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头从地道口走了出来,眼睛红红的,见了乞丐,便哭了出来。
“怎么了?”乞丐柔声说:“你看起来很伤心。”
“废话!”小丫头被他逗得哭笑不得,狠狠的擦了一把脸“不伤心难道是被洋葱熏得呀?你是不是故意的。”
乞丐不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她,然后她便又难过起来,断断续续的说:“我的一个好闺蜜,今天心梗死了,21岁,本来还想要今年结婚的,就是一瞬间的事,今天早上出的,我刚从她的葬礼回来。”
乞丐才发现她身上穿着黑色衣服,轻轻叹了口气,低声道“21岁,不算夭折了。”
“你怎么这么冷漠?”小丫头忿忿的说“就算是无关的人也会惋惜吧。”
“惋惜什么?每天都有无数的生命逝去。”乞丐的眼神望向了远方“你的一个夏天对很多虫子来说就是一生了,所以不必多愁善感,生死而已,听个故事吧。”
小丫头别过脸去,乞丐自顾自的讲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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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虫,夏天的虫。《庄子集释》卷六下《外篇?秋水》北海若曰: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唐元稹《表夏》诗之七:“云鸿方警夜,笼鸡正鸣晓……草厌夏虫多,蜩螗定相扰。”章炳麟《菌说》:“麋鹿食荐,夏虫茹腐,非甘之也。彼生乎其地,长乎其时,则自以为适矣。
夏虫:关于生死
第三十世,你是豪侠,我是莺花,执念化成了蜉蝣
建康城的不夜楼挂起了白旛。
当家花魁夏花昨天夜里死了。在这个转眼王朝更迭的乱世里,她只活了区区二十一年。这并不是一个很长的数字,也算不上短,相比那些年纪轻轻就死在沙场上的冤魂,她算得上幸运,但和那些子孙满堂寿终正寝的老人来比,她又算是早逝了。不是所有人都运气活到无疾而终。有人的一生在一个时代中只是短短的一段,而有的人一个时代只不过是他的一生。个人有个人的人生,长短各不相同,本来是命中注定。
她似乎早就知道了自己的死期,所以穿上了自己最漂亮的袍子,嘴唇还特意涂了些朱红。此刻她正闭着她那双漂亮的眼睛,安静的躺在金丝楠木的棺材里。她是这座城里最美的女人,不知曾流连于多少王孙公子的梦中,商贾富豪愿为她一掷千金,文人墨客愿为她吟诗作赋,江湖豪侠愿为她生死相博,便是那光昭殿里的南陈天子,也曾垂涎三尺而求之不得,她这一生虽然只有二十载,却喝过最香醇的美酒,吃过最精致的珍馐,穿过最华丽的衣服,睡过最潇洒的男人,相比那些虚度百年的凡夫,似乎再没有什么遗憾了。虽然已经死去,但躺在棺木里的她依然光彩照人,白皙的脸蛋上还泛着一丝桃红,新月般的眉毛微微皱着,似乎在坐着什么梦,只是不知道怎样的男人,才配出现在她的梦中。
她似乎没有死,只是睡着了,也许人生只是清秋一梦,你在一个梦里睡去,便会在另一个梦里醒来。但那些活着得人还停留在这个梦里,为你的离开而悲伤、欢喜或漠然,和她生前的繁华不同,夏花走得很冷清,那些她生前的相好一个也没有来,那些商贾富豪还在一掷千金,那些文人墨客还在吟诗作赋,那些江湖豪侠还在生死相博,那些皇亲贵族还在歌舞升平,只不过换了别人,再与她无关了,只有那些不夜楼的莺花们在默默的哭泣,只有她们为她悲伤,她们甚至还不肯相信她已经死了,昨天晚上的时候,她还和她们在一起,像一只花蝴蝶一样穿梭在寻欢作乐的人群中,她向每一个男人欢笑,喝了很多酒,唱了很多歌,跳了很多舞,直到深夜才回房去休息,她们怎么也不肯相信几个时辰前还这么欢快,这么明媚的人儿,现在竟然凉了。
更让她们悲哀的是,她死了,这不夜楼眼看着就要散了。南陈国里虽然有很多妓女,却鲜有选择的自由,好看一些的,都被抓到皇宫里,当了官妓;稍微逊色点的,便被贵族大户卖了去,成了家妓,姿色再差些,便沦落到市井街头,做了野妓,但不管是官妓、家妓还是野妓,其实也不过是的奴隶而已,便是自己的身子,也做不得主的,能让这些妓女自己选男人的,无论南陈北周,只有这一座不夜楼。
不夜楼的女人是可以对男人说不的。自从当年夏花定下这个规矩以来,就从来没有被打破过,这个女人不知道也怎样的魔力,在这男人主宰天下的乱世里,愣是撑起了一片小小的天空来,在这里的男人个个惜香怜玉,对女人们曲意逢迎,女人们姐妹相称,每天都快快乐乐,虽然要靠出卖自己的皮肉才能活下去,但毕竟活的像个人一样,所以这里的女人都感念她的照顾,虽然不知道她靠什么本事才能让那些如狼似虎的男人们敬而远之,但只要她在,她们就能安心的在这里生活下去。
可是现在她不在了。这座不夜楼自然也就开不下去,她们只能战战兢兢的躲在这座楼里,等着那些带着刀剑的男人来决定自己的命运,她们甚至不敢逃走,因为天下虽大,却没有这些轻如浮萍般女子的容身之处,但那些男人并没有来,实际上,他们并没有时间去理会这些烟花女子,眼前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吸引着他们,就连八柱国十二大将军都被惊动,无论庙堂江湖、南朝北国,尽皆侧目,一时间天下暗流涌动,风云四起。
