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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鬼夜行 第67章 行尸

作者:涂山画海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4-06-02 19:51:40 来源:文学城

小丫头气冲冲的从地铁头走出来,小手攥得紧紧的,看见乞丐,就挥舞着拳头说:“我要革命!”

“啥?”乞丐惊讶的瞪大了眼睛,然后又笑了起来“你要造反?想当皇帝?我支持你,总算想通了吗?”

他似乎很激动,眼中闪着幽绿的光,竟然站了起来。

“造什么反?”小丫头没好气的白了乞丐一眼“还当皇帝,你是不是秀逗了,我说革命,办公室革命!你在那瞎琢磨啥呢?”

“办公室革命?”乞丐像泄了气的皮球,无力的坐回那堆破被子里,很明显,他没听过这个词。

“我要反抗!不要天天加班。”小丫头用力的挥了挥拳头,似乎再给自己打气,乞丐有些茫然的看着她,似乎遇到了他不懂的事情,他不需要上班,也没有办公室,所以对办公室革命加班什么的事一无所知,竟然窘迫起来。

“听个故事吧。”乞丐岔开话题说“关于革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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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尸指病情严重、预后不佳,虽能行走,却已见死脉者。《难经·十四难》:“(脉)再呼一至,再吸一至,呼吸再至,名为无魂。无魂者当死也。人虽能行,名曰行尸。”《注解伤寒论·平脉法》:“脉病人不病,名曰行尸。又指徒具形骸,虽生犹死的人。

行尸:关于麻木

第三十五世,你是君王,我是反贼,执念化成了行尸

那匹来自大宛的良驹终于粗气倒瘫软在地,可也余志翻身下马,他知道这匹唐王御赐的宝马就要死了,即使是日行千里的宝马良驹,在这片苦寒之地也没办法坚持下去。

从长安到流鬼国有一万五千里,它只能陪他走到这里了。可也余志看着它那双黑溜溜的大眼睛,叹了口气,心里一阵悲凉,便抽出腰间的宝剑,吃力的在雪地上挖起来,竟是要将那马儿埋了,这却是颇为不智的做法,要知道在这冰川之上行走,最忌的就是食物吃完体力耗尽,他此刻最应该做得,便是将这马就地宰杀饮血吃肉,等恢复体能之后再慢慢前进,而不是费力做给畜生掘墓的蠢事。

这道理他都是懂得,他本就是流鬼国的人,终日在冰川上生活,自然知道该节省体力,但这半年一人一马相依为命,他早就把它当成了一个不会说话的伙伴,又怎生忍心将它弃之荒野,任那些野狗撕咬?便是再大的风雪,这坟也是要挖的,他足足耗了一个时辰,才将那马儿葬了,这却是耗尽了他不多的力气,但他却不能停下脚步,雪已经下起来了,在这冰川上,那漫天的飞雪是白色的恶魔,随时会夺走人的生命,一旦你停下脚步,不多时全身的血液都会凝结,变成一座冰雕。

所以只有不停的向前走。

放眼望去,除了风雪,还是风雪,白色的地平线在风雪中变得模糊起来。这一路向北以来,冬天变得原来越长,刚刚穿过的驱度寐国已是苦寒之地,现在自己所处的夜叉国更是终日严寒,这里一年有九个月都是冬天,冰雪永远都不会融化,在这里生活的人们,一生最大的敌人便是寒冷和饥饿。

而流鬼国还要更远。

从这里往东南再走半个月,到了北海之背,才是流鬼国,那里才是他这趟旅程的终点,也是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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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时的路和归来的路虽然一样远,却有天壤之别。

从流鬼国到长安,越来越温暖,路上的人也一点点多了起来,那里连冬天都要温柔许多,但从长安到流鬼,却越来越冷,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直到只剩下孑然一身,这里没有温暖,也没有春天。

