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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鬼夜行 第77章 守护灵

作者:涂山画海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4-06-05 15:36:42 来源:文学城

小丫头低着头从地铁口走出来,手里拿着手机看个不停,见到乞丐也没发现,乞丐便轻轻的叫住她问道:“干什么呢,这么出神?”

“看了个朋友圈。”小丫头一脸憧憬“说每个人一出生就有一个守护灵,只是自己看不见,每到有危险困难的时候,守护灵便会在暗中保护他,你说这是真的吗?我怎么没感到有人守护着我呢,该不顺的时候还是不顺呀。”

“守护灵的确是有的。”乞丐笑了“不过不是一每个人出生就有,而是在你无尽的轮回中,或是今生或是来世接下的羁绊,那些人对你执念太深,不肯去投胎转世,便化成这样那样的形象,或是便成人,或是变成兽,或是变成鬼,执着的留在你的身边,守护你一世或几才会离开。只不过守护灵说白了也只是亡灵而已,并没有逆天改命的法力,只能帮你减轻或是承担一些灾厄而已,但却别小看这减轻这一点,很多时候若是没有守护灵,你以为不顺的事就会变成要你命的死劫。”

“那我有守护灵吗?”小丫头睁大了眼睛,满是憧憬的看着乞丐问。

“你当然有。”乞丐哑然失笑“还是个很厉害的守护灵呢?”

“那他会守护我多久?”小丫头开心起来,又好奇的问道。

“一百世吧。”乞丐想了想说。

小丫头于是脸上堆满了笑容,她却不知道,一百世在漫长的轮回中,只不过是短短的一瞬罢了,也许现在便是最后一世了。不过她并没有想那么多,因为乞丐已经自顾自的讲起故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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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灵在西方的传说中又叫守护天使,是鬼魂的又一种,但并非怨灵。有很多的灵魂在死后依然对这个世界有着眷恋,由于卷帘的束缚错过了轮回,以守护的方式跟着自己的后代或是和自己有缘的人,这样灵魂就被称之为守护灵。守护灵会化作人、兽甚至是物品等各种不同的形式存在,一般人无法认出他们。

守护灵:关于羁绊

第二十五世,你是王妃,我是随从,执念化成了守护

宁胡阏氏死了。

苏暮是整片草原上最后得到这个消息的,当时他正在草地上放牧,今天的牛不知道抽了什么疯,一头头在草地上撒欢跑个不停,他只有疲于奔命的再后面追着,那个老农对他说起她的死讯时,他也只是随意的应了一声,并没有在意,等赶完了牛回来,才想起问那个老农说:“你刚才说谁死了?”

“宁胡阏氏呀。”那个老农接着说道“就是带你到这里来的那个汉人女人,王昭君。”

苏暮一怔,这个名字他已经十四年没有听到过了,以至于他听那个老农蹩脚的模仿着汉人的声音说她的名字时竟然一下子没有听出来,就像是听到一个陌生人的名字一样。

但她终究不是一个陌生人,陌生人的死不会让他的心突然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的。

他曾经和她一起走了很远很远的路,从万里之外的长安一直走到雁门关之外的大漠去,那是他一生走过的最远的路,但这次却只希望这条路永远走不完,以前他一个人从大漠回来的时候,直觉得关山有一万重,连那些壮阔的风景也都看得腻了,但这次和她到匈奴去,却希望关山还有一万重。

然而雁门关很快便到了。

到了以后,他就要和她分开了。她被接进了王帐,成为了可汗的宁胡阏氏,他被安排在草原上放牧,很快就被遗忘了。他在草原上放牧了十四年,这十四年他离她的王帐只有五百步,但却从来没有见过她一次,起初的时候,他还能听到她的消息,草原上的人都说可汗娶了一位美丽而聪明的妻子,给草原带来了安宁,说她教会了草原人汉人的礼仪和知识,说她和可汗的生活如何幸福,每每听到这些,他便也跟着开心起来,但后来他便渐渐听不到她的消息了,他似乎已经把她忘了,就像她已经把他忘了一样,直到今天听到她的死讯,他才突然想起她来,他曾经和她在一起很久很久,久到彼此之间已经习惯了彼此的存在,又习惯了漠视彼此的存在。

