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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借春工力 第31章 引线

作者:寂历宜呼鹤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12-23 11:41:00 来源:文学城

泠善自从生了孩子,越发的贤惠温婉,温明秀负责管理生意上和家里的一应事务,温明琰仍旧喜欢待在书房,偶尔会帮着温明秀处理一些事情。商会里其他股东,因为印章在温明秀手里,又有共同的利益,也是时常登门拜访,生活过得滋润舒心。

民国十一年,泠善又怀孕生下一个女儿,温明秀说想自己给她取个好的名字,不用急着取,慢慢想个好的,所以只是取了一个小名叫“小琳”,以便大人呼唤。

同年,林沅芷来照雪庐找温明秀聊天时,也跟温明秀报喜说林澧兰生了一个儿子,取名叫温晗。

林沅芷说:“明琰和成坤关系还算不错,澧兰和泠善一样都文静懂事,又是一家人,说不定晗儿和你家诚师真能当至交好友呢。”

温明秀笑说:“诚师这孩子可贪玩了呢,今天一早就缠着天权,玉衡,吵着闹着要带他出去玩,到现在都没回来呢。”

“小孩子贪玩是好事啊,我们小时候不也一样贪玩,长大了就稳重了。”

……

温明秀送林沅芷出门的时候,看天色还早,天权他们还没回来,就顺便带着人一起出门逛逛。

温明秀走过一条小巷,听到有小孩的哭声,转头一看是个买菜的阿婆抱着个裹了蓝布的小孩在哄,温明秀觉着有些眼熟,就走过去了。

她试探着说:“许阿婆?”

老妇抬起头,看到温明秀高兴地说:“哎呦,二小姐。”

“还真是您啊,我还怕我认错了呢!您这是在哄孙子吗?”温明秀笑着说。

“您来的正好,快看看,这是不是您家的小公子?”说着,许阿婆把那小孩身上裹的蓝布扒开,露出小孩的脸,还有小孩身上的丝质衣服,丝绸的光泽和蓝布的粗糙形成鲜明对比,但是颜色上却十分和谐。

温明秀伸手把小孩转过来,惊讶地说:“师儿?乖乖,你怎么在这里啊?”

诚师还是一味地哭,鼻涕眼泪把脸和衣服都弄得脏兮兮的。

温明秀拿出手帕给他擦脸,温柔地说:“师儿,小诚师,你看看我是谁啊?”

诚师睁开眼睛,看着温明秀呆呆地说:“姑姑,姑姑抱抱。”刚认出来,小孩就张开双手,哭着要温明秀抱他。

“你怎么会在这里啊?天权哥哥和玉衡哥哥呢?”温明秀把他抱起来,他双手圈着温明秀的脖子,一抽一抽地哭,根本没有办法回答温明秀的问题。

许阿婆说:“刚才小公子哭着走到这里,我看他的衣服穿得贵气,模样还和少爷像,就猜是小公子一个人走丢了,就把他抱过来,想着大人过来就能找到了,要不然我就等会送他回温府去。”

“真是要好好谢谢您了,这孩子贪玩乱跑,找不着了,可真是会急死人的。”温明秀感激地说着,她低头看见许阿婆菜篮子里的菜,又说:“您这菜还真是新鲜呢,正好昨晚我弟弟说想吃地里现摘的青菜,我就在这跟您买了吧。我家人多,这些菜我都要了。”

温明秀回过头,让霜降付钱,然后让人把菜拿上送回家去。

温明秀抱着苏诚师往回走,刚走上桥,苏诚师就指着路边的小摊说:“姑姑,姑,我要。”

温明秀顺着他的手看过去,他指的是路边卖拨浪鼓的小摊,温明秀笑着说:“拨浪鼓,你想要啊?”

他用力的点点头,说:“嗯,姑,要姑。”

温明秀笑着纠正他:“是鼓,不是姑。来吧,看看喜欢哪个?”

诚师伸手抓了一个,温明秀回头看了霜降一眼,示意她付钱,霜降刚付完钱,身后就传来一个人很大声的话音:“师儿,你跑哪去了?我们找你找的要疯了。”

霜降回头看,果然是天权那个家伙,大大咧咧的。

温明秀说:“你们这是怎么了?你手上怎么又有一个拨浪鼓?”

天权举着手上那个拨浪鼓,对着诚师佯装怒气说:“还不是你说要买的,买了你又跑掉,现在又买个新的,是不喜欢我买的吗?”

