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人对胡人从古至今都存在歧视,对待那些胡汉混血的孩子也十分不友好,但是在师祖的手札中却称呼这样的人是混血儿,而且称他们会十分漂亮聪明。
以前我不信,但是有了易道就不能不信,同时有些可惜那些被偏见扼杀的混血儿,他们的天才之光还未绽放,就消逝了。
-----------选自《百里信的手札》
当那名为石头的小男孩站到百里信面前,他才明白为何沈延年会有那样的担忧。
或许是胡汉混血的原因,名为石头的小男孩的身高比一般这个年龄的南方汉人孩子高许多,甚至北方的孩子也达不到他这个高度。皮肤白皙,不是保养不错的汉人的白,而是真正的白皮肤,他的五官也要比汉人深刻一些,还好他的头发与眼睛依旧是黑色的,不会太突兀,穿着书院特别班统一的麻布棉衣,站在那里依旧十分吸引人,这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孩子.
但这种漂亮,加上胡汉杂种的身份,没有足够硬的背景,走在外面,百分之百会被人掳走,卖入高门为奴或卖入风月场所将会是他最后的下场。
很多人为了利益可以超乎寻常的丧心病狂,百里信从来不小看这些人的胆子与野心,尤其是石头现在还没有户贴。
百里信已经可以勾画出五年前这孩子被青山书院收留的样子,瘦瘦小小,穿着破烂的衣服,全身上下都灰扑扑的,一点也看不出他的白皮肤与更深的五官。
那时他根本看不出是个胡汉混血,这也是他能活着被学院收留的原因之一。
石头很紧张,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有记忆起便跟着一位老乞丐四处乞讨。
一年冬天,老乞丐被冻死了,而石头在冻死之前被人救了,送到了青山书院。
在青山书院这几年,他几乎以为自己处在梦境之中,不会挨饿,不会受冻,不会被打,哪怕有些老师会因为他的外貌而皱眉,但是他们没有赶他走,还让他读书识字。
面临过死亡的石头比别人更努力,再加上他比旁人更聪明的头脑,让他把所有的课程都学得最好,石头也知道青山书院的规矩,他只能在这待五年,而明年夏天他便要离开这里。
他已不是五年前那个无知的孩子,拥有不同于汉人的相貌,哪怕自己懂得很多可以养活自己的技术,离开青山书院后,他根本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因此被叫到百里信面前他被提前告知这名李的秀才想要选一位书童,这李秀才身上的人脉十分广,哪怕他的身分曝光,李秀才也能保住他。
“石头见过公子。”石头按照书院教过的礼仪向百里信行礼,站在那里眼眸低垂,十分乖巧懂事的样子。
不可否认石头出众的外表很讨人喜欢,百里信嘴角不由微微勾起,微笑问道:“你叫石头?”
“是的,公子。”石头有些紧张,但依旧吐字清晰声音洪亮。
“谁给你起的名字?”
“回公子,是一个把我养大的老乞丐,他是我爷爷。”
石头没有回避自己的出身,乞丐又如何,老乞丐养大了他便是他的爷爷.
站在旁边的沈延年插了一句:“每年清明,石头都会去给老乞丐扫墓。”
青山书院和一些慈善人家合作,每年冬天都会想办法救助那些无家可归之人,或者安葬那些没有熬过冬天的乞丐,金陵的冬天本应不太冷,但是这几年天气异常,南方有时候也会下雪。
此言一出,本来对他身世有些皱眉的郭巨脸包顿时好许多。懂得感恩的孩子,没有人会不喜欢。
百里信也很满意,于是问道:“你愿意给我当书童吗?不签卖身契,包吃住,你为我服务,我会在闲暇时教你读书,每个月有一吊钱的月俸,为期五年,你以为如何?”
五年之后,他便是十五岁,成丁,可以拿户贴,是正正经经的良民了!