世上也许不会再有第二个人会在到了富庶繁华的长安之后,再冒着冻死在路上的危险辗转万里回到北狄的蛮荒之地去,如果有人一定要这么做,那么他便一定有一个足够重要的理由。

可也余志当然有必须回来的理由。流鬼国虽然不像长安那样好,但也不像夜叉国那样坏,这里虽然寒冷,但并不像他对唐王说的那样愚昧,这里并非是终日穿着毛皮衣服在冰原上捕猎野兽的北狄蛮荒,更不是无相敬之礼、官僚之法的野人部落,而是和大唐一样的王国,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的船就已经远航在大洋之上,用动物的皮毛换来粮食和珠宝,他们在用极北之地永不融化的坚冰建起了像长安一样宏伟的城市,用无数金银珠宝和深海的珊瑚珍珠点缀,即使是大唐的大明宫,也不如它富丽堂皇。

为了完成那座宫殿,无数能工巧匠昼夜不停的雕刻了三年,其中甚至有不少唐人,他们在刀子的逼迫下展示出了远超在大唐的技艺。

人在被刀逼着的时候,会比平时聪明勤劳得多。

没有人知道,这座被称为水晶宫的城池就坐落在极北之地的冰原上,跟没有人知道,这里除了居住这一万多名贵族和他们的仆人之外,还有一只五万多人的强大军队,这只被叫做雪狼军的军队并非和他向唐王所描述那样只是一只不堪一击的区区万人的原始军队,而是一只媲美唐朝最强军团陌刀军的百战雄师,他们纵横北地未尝一败,就连夜叉国那些长着獠牙的食人恶鬼,也被他们打得抱头鼠窜,乖乖的在流鬼国给他们划好的范围内行动,不敢越雷池一步。

但这只军队的假想敌并非凶残野蛮的夜叉国人,也不是虽然实力雄厚却远在万里之外的大唐,而是那些分布在无数海岛上,穿着野兽的皮毛,坐在木板做成的爬犁流鬼国百姓们,他们有数十万之多,分成十多个大大小小的部落,有的住在鹿皮围成的帐子里,有的住在数尺深的地洞里,终日为了衣食而奔波,用捕捉到的野兽向居住在那座冰宫里的贵族们换来粮食和盐,但那并不足以养活他们,每一个长达九个月漫长的冬天里,他们中都有很多人因饥饿和寒冷而死去,但他们到死也不知道,那些他们看似没有什么用处的野兽毛皮和牙齿,可以在海的那一边换来足够养活他们所有人的财富,否则他们一定会不甘心的。

但他们永远也到不了海的那一边,因为他们没有船。船掌握在冰宫里的贵族们的手里,他们乘着这些船到海的另一边去,用流鬼国百姓们收获的猎物换来他们所需要的东西,他们知道这些猎物的价值,所以他们一直畏惧那些穿着兽皮的野蛮人有一天会冲进这座城市来夺回本属于他们的财富,这便是那只军队存在的意义,他们既不需要那只军队替他们攻城略地守土开疆,也不需要他们征战天下扬威海内,只需要保证那些城外的人不会进来。

可也余志清楚的知道这一点,在离开流鬼国到大唐之前,他便是那只军队的统帅,那只军队所有的士兵都是那些部落中最强壮的勇士,可也余志是他们之中最强大的,所以他成为了大统领,但他这个大统领只做到一年,就被流放了。

罪名是谋反。

他秘密在士兵中串联,告诉他们中的每一个人,这个国家是不公平的、不公正的,所有的财富都是城外的百姓们创造的,但他们只能得到微不足道的一部分,而居住在城里的那些人,终日不劳而获,却过着奢靡而腐烂的生活,他相信能赢得他们的支持,因为在不久以前,他们还是城外那些百姓中的一员。

但结局出乎他的预料,没有一个士兵追随他,他忘记那些士兵现在已经不在是城外的百姓,而是城里的一员了,虽然在这座城市里,他们只是最低等的士兵,但已经比在城外的生活好的太多,况且他们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来提高自己的地位,比如说,成为大统领。

