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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歌 第1章 小大夫

作者:七月在予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7-07 03:14:56 来源:文学城

大魏边境,抚冥镇,初夏。

清晨的薄雾渐渐散去,城中的街道逐渐热闹起来。

“卖——包子咧——”

男人中气十足地朝街道上吼了一声,打开笼屉最上层,一阵香雾冒出来,肉香蒜香夹杂。笼屉里的包子不仅香,而且个个量大馅儿多!

包子铺照例是开得最早的,他们要起来和面、发酵、蒸熟,其中的每一步都需要时间。

“来两个包子。”

一个高鼻深目的胡人用不太流利的汉语说道,右手伸出食指和中指,手指上还套着两个金色圈圈。

各色商人带着自己的货物从城外进来贩卖,骆驼驮着羊毛毯、胡酒、葡萄等来到这里,又从当地商贩的手中买走瓷器、丝绸、茶叶倒卖到西域甚至更远的地方。

卖包子的小伙子大约二十岁,看了一眼胡人,就立即打开笼屉:“您要什么馅儿的?”

“你这里有什么馅儿?”

小伙子指着自己的包子:“猪肉馅儿,牛肉馅儿,羊肉馅儿,韭菜馅儿,糖馅儿,芝麻馅儿……”

“羊肉馅。”胡人看了一眼。

“好嘞。您稍等。”小伙子拿了张黄纸,用筷子夹了两个羊肉馅儿的包子放到纸上,包好,折起两个角,递给胡人。

“六文钱,您拿好。”

胡人从口袋里摸出六文钱递给他,牵上骆驼的绳子,慢悠悠地离开。

绸缎铺子、茶叶铺子正在陆陆续续开门,店里的伙计儿正在打扫门庭,擦桌子椅子,掌柜的在后台看账本,右手打着算盘。

“让开!让开!”

马蹄声响,前方不远处烟尘冲天。

胡人看到一群铁甲骑兵从前面过来,赶忙牵着自己的骆驼躲到旁边。等大魏的骑兵过后,他才慢悠悠地把骆驼牵出来,一步一歇往前走。

当地人早已经对这种情况见怪不怪。抚冥镇作为魏国北方六镇之一,是魏国边境重要边防经略之地,经常发生战乱。

魏国周边有柔然、高昌、契丹、吐谷浑,其中北方的柔然汗国时常侵扰魏国,北方六镇沃野、怀朔、武川、抚冥、柔玄、怀荒就首当其冲了。

胡人商贩自然是知道这片地区的危险性,但为了钱,还是得走这一趟路。

他牵着骆驼走到一家医馆门口,医馆不算大,只有一个门面,而且门也只打开一扇而已。门口挂着一个木刻的牌子——杏林堂。

胡人招呼跟在后面的随从,吩咐了几句,随后把牵骆驼的绳子交给随从。

他走进杏林堂,一阵灰尘扑面而来,一个二十多岁的中原男子在打扫卫生,身长六尺,一身青褐色衣服,手里举着加长版的木扫帚正扫蜘蛛网,面容清秀。其实这个中原大夫是个女子,女扮男装行医。本名叫边歌,自己给自己取了个字聆音,原来是南边东晋朝的汉人,后来刘裕建立宋朝之后,她被迫跟着家人流浪到了北边。

“请,文,呆,府,哉,吗?”

胡人用一个调的汉语一个字一个字地问道。

“什么?”边歌包着脸,只露出两只眼睛。

“我,相,找,呆,府。”

“哦,找大夫啊,我就是。你怎么了?”

她放下手中的扫帚,摘下脸上的头巾,随后拿起桌上的葛麻布擦了一把脸上的汗。她刚刚忙碌完,白皙的脸上带着一抹红晕,头发也有些凌乱,不过眉清目秀,自然透露着一股文士之气。

“请坐。”

她坐到自己平常的坐诊台后,让胡人商贩坐下了。

“把右手给我看看。”

胡人把手放到台上,年轻的大夫就把两只手指搭在他的脉象上:“我,没,有,冰。”

边歌眉头一皱,啧了一声,心想:既然你没病,干嘛要来找我呢?浪费时间!

忽然听到她的一声叹气,以为是自己得了什么隐性大病:“大夫,我怎么了?”

边歌故作深沉:“你呀,你……”

“大夫,很严重吗?”