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他是附近的野孩子,总是一边玩耍一边偷偷看着院子里的她和母亲学女红,她一直安安静静的,偶尔侧过头来看他一眼,他便会开心得不得了;她待字闺中的时候,他在当地的富绅家里做家丁,她出落的越发漂亮,乡里的公子少爷纷纷上门来求亲,那一家少爷也在其列,却是个花花公子,他怕她答应,就在少爷身后像傻子一样用力的摆着手;她被选进宫的时候,他在掖庭令手下当了个小吏,她不着主官待见,他就每天跟在主官身后说她的好话,差点被主官赶了出去;她被选中和亲,他又成了她的护卫,跟着她一路到大漠去,这却是他和她在一起最近的一段时间,他每天陪在她的身边,陪她看大漠上的日出日落;她到了草原,他又成了放牧人,每天在草原上驱赶着牛羊,遥望着她的王帐,想着她伸出一只洁白的手挑起门帘,或许会偶尔眺望他的方向,或许不会。

这一生他一直她他的身边,又不在她的身边,或许她和他会几年没有见上一面,说过一句话,但似乎总有一根无形的绳子把他和她连在一起,只要她回过头来,就会发现他就一直守在离她不远的地方。

但她到死都没有回头。

出乎他的意料,听到她的死讯的时候,他并没有像原来自己想象的一样伤心,反而突然感到一阵轻松,似乎一条捆在心里无形的绳子突然断了,但这轻松只持续了一秒,然后便化为了滔天怒火,这些年他压抑了太久,久到已经把自己当成一个真正的放牧人了,但此刻他想起了自己当护卫的时候还有一把刀,便回到自己的破帐篷里,从一堆乱七八糟的杂物里翻出那把刀来,那把刀已经锈了,不过还能用,就像自己一样,虽然老了,却还舞得动那刀。

当他提着那把刀,赤红着眼睛站在那个老农面前时,那个老农吓得浑身发抖,他不知道为什么这片草原上最老实的放牧人为什么会突然变了个人,他觉得也许他是疯了,但无论如何,他认出了他的眼神和那些挥舞着马刀随意杀人的匈奴骑兵们一模一样,所以当他问自己“她是怎么死的”时,他第一次没有像以前一样啐了一声之后便不再理他,而是破天荒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因为他知道那把刀子是要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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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昭君的死,草原上的传说很多。有人说她是思乡心切抑郁而死,也有人说她是得了重病无力回天,也有人说她是不甘心再次改嫁服毒自尽。不过到底真相如何,就不是一个寻常的老农能知道的了。

但苏暮至少知道了一点,那就是这些年来她过的并不快乐。他刚刚到草原的时候,以为她过得很好,但其实她的好日子也只有短短的那么几年,等呼韩邪单于去世之后,一切便全都变了,她的苦难就从那个时候开始,然而这一切却是在草原上放牧的他所不知道的,他不知道她生了一个年幼的儿子,不知道在呼韩邪去世之后她曾向汉成帝上书请求回到中原;不知道她被拒绝以后被迫嫁给了呼韩邪的儿子复株累;不知道她又生了两个女儿;不知道她的儿子伊屠智牙师被杀了;不知道复株累死后那些匈奴又想要他嫁给呼韩邪的孙子。这十四年来他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他以为她一定住在华丽的王帐中,穿着最贵重的狐裘,吃着羊羔身上最嫩的肉,喝着来自西域的葡萄美酒,被温顺的仆人们小心翼翼的伺候着,出行的时候骑着高头骏马,身后跟着无数健壮的护卫,但这其实不过是他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她过得还不如一个放牛人逍遥快活,放牛人至少还有自己的牛羊,在这片草原上,其实并没有一样东西是属于她的,甚至连自己也属于别人,虽然贵为宁胡阏氏,但也不过是个身份高贵的奴隶而已,连选择自己命运的自由都没有,若是早知道是这样,他一定会冲进那座守卫森严的王帐,哪怕舍了性命也要救她出来,但他究竟是什么也没有做,因为她的一切他都不知道,他对她的记忆还停在十四年以前,对于一个人的一生来说,这是相当久的一段时间,足以让他从一个壮年男子变成一个衰老的牧人,让他忘记自己的姓名家乡和身份,但他还是没有忘记她。