北周第一高手,百里逍遥已出幽州,向建康城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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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逍遥一路向南而来。
越往南走,天气便越暖,在幽州地界还是冰天雪地,等出了幽州,天气便暖和起来,过了黄河,便是连水也不结冰了,到了江南,更是只有烟雨,百里逍遥曾经去过一次江南,他知道等他到建康城的时候,建安城里的樱花应该都开了。他喜欢南朝的花,那是北国所没有的,想到那些花,他的心里便温暖起来。但他的人却是冷的,无数寒气从他体内喷涌而出,涌入他左手拎着黑色箱子里,那箱子一丈见方,上面已经覆盖了一层厚厚的冰霜,这口箱子里面也不知道装的什么,他竟一路从幽州带来,片刻不停地用独门的寒冰真气加持,就算他修炼到先天境界也颇为吃力,连脚程也慢了下来,头上不时有汗水滴落,饶是他功力深厚,也难免真气不继,走上几里路便要停下来调息一番,眼看着就要出了北周的国境,他却停下了脚步,轻轻说了句:“几位朋友跟了在下一路,若是再不现身,在下可要走了。”
话音刚落,身边便多出了几个人来,百里逍遥定睛观看,却都是名声赫赫的人物,左首那名穿黑袍的儒雅老者乃是兰陵王高长恭,手中握着的正是他成名的兵器九曲追魂枪,他身旁持弓的将军乃是赫赫有名的“落雕都督”斛律光,这两人都是北齐军中一等一的猛将,一人可抵千军万马;右手边的一人身披蟒袍,腰缠玉带,却是北周第一高手大司马宇文护,此人家传紫气东来诀已练至第九重,纵横天下罕有敌手;身后还有一人一身白袍,手持三尺长剑,却是慕容世家当代家主慕容龙渊,此人虽然不是武将,但一身斗转星移的神功已练至化境,便是各国的君主也要让他三分,此时竟然不约而同一起出手,这般阵仗数年来却还是第一次,虽然各有顾忌,未曾带的兵丁手下,但就凭这四人,天下便难有低手,此时隐隐成合围之势,将他围在当中,百里逍遥见状微微一笑,洒然道:“北地的顶尖高手,今天竟然全到了,在下何德何能,竟然能令各位尽弃前嫌?”
四人都是纵横一方的霸主,听得此言,也忍不住面红耳赤,但毕竟都是老油条,面皮却是够厚,只当做未听到,一步也不退,只是暗暗运功,那宇文护却开口说道:“百里先生玄功无敌,一身寒冰真气威震天下,我等本无意冒犯,但听江湖上的朋友说,先生得了一件宝物,却是见猎心喜,不知可否一观?”
四人却是齐齐的向那黑色的箱子看来,百里逍遥不禁失笑,朗声道:“这箱子里却是一件宝物,不过诸位却是用不到的,还是不要看了。”
“若是我们一定要看呢?”那斛律光脾气最是火爆,此时已是不耐,将弓弦拉满,搭上一只狼牙箭,竟然威胁起来,那百里逍遥纵横天下,又岂是易于之辈,闻言不禁勃然大怒,运足了真气,一时间众人只觉得寒气逼人,纷纷提起功力抵抗,眼看着一场大战一触即发,那慕容龙渊却阴测测的说道:“我劝先生还是莫要逞强,先生武功确是高出我等不少,若是我们中任何一个遇见先生,只能退避三舍,就算是四人合力,胜负也只是五五之间,留不住先生,但先生从幽州一路至此,却是始终把一半的真气灌注在那宝物上,损耗极大,此时又能使出几分功力?”
他说的却是实话,便是此刻,百里逍遥也有一半的真气在这口箱子上,功力自然大打折扣,便是五成也使不出来,但他却毫不在意,索性将真气散去,从腰间取出一把剑来,几人顿时心中大定,原来这百里逍遥虽然纵横武林,却是凭着寒冰真气成名,从未使过一招剑法,几人看他拔剑,忍不住暗笑他竟然也有黔驴技穷的一天,须知他们这般顶尖高手过招,胜负只在毫厘之间,若是拿着不称手的兵器,还不如一双肉掌,只有那些平民百姓才需要兵器壮胆,对于高手来说却是只用自己的随身兵器,看来这百里逍遥竟然也病急乱投医了。几人站定方位,一起攻来,想要一招将他制住。
然后百里逍遥便刺出了一剑。
这一剑和他以往的武功套路大相径庭,以前他全凭一套风雷掌对敌,用得都是大开大合的招数,犹如狂风暴雪,这一剑却似水银泻地,又如江南的烟雨,无孔不入,绵绵不绝。斛律光的箭像流星一样袭来,但这流星却陷入这烟雨里消失不见;高长恭的枪抖出一片红花,但这红花却被这烟雨沾湿,陷入了泥泞,停了下来;宇文护的双掌幻化出两道紫霞,但那紫霞却被烟雨笼罩,转眼便涅灭了;慕容龙渊的剑卷起万点星辰,但那满天的星斗都被这烟雨遮住,犹如石沉大海,瞬间消失不见。
这滔天杀意竟瞬间消失于无形。
一剑之威,竟然如斯。四大高手被一招击退,竟然不敢向前,双方对恃良久,还是那慕容龙渊开口问道:“我习剑一生,却未曾见过如此精妙的招式,这是什么剑法?”
“这是南朝的剑。”百里逍遥回道“一年前,我只身南下,凭一双肉掌会尽南朝百二十高手,未尝一败,却在那建康城中偶然遇到了一位无名高手,这一剑便是他的剑法,此次南行,却是和他有约在先,还请各位行个方便,待我了解此事之后,再给各位一个交代。”
他说的是剑,眼神里却全是温柔,也不知和那人有怎样的缘分,几人心下凛然,知道万万破不了这一剑,便转身让出一条去路,百里逍遥大步向前,跨过了界碑,却听见那北周大司马宇文护在身后问道:“不知百里先生和那无名高手一战,胜负如何?”