“你最近是不是觉得自己的双脚沉重,浑身使不上劲儿?有时候还会头晕眼花,出现幻听?”

胡人瞪大了双眼,吃惊地点点头:“对对对,我是不是得了什么大冰?”

“确实有点严重,不过你只要按我开的药方回去按时服用,保管三天之内药到病除,当然不能过度劳累,要按时睡觉,按时吃饭。”

“好好,我一顶会的。”

边歌提笔在纸上写了一张药方:“稍等,我给你抓几副药。”她回头走到药材面前,抓了一把黄芪、党参、炙甘草、白术 、当归、升麻、柴胡、陈皮等药材,分别放在三张黄纸上,然后在每服药里边加三颗大枣。

“好了,三十文钱。您拿好。”边歌将包好的药递给胡人。

胡人接过药,在手里掂量了几下:“大夫,还有治疗受伤的药吗?”

边歌想了想:“有啊,你要多少?”

“你有多少?”胡人以为又是手里这种草药一样的东西,“算了,要三。”他比划了三个手指头。

“行。”边歌回头给他抓了三包止血镇痛的药,止血药多半以三七、茜草、白茅根、蒲黄、仙鹤草为主,这些草药在附近的山上挺多的。边歌抓药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那个胡人,胡人身上也不像受伤的样子。

“你的同伴受伤了吗?”

胡人摇摇头:“妖搭仗了,窝妖预防自己受伤。”

边歌也没有多在意,她只是随口问问,在这个世道上,天天打仗,天天有人死,谁又能管得了谁呢?

“打仗了还出来做生意?”

“没办法,没有签。卖东西,有签。”

边歌把伤药给他包好:“三包,三十文钱。”

“给你。”胡人拿出自己的钱袋哗啦一下倒在桌面上,可是钱只有二十文,“不够签。”

“不够钱我可不能把药给你,我也缺钱。”边歌的手掌按在伤药上。

“要不,我用衣服抵债?”商人指着自己的吐谷浑风格的长袍,靛青色的布料上缀着藤萝纹。

“不了,您这衣裳我也穿不了。而且您这衣裳也不好卖。穿过了。又破又旧。”边歌嫌弃地看着胡人的衣服。“不如你把手上的铜圈给我?”

胡人看看药,又看看自己的手:“不行。”随后走出门,从骆驼背上拿下一张白色狼皮进来:“这是一张白狼皮,很珍贵的。你们这里见不到。”

边歌接过白狼皮,白色的狼她确实不曾见过,摸起来皮毛也软,眼下虽然是初夏可朔方的冬天向来是冰天雪地,寒气逼人,她已经经历过好几个差点要了他命的冬天。

摸着白狼皮,她的心动了:“好吧,我旧勉为其难地收下了。这个药就拿走吧。”

胡人拿了伤药,立即出门走了,生怕边歌反悔,把要收回去。

边歌抚摸着白狼皮,她原本看中的是胡人手指上的金圈,但看中归看中,胡人也不可能做这么亏本的买卖,一个金圈都可以把他整个杏林堂买下来了。

“让我来看看,哪些药快用完了?”她自言自语,然后把药柜上的药一一做了检查,随后在纸上列出了一个需要补充的单子。

她背上背箩出门采药去了。

“边大夫,采药去?”左边的馄饨摊子沈大娘问。

“对啊,有些药快没了,要早点补上,不然万一开战了,到处戒严,想出都出不去。”

“注意安全,回来记得来大娘这里吃一碗馄饨。”沈大娘已经六十多岁了,脸上长满了褶子,笑起来所有的皱纹都堆在一起,像一条条沟壑一样。她有三个儿子,丈夫和大儿子已经在战场上阵亡了,二儿子正在军队中,现在陪伴她的只有一个小儿子。小儿子不过十岁的年纪,家里太穷了,本该是上学的年纪,现在却在家里帮着沈大娘刷碗洗菜。

但这并不影响边歌对沈大娘的感激,当年她跟爹娘一路逃亡到这里,爹在路上被人杀死,娘好不容易带着他来到这里,举目无亲,多亏了沈大娘的救济,他们才能活下来。

“一定一定,沈大娘,不要太操劳了,注意身体哈。”

边歌在门口挂了一个歇业的牌子,就离开了。

街道上的粮食店都关门了,其他几家不关门的则被官兵把守着,给店老板下最后通牒。一到开战时期,城里的粮食全都会变成战略物资,不允许自由买卖。

要是前方战事吃紧,粮草跟不上,守城的军队就会征收粮食店里的米、面等。

如果被围城了,持续两三个月,基本上城里的粮食都会被吃光,接下来再没有补给的话,只能是人食人了。

西域来的商人多半是吐谷浑和高车的,这些靠着骆驼和通关文书不断地将中原的丝绸、茶叶贩卖到西域,又把西域的各种奇珍异宝带到中原,其中赚了多少差价,谁也说不清。

要是没有这么高的利益,谁又肯冒着生命危险呢?