包吃住,那每个月的一吊钱便可存下,五年之后他便能有一笔钱安身立命。
石头飞快地在心中计算起来,很快就得出理论,立刻用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回答:“我当年愿意,公子!”
“叫我先生吧,石头只是小名,如果要跟着我,那石头二字不可在正式场合便用。”百里信思考了一下,既然是书童,以后估计会常常跟他出门会朋友这名字便不可太庸俗,“不如叫你易道如何?”
“多谢先生赐名。”石头,不,易道暂时还无法理解他名字的含义,但赐名便是认可.
既然来青山书院的目的已经达到,百里信便不再多停留,让易道收拾东西跟他离开。
石头来书院是双手空空的,被褥全是书院提供,衣服由书院统一发放,换季时统一收回,因此哪怕在书院将近五年,真正属于易道的东西,一个小小的包袱便可装下。
走出山门,踩在青石台阶之上,易道不由回头望了一眼山门前那块写着“青山书院”四个大字的巨石.
“怎么,不舍吗?”百里信轻声问道.
“这里是我的家。”易道十分感激青山书院,如果没有青山书院,他估计在五年前便和爷爷一起冻死了,在青山书院他度过了人生中最快乐的。
“那以后可以常回来看看,”百里信也回望了一眼青山书院想到了不启法师书中的一句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伸出手拍了拍易道的肩膀,百里信带着易道走向了马车,一边走一边说,“回家之后,跟王伯到成衣铺买一些棉衣,今后每一季度都会做新衣,现在来不及了,只能到成衣铺看看有没有合的。对了,你喜欢吃鱼吗?我们家的厨娘马婶子做了一手淮扬菜,尤其是松鼠鳜鱼、梁溪脆鳝,那是一绝。”
听着百里信轻柔的话语,本来有些忐忑的易道安定下来,也许,自己会有一个新的家。
“公子,金陵出名的青楼很多,但其中消息最灵通的是红袖招。”金陵城内的一家高档客栈,一位身着华服、身披狐裴的二十岁左右的男子悠闲地坐在天字一号房间中的黄花梨椅子上,修长的手指把玩着一只细腻白瓷茶杯,如玉般的手指与白瓷茶杯上粉红娇丰色的莲花相映衬,显示着何为“养尊处优”。
一身护卫打扮,腰挂佩刀的男子正恭身立于一侧,低声把自己打听到的情报--道出。
“红袖招背后的老板是一名和尚,人称癫和尚,善长奇难杂症,金陵知府曾邀其上门看诊,在金陵很多人物都愿卖其面子。红袖招虽不是金陵最大、最好的青楼,却是楼中姑娘最放得开,最会玩的青楼,金陵城很多纨绔子弟最喜欢去那里。”
能成为纨绔子弟的,都是金陵城内有头有脸的家族,能有钱上红袖招消费的,虽然不成器,也是家中的受宠子弟,这样的纨绔子弟,哪怕接触不到家族的核心机密,但一般的家族秘密还是知道不少的。
酒与美色,能让青楼的主人获取大量情报,想要最快了解一个地方权贵的信息,去秦楼楚馆绝对不会错。
“和尚开的红袖招?”年轻贵公子轻笑出声,轻轻转动手中的茶杯,仿佛在欣赏,“有趣,那今晚我们便去见识一下金陵城的声色大马吧。”
贵公子瞄了一眼站在另一边的男装丽人,笑容轻挑,问道“踏雪,你觉得如何?”
拥有名马名字的男装丽人,拥有妖媚动人的容颜,一双秋水眸子在不经意间魅意流转,哪怕身穿男装,哪怕未施脂粉,这位男装丽人也权释了一个词“绝代风华”。
“公子,智珠在握,何必调侃踏雪。”男装丽人轻轻一笑,仿佛春花盛开,但是在场的两个男人都没有欣赏这份美丽的意思,护卫依旧垂手恭立在那里等待自家主人的命令。
贵公子这则勾起了一抹傲慢的笑容。
求收藏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6章 第 26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