回答只有轻飘飘的三个字。
“我未胜。”
四人心下凛然,原来只道那南陈纸醉金迷,奢靡成风,只有一群软趴趴的文人,却没有什么像样的武士,不成想竟有如此高手,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各自打算起来。
百里逍遥却是脚步不停,转眼间便走得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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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北周,便到了南陈疆域。
虽是异国他乡,但百里逍遥却像回家一般,连脚步轻快起来,似乎那口黑色的大箱子也变成了一片飘飘然的羽毛。这条路一年前他曾经走过一次,此时故地重游,只觉甚是熟悉,如同闲庭漫步一般,他上次来时,一心与江湖豪杰争高下,却是脚步匆匆,这次重游,却是只为赴约,自然一身轻松,一路看着风景,走走停停,竟然如同游山玩水一般。他一生纵横江湖,历经腥风血雨,虽然名字里带着逍遥二字,却从未曾真正的逍遥过,此时恣情山水,却是又一番感触。
他却是毫不担心南陈的高手。南人善文,多温柔女子,倜傥书生;北人擅武,多江湖草莽,陷阵豪杰,却是不能同日而语,一年前他来的时候,尽挫江南江湖高手,无论黑白两道还是朝廷高手,尽皆败在他的手上,竟是毫不费力,这整个南陈,能与他匹敌者唯开国皇帝陈霸先一人而已,不过那陈霸先爱惜羽毛,久在深宫之中,又年事已高,绝不可能对他出手,所以这南陈国对于他来说,便如入无人之境一般。
这一路走走停停,不觉又过了一月,这一路他从数九寒天走到阳春三月,从塞北走道了江南,将满天的冰雪抛在了身后,眼中看得是烟雨中的楼台,听的是四百佛寺的晚钟,闻得是姹紫千红的花香,一颗寒冰般坚硬的心,却是慢慢的变得软了,也难怪这江南出不了绝世高手,人在这温暖暧昧的天气里,总是会不知不觉得懈怠起来。便是百里逍遥也不能免俗,一身无时无刻不在运转的寒冰真气也变得懒洋洋的不肯转上一个周天,若不是还有那口黑箱子,怕是会直接散去功力,像个平常人一样流连忘返起来。
就是这般信步而来,却也离想去的地方越来越近了,本来一路无事,但眼看着到了建康城,却又起了波折,原来那南朝的高手早已知他向建康城而来,一路安插了无数眼线,原本曾经败在他的手下,不敢动手,却听说他身怀重宝,动了觊觎之心,又听说他这一路上不曾放下那箱子,便是和北国高手交手时也不曾放下,又要分心灌注寒冰真气,功力最多发挥五成,更是觉得有机可乘,便奔走相告,暗中定下计策要在这建康城外布下埋伏围攻他,想要杀人夺宝,他们纠结了足足数百人之多,既有□□上的强梁,也有白道的豪侠,也不乏军中的武将和大内的高手,浩浩荡荡的排开了阵势,惹得百里逍遥啼笑皆非,眼前的人不是籍籍无名之辈,便是自己的手下败将,若说北国的四大高手是猛虎下山,还能对自己构成些许威胁的话,这群乌合之众便是一群野狗,只能给自己带来些麻烦,却是一点威胁不到自己,对于这些顶尖高手来说,人数毫无意义,匹夫千万,也只能虚张声势罢了。
百里逍遥懒得废话,转身、出剑。
于是江南又见烟雨。
那烟雨朦朦胧胧,若有若无,等你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不经意沾湿了你的衣服,那一群人竟然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却已经被制住了大穴,一时间动弹不得,只听见百里逍遥悠悠的说:“这却是你们南朝的剑法,若是我的风雷掌,恐怕今天你们非死即伤。”
众人闻言不禁大惊,一年前,百里逍遥孤身闯入南陈,一路且行且战,尽败南朝高手,又在建康城呆了三天,竟然突然离去,传说是败在了一名无名高手手中,当时众说纷纭,有说是陈霸先亲自出手的,也有往自己脸上贴金说是本门的前辈长老,却是没人知道当时的情景,本以为只是以讹传讹,为了找回面子编造的谣言,此刻听了他这般说才知道竟然是真的,不禁哗然,一时间纷纷议论起来,百里逍遥也不理会,丢下躺了一地的人,径自迈步向前。
前面便是建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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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康城里从未如此冷清。
似乎他从北地带来了满天风雪一般,这座城里的人纷纷躲了起来,街上的酒肆、摊贩都早早撤了,牢牢地关上门窗,客栈都挂上了“人满”的牌子,生怕他找上门来,便是街上的行人也少了许多,他们确是知道北地狂魔百里逍遥来了,唯恐在和他狭路相逢,惹上飞来横祸,只是在家里闭门不出,就连皇宫里的王宫贵族,也刻意避了开来,毕竟他不是为了攻城略地而来,就算是有百万雄兵,也犯不上去惹这个凶人,无端去触那霉头。