于是他被赶出城来,告发他的那名士兵成为了新的大统领,但他并不甘心就这样失败,又奔走于各个部落之间,告诉他们那座冰城的真相,但出乎他的意料,大部分百姓是不感兴趣的,对于他们来说,能用那些多余的野兽牙齿和毛皮换来食物已经足够了,公平对他们毫无意义,既不能换来果腹的粮食,也不能换来御寒的衣裳,所以他们无视了可也余志,百姓们并不傻,他们才不会做造反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只有区区几千人加入了他的队伍,他们都是各个部落中臭名昭著的暴徒,水晶宫中数不清的财富和粮食吸引了他们,他们想要跟着他一起冲进那座城市里劫掠一番,得手之后就将他杀掉灭口,然后远走高飞,至于什么公平和正义,他们一点也不关心。

不过这场暴动很快被扼杀在摇篮中,可也余志失望的发现,决定你强大与否的并非你的实力,而是你所处的立场,那个原来他用一只手就可以打败的可怜虫,成为了大统领以后也可以轻松的带着无数士兵轻易将自己掀翻在地,大半的暴徒被当场斩杀,数百人被生擒后处以极刑:他们被砍掉四肢悬吊在冰宫最高的城门上,任由猛禽啄食,那些饥饿的鸟会一点点撕开他们的胸膛,然后吃掉他们的内脏,寒冷的天气会让流出的血液冰冻,以保证他们不会马上死去,让这个痛苦过程持续一周以上的时间。

但可也余志并没有成为其中的一员,一向残忍弑杀的女王竟然破天荒的发了慈悲,仅仅将他流放便平息了此事,而且流放的地方并非是极北之地千年不化的冰川,而是万里之外的富庶之地大唐,他一到长安,便得到了唐皇的接见,但他并不是流鬼国的使臣,也不是什么大首领的儿子,只是一个被流放的反贼而已,他和唐王说的那些话统统都是顺着瞎编的,那些所谓的贡品也不过是随便在路边捡来的野兽毛皮而已,至于唐王赏赐的那些金银珠宝,他早已在路上统统丢掉了,那些东西对他没有丝毫意义,他早已在大唐得到了更加重要的东西,那些叫做知识的东西是没有重量的,可以统统装在脑袋里,他们似乎分文不值,但却比刀剑还有力量。

比如古书上那句“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的话,当他第一次看到的时候,就觉得浑身的热血都沸腾了起来,就算此刻那件唐王御赐的狐裘已经难以抵御流鬼国冬天可以让血液都可以凝固的寒冷,也无法熄灭他心中熊熊燃烧的火焰。

他将成为流鬼国第一个革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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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显然这个革命者马上就要冻死了。

风渐渐大了起来,很快将带来一场暴风雪,而流鬼国的边境至少还要走五十里,如果没有人来救他的话,大概一盏茶的功夫,他全身的血液就会凝固,然后他行动的速度会越来越慢,最终停留在这片冰原上,成为冰雪下的一尊雕塑或是被那些饥饿的夜叉国人拖回地穴,做成一顿晚餐。

他悲哀的发现,那些从唐朝学来的知识对他此时的困境没有丝毫用处,他宁愿用它们换取一块肉干或是一口烈酒,后者至少可以让他多活上一个时辰,而前者只能让他做出错误的判断,在这片冰冻的土地上,本能比智慧更重要,他已经后悔刚才埋掉了那匹马,这实在是一个愚蠢的行为,如果刚刚喝掉了那匹马的血,也许可以撑到这场暴风雪结束,而现在他只能等死。

出师未捷身先死。没有什么比这种死亡更糟糕了,可也余志的意识开始模糊起来,他开始抱怨那些书害了自己,也许自己根本不该回来,如果现在自己还留在大唐的话,此刻应该还抱着胡姬,喝着葡萄美酒,过着醉生梦死的日子吧。

他突然明白了自己当初为什么会失败了,如果能够活下去,没有人愿意冒死亡的危险去战斗,因为付出和回报并不成正比,如果没有死亡的威胁,没有人愿意去战斗,即使是那些最勇敢的人也一样,如果可以苟且偷生,大部分人是不会选择舍生取义的。