这世间只要你没有忘记,哪怕只凭一个名字,就能把所有错过的曾经统统找回来,不过他所能找回的,却是别人嘴里她的故事。他从来塞外的行脚商人那里,听说了她之所以掖庭待诏是因为不肯贿赂那个叫毛延寿的画师;也听说了她的儿子时被第二任丈夫复株累所杀,还听说了她当年上书请求回大汉的时候,皇帝只说了一句从胡俗。至高无上的圣旨和野蛮荒淫的胡俗,就这样被不可思议的联系在一起,她的一生比不过那一句轻飘飘的从胡俗,只因那金口玉牙的圣旨,对她来说,便是命了。

这些她都没有对他说,他知道她不希望他知道,但是他还是知道了,知道了以后,便会想要打听更多,他又问了从大汉来草原的人,越听下去,便越觉得她在自己面前的那些笑脸,也许都是假的,她也许一生从没快乐过,只是在自己面前强颜欢笑而已,那些或卑微苟且或高高在上的人,轻轻松松就误尽了她的一生,而她的一生是没有人关心的,皇帝和大臣们在意的是天下,百姓们在意的是太平,就连她的亲戚兄弟们在意的也只是她出塞给他们带来的富贵罢了,这些人误尽她的一生,却毫不愧疚享受着她带来的和平和安逸,似乎那是理所应当的一样,而他和那些人正相反,他不在意天下,也不珍惜太平,更不奢求富贵,在乎的只有她而已。现在她死了,他在这世上便再也没有值得在乎的东西了,他的心里突然空了下来,然后突然被怒火充满,一直以来,她束缚着他,让他的一腔热血,都郁结成了胸中化不开的块垒,变成了一个温顺老实的人,没了自己的主张,只要在她面前,他就只会说你去哪我就去哪,她入宫,他也跟着入宫;她到塞外,他就在草原上放羊,却永远不会说我带你走,这也正是她希望的,但不是他希望的。如今她不在了,这天大地大,再没有谁能阻止他的脚步,他却突然没了方向,只剩下满胸的恨意。她在这个世上的时候,就像是一把锈住的刀鞘,让他的刀陷在鞘里拔不出来,但现在这把刀鞘终于坏掉了,而没有鞘的刀子,是要杀人的。

这把刀子被压抑得太久了,今天就要见血。

所以他听完故事,就随手杀死了面前的那个行脚商人,这是他第一次杀人,却丝毫没有半点犹豫,熟练的就像是杀死一只羊,但他的眉头却深深的皱了起来,在他看来,所有过着太平日子的人都是害死她的凶手,这天下仇人太多,他却只有一把刀,就算是都伸长了脖子等着他杀,一辈子也杀不完,既然如此,便只有先除首恶,再做打算。

于是他便抢了一匹马连夜离开了塞外,那些匈奴的骑兵没有发现他,或者也许他们看到了他,却并不想追他回来。

这片草原太大,上少了一个牧人,谁也不会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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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暮骑着马,挎着那把锈了的刀进了参合口,走在欧家村河谷的碎石路上。

去长安的路他还依稀记得,十四年前,他就是沿着这条路送她来到塞外的,如今却只有自己一个人回长安去。从长安到塞外要走很远的路,但从塞外到长安的路却还要更远些。当年他来的时候和她一起,两个人一起走,便觉得路途只剩下一半;如今只有一个人,便觉得路程好似长了一倍,连雁门关也变得遥不可及起来,走了几日,才穿过盘石岭,离开了右玉,到了左玉五路山上,此处西距参合口不足百里,苏暮还记得当年她在这里丢了一把扇子,他带人四处找了半天,终究还是没有找到,现在想起,才知道她不过是想在这里多呆些时候罢了,想及此处,他不禁叹了口气,才明白当时她的眼泪,并不是因为丢了那把扇子,他不愿在此多留,便打马准备离开,谁知那马竟然在原地踟蹰不前,拼命回头向后望去,原来那匹马是一匹胡马,此时知道自己离开草原再无归日,竟然不愿离去,恋恋不舍的回头张望,似乎是想再看草原一眼,苏暮心中一软,想到当年她就是在这里面向南方遥望长安城和自己的故乡秭归的,便松开缰绳,抬起头来,像她当年一样向长安望去。

