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师父常说,时间就像她酒壶里的酒,还没怎么细品味道,就给喝完了。
不得不承认,二师父这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转眼间,便到了顺颂要去人间历练的时候了。
族中的老老少少都来给顺颂和年书送行,一向冷清的隐天门在这时显得格外热闹。
烟修将顺颂的碎发别到耳后,慈爱地看着她:“到人间历练,行事须得小心谨慎,切记三思而后行,知道吗?”
“烟修姨放心,颂儿一定会小心行事,保证不闯祸。”
“但是要是有人敢欺负你,咱还是得报复回去的,知道不,出门在外,最重要的是不要委屈了自己。”五师父忽然插话。
“这话不错,颂儿在外还是要照顾好自己。”三师父赞同道。
“颂儿啊,虽然你此行是去人间历练,但你可万不可小瞧了那帮子不会神术的人类,他们啊,这儿,”
说着二师父指了指顺颂的脑袋,“可精着呢,你稍不注意,嘿嘿,命都没喽。”
二师父还是酒壶不离手,边说话边往嘴里灌着酒。
“二师父,你又喝多啦。”顺颂抓住二长老指向她脑袋的手,调侃道。
“放心吧,各位师父的嘱咐颂儿都记在心里了,此去经年,师父们也要保重。”
说归说,闹归闹,该走的时候还是得走了,顺颂将二长老的酒壶拿过来,眼神示意她少喝点,说话的时候笑弯了眼睛,像两弯月牙,没有一丝别离之愁。
众人见顺颂笑得这般开怀,不禁也被其感染,笑了起来,若略去个别感性之人眼中的泪花,这倒真不像是送别之景。
这边顺颂道完了别,那边年书也和自己娘亲说完了话,二人相视一眼,隐天门在此时轰然开启,他们要出发了。
“这次尊上的历劫与往届有所不同,连年书也......可别出了什么叉子才好。”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四长老在顺颂二人出了隐天门后才面含忧色的说道。
“颂儿是那人的转世,即便天地尽毁,她也不会出事。”虽是有这股子底气在,但烟修还是有些担心,毕竟是从小养到大的孩子。
前路多凶险,望君早日归。
只是谁也没料到,历劫之人归来之时,八荒四海再有大变。
人间,荒舟大陆。
江湖上人人皆知这雁门庭的庭主在当上武林盟主的这天,得了个女儿,那可谓是双喜临门,喜上加喜啊。
于是,这个带来福气的小娃娃就成了雁门庭全庭上下的掌上明珠,那是宝贝的不得了啊。
究竟宝贝到什么程度呢?
一句话便可概括,江湖险恶,我们小福气可千万不能独自出去啊。
没错,沈姝已经十七岁了,但至今为止,从未独自出过雁门庭,十七年来也外出过几次,次次都是数十个人跟着,什么都没玩过,好在是雁门庭也比较大,要不然这十七年还不得闷死她。
但是再大的地方,玩了十七年也该玩腻了,那玩腻了怎么办呢?当然是出去啊。
所有人都拦着怎么办呢?放弃吗?
不可能,我们沈姝的人生格言就是:有困难就克服困难,没困难也得创造困难。
然而,她还是低估了雁门庭中人们的执念,终于在第八次逃跑被抓之后,她觉悟了,她应该是少个帮手。
观察了许多天,她盯上了一向不爱说话的小师弟——江年书,于是,就出现了接下来的一幕。
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暮色已近。万家都已燃起了灯火,远望去,宛若一片星光。
这番美景疾行的二人却是无心观赏,那些人快追上来了,他们一刻也不能放松。
今日已经是第九次逃跑了,俗话说事不过三,这已经是第九次了!
不成功便成仁!
二人敏捷的在屋顶间穿梭,身如轻燕。
如此又行了一阵,二人终于寻了户黑漆漆的人家跳进去。
“应该安全了吧?”