不过通往西域的河西走廊目前已经被吐谷浑人控制,过往的其他地区的商贩都要交一定的过路费,所有赚钱最多的自然是吐谷浑人。

边歌走到城门口,眼下城门口已经被管制了,两排魏国士兵把守城门,一个个检查出入者的身份。

她跟在人群后面,拿出文书,这些文书每个出入魏国的人都有,上面用一张用毛笔勾勒的人像,下面是持有者的姓名,籍贯,居住地。如果丢失了,只能去当地城防部门登记补发。

“你是抚冥镇的?”守城的士兵拿着边歌的文书多看了几眼,边歌的文书上写着她籍贯是抚冥镇杏林堂,居住地也是抚冥镇杏林堂,二十七岁。

“是啊。我是大夫,要出去采药。怎么了?”

“看你不像是抚冥镇的人,走吧。”

“我都在这儿二十多年了,怎么不像?”边歌收好文书出了城。

距离抚冥镇最近的一座山叫扶摇山,当地传说山上曾经有一只大鸟,能够扶摇直上九万里,后来化为凤凰守护着这片大地,故而名扶摇山。

山上多奇花异草,多怪石,少沙土,时常刮风。山南山北是两种不同的光景。山南阳光充足,雨水丰沛,多梧桐、椴树、山毛榉等。而山北少雨,土质干,多栎树、山槐、雪松、黑松……

边歌拄着木杖从山的西侧登上,西侧比较缓,上山也容易。

一天过去了,她采了满满一箩筐的草药,打算原路返回。但是在山路上遇到了出来乘凉散热的蟒蛇,一条挨着一条,全部铺在路边的青石上。

她看着满路的蛇,倒吸了口凉气:“咝——好家伙!这些东西这么会挑时候的吗?”

举目四望,但见天色渐晚,林中的禽兽声咋起,吓得他有些哆嗦:得赶快走,这里可不是能住人的地儿!

她转身往北坡折去,北坡虽然不算陡,但也没人走过。南坡附近有断崖,一个不小心命会丢,东坡则是四坡中最陡的一个。

她拄着木杖走到了山下,在以为自己成功之时,一时高兴得意洋洋,结果在距离山下仅仅十米的地方滑了下去。

“啊——”

这北坡不仅是石头滑,草也滑,一旦摔倒,就不可能停下来。

边歌拿着木杖不断地往地面插进去,想凭借木杖刹车,连续试了好几次,才发现根本插不进去。北坡的山石多,少土,木杖根本插不进去。

她扔掉木杖试图直接用手抓住旁边凸起的石头,刚抓到一个石头,石头碎了。再抓一个石头,结果她的手被石头割伤。

滑了十米,她从山坡上滚下来:啊啊啊——我要死了!在他以为自己要死了的时候,撞到了一个肉垫子上。

她的手抓了一下,摸到一个毛茸茸的肩膀,身下压着的东西在一起一伏,像是有人在微弱地呼吸。

她慢慢爬起来,看到自己压着一个死人,赶紧滚到一旁。那具尸体身上穿着厚重的狼皮衣服,脚上穿着一双鹿皮靴子,靴子旁边插着两把匕首,弯弯的,月牙一样。尸体的脸侧到右边,埋在草里。

“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杀你的!变成鬼也千万不要来找我!”边歌嘴里念叨着,他知道这是柔然的装束,扶摇山的南面靠近魏国,北坡靠近柔然,是两地的分界线。

“不对,刚刚还感觉他有气儿!”

边歌深吸了一口气,慢慢爬过去,将那人的脸扭过来。那张脸包裹在一个狼头帽子中,露出来的五官俊美,皮肤白皙,看起来不过二十岁左右,两片薄唇微微张开,唇面干裂有血丝渗出,像是在说话。

她伸手去探探对方的鼻息,很细微,几乎快要断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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