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很多人在学业尘埃落定后都饱受相亲的困扰。曾经有人给我亲爱的本硕同学小满介绍了一位三本大哥,我妈听说以后直呼“学历不匹配”。那会儿我还说她太学历歧视,后来因为性格和做饭问题,俩人压根就没开始。我还有位优秀的在东京大学读的本科的朋友,之后在一家五百强企业就业,从事咨询相关工作。去年回国的时候她幸福地说自己找了个对象,农村户口,是个男护士,很会照顾人。我觉得这种背景能在日本自立也蛮不容易,我妈又是一顿“配不上”的数落。
除了对我好友的“婚事”指指点点,我妈对于自己女儿的另一半也充满了热情与幻想——这大概是我最能在她身上看到“少女”特质的一件事。大一的时候和高中学弟关系挺好,我妈铆足了劲儿在背后撺掇,被我严词拒绝;有个社牛约我去看电影,我说我要看冬奥的花滑比赛就不去了,我妈掐指一算说“他2月14日约你出去你不懂什么意思吗”;刚回国的时候清华的朋友带着师兄请我吃饭,我妈热情到想跟到一个饭店一探究竟。
所以,当那个早上,我望着阴霾成一团的天空喝着赤霞珠取暖,低头看到手机屏幕里鸭鸭和我说“我爸想把你介绍给施顺”的时候,我觉得这应该是个我妈会感兴趣的事情。
我们家乡属实不是个大城市,优秀的教育资源就那些,拿得到的人也总是那么多,圈子总有重叠。鸭鸭和施顺是小学同学,根据她回忆,施顺那个时候体型结实脑子很好,后来考上了集团的初中部,高中时也顺理成章地进入了集团的嫡系部门。我和鸭鸭是初中同学,头两年两个班都是一个数学老师教,也不知怎么的就熟了。挠头想想,或许是因为那次我们都站在门口看贴出来的周练成绩排名吗?
我和施顺算半个高中同学,分属旁系部门和嫡系部门,虽同为文科生却从未见过。我对施顺的了解局限在那次许多人翻车的模拟考试,我头一次摘得了班里头名和年级第二,只比下一名多了0.1分。那个据说比我多了十多分的年级第一就是施顺。当时我觉得,人家这一骑绝尘的第一才叫名副其实,我这个英语116.9分的靠其他学科的优势艳压了英语128.8分的班级第二年级第三总是不太光彩,有点像在花滑圈子里总被人嘲笑的韩国“0.01姐”——她当时就是因为比中国小女单六六多了0.01分才上了青年组大奖赛分站赛的领奖台。后来我这个“0.1”铁废物去了北京,听说施顺去了北京附近的港口城市。现在他在英国北部读研,他爸爸想给他介绍对象,病急乱投医找到了鸭鸭的爸爸,她爸爸又想到了我,于是去问女儿:“你同学还在英国吗?”
我乐了:“确实还在英国。虽然不读书了,但确实准备去北部;虽然不准备相亲,但是交个朋友吃个饭还是可以的。”
我挺排斥“相亲”这个名词,感觉带有太多审视的意味和功利的含义;相反,我坚信和我一个高中出来的人都自有可取之处,认识一下总是好的。
除了这些,我对施顺的了解就是,和晴晴的第一任男朋友关系很好。当年晴晴和男朋友高中毕业后分手,删除了各种联系方式,最后男朋友喝醉了酒,拿施顺的手机给晴晴打电话,在那头哭得声嘶力竭。
早上交代了这件事,说好了要加微信便没再管,我走去市中心的CD店扫货。2022年来到英国以后我立刻买了当年花滑大奖赛英国分站赛的all event ticket,在谢菲尔德接受了三天“What Makes You Beautiful”的循环洗礼后如49年入KMT军般迟到地喜欢上了One Direction,在店里毫不客气地拿走了一专二专的礼盒套餐。
破团解体后哈卷维持着很高的人气,尽管我听传闻说早年的团体生涯多少让他倒了嗓,如今全靠精良的制作挽尊。我只听过一首Sigh of the Time,还是因为经常在花滑节目里出现。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去温布利看OneRepublic的演唱会。出了地铁站面前就是庞然大物——能容纳九万人的温布利Stadium,一路上还有许多卖粉色羽毛牛仔帽的小摊。羽毛牛仔帽和共和国有什么关系呢?抱着好奇心,我也想弄点纪念品回去,结果发现那是同时开演唱会的哈卷的周边。疯狂的白女穿着满是亮片的粉色紧身裤,屁股上一左一右用银色绣着两个字母:“H. S.”。装得下九万人的温布利体育场是给哈卷准备的,共和国的场地在附近那个看起来有些破败的只装得下一万人的Arena。