马头向北人向南。

南望不见长安,只有关山一万重。

他此时才知道原来当年她并没有看见长安,也没有看见秭归,她只是在这里回望而已,也许那时她闭上了眼睛,长安城和秭归便清清楚楚的浮现在心里了。想到千年以后,人们也许会忘记她来过这里,他便跳下马,拔出刀来在那块巨石上刻下了四个马蹄印,然后翻身上马,握紧缰绳双腿轻轻一夹,那马便回过头来,向着山下狂奔起来,一直跑出四五里,才在半山坡停下,低头在水潭中喝水,原来那马儿却是渴了。

当年昭君出塞时,也曾在这里饮马。此刻苏暮横刀立马,胸中竟然出万丈豪情,似乎自己成了一个独闯天涯的侠客,举世皆敌而独往之;又似乎自己是带领千军万马的将军,孤立无援等待着最后一战,却是与送她来的时候心境截然不同。这些年他久居塞外,早已非胡非汉,她死了以后,更是无国可报,无家可还,至于什么仁义道德,法理教条,更是统统抛在脑后,行事再无半点顾忌,只觉得天大地大,无处不可去得,眼前的路虽然无穷无尽,但只要侧马扬鞭,前面便是长安,这一路他马不停蹄,先是到了白羊城,当年这里还是一座荒废的古城,现在已经是武州的县城,那个当年给昭君送饭的县丞,得了朝廷的银子,早已将那破败的城池翻修的焕然一新,不过却并没有在这新修好的城池里转转,而是快马加鞭,紧接着便到了平城县,当年昭君曾经在这里的东胜店为呼韩邪单于弹过琵琶,当地百姓无不为之感动,后来那店主得了昭君赏赐的琵琶,改名叫琵琶老店,生意比以前好了许多。但他也没有再去那店里看一眼,而是径直进了雁门关。

当年昭君出塞时,有胡汉上千和亲队伍随行,前呼后拥,旌旗招摇,所过之处,百姓无不得利,他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个常随。如今回来的时候,他一心想要报仇,千里单骑,肆无忌惮,杀人便如屠宰牛羊一般,一路上屠戮了不少无辜,那雁门关的守军不肯放行,他竟拔刀闯关,连杀了数十人,等到太原郡的时候,已经成了朝廷通缉的凶徒,不过他也不停留,径直度过黄河,往长安而去,一路过关斩将,那大汉铁骑竟然拿他无可奈何,给他生生的闯进了长安城,混入了市井之间,再没了踪迹,惹得朝廷上下人心惶惶,派人四处追查,只是无果,便在长安城内贴满了他的形影图,将他当成了天字第一号要犯。

这一辈子他一直碌碌无为,逆来顺受,这一次回来却成了肆无忌惮的穷凶极恶之徒,犹如变了个人一般,又或者他根本没变,这才是他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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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暮回长安要杀两个人。

一个是当年的那个画师毛延寿,当年就是他在昭君的画像上点了一颗痣,便是这一笔误了她的一生,让她在掖庭虚度光阴,以至于不得不远嫁匈奴,在塞外误了一生。当时她活着的时候他忍了,如今她死了,他再也没有忍下去的理由。于是便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悄悄潜入了那毛延寿的宅院。