往日热热闹闹的建康,如今竟变成了一座空城,但这对江湖之人却是最隆重的欢迎了,不过百里逍遥既不得意,也不愤慨,只是露出了会心的笑容,他一年前来的时候,这座城便是如此,一年后重来此地,却是没有一点变化,不过像当时一样,既然来了,他便总有出处,这城里有一处所在,是一直对向他这样不受人待见的异乡人开着门的。
不夜楼。
去年来的时候,他就是住在那里的,想到在那里发生的那些事儿,他的嘴角就挂上的笑容,脚步也轻快起来,不自觉竟用上了踏雪无痕的轻功,在那空无一人的街上纵横起来,那不夜楼本就不远,只是一会儿光景便到,但他却觉得这区区数里的路比从北周到南陈都要远,总算隐约看到了那熟悉的飞檐,可他的心却沉了下去。
不夜楼上挂起了白旛。
按南人的风俗,家里死了人没出头七都要挂上一条白色的灵头旛,示意这里有人去世,不便迎客,以免尴尬,所以这座永远开着门的不夜楼,今天竟然紧紧的关上了门,百里逍遥站在那扇门前,却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虽然这扇薄薄的门他轻轻一掌就能打碎,但他却只是静静的垂手而立,直到夜幕低垂,那道门才开了一道缝,一个小小的女童探出了半个脑袋,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四下无人,才小声的说了句:“进来吧。”
百里逍遥迈步进了房间,迎面正对着灵堂,那口金丝楠木的棺材已经下葬了,供桌上胡乱摆着些已经蔫了的果子,只剩下两盏长明的油灯还亮着,隐约照着中间黑色的灵牌。
灵牌上只写了四个字:夏花之位。
百里逍遥看着那灵牌,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恭恭敬敬的鞠了三个躬,他的手还是没有松开那个黑色的箱子,小女童见他不便,乖巧的替他点了一炷香递过来,又看他上了香,小心翼翼的把那口黑箱子放在地上,又用一只手解下腰间的剑,才缓缓的跪坐在那供桌前面。
“小公孙,有酒吗?”他回过头来对正探头探脑看着他的小女童说,后者没想到他竟然还记得自己,吃了一惊,忙不迭的嗯了一声,像兔子般飞奔着去拿酒了。
不夜楼里最不缺的就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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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孙认得这个男人。
据说他是个天下闻名的凶人,杀人不眨眼睛的那种,一年前他来的时候,整座不夜楼都像今天一样空了,往日里那些络绎不绝来这这里寻花问柳的男人们今天一个也没有来,虽然他们平时都喊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嘴上说着掏心掏肝的话,其实却怕得要命远远躲了起来,楼里的姑娘们也吓得六神无主,躲在各自的闺房里不敢出来。
但不夜楼的门还是没有关。那是当家夏花定下的规矩,只要来的便是客,不夜楼的门永远开着,不管是王宫贵族还是平民百姓,哪怕是衣衫褴褛的乞丐和满身鲜血的江洋大盗,只要进了这扇门,便是不夜楼的客人,只要是客人花了银子,便可以喝酒吃肉,找女人来陪,你若是银子少些,便喝寡淡一点的酒,搂年老些的女人,若是银子多些,便可以喝烈一点的酒,搂年轻点的女人,若是你一掷千金,便可以喝最烈的酒,睡最美的女人。在这座不夜楼里,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身份地位相貌统统没有用,人人都要靠银子来说话,只要你的银子足够多,便是当家花魁也会陪你共度**,就算百里逍遥是天下第一的凶徒,只要上门,便是客人,得好好的招呼着,只是那些女子各个面露难色,那夏花也只能亲自出马来应付,当时小公孙就跟在她的身后,心里怕极了,她听那些消息灵通的姐儿说,那个男人刚刚打败了南陈所有的高手,就连江南第一高手独孤一方都败在了他的手里,那个姐儿还偷偷的在她的耳边说,听说这人非常凶残,动不动就灭人满门,这次怕是来者不善,保不齐这座不夜楼就要没了,楼里的这些女人都要变成他的玩物。
这可吓坏了小公孙,她既不想变成男人的玩物,也不想离开这座她从小就在这里长大的不夜楼,但她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孩,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像小尾巴跟在夏花的后面。她看着夏花随随便便穿了件粗布的纱裙,眉眼间全是坚毅,手中提着她平日闺房墙上挂着的那把剑,咯噔咯噔的从楼梯上走下来,她似乎一点也不怕,于是她壮着胆子跟在后面,然后她看到了那个叫做百里逍遥的男人,他穿着一件黑色的袍子,长着一张普普通通的脸,就像邻家大叔一般,他当时就跪坐在现在他呆的位置上,看到她们,突然笑着问道:“有酒吗?”
