基础,哪怕形成了规则生物,也会立即土崩瓦解。

那条最初的、还没有被凶手篡改过的、支撑起规则生物的第一条核心运行机制,它绝对来自于群主最渴望达成的目的——如果一切都没有发生,那就好了。

如果大家都没有死,那就好了。

又或是,如果凶手可以一起去死就好了。

所以……凶手们被以生魂的形式被拉入到规则生物中,在行凶过程中被发现、抓捕、绳之以法;这才是群主想要看到的「恶有恶报」的结局。

与之相关的核心运行机制是:一旦有人发现凶手的恶行并阻止凶案的发生,则凶手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规则生物08413探索度 20%,当前探索度:85%,空间人数:8人,预评估价值:A,初始积分:600000】

【检测到规则生物08413探索度已达85%,会员编号074219个人探索度排名第一,请问会员:黎林可,是否对该规则生物进行收容?】

收容?

怎么可能。

他还没玩够呢。

黎林可面无表情地在心里按下【否】的选项。

稍微冷静一点后,他又在想,这条核心运行机制未免太过不合理。

首先,凶手被困在规则生物中,是活着还是死了其实没有太大的区别;其次,绿帽子暂且不论,白裙子实际上并没有受到惩罚……在这条核心机制存在,且并没有被篡改的情况下,她到底是如何逃脱的?

想不明白。

这是第一次,规则被验证后,反而更令人感到一头雾水了。

青年只好将这个问题暂且放在一边。

根据先前的经验,08413的故事背景信息为每条10%探索度,核心运行机制是每条20%的探索度;因此刚刚的两点全都是核心运行机制。那就说明,黎林可推理出的705房间内发生的事情属于「爱你我粉身碎骨」的个人探索度,理所应当没有计入公共探索度中,自然他也不会收到系统的播报。

因为这些线索跟他毫无关系。

此外,青年最开始的想法完全错了——705并非是被“看不见的人”杀死的。因为房间里“看不见的人”正是受害者的鬼魂,他们生前都无法杀死凶手,死后又怎么能?真正杀死705的,不是受害者,而是另一个凶手!但这个凶手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705这里的线索暂时还并不充分,黎林可就又想起了刘婉。

刘婉和705不同,她是因为没有成功救下603而被杀死的。但两人的情况仍然有一个交叉点——那就是,他们的死状都符合自己的网名。而网名,属于那间公寓原本的主人!

所以,杀死他们的,是原主人!

现在还剩下最后一个问题:「爱你我粉身碎骨」已经被杀死了,那么他现在的身份到底是凶手还是受害者呢?作为受害者,他不可能重现自己杀人的过程。所以,凶手的身份是恒定的,但人是可以变换的。

黎林可的表情忽然变得凝重,他们不能在群里继续发送有人死亡的信息了。

直播间: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卧槽卧槽,怎么回事啊,他就往那儿一坐怎么探索度就又增加了啊!!!艹,他脑内到底发生了什么啊?早就说收容会应该出一个字幕版解释了!既然能够接收脑电波,为什么不可以把内容展示出来啊!?差评!】

【噗哈哈哈哈哈收容会不做人,关键信息哑火了!!!你们还记得「红白囍事」那里,它把爸爸心里的碎碎念都放出来了吗!结果到这里居然闭麦了!那可是40%的探索度啊!核心运行机制啊!到底是咩啊!】

【你们别激动,再等等,估计爸爸会跟老干部说的,就算不说,秦燕燕肯定也会问啊~~~】

【艹,就是很不爽!睁眼瞎的感觉!】

【不是,他就问了三个问题,就干出40%探索度了?我愣是没看出这几个问题的回答有什么重点啊……】

【而且这个狗男人是不是又选择了不进行收容……】

【就是!!!】

……

周赭溪也收到了系统的提醒,但他并没有出声。

705还在这里,他们不会蠢到在对方面前讨论规则相关的事情。

直到看到黎林可的脸色变得很差,才开口问了一句:“怎么了。”

青年被他从思绪中拉了回来,上演川剧变脸一般朝他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娇嗔道:“daddy好关心人家哦~太有安全感了~”

男人早已对他的套路免疫,面色如常:“别撒娇。”

705: 我也是你们play的一环吗?

“那我们走吧,他已经被榨干了~”黎林可对705作出一副蔑视的表情,“没用的东西,还真是短小呢~”

705: ???