可惜他只见到了毛延寿的灵牌。当时心下一惊,拿刀逼问毛延寿的老婆才知道,原来那昭君上殿辞行的时候,汉元帝惊为天人,心生悔意,知道是那画工从中作祟,一怒之下将毛延寿等一众画工统统弃市,如今坟头的草怕是都长得老高了,他却是来晚了一步,心中郁结难解,也不回去,当时便提着那刀直奔未央宫而来,那里还有一个他要杀的人,便是当今天子汉成帝刘骜,当年昭君苦苦哀求,他只是一句轻飘飘的一句从胡俗,便毁掉了她的整个后半生,却是比那毛延寿还要可恶,若是能将此人击杀,也能稍解心头只恨,只是那刘骜贵为天子,久居深宫大内,有众多禁军护卫,寻常人便是见一面也是难上加难,又怎是说杀便能杀的?只是此时苏暮早已被恨意冲昏了头脑,又无牵无挂,竟然一刀将那毛延寿的老婆砍了,倒提着刀便往未央宫而去,他虽然年老体衰,却也不知哪里练成的本事,身形一纵便越过了高高的宫墙,潜入了皇宫大内之中,本以为可以直奔寝宫,谁知却傻了眼,原来那未央宫中,庭院重重,那苏暮却是从未来过,不知道那一座才是皇帝的寝宫,只有像无头苍蝇般的乱撞,一来二去便惊动了巡查的禁卫,给团团围住,他却毫不畏惧,高声喝到:“刘骜,你这狗皇帝,今日我便要取你的性命!”挥刀和那些禁卫站在一处,双方交起手来,那禁卫头领却是吃了一惊,原来那苏暮胡乱挥刀,虽然毫无章法,看起来并无武功在身,却好似天生的高手一般,每一招一式都颇为精妙,那数十名禁卫竟然奈何不得他,给他接连伤了几人,情急之下只有喊人来拿他,这大呼小叫了半天,便惊动了皇帝,披衣起来观看,早有左右的太监将刚刚的情形细细禀明,惹得那皇帝忍不住失笑道:“这是哪里来的混人,竟然不知天下早已易主。”又在那太监耳边低声嘱咐一番,那太监领命,高声喝到:“兀那汉子,好叫你知晓,那前朝的昏君刘骜早已升天,当今的皇帝乃是新始祖王莽陛下,还不速速退去!”

苏暮吃了一惊,动作便满上半拍,给一名禁卫在胳膊上划了个口子,险些废了。他心中大乱,也无心恋战,虚晃了一招便要逃走,那些禁卫们好不容易占了上风,哪里肯放过他,纷纷追了上去,眼看便要将他斩与刀下,那皇帝却轻声说了句“罢了,这人也算有趣,莫要追了。”

众禁卫这才罢手,任由苏暮翻过宫墙消失在黑暗之中,那禁军首领犹自惊魂未定的说:“陛下,此人武功不低,我却未能认出他的底细,此番逃走,恐怕后患无穷,请陛下调动大军,在长安城内细细搜查,将此人拿来细细审问。”

“不必了。”那皇帝竟然笑了“不过是迷了路的鬼,他今夜便会离开长安。”

那统领不敢忤逆,心中却不以为然,只当皇帝太过儿戏,自去安排城中禁军缉拿那刺客,众禁军如临大敌,查访了数日也不见那人的踪影,后来听那守城门的兵丁说,那人连夜出了长安城,独自向北去了。

他竟然真的离开了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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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暮连夜离了长安,竟然没了方向,不知道要往哪里去,这世界变化太快,他似乎慢了半拍,被时代丢在了过去,今日的天下早已不是当时的天下,这世间的人和事,似乎都突然之间与他无关了,那些曾经害过她的仇人,也都化作了尘土,让他的一腔热血突然冷了下来,竟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此时才发现,她活着的时候自己被她束缚在身边,她死了以后自己仍然被她的仇恨束缚着,从来都没有摆脱过,此时仇人已死,他竟不知道该如何自处,只觉得这天大地大,再没了自己的容身之处。