然后她就不怕了,原来他和其他的客人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来喝酒寻欢的,她心中的石头落了地,便欢快的像一只小兔子一样跑去拿酒,等她回来的时候,他和她已经在坐在对面,你一句我一句的聊了起来,想到这儿小公孙的鼻子突然有点酸,当年夏花就坐在那个男人的对面,但此刻那个位置只剩下一张空荡荡的灵牌。
百里逍遥随手举起桌上的酒一饮而尽,酒还是当年味道,此地却已物是人非,他没注意到旁边的那个小姑娘已经红了眼眶,只是轻轻的说了句“我来晚了。”,便把目光停在了灵牌上,再也没有移开。
当年她就坐在那里,左手握着剑,右手举起一杯酒,她的袖口很宽松,抬起手的时候,便往下垂着,露出一小段白皙的手臂来,只是这一个动作,便让他的眼睛亮了起来,他这一生见过无数的女人,但像她这样的还是第一个,他和无数的女人喝过酒,但带着剑的只有她;他也见过无数个带着剑的人,但和他喝酒的只有她。
这是个有趣的女人。
她比整个南陈的高手加到一起都有趣,那些江南的男人大概是被这连绵的烟雨泡得软了,浑身上下都带着一股酸腐气,说话软绵绵的,走路软绵绵的,便是打起架来都软绵绵的,全是些花拳绣腿,但这女子却和他们不一样,一笑一颦里都透着一股英气,就像一朵傲骨铮铮的梅花。
可堪佐酒,可以解忧。
他当时只觉得未曾得遇高手一站的烦闷之意一扫而空,竟然开怀起来,只觉得那江南粘人的烟雨,也变得可爱起来,便一杯接一杯的喝起了酒,几倍下肚,竟然得意忘形起来,像那寻常的醉汉一样去拉那女子的手,谁知她轻轻一让,便避了开来,他忍不住略略的吃了一惊,刚才那一下虽然随意,但平日里他一双风雷掌威震天下,全凭一个快字,竟然被轻易躲开,仍不住见猎心喜,也不收回手来,又探掌去抓,这一下却是认了真,她虽然躲了几下,但终归比不得他招式精妙,到底让他抓住了那只白皙的手腕,直觉得手中一片温暖滑腻,好不惬意,正欲显示一番,却不料被她啐了一声,娇嗔道:“你这人好不知羞,明明是天下顶尖的高手,却来欺负我一个弱女子。”
他却是给她说的红了脸,竟如那面皮薄的书生一般忙不迭松开了手,那女子却也不恼,只是咯咯的笑着,和他干了杯酒,他看着她脸上飞起的红云和粘在杯子上的胭脂,竟然头脑一热,脱口而出道:“跟我走吧。”
“先生却是说笑了。”她眼波流转,咯咯笑道:“你远道而来,却是不知道这不夜楼的规矩,我这里不是那谈情说爱的所在,却是那寻欢作乐的场子,莫说你是北国第一高手,就算是北齐、北周、南陈的皇帝来了,也休想从这里带走半个人去,但若是你银子足够多,却是可以留下,这里有花,也有酒。”
她笑得花枝乱颤,他的心却一点点冷了下来,本以为是遇到了江湖奇女子,谁知却只是个与众不同的婊子,顿时觉得兴致缺缺,便连酒也不想喝了,随便丢下一两银子,冷声说道:“这江南之地,果然龌龊,男人都是些没骨头的软蛋,女人尽是些卖肉的娼妓,我却是来错了。”说罢转身便要离去,没成想却听见她在身后说道:“娼妓怎么了?这乱世之中,也不巧取,也不豪夺,便是卖些皮肉,也是你情我愿,既不曾杀人越货,也不曾摇尾乞怜,又何须你来教训?”
百里逍遥转过身来,只见她面有薄怒,胸脯微微起伏,甚是好看,忍不住心中一荡,又想到这乱世之中,区区一个弱女子,不得已沦落风尘,本就自己做不了主,顿生怜意,便又说道:“我刚刚却是言重了,这乱世之中,人命如蝼蚁,原本不是你等的罪过,既然如此,我便将这不夜楼买下来,你等便跟了我吧,也省的颠沛流离,给人欺负。”
他说的却是实话,以他的武功纵横天下,在这乱世之中,却是不缺银子,在那幽州有百亩良田,数座马场,别说这区区一个不夜楼,便是半个建康城的产业,也买得起,谁知那女子却不领情,竟然勃然大怒,冷声道:“好叫你这北方蛮子知晓,我这不夜楼,酒也卖得,唱也卖得,笑也卖得,身子也卖得,偏偏这自由是不卖得,你既然到我的地方,便要按我的规矩来,要么留下喝酒寻欢,要么便滚出去,莫要在这里耍些威风,却是凭的看轻了我们。”
百里逍遥给她用话一激,也动了真怒,仍不住眯起了眼睛,沉声说道:“若是我硬是一定要买呢?”
话音未落,那女子手中的剑已出鞘,他只看到了满天的烟雨笼罩在自己身边,忍不住大吃一惊,运起风雷掌,以满天风雪相迎,竟然不分上下,两人一触即分,各自收住招式,一时间云消雨散,风停雪静,各自站在一边,百里逍遥看着她掌心的老茧,突然笑了。
原来拈花和持剑的,都是这同一双手。
他突然明白了这个乱世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不夜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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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最终他还是按着她的规矩来的。
她的剑法是他平生所见最厉害的剑法,但也只是剑法而已,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场好看的剑舞。两人一触即分之后,又接连过了百余招,她的脸色就飞上了两朵异样的桃红,那无孔不入的剑势也慢了下来,满天的烟雨一滞,然后狂风暴雪弥漫。
他从北方来,带来了漫天的风雪。
两人的身形再分开的时候,她的剑已经到了他的手中,他脸上挂着戏谑的笑容,她却丝毫不肯示弱,挺着胸脯,鼓着腮直直的看着他,赌气似的说:“我哪也不去!”
他看到了她眼中的烟雨。
然后满天风雪便都散了。
他赢得了她的剑,却败给了她的眼神。
所以他乖乖的坐了下来,看着她说:“这里的规矩是不是只要肯花银子,就可以让姑娘陪着?”
这完全出乎她的意料,她本以为自己已经输了,那个男人不愧为天下第一,刚刚交手的时候,她已经知道,这世间没有一个人能拦得住眼前的这个男人,除非他自己想要停下来,然而他并没有停手的理由,自己的真气早已不继,而他的寒冰真气却绵绵不绝,如果照刚才的势头再打下去,最多三招,她不死也要重伤,她不明白他到底是什么意思,狐疑的望着他,却刚刚好看到他眼中的温柔和慌乱,便恍然大悟,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俏皮的说:“那就要看姑娘们愿不愿意了,你这么凶,楼里的姑娘都不敢出来呢?”