那天晚上,Ryan在开场唱完Secret后对我们说:“这里是OneRepublic的演唱会,不是One Direction的——如果你们走错了,现在也来不及了。”
伦敦的CD店是个淘宝的好地方。在这里我还买到了“忧愁河上的金桥”原唱乐队的那张专辑。为了一个花滑节目买了一张碟,像是我会干出来的事情。我还买了一张Max Richter重新编曲的四季,缅怀我去年在RAH听过的Pekka指挥的四季。
去年来英国时太匆忙忘了带皮带,有条牛仔裤始终穿不上。最后的最后被逼上梁山的我去优衣库花了24块大洋购入一条皮带。这场大出血让我怀恨在心,并使我对去年临走之前忘记买的Primark三块钱两条的皮带念念不忘。于是,一位钮祜禄氏重返Soho后走向了她忠实的皮带,一看价签,才两块钱,一条黑色,一条褐色。
在地铁口,因为亚女的面善特质,我被买杂志的年轻小伙子拦下。他主动展示着我看过去仿佛天书的杂志内页,和我绘声绘色地讲述现在订阅一年只要50块。我摇摇头说我没有那么多钱,他见缝插针地表示单买一本也行,五块钱,”杂志滞销,帮帮我们。“
我继续臭不要脸地摇头,用自己刚刚复健宛如租来的嘴巴说着抽象的英文:”对不起,我没钱。我可以给你们提供除了钱以外的一切帮助。“
那一瞬间的厚脸皮帮助我成功脱困。兜兜转转忙了一整天,在玛莎买完晚饭食材站在公交车站等8路的时候才看到施顺姗姗来迟的好友申请。现在的年轻人都是这样的作息吗?我捏着三文鱼摇了摇头。
加上施顺的微信以后我翻了翻朋友圈,果然看到了晴晴前男友在几乎每一条下面都有点赞痕迹。
我总不好去问闺蜜的前男友“你兄弟这人怎么样”,听起来有点怪。保险起见,那天晚上我问了我室友一下:“你认识施顺吗?”
从高中就开始入宅的死宅当然不会知道另一个文科班的大I人:“不认识。”
“哦,”我嘟嘟囔囔抱着电脑在床上翻滚,简单讲了几句来龙去脉,大概就是过几天我要去爱丁堡“相亲”。
可能是我的故事讲的不太好,那边的键鼠声音没停,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嗯“了一声,或者又干脆把我的话过滤掉了。
不过也是,不熟的人也没什么能评价的。打游戏明显更重要嘛。
他总会和我说“你睡觉的时候告诉我,我闭麦”,每次我都答应得很好,不过还是会为了让他能多玩一会儿悄悄背过身闭上眼睛——就当锻炼自己在吵闹环境的入睡能力了;卧铺上不也是这样吗?絮絮叨叨投诉动车开得太慢的大爷,精力充沛找人聊天打牌的大妈,半夜哭闹喊着“找不到”的孩子,卿卿我我在夜色中打啵的情侣,聒噪得如五十只麻雀的女生和她那堪比一百只麻雀的妈。
我卷起被子翻身闭上了眼睛,然后我听见他说:
“我闭麦了,我室友要睡觉了。”
……
他总是睡得很晚,有时候我会被他吵醒,但出于礼貌我也会装一下,就好像我早起把他弄醒他也会装一下那样。有时候,装多了就会真的睡过去,你也不知道到底孰真孰假——“有的面具戴得太久就摘不下来了”。
我喜欢侧趴着睡,睡觉的时候总会把一只脚伸到被子外面,当做自己和外界一种若有若无的联系。大概后半夜,我感觉他上床睡觉了,走到床脚的地铺,还拽了一把我的被子。
感受到力的作用,我吭叽了一声,神志不清地问他几点了。但他好像非常慌乱,如同躲避什么洪水猛兽一般大开大合地掀开深蓝色的被子把自己裹进去——仿佛那条柔软的蚕丝被是他最坚硬的盔甲,随即背对着我面对着墙壁一言不发。
这人怎么回事啊,我故事讲得难听不听就算了,问个时间也要不听我说话吗?我举起一条千斤重的胳膊拿起桌上的手机看了一眼,两点。
好吧,现在是凌晨两点,我的室友也要睡觉啦。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