原来他这一辈子,竟然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此时他如梦初醒,先是茫然,然后便渐渐想起自己当年的梦想来,少年时自己并不曾想要如此度过一生,他那时也曾想要做一个将军,每天都偷偷的练武,想着有一天封侯拜将,建功立业。只不过三十年前大病将这一切都毁了,那时候他染上了风寒,浑身热的像一团火,然后又冷的像一块冰,就这样浑浑噩噩的昏了过去,当时穷人看不起病,他的爹娘舍不得银子,便将他丢在山里,只当他已经死了,若不是她始终守在自己身边,用她的哭声和执念把他留在了人间,误了轮回的路,恐怕自己造成了山中的狼粪,从此以后的三十年里,他只为她而活,那些儿时的梦想,便统统都丢到了一边。

那次伤寒以后,她便像看孩子一样把他看了起来,只想他平平安安的活下去。他与人争斗,她便会皱起眉头,好几日不理他,他那时血气方刚,便和她辩解道:“那些从来不和人争斗的人,活的就像一只兔子一样。”她却瞪了他一眼,回过头来反问道:“像只兔子不好吗?小兔子多可爱!我就想让你当一只兔子,平平安安的多好。”

于是他便一直当一只兔子,学着忍辱负重,逆来顺受,有人欺负他的时候,他忍了,有人欺负她的时候,他不知道。不管受了多大的委屈,她也只是默默受着,小心翼翼的活下去,他便和她一样,变成了一个温顺的人,日子久了,便忘了自己还是个有血性的男儿,如今她死了,他却是不想再做兔子了。

他也想做个英雄。

他可以做个英雄的。这些年他夜夜都在梦里习武,本以为不过是日有所思而至,并没有什么用,没成想竟然真的练成了一身武艺,便是那宫中的禁卫也不是自己的对手,天下大可去的。虽然自己如今已经老了,但还骑得了马,舞得动刀,未必不能做出一番事业来,总要在死之前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是不是英雄,落幕才揭晓。

他却是打定了主意要杀回塞北去,直闯匈奴的王庭。这是他早就有的想法了,很小的时候他便听过大将军霍去病封狼居胥的故事,一直心向往之,那时候强汉天威,虽远必诛,就算是匈奴也要退避三舍,若是那时候大汉有当年一半的威势,昭君又何必出塞?想及此处,他便一勒缰绳,向北而去,那马儿似乎知道要回归故土,格外欢畅,扬起四蹄一路狂奔,将那长安城远远摔在背后,他此时胸中满是豪情,直觉此生从未如此淋漓酣畅,却是不似当年在和亲队伍中一样踟蹰,只觉得当年千难万险的万重关山,都不过是寻常的乡间小路而已,就算是翻过一座山,还有一道山,那遍踏破万重山好了。一人一马更不停歇,直奔雁门关而来,数月便到了塞外,直奔匈奴龙庭而来,也是他运气够好,刚刚到了草原,便见一群匈奴勇士簇拥着可汗迎面而来,那可汗弯弓搭箭,却是正在射一只大雕,原来是正在围猎,未曾有人注意到他。他不由喜出望外,一催□□马,高高举起了手中刀,直奔着那可汗而来,那些匈奴还不及反应,便到了可汗的面前。

这一刀若是落下,天下将就此改写,那竟宁年间昭君出塞换来的短暂太平,顷刻便要烟消云散,不过他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却是顾不得那么多了。

然而这一刀终究没有落下。

因为他突然听到了一阵熟悉的琵琶声,这声音他已经有十四年没有听到了,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忘了,谁知却依然记得清清楚楚。那是她学会的第一首曲子,以前在秭归的时候,每次她谈起这首曲子,便是她在叫自己回家吃饭,后来她被选进宫中当了秀女,这曲子便再也没听过了,此刻琵琶声一响,他便知道,她来叫自己回家了。

手中的刀便突然变得有千斤重,他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死了。人生便是如此,你在哪里停下,哪里就是你的坟墓,你想何时放弃,何时便是你的死期。若生退意,回头便是死路,他此刻就要死了,脑中却突然泛起了一个奇怪的想法,若是她不是和亲的公主,成了皇后,自己也不是她身边唯唯诺诺的应声虫,当上了大将军,那么今天的结局会不会是自己带兵平定匈奴?