“那你呢?”他抬起头看着她,眼睛亮亮的。
“我的胆子大一些。”她笑着坐了下来,他给她倒了一杯酒,顺便用上了寒冰真气,那酒便覆盖上了一层薄薄的冰霜,她接过来一饮而尽,直觉一股清爽的凉意直透肺腑,浑身都舒服了不少,便笑着打趣道:“这是什么武功,倒是方便的很。”
“家传的冰心诀。”百里逍遥不以为意,也给自己冰了一杯“练的时候奇经八脉如被一刀一刀的割,痛苦非常,练成了才发现除了用来冰酒,没什么用,你呢,我看你那剑法蛮厉害的。”
“什么剑法?不过是一段舞罢了。”她咯咯笑了起来“我自小习舞,身子却是灵巧些,胡乱挥挥剑,原本只是为了好看,却不成遇到这兵荒马乱的世道,也只有硬着头皮拿来护身,没想到那些所谓的高手都是浪得虚名,竟然连这女子的舞蹈都敌不过,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乱世为剑,盛世为舞。”百里逍遥也笑了起来“你的舞却也不是谁都配看的,只是这世道也忒不公平,有人受尽千辛万苦才练成这一身武功,有人只是唱唱歌跳跳舞便能和他平分秋色,却是该罚酒三杯。”
“原来某人却是眼红了。”她白了他一眼,却真的连喝了三杯酒,两腮便飞起了两朵桃花,他看着那两朵桃花,直觉得什么功名利禄,天下兴亡都变成了浮云,眼前人便是一生了,便又轻声的说:“跟我走吧,别把自己困在这一座小小的楼里,我带你去云游天下,纵横江湖,岂不快哉?我可以带你去看北地的冰雪,去看海上的明月,去看大漠的风沙,去看南国的桃花,我们可以去幽州放马,在太湖行船,赴东瀛赏樱,这世界大着呢。”
那些地方都是他曾走过的路,如今他却只想带着她再走一遍,她听着他绘声绘色的说着,眼睛也一点点亮了起来,然而终究还是摇了摇头,百里逍遥便急了,接着说道:“我知道我知道,按你的规矩来是吧,我家里有良田百亩,骏马千匹,金银万两,统统都给你,够不够买你的一生?”
她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我只有今夜,却没有一生可以卖给你。”她淡淡的说“这笔买卖,你不划算,还是不要做了,不过就凭你这份豪气,可以在这想留多久就留多久,我不要你的钱。”
百里逍遥不是笼中的鸟,绝不会在任何一个地方留下来。他正想再说些什么,却猛然间抬头发现她的嘴角竟有一丝血迹,再仔细看时,却发现她脸色灰白,双唇青紫,分明是心脉已经断了许久的面相,刚刚灯火昏暗,自己竟然没有发觉,连忙故作轻浮,握住了她的手腕,她身子微微一抖,却没有躲闪,任由他握住了自己的手腕,心想男人果然都是这样的,有了三分酒意,便动起十分色心,不过她早已司空见惯,却也不厌,只是咯咯的笑。
但百里逍遥的心却沉了下去,刚刚他只在她的脉上轻轻的一搭,便发现她奇经八脉十分混乱,他却也知道几分医术,又去听她的任督冲三脉,竟发现她全身的经脉,大都已经断了,便是心脉也若有若无,想必是她在这乱世之中为了自保,胡乱练些剑法,又没有名师点拨,急于求成,伤及了内腑和经脉又不自知,成了沉疾,等发作起来的时候,天下已没人就得,这女子也是刚强,若是看着脉象,此时她已经死了,就算活着,也应是五脏六腑如同刀割一般,竟然还能坐在这里和自己谈笑风生,一时间又是心疼,又是佩服,不由说道:“你不要钱,我却不能不给,否则和那巧取豪夺的恶人又有什么区别?不如这样,你要什么,我都给取来。”
她抬头看着他的眼睛,见他的眼中已经有一层朦胧的烟雨,便心下了然,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故意岔开话题道:“你这话说得太满,这世间之物何止万亿,你又不是玉皇大帝,凭什么予取予求,我也不是那黄毛未褪的雏儿,却莫要拿大话来唬我。”
“天下人都知道,百里逍遥从来不说大话。”他举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就算你要南陈、北齐、北周皇帝的脑袋,我也会替你取来。”
说这话的时候,他威风凛凛,宛若天神,总有些人生来便是豪杰,不为这世间的规矩所束缚,这乱世不过是他的舞台,任他恣意来去,至于那些台下的芸芸众生,不过是看戏的观众罢了,只能抬头仰望着。百里逍遥就是这样的人,但她却不是那些只会仰望的观众,所以便促狭的说道:“我要他们的脑袋有什么用?也不能拿来盛酒,既然你真的什么都能做到,那我便求你一件事,我看腻了江南的烟雨,却是从来没有见过雪,你能不能从北地为我带一杯雪来?”
南朝无雪,北国无花。这本是一句玩笑话。
但他却当了真,以为她真的想要看,便拉着她的手说道:“你若要看,我带你幽州便是。”
“我身子弱,却是走不出这座城,去不得北地。”她慵懒的将身子向后靠去“算了算了,你也不必当真,这本就是一句玩笑话,就算你真的从北国带了雪来,到了江南,也成了雨,就算你的寒冰真气能凝水成冰,却不能变出一场雪来。”
他眯起了眼睛,良久才说道:“我从来不开玩笑。既然你去不得,明年我便在这建康城里,为你下一场雪。”
这惹得她哈哈大笑,连那婀娜的身子都花枝乱颤起来,边笑边伸出一只手指点着他的额头说:“真逗,夏虫不可语冰,建康城也从来不下雪,你和那些喝醉了酒的男人一样,都是满口说大话。”
他也笑了起了来“要不要打一个赌?”