玉衡手里拿着糖画,说:“姑姑,我们原本正在逛街,师儿说要买糖画,挑好图案后,我就在旁边等着,师儿又说要买拨浪鼓,天权就付个钱的功夫,一回头,师儿就不见了。”

诚师的手扣着拨浪鼓的柄,说:“我刚才看到秋分哥哥了,他跟我招手,我跑过去之后,就找不到他,也找不到你们了。”

天权瞪着大眼睛说:“怎么可能,姑姑今天一早就把秋分派到城外茶山去了,还没回来呢,你就是怕被责怪,才拿秋分出来骗我们,你说谎。”

“我没有,我没有说谎,我真的看到他了。”

“好了好了,别争了。”温明秀见二人越说越激动,赶紧打断这段对话。

“原来是这样,我刚才经过小巷,听到有个小孩在哭,过去一看,竟然是他。”温明秀对他们说完,又低头对诚师说:“师儿,两个哥哥可是被你吓坏了,你是不是要跟他们道个歉啊?”

苏诚师松开温明秀的脖子,然后对天权张开双手说:“哥哥抱抱,师儿错了,你们不要生气了。”

天权悻悻地接过诚师,嘟囔着说:“这次我就不生气,再有下次,我就再也不带你出来玩了。”

玉衡把手里的糖画递给诚师,说:“师儿别听他的,哥哥们怎么会生你的气呢,我们现在回家吧。”

温明秀说:“对,我们回家吧。”

他们刚走到家门口就看见富幸妍淋了一身的,散发血腥味的液体,富幸妍又羞又气地跑回去了。

关泠善站在门口,对着她的背影说:“我看你以后还敢不敢上我们家门口哭了,存心找不痛快是吧。我姐姐放过你了,你还真当自己有多少能耐呢?我就看不上你这种人。”

温明秀走过去说:“泠善,怎么了?生什么气啊?”

关泠善一扭头看见温明秀,立马笑着说:“姐姐,你回来了?”

“嗯,外面风大,我们快进去吧,”说着,温明秀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脱下来给泠善披上,“你刚出月子,可不能受风了。”

两人边说边往里走,泠善:“我本来是在房里读书,有一句不太懂,想问问明琰,可是明琰不在书房,你又出门了,那个女人又找了过来,我才出来的。”

“她又来做什么?还有,你给她泼了什么?”

“她说她到现在都没有再怀上孩子,想来是我们家不肯原谅她,给她咒的,她想请求我们的原谅。我说是她自己品行不端,与我们无关,她不依不饶。我就给她泼了一桶……黑狗血。我们都是山东人,知道这东西是驱邪去晦气的,她被泼了,心里羞愤,就跑回去了……姐姐,我是不是有些过分了啊?”

温明秀笑了一下,不辨喜怒,说:“是有一些。”

关泠善悻悻的说:“她们家在山东的时候,为非作歹,无恶不作,我们十里八乡的人都受过他们的欺负。她也并非什么良善之辈,心狠手辣,诡计多端。其实我在知道她来了苏州的时候,就很想做点什么了。”

温明秀说:“论理,你刚出月子,这么晦气的人和事情,还是不要碰的好。论辈分,她是你侄媳妇,我们要大度一些的,这样的事情你下次就不要再做了,留给我和明琰来就好。”

“是。”

“对了,明琰不在书房?他去了哪里?”

“不知道。对了,既然明琰不在,那姐姐你给我讲讲吧。我读到的是‘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我不太懂,要让他灭亡,为什么要给他好处呢?”

“这句话的意思是,想要打败他,就要给他些甜头尝尝,让他得意忘形,然后自取灭亡。这是《战国策》里的话,这书有些难度,你现在都读到这本书了吗?”

关泠善有些不好意思,小声地说:“明琰最喜欢读书,如果我连一点书都没看过,那和明琰能说的话就少了,说不定他还会嫌弃我没文化呢。所以,我就有些心急。”

“欲速则不达,你要是慢慢地,一步一步地学,让明琰看到你的进步,他会更高兴的。”

“真的吗?”

“当然了,他会认为你的进步有他的一份功劳,男人都是喜欢成就,喜欢炫耀的,你的一点点进步,对于他来说是莫大的满足。”

“我明白了,多谢姐姐。”

——

小琳自出生起,就格外喜欢黏着温明秀,连晚上睡觉也一定要与温明秀一起。抓周时又抓了温明秀的私印,随着年岁长了,她的模样也越来越像温明秀。温明秀打心底觉得这个孩子和她缘分深。

而且这孩子早慧,和她爸爸一样三岁已经识了不少字,写得一手好字,让温明秀对她越发的疼爱。还亲手给她做了一个弹弓让她玩,打算再大一些还要教她武术。

民国十三年,秋

白天,温明秀刚处理完事务,从书房走出来。

秋分正好抱着什么东西走过来,他看见温明秀,就高兴地走过来说:“姑姑,你看我捡到了什么。”