老干部不说废话,站起来就转身离开,跟在黎林可后面走出了705的大门。

刚出门青年就换上了另一副面孔,他严肃地对周赭溪说:“我们不能在群里发送有人死亡的消息了。”

“怎么。”男人下意识询问。

“我刚刚在里面,想明白了两条核心运行机制,你也收到系统播报了吧?”黎林可不想在705门口多待,担心对方会趴在门上偷听,就拉着周赭溪的手边走边说道:“第一条是:会员被收容会传送进来,顶替的所谓原主人,其实是那间公寓发生的凶杀案的凶手。而且我怀疑,这是因为08413的核心运行机制遭到了篡改——因为群主作为这个规则生物的核心boss,ta的执念是希望会员能够拯救受害者。从ta的角度来说,是不太可能给会员安排凶手的角色的。核心运行机制被篡改之后,相当于我们是卡了规则的bug进来的,所以我们和真正的凶手存在的形态并不一样。他们不住在公寓里,只会在重复杀人过程的时候出现。而他们的受害者,比如603和301,他们是正常住在公寓里的人,可以随时在公寓里出现,也可以被我们看到。但是我们不同,我们作为凶手,竟然住在公寓里;而且我们的受害者,尽管也住在这里,却只能在我们违反规则的时候显形。”

“你的意思是,房间里那些「看不见的人」,实际上是受害者。”周赭溪一下子就明白了青年话中的逻辑,“在08413规则生物的设定之下,我们原本不应该顶替「凶手」的角色。按照它最初的逻辑,我们被传送进来的任务是要拯救被害者,所以被害者实际上是让出了自己的房间提供我们居住,这也是他们不能在正常时间显形的原因。但我们的「身份」出了错,所以被害者和群主的认知也出现了混乱,某些时刻会将我们认成凶手——比如,群主会设置一些规则来约束我们,给我们制造难度;再比如被害者会在我们违反规则的时候出现,克制不住地想要杀死我们。不过,被害者被杀死后,他们的魂魄生来就会对凶手产生畏惧,因此事实上,他们是无法杀死我们的。”

“你还懂这些?”青年有些惊讶,老干部竟然把自己还没说出的话都补全了,甚至最后还给自己的推断找来了另一条佐证。

“我当然懂。”男人眼神柔和地看着黎林可,“或许我应该重新向你自我介绍,我是天道百家周氏第三十二代传人,是个天师。”

“天师?”小狐狸单纯地眨了眨眼睛,好像在看什么稀世古董一样在看着老干部,这个职业在他那个高科技位面是基本不存在的,因为星际文的背景都是唯物主义。

“是,”周赭溪迎上了青年的目光,“或许你是不是也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了。”

“什么……”黎林可此时是有点懵逼的,他不自觉地喃喃道:“我没告诉过你我的名字吗?”

男人笑了笑:“你是说「小寿」吗?”

靠!

神特么的小受!这茬就不要再提了好吗!

黎林可:……

“不是,”青年一脸菜色地否认,“那不是我的小名,和我没有一点关系。”

“嗯。”周赭溪轻声应道。

黎林可反而觉得不好意思了起来,他撇开脸去,用极小的声音说道:“黎林可。”

“什么?”老干部装作耳背。

“黎林可!”青年气鼓鼓的,“我说我叫黎林可!”

“好,知道了。”男人将手搭在了他毛茸茸的头上,“阿黎。”

……

黎林可突然就脸红了。

直播间: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突然的温情是肿么回事!!!】

【这俩孤A寡O在一起居然开始走纯情风了????】

【啊啊啊啊abo难道不是为了搞黄色吗!!!!】

【啊啊啊啊只有我在磕老干部居然没叫他小可,反而叫他阿黎吗???这个叫法怎么这么似曾相识啊!???】

【我帮你回忆一下——好久不见,阿景。】

【艹艹艹,这是江夜大大的命名习惯啊!!!雾草不是吧,老干部难道也是那位的分身!???】

【什么分身???你们是说江夜大大和周赭溪都是那位的分身吗???】

【哎这其实是大家心知肚明的共识了……榜十里面有好几个都有自己的分身,在论坛里面都讨论过了~~~收容会不做人啊,一个人恨不得当成十个人用~~~榜十可是优秀员工,那不得往死里薅啊~~~】

【雾草这么离谱的吗???但是这个周赭溪和江夜大大的情况不同啊……江夜可以说是毫无背景,一个凭空冒出来的人;可是老干部说他是什么天道百家的传人诶???这也能用分身顶替的吗???】

【这个就不清楚了……】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回想下细节真的像…… 这身材比例,这alpha气息,这看似性冷淡实则超会炒的风格……】

【一旦带入了这种设定……啊啊啊啊啊!!!大人你可真会玩啊!又换了个马甲来泡老婆!!!】

【我勒个去他们俩一个N 分身,一个N 人格,一场恋爱可以谈出八百种剧本啊……】

【笑死,楼上你是会总结的!!!】

【用魔法打败魔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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