“赌什么?”她似乎有些醉了,整个人都靠了过来,缠在了他的身上。
“若是明年你能看到雪,便和我走,若是明年你看不见雪,我便留在你身旁。”他眼神清明,一字一字的说。
“看起来是你比较划算。” 她像一只狐狸一样眯起了眼睛“不过,我赌了。”
他和她都醉了。两人又喝了很多酒,然后竟然在一起划拳赌博起来,反正最大的东西都赌完了,些许身外之物自然不在话下,他输了家传的绝技冰心诀,被她随手丢给了候在一旁的小公孙,她输了她手里的那把剑,被他别在腰间,然后他又输掉了他的黑袍,她也输掉了她的白裙;他输掉了他的裤子,她又输掉了她的肚兜,两人酒喝得越来越多,身上的衣服却越来越少,直看得小公孙面红耳赤,幸好他们只是疯癫了一会儿,便相拥纠缠着上楼了。
今夜只谈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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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留了一封信给你。”小公孙见他半晌无语,忍不住开口说道,把一封书信递了过来,百里逍遥回过神来,打开来看,却见那张纸上只写了三个字“我赢了。”然后听到小公孙在旁边好奇问道:“上面说了什么?”
他便把那信纸给她看,小公孙看了那信纸,却似乎有些失望,喃喃自语道“我还以为小姐有什么安排,原来却只是些闲话,这却如何是好。”
“怎么了?”百里逍遥见那小小的女童一脸忧愁,忍不住开口问道。
“这不夜楼里美女如云,一直是那些豪门贵族眼里的一块肥肉,便是那皇帝也一直觊觎。”小公孙似个小大人似的说:“夏花姐活着的时候,那些人不敢做些什么过分的事,现在她死了,恐怕我们这些弱女子都要被卖到大户人家去,成了男人的玩物。”她越说越伤心,忍不住掉下泪来。百里逍遥看着不忍,便开口说道:“既然如此,我便顺手将他们打发了便是。”
那小人儿便破涕为笑,喜洋洋的说道:“夏花姐果然没说错,先生是要留下来吗?”
百里逍遥如遭雷击,一瞬间竟恍然大悟,原来当日那温婉的女子,竟然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为了护住这楼里的姐妹,借着那赌约和自己设下了一个局,她想必是以为已经稳操胜券,竟然不等看那赌局结束,便舍了这悲惨人间长眠去了,她虽然和自己只有一夜露水情缘,却笃信自己不会失信与她,却果然是个奇女子。
可惜这场赌局,她还没赢。
他看了一眼小公孙,小家伙却是满眼希冀的看着他,他却是不忍让她失望,便对他说道:“我却是还有一件事没做完,不能留下来,不过走之前,我可以出手给那些想来讨便宜的家伙一个教训,让他们知难而退。”他本以为那孩子会喜出望外,谁知她却脸色一变,冷声说道:“那就不必了,小姐活着的时候,曾经教过我,万万不要平白受别男人的恩惠,因为你若受了那些恩惠,人家便会对你不客气,想来小姐和你萍水相逢,也没有什么情分,刚刚却是我自作多情了,先生请自便,出门右转,便是官道。”
这小丫头伶牙俐齿说个不停,百里逍遥脸上却挂上了笑容,他无缘见得夏花的过去,却在面前这张牙舞爪的小人儿身上依稀找到了她当年的影子,想必当年的她也是这般厉害的一个小大人,他又仔细看了看,不禁笑意更胜,刚才他进屋的时候,就发现这小丫头呼吸均匀,显然是练过正宗的内家心法,此刻仔细观看,却发现正是自己的内功冰心诀,想必是自己当年输给她的那本书,被她教给了这个孩子,心里便又多了几分亲切,便轻轻的说道:“如此甚好。”
小公孙却是快要哭了出来,刚刚她心中怨着这人,学着小姐的语气说了一通气话,此刻又想起之后的命运,忍不住害怕起来,正六神无主间,却又听到那人柔声说道:“且看好了。”不自觉抬起头去,只见百里逍遥拔剑出鞘,轻轻的舞了起来,却是自家小姐曾经用过的剑法,虽然小姐身体这几年来一直不好,未曾教过她,但她耳濡目染,又是学舞出身,一见之下,竟然不自觉得跟着舞了起来,舞毕起身,却是仍沉浸在那一招一式之中,恍惚间听见他问她小姐的墓在什么地方,也未多想,待到告诉完他才猛然惊觉,脱口问道:“先生去小姐的墓地做什么?”
“去付一场无关风月的局。”说话间他已经走出门去,小公孙手中不知何时多了把剑,那是当年他从小姐那里赢走得,现在在她手里了,她握着那把剑,突然觉得不怕了,只是没来由的想起了他当年说过的那句话。
盛世为舞,乱世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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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花的墓地在建康城外十里的一棵樱花树下。
没有墓碑,若不是小公孙在那棵樱花树上刻下了记号,他甚至根本都找不到那座小小的土包,他坐在地上,手中拖着那个黑色的箱子,从怀里取出了一只烧鸡,两壶酒,一壶倒在了地上,一壶自顾自的喝了起来,树上的樱花已经开了,纷纷扰扰的落下来。他吃一口鸡、喝一口酒,像赏花的游人一般,恍惚间,他看见她坐在他的身边,哂笑着说:“你莫不是要拿这樱花当成雪来糊弄我吧。”
他不答话,只是笑笑,又喝了一口酒。当遇见她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这只是一场梦了,但他宁愿这梦更久一点,可是酒却喝完了,酒喝完了,梦也就该醒了。
他不知道,其实那封信上,原本不只有三个字,当时的夏花,本想跟他多留几句话,在她死前的那一夜,她在那纸上写下:“百里先生,江南又是烟雨,你在北地是看不到的,你说冬天的时候来,可惜怕是你来的时候,我已经走了,南朝没有雪,夏虫不可语冰,这一次,是我赢了。”写完以后,她却又觉得矫情,于是便把那张漂亮的信纸揉成一团,随手又扯过来一张草纸,只写了三个字“我赢了。”便咯咯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她的嘴角便流出了血,眼前的世界模糊起来,依稀看到小公孙和那些姐妹们在哭,然后她就看到了他,他笑着向她走来,天上下起了雪。
真是一个好梦啊,这是她死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相逢应知是梦。
百里逍遥的梦却醒了,他站了起来,眼前还是那个没有名字的土包,人生就是这样,即使生如夏花般灿烂,死后也只剩下一捧黄土而已。她如此,他亦然,但若曾经灿烂过一刻,又何畏死?