温明秀这才看清他怀里黑乎乎的一团是一只猫,不过脚好像受伤了,在秋分的怀里瑟瑟发抖。

秋分说:“我刚才从外面回来,在墙角底下看见了它,就把它抱了回来。”

“既然受伤了就给它包扎一下吧。我不大喜欢这些小动物,包扎好了,就送它离开吧。”

“啊!”秋分十分可惜地喊了一声,随后又乞求说:“真的不能养吗?可是我真的很喜欢它。”

温明秀说:“算了,既然你喜欢,就留下来吧。不过别让它乱跑,更别伤了人。”

“好诶,谢谢姑姑。”秋分特别高兴地笑了,温明秀也无奈地笑看着他。

这一天夜里温明秀正躺在床上休息,突然被身边的孩子给推醒了,她睁开眼睛看向小孩,问:“怎么了?是做噩梦了吗?”

她摇摇头,凑到温明秀耳边说:“外面有人。”

温明秀一下子就清醒了,她拿出枕头底下的枪塞到腰上,然后又走到墙边,把墙上挂的剑取下来。她走到窗边往外看,确实看到一个人影正往她们这边来。

她回到床边说:“小琳,躲到衣柜里去,乖乖的,别发出声音,我没有叫,你不许出来,听到了吗?”

小琳非常迅速地拿上自己放在桌上的弹弓,然后躲到衣橱里去。

温明秀站在窗边,看到那人走到她们的楼底下后,她手一撑窗沿,就直接从二楼跳下,稳稳落在那人面前。

她立马吹了一声口哨,然后将剑抽出剑鞘,直指对方。

那人被从天而降的人给吓了一跳,怔愣过后抽出腰上的软剑同温明秀打在一起。

在交手的过程中,温明秀发现这是个男人,不太擅长用软剑。温明秀很快就把他手里的软剑给打落,他又从袖子里抽出一把匕首,招招狠戾,直奔要害。

就在两人打斗之际,温明秀那一声口哨也把其他人给引来了。

那个人仍然没有想要停下,这时秋分大喊:“姑姑小心,他的匕首上有毒。”

话音刚落,那人手上的匕首就掉落在地,温明秀回身向上看去,小琳还保持着拿弹弓的姿势。

那人反应迅速,立马快跑几步,翻墙逃跑。

“砰!”

那人从墙上掉下去,空气里还弥漫着硝烟的味道,温明秀举着枪,枪口滚烫。

天枢和天权迅速出门,但夜色太深,温明秀只打中了他的后腰,被他逃掉了。

温明秀转过身问:“你怎么知道他的匕首上有毒?”

秋分低头看着怀里仅剩一点余温的猫说:“我把这猫放在我的房间,他用了迷烟,我没发觉,可是这猫有灵性,被他用匕首捅了一刀,还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把我给叫醒了。”

他说着,把自己手上一条长长的,出自猫爪的伤口露给温明秀看。

他低落地说:“都怪我,要是我听您的,把它放走,它就不会死了。”

这一夜,所有人都清醒了,纷纷检查自己的物品,收拾打斗后的狼藉,最后只有秋分的房间出了问题。

秋分:“姑姑,三叔,我房间里那几本茶楼的账簿不见了。”

温明秀说:“我知道了,这些账簿我这里还有备份,而且没有什么问题,不用担心,你也累了,先回去休息吧。”

闻言,秋分就安心地回房去了。

温明琰说:“姐,我觉得这事没那么简单,那个人大晚上冒着生命危险跑来,就只是偷几本账?这不合理。”

“我也是这么想的。秋分房里是丢了账簿,可他房里不止有账簿。”

“除了账簿,还有什么?”温明琰有些心虚地问。

温明秀淡笑,“当然还有你和吴部长往来的信件啊。”

“姐,你知道了?”

“在这个家里,有什么事情我是不知道的?三年前开始你就和吴部长联络上了,我觉得你是照雪庐的二把手,权利和我相当,你这么做也是为了我们家,就没有干涉你。只是,你到现在还想着瞒我,真是让我伤心啊。”

“姐,我这不是想能悄悄地做成什么,然后给你个惊喜吗?”

“现在,惊喜怕是要变成惊吓了。”

“你是说,我们和吴部长的那些来往信件?可那些东西也没什么值得偷的啊。”

“所以他没有拿走啊,他只需要看。”

“你是说……算了,先不说这个,姐,我听天权说刚才小琳可威风了一回呢。”

温明秀一听就开心地笑了,“是啊,那么黑的天,我枪都打不准,她拿着个弹弓,就把那贼人的匕首给打掉了。可不是威风吗?而且,还是她最先发现进贼的呢。”

“是吗?这孩子还真是不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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