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您要走了么?”沈清和走到父亲沈铭面前问道。
父亲从她出生起就一直在家,她从还没有觉得父亲会远离,这是一种难言的感受。沈铭和她前世的父亲不一样,平时就很宠她,甚至最纵容她的就是父亲了,父爱这个词头一次降临在她头上,父亲远走北疆,她还真是舍不得。
沈铭把女儿抱了放在腿上,拉过她肉窝窝的小手,笑道:“阿泉听话,爹要出门一趟,阿泉是舍不得爹吗?”
沈清和把头靠在他肩膀上,吸了吸鼻子,道:“嗯,舍不得爹!”说完还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
沈铭感觉到女儿不舍得情绪,欣慰道:“爹也舍不得阿泉啊,但爹这次不得不走,这样吧,爹回来给你带好东西,你记好了,到时候问我要。”
沈清和点点头:“好,我要好吃的,还要好玩的,爹,我要那种亮亮的,对,就是宝石!”
“好,我回来就给阿泉带宝石,各种颜色的!”沈铭欣然应道。
沈清瑜和沈清柏不甘落后,也跑了过来,一人占据了沈铭的一边,沈清瑜先说道:“爹,我也要,你给我带那种弯刀,胡人用的那种,北疆那边有。”
沈铭好脾气地应道:“好,我知道了,柏儿你呢?”
沈清柏一脸严肃的歪头想了一下,这样的表情在他稚嫩的脸上显得尤为可爱,让人忍不住想捏捏他的脸,他有些犹豫地说道:“爹,我还是和大哥一样吧,您也给我带一把弯刀,我要镶宝石的那种。”
“好,你们一人一把。”
沈清和对弯刀也挺向往的:“爹,我也要,我也要和哥哥一样。”
沈铭很干脆的应道:“好,我给你们三个都带,你们再想想,还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了?反正我要到下月再走,你们到时候想到了再和我说也是一样的。”
沈清和连忙道:“爹,你真好。”
沈清瑜也接着说道:“是啊,爹你真好,我也不想让你走,要不您带我去吧?”沈清柏也煞有其事的点点头,显然他也是这个意思。
沈铭连自己的孩子什么心思也不清楚的吗?他可是知道的很,他这人看人一向很准的,几个孩子中,嫡长女沈清如表面上秀外慧中的,但其实秉性自私,内里藏奸,将来嫁了人就当泼出去的水,反正他也不指望她会帮扶娘家,这个女儿出生时他还刚做父亲,还是有几分慈爱之心的,但程氏后来做的一些事也耗光了他对这两个女儿的慈爱;嫡次女沈清宁倒是一个活泼明媚的女孩子,几个孙女中也最得老侯爷疼爱,其实颇为偏执,想要的东西一定要得到,哪怕毁了也行,不顾后果,一意孤行,这样的性子不给家里带来祸事都算好了;庶出的长女沈清蓉随了她姨娘安姨娘,风姿楚楚,眼泪要留不留的,心比天高,自以为天仙下凡;庶出的次女和秋姨娘一样是个泥捏的性子,面团儿似的,谁都能踩上一脚,平时都低着头,想来也不堪大用。这两个庶出的女儿过几年备份嫁妆嫁出去就好了,像岳父说的那样,她们将来嫁出去了都是别家的人了,他哪里还管得了那么多。
更何况,他前头的这四个女儿都没有同母的兄弟,和瑜儿柏儿两个也不亲近,就算她们将来得了大造化,也指望不到她们,他觉得还是好好教导儿子比较重要,侯府的传承主要还是要靠儿子的。
沈铭在这个时代是可以称得上慈父的,毕竟在这时社会上的主流还是严父慈母这一模式,父亲通常都是如同山岳一样,巍峨泰然,这个时代的男子也以严肃正直,长相周正为评判标准;另外,主推温柔如水,弱质纤纤的美人,前朝富丽堂皇之美一去不复返,世人多爱如莲花般温柔清丽的女子,母亲的形象便是在温柔清丽中多了几分慈爱端庄。沈铭和孙太傅仿佛这个时代的异类,他们对待孩子轻声细语的,举止间纵容宠溺非常,与时下的风气不符合。
对沈清和来说,温柔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东西,父母对她的慈爱让她彻底脱离了原来的世界对她的桎梏,她终于,与这个家庭,再无隔阂。
沈清瑜是这个家里的嫡长子,从他出生起,就被寄予了厚望,他生来就是永安侯府的继承人,也是文人世家与勋贵武将之间联姻的产物,本来文人家庭与这些勋贵之间可谓是泾渭分明,京城里这么多年除了他们这一家也就永平侯世子娶了林家嫡女,但他们之间还没有生下儿子,所以说,唯有沈清瑜兄弟两父母出生与两大阵营。