于是他朗声狂笑,这笑声震落了树上的樱花,惊飞了林中的飞鸟,吓住了在林外窥视的南北朝高手,却没有惊醒沉睡的她,然后他飞起一掌,重重的拍在那黑色的大箱子上,木片四处飞溅,露出了箱子里一直藏着的白雪来,那些厚厚的雪花给掌力一激,遍满天飞舞起来,在这小小的林子里下了一场雪。
那些雪花一直没有落下,只因百里逍遥一掌接着一掌的打出去,精纯的寒冰真气四散而出,连身边的空气都仿佛突然冷了下来,他竟是不怕油井灯枯,将修炼多年的寒冰真气毫无保留的统统耗尽了,才颓然的躺在地上,看着那些雪花飘飘渺渺的落下来。
然后建康城突然下了场雪。也许是因为天气本来就冷,也许是因为他的寒冰真气引动了天地元气,总之建康城下雪了,那雪却与北地的风雪不同,并没有那么狂暴,只是静静的飘落,到了地上,又融化成水,一时间人们纷纷抬头望去,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雪,整个建康城里安安静静,似乎时间凝固了一般,整个世界都被冻住了。
只有一只小小的蜉蝣飞了起来,这个生在南方的小东西从来没有见过雪,它在那些冰凉的雪花中穿梭飞舞,似乎非常开心,最终落在了百里逍遥的眼前,好奇的看着他,对于像它这样的蜉蝣来说,人类的生命已经可以称为永恒了,但它却看到眼前的这个人类正在渐渐死去,这对它似乎是一种奇妙的体验,似乎它的寿命比眼前的这个人类长了许多一样,作为一只虫子,它无法知道面前的这个人经历了对于它来说几代的时间,它只知道,他死了,而它还会活下去,不仅如此,它还见到了冰雪。
它是一只伟大的虫子。
百里逍遥笑了,他吃力的转过头去,对着那片小小的土包说:“谁说夏虫不可语冰?”
然后他就闭上了眼睛,那只蜉蝣被他吓了一跳,连忙扇动翅膀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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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那些男人们回过神来的时候,突然想起了不夜楼。
当家的那个女人死了,那座楼里还有很多手无缚鸡之力的美女,等着他们去接收,没有人会嫌家里的私妓更多,他们虽然不敢向百里逍遥和那个无名高手挑战,但却可以轻易的摆布一群手无寸铁的弱女子。
于是他们便去了不夜楼。
当无数来自朝廷和江湖的男人们带着刀剑闯入那座永远开着门的小楼时,迎接他们的是一个叫做公孙的小女孩和她的剑,她的剑法并不算高明,很多高手都能轻易的打败她,但是他们却如潮水般退去。
那剑里有江南的烟雨和北国的风雪。
这让那些男人们想起了很多东西,他们记起了那把剑曾经被百里逍遥拿在手里,也记起了樱花林中令天地变色、四月飞雪的一战,更记起了那个樱花林中令百里逍遥力竭而亡然后渺无踪迹的无名高手,这个小女孩,用的便是这种剑法,他们相信她一定是那个人的传人,所以他们不敢动。
不夜楼于是便一直开了下去,虽然经历了南北朝的战乱,经历了隋唐的烽火,但那扇门却始终开着,与刀光剑影中轻歌曼舞。
后来大唐一统天下,四海升平,至开元年间,终成盛世,有一女子公孙氏以剑器舞闻名于世,无论皇宫贵族,江湖豪侠,文人墨客,市井百姓,尽皆趋之若鹜,一时间观者如山,溢美之词不绝于耳,那女子却只淡然一笑道:“盛世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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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夏花便是花月,百里逍遥便是白夜吗?”小丫头听得入神,似乎忘了刚才的不快,追问道:“这一世却是比下一世好得多了,两人虽不能同生,却可共死,也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明明是天下兴亡,你却只看到了情情爱爱。”乞丐摇了摇头“不过可惜,两人却只有擦肩而过的缘分。”
“就算是只有擦肩而过的缘分,你又怎么知道他们不快乐?”小丫头翻了个白眼“他们这般短暂的灿烂,却是好过许多人苟且的一生了。”
“原来如此。”乞丐意味深长的一笑“那你又怎知你那只活了21岁的闺蜜不快乐?百年终老的是一生,戛然而止的也是一生,只论得失,莫问多长。”
“你又变着法的给我上课。”小丫头翻了个白眼,心情却好了很多,所以笑着跟乞丐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她身后,一只蜉蝣不知何时从黑暗中浮现出来,停在了乞丐的肩头。
“却是辛苦你了。”乞丐笑了“当年若不是你的化身替我挡了那一击,恐怕就连我也难以抵挡,只是要连累你沉睡了这么多年。”
“大人何必客气。”那蜉蝣在空中盘旋了一圈“我们蜉蝣虽然生命短暂,但若闻道之后,便可化身千万,死而复生,若不是您与我语冰,我又怎知世界之大,岁月之长?”
乞丐的眼中闪着幽绿的光。这朝生暮死的小东西,却比那些满嘴仁义道德的神佛菩萨强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