“嘘。”江年书伸手捂住沈姝还欲开口的嘴,用另一只手伸出食指放在鼻下唇前,示意她噤声。
随即便有一阵轻盈杂乱的脚步声从屋顶传来,江年书又拉着沈姝向墙角靠近了些,待脚步声远去,江年书立即便松开沈姝,退开一步,斗篷下的神色叫人看不真切。
“他们走了。”江年书说道。
“呼,终于走了。”沈姝悬着的心放回了肚子里,随即看向江年书,笑道:“这次可多亏师弟你了,平日里只见你闷不吭声的,想不到还挺厉害的嘛,把他们引开自己还能跟上来。”
他哪有那么大本事躲掉雁门庭那么多高手,不过是和盟主达成了协议才得允脱身,不过这话可不能说出来。
江年书下意识的摸了摸鼻子,回答道:“师姐过奖了,师姐要去闯荡江湖,作为师弟,我当然得跟着保护你。”
“嗯,真是好师弟。”沈姝拍了拍江年书的左肩,十分满意,“好了,我们走吧。”边说着边向明处走去。
“师姐已经想好要去何处了吗?”
“没有啊,但天色已晚了,我们总要寻个客栈住下吧。”沈姝奇怪的看着他,忽而狡黠一笑,道:“难不成你要宿在这无人居住的鬼地方啊?”
她了解过,这个师弟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鬼。
果然,一听此话,江年书瞬间面色煞白:“师,师姐莫要开这种玩笑。”
“我看起来像是在开玩笑嘛?”沈姝双目浑圆,灵动可爱,敛去了狡黠之意,倒真有几分真诚,在夜色中闪耀着星辰似的光芒。
江年书颇显不安地环顾四周,复而飞身上了屋檐,只留下一句“师姐果真顽劣。”
“嘿,臭小子,说什么呢。”沈姝追了上去,佯装不满。
翌日,仙来客栈。
沈姝生平第一次独自离家,虽是自愿,可心中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念家,以至于一整晚都没怎么睡好。
天刚蒙蒙亮便醒了,洗漱完毕,趴在窗户边看城中的清晨之景。
这城叫做孔方城,据说乃是荒州大陆最繁华的城都。
皆因此处靠山临水,占据极大的地理优势,壮美的自然风光引得无数游人慕名来此,使得城中商贾云集,街市繁荣。
沈姝在雁门庭也听说过此城,今日得见,却是有几分传言不实的意思。
传言此处民风淳朴,此时街上三三两两的摊贩却都与顾客计较着半钱少吊的差价,偶有脾气火爆的妇人还叫嚷着与之对骂。
街头传来一声声刺耳的谩骂,细听去却是咒着偷鸡之人不得好死。
沈姝低眉摇头,心有戚戚,正欲关上窗户,隔了这杂乱,不经意间瞥眼,却看到一尖嘴猴腮之人鬼鬼祟祟从巷中跑出,随即又有一素衣女子追出,口中喊道:“贼人,将我的钱袋还来!”
嗬,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抢劫,沈姝的女侠之魂瞬间涌起,不待她仔细考量一番,身体便已越窗而出。
粥铺老板只见一青衣束发女子从高楼上跃下,惊得忘了正在给客人盛汤,淋了满桌犹未发觉。
沈姝先是跳到了瓦檐上,然后借力一跃便飞身而下,恰恰落到贼人面前,不待他反应便一把夺走他手中的钱袋,并一掌打在他身上。
沈姝掂了掂手中的钱袋,递给赶来的素衣女子,道:“给,你的钱袋。”
不料素衣女子却快步上前扶起倒在地上的贼人,贼人也趁机哀嚎:“哎呦,哎呦,疼死我了,这青天白日的,竟有人当街抢钱打人啦!哎呦!”
那素衣女子也哭喊道:“表兄,你没事吧,你可别吓我啊表兄!姨母还等着你的救命钱呐!”
“什么?”沈姝一时懵住。
此时太阳已高高挂起,早市这才开始热闹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