他不知道有一个人叫卫青,人生也没有如果,只是看到眼前的可汗边把狐裘围得更紧一些,边对身边的护卫说:“今天草原上的风好大,好像刀子一样。”然后又向自己的方向看来,略微惊奇的说:“这不是走失的那匹御马吗,怎么自己回来了?”

他似乎看不见自己一样,然后不等护卫回答,又接着问道:“宁胡阏氏临死前说要见的那个放牧人,找到了吗?”

“找遍了整个草原,哪有什么放牧的汉人。”那护卫随口答道:“我看是那女人死前糊涂了,凭空想出来的。”

这句话苏暮没听到,因为他马上就要死了,死之前他只有一个念头。

她死的时候,是想着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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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昭君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死了。

那杯毒酒是她从长安带来的,虽然不会见血封喉,但喝了以后也绝挺不了一时三刻,此刻她只觉得全身上下仿佛都没有了重量,轻飘飘的似乎要飞起来一样,眼前开始走马灯一样的乱转,那些经历过的事和曾经见过的人一个个的跳了出来,晃得她有些晕,便用力的伸出手来挥了挥,想要把他们统统赶走,汉元帝也好,呼韩邪单于也好,把她送进宫里的父母也好,她一个都不想看见,这些年她已经看够了,此刻她只想到了一个人。

他现在应该还在草原上放牧吧,像以前那样,没什么出息,也没什么危险,平平安安的活着。他也许不知道自己就要死了,还以为自己过着快乐的日子,像她所希望的那样。

但她现在突然好想他出现在她面前,于是便不自觉的轻声开口唤着。

“苏暮。”

她已经十四年没见过他了。这些年他一直在她的身边,和她相依为命,早已习惯了彼此的存在。她在秭归的时候,他一直跟在她的身后,从一个病怏怏的野孩子健康的长成了一个安安静静的少年;她待字闺中的时候,他在乡里的大户人家做家丁,虽然没什么出息,但总归能养活自己,她还记得他用第一次挣来的钱给自己买了胭脂,当时自己虽然怪他奢侈,其实心里却开心得狠;她被选进宫的时候,他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在掖庭令手下当了个小吏,每天被呼来喝去,跑跑颠颠,却又在忙碌之余偷偷看着自己傻笑,让自己的心情没来由的好起来;她被选中和亲的时候,他又费劲千辛万苦被选进和亲的队伍里,跟着自己出塞。在数千人的队伍里,他是最不起眼的一个,但那些对自己卑躬屈膝的文武百官,把自己送出了杀虎口以后都马上返程归去,就像是在交接一件货物,只有他留了下来。

若是没有他,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到塞外。有一件事情她一直没有机会对他说,当年在东胜店里弹的那曲琵琶,不是为了呼韩邪单于而谈,而是为了他。那首曲子是她学会的第一首曲子,小的时候,她总用它叫他回家吃饭,后来她又学会了很多曲子,但都不如那一首刻骨铭心。

后来到了草原,她便再也没弹过这首曲子,也再也没有见过他。她住进了王帐,而他成了草原上的牧人,有时候她也想挑起门帘,眺望他的方向,但最终还是只叹了口气,放下了手。

她知道他就在离自己很近的地方,但她不敢见、不能见、也不想见。

因为她在这片草原上过得并不快乐。

她从来也没有快乐过。一直以来,她活得就像是一件工具,一件商品,被等着卖上一个好价钱。她刚刚长大的时候,出落得亭亭玉立,父母便想将她嫁给大户人家的纨绔子弟做小妾,后来又将她卖进宫里,指望着能父凭女贵,博一个好出身,没想到费尽心机,却忘了贿赂那画工和小吏,让自己被困在掖庭不得与皇帝相见;后来那匈奴来和亲,她又被送给匈奴,这一次却卖了个好价钱,两国百姓们自此相安无事,得了太平,父亲和兄弟们被封侯赐金,得了富贵,自己也被封了宁胡阏氏,赢得了千秋万世身后名。不过这一切都不是她想要的,如果可以选择,她宁愿和他一起过着缺衣少食的贫贱日子,也不愿再被当成货物一样卖来卖去。她甚至觉得有些可笑,她本来只是一个弱女子,那些男人们却非要她把天下担在肩上。