沈清瑜虽说年纪还小,但他天资聪颖,知道他将来要走的路,在父亲的规划下每日习武不倦,和弟弟一起随外公读书,想来可见将来文武双全的光景。更难得的是,他长得温润如玉,天生的一副好相貌,说话待人也是如沐春风,用孙氏的话来说,就是随了他爹,天生一副派头,小狐狸一个。
沈清柏作为嫡次子,一般来说和家里的爵位没什么关系了,所以孙氏大概有从小培养的意思,让他走上一条科举的道路,随外家的路子,有了功名,再加上他侯府嫡子的出生,不愁将来没前途。
另外,沈清柏的性子没有他的长兄来的圆滑,他时常以君子为目标,克己复礼,有所为有所不为,做事一板一眼,更是好读书,就是家里有人做了不对的事他也会提出来纠正,如果不听他的不改的话,他会念到你改为止。他除了在读书上有些兴趣外,就没见他有什么特别喜爱的物事。沈铭对次子也是寄予厚望的,这些孩子中,这个孩子是最不像他的,秉性温厚纯良,和永安侯府那种自私偏心的氛围格格不入,真不像他养出来的孩子,如此一来,沈铭常常也对次子抱着一种复杂的情绪,说不清道不明,也许是喜爱,也许是羡慕,也许是担忧,甚至,还有嫉妒。
小女儿沈清和才三岁半的年纪,就可以看出她的秉性了,或许可以说,这几个儿女中,小女儿的性子是最像他的。他从外表上看,温文尔雅的,青年人的俊雅与中年人的睿智融合在一起,形成独有的儒雅气质,在外头也有儒将的美称,但实际上呢,他就是个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的性子,温和的表象下是一副冷硬的心肠,天生对外界有着恶意的揣测,自负得很,小女儿和他很像,可能小孩子天性敏感,从她出生起许多时候了才真正同父母家人亲近起来,对岳父这样赤子之心的也天然亲近,其余的始终隔了一层,即使面上看起来能很好的问安撒娇,但心里却是没有半分波动的。温雅的面皮下是比谁都冷静而强大的内心,不会轻易被打倒,也不会轻信他人,甚至,连天真的幻想也不会有。
或许就是这个原因,或许还有这是他最后一个孩子的原因,是他偏宠小女儿的理由,但他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什么事都是由他说了算的,到了他这个时候,还不是他想喜欢谁就喜欢谁,想偏心哪个就偏哪个,哪由得着别人议论。
沈铭终于还是在众人的不舍下离去了,沈清和他们三个也随着孙氏回到了永安侯府。
永安侯府在大房沉寂的这段日子里发生了一桩大事,三房太太李氏和老太太闹翻了。
原来,老太太看中的那位金姓的姑娘嫁人了!就嫁给了同村的一个青梅竹马长大的小伙子,那姑娘心气也高,就对老太太派去的人说,哪家娘子放着好好的正房娘子不当,偏要给人去做小?即使是侯府的老爷,也不能这样勉强人的。正经的姑娘家谁不盼望着穿着大红嫁衣嫁人的,只有不正经的人家吃不起饭的人家才会卖女儿,她家又不是吃不起饭,她有手有脚,自己养活的了自己。
老太太当即气了个仰倒,随即也勒令府中也不准再提这位金姑娘的事。这位金姑娘的话是说得不错,但实在是戳了老太太的肺管子,连其他人家也不看了,就指了身边的大丫鬟春兰给三爷沈钦做妾,如果只是一个丫鬟也就罢了,关键是老太太放还了春兰的身契,也就是说,春兰现在就是三爷的良妾了。这下子,又让李氏难受了。
三爷沈钦反正是没有拒绝老太太的好意的,长辈赐下丫鬟是长辈的意思,沈钦一连几天都歇在春兰房里,隔天就抬了姨娘,现在应该是春姨娘了,李氏忍了两天,也忍不住了,担心春兰仗着老太太房里出来的将来生了儿子打压起来难,就把身边的一个大丫鬟芳草也给了沈钦,许诺生下就抬姨娘,李氏可不想养虎为患,就把芳草的卖身契牢牢地抓在手里。
于是,李氏稳坐钓鱼台,观看春姨娘和芳草斗法,两人仿佛天生的冤家不聚头,你掐我我掐你,为了宠爱,为了月例,为了首饰,天天争斗,连着三房的气氛都热闹了不少。
她们两个人的互掐,也使得老太太和李氏的关系迅速恶化。现在李氏请完安后也不在正德堂逗留了,每日仿佛看开了似的只照顾着女儿,也不再附和逗趣老太太,就是感觉李氏仿佛有一阵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