天下太重,人生却轻如鸿毛,她本来担不起,但既然那些人非要她担着,她虽然惶恐,却也担了。她小心翼翼的取悦着那些野蛮的胡人,却终究没办法向他们一样,他们听不懂她的琵琶,也并不关心她在想什么,只是把她当成一件东西而已,虽然是珍贵的东西,却也只是个东西罢了,和那些牛羊没有什么区别,甚至可以送给别人。这样的日子生不如死,她曾经想过一死了之,但她不敢死,因为她知道自己如果自己死了,那么他就没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她是束缚他的绳索,他又何尝不是她的。所以当她被选入宫的时候,她忍了;她被送到草原和亲的时候,她忍了;她被要求从胡俗嫁给可汗的儿子时,她还是忍了。但这一次,他们让她再改一次嫁,她忍不了,所以她便去死。

那药力很快便布满了她的全身。这虎狼之药霸道得狠,让她全身上下每一处都疼痛无比,就像有千万把刀子在割一般,她一生从未如此疼痛,却并没有高声呼叫,只因为这疼痛和一生的苦比起来,简直是太过微不足道了,但幸好这苦闷的一生马上就要结束,她就要死了。

死之前,她只想再见苏暮一眼,她有些话想要对他说,但其实无话可说。只是这世上她能想起的只有他一个人而已,于是她便又叫了几声他的名字。

无人答应。

又一阵剧痛袭来,让她更加清醒了些,她突然明白他一定不会来了。

她突然想起来,三十年前的那个冬天,他便已经死了。那时候他身子弱,染上了风寒,他父母又不愿花钱给他看病,便将他丢在了山里等死。她一直在山里陪着他,整整哭了三天三夜,晕倒在他的尸体旁边,若不是父母找到了她,恐怕那个时候也冻死在了山里。

回来以后,她便常常能看见他。他总是在自己身边很近的地方,像自己一样长大。他陪着自己进宫,又陪着自己到了草原,始终守护着自己,也被自己守护着。但这一切只是她的幻觉而已,这些年来从没有人陪在她的身边。

她只是一个人而已。

疼痛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了。她的身子越来越轻,轻的像一片羽毛一样,仿佛马上就要飘起来一样,恍惚间,她看见他向自己走来。

起风了,风掀起了帐篷的门帘,让她更清醒了一些,眼前的幻象不见了,变成了彻底的黑色,她知道自己就要死了,死了以后,她的尸体会被埋在这片草原,但她的魂魄想要回到秭归去,那里有个人还在等她。

可是关山有一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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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苏暮便是魏伯阳,王昭君便是张道陵吗?”小丫头歪着头不解的问“那为什么上辈子苏暮守护了王昭君一生,这一世张道陵还要把魏伯阳坑的那么惨呢?”

“因为心甘情愿。”乞丐笑了“这一世魏伯阳也是在守护张道陵,只不过他自己不知道而已。你以为那魏伯阳所说的仙山真的只是随口胡诌的?那虽然不是仙人的点化,却是缘起前世的指引,早就注定好了,那王昭君前世舍身换取天下数年太平,免无数苍生涂炭,合该此世位列仙班,那苏暮前生幼年夭折,本该是不得投胎转世的孤魂野鬼,若不是有守护昭君的功德在,又哪来今生的丹王魏伯阳?”

“你总是有理。”小丫头撇撇嘴,突然岔开了话题“我的守护灵到底在哪里呢?”

“就在离你很近的地方。”乞丐笑了“但你却视而不见。好啦,很晚了,你该回去了。”

小丫头蹦蹦跳跳的离开了,她身后,一个淡淡的轮廓从黑暗中浮现出来,低声道:“大人,一百世了,你还是没有放下吗?”

“今生如此,百世依然。”乞丐的眼中闪着幽绿的光“我从未得到,拿什么放下?”

黑影不再说话,渐渐消失在黑暗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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