这些胡思乱想并没有持续很久,他已经很累了,甚至连思考都没有力气,似乎那些如烟的忘事和满怀的热情都突然间变得淡了,他现在只想好好的睡上一觉,但这个愿望最终没有实现,一只白皙的手托住了他,阻止了他和地面的亲近,然后他便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那个穿着银色熊皮大氅的女子就站在他的对面,微微笑着说:“我以为你不会回来。”

是女王,她就站在他面前一尺之内的地方,那一瞬间可也余志回光返照般跳了起来,摸向了腰间的剑,他敏锐的感觉到这也许是他杀死女王的最好机会,她没带护卫,一个人深入夜叉国的领地,简直是羊入虎口一般,但最终他并没有动手,因为他很快便想到,一定有无数的杀手隐藏在暗中,否则她根本不会知道自己会来,也许那些训练有素的杀手已经在暗中不知窥视了自己多久,也许他们早就在等待自己出手,所以他只是缓缓的站直了身子,摆出一个防御的姿势来。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面前的女人,在她那美艳的外表之下是一张冰冷残忍的蛇蝎之心,她杀死那些对她的政策提出异议的大臣和贵族,剥去他们的皮做成灯笼,然后用他们的油点灯,以至于她只是在早朝上轻轻的说了一句“后宫无蜡”便吓得不少大臣尿了裤子;对于那些反对她的权贵,她一向斩尽杀绝,对那个反对她的一等公爵罗瑞尔,她只是轻轻的说了一句“此国无罗”,便将所有上下所有姓罗的人上至大臣下至百姓杀了个干干净净;她甚至制定了一条“进言者死”的严苛法律,不管是城中的贵族还是城外的庶民,只要对女王有任何非议就会被诛灭满门,就算是谏言也要先判处死刑,如果谏言被采纳还只是自己被斩首,若是没有被采纳,则会满门抄斩,她即位仅仅一年,被残忍杀死的人就以十万计,她是流鬼国历史上最残忍的暴君,但这非但没有引发一场暴动,反而让以少女之身即位的她迅速巩固了权利,而这一切的杀戮,都是可也余志亲自执行的,他当时以为这样的暴政会加速王朝的灭亡,谁知却得到了截然相反的结果,当时的他不明白,但现在他懂了,能让人们忍受逆我者死的,是顺我者生,即使那些贵族们再不满,在屠刀落在他们头上之前,他们也只能卑躬屈膝的乞求女王的欢心。

原来女王并非像众人想象的那么简单,在喜怒无常的暴虐之下,隐藏着一颗洞若观火的权谋之心,那些看似出于愤怒的杀戮,其实都是精心的布局,女王并非是个年轻的少女,而是一位合格的政客,这让可也余志放下心来,他松开了剑柄,整个人放松下来。

女王是不会杀他的。

所以他毫无防备的享用她带来的肉干和烈酒,感受着力量一点点回到身体里,他的手重新恢复了坚定,现在他敢保证,即使是在一群训练有素的杀手中间,他也能轻易的挟持女王后从容离去,但他并没有那么做,因为这样毫无意义,即使他杀掉了女王,那些贵族们还是会重新推选一位皇帝,一切都不会改变,所以他只是微微欠了欠身,对面前的女王说:“阿琳娜,你打算怎么处置我呢?”

“我还没想好。”女王似乎有些困扰,皱起了好看的眉毛“要知道,你流放的期限是终身的,按照惯例,在流放期间私自逃离是死罪,你为什么会回来呢?”

“为了革命。”可也余志坦然说“这个国家是不公平的,有人不劳而获,却住在华丽的城堡中,享受着锦衣玉食,有人终日奔波劳碌,却衣不遮体,食不果腹,我要打碎这样的世界,然后再建立一个新的世界。”

女王的眼睛亮了起来,革命对她来说是个新词,似乎换成这样的说法连造反也变得浪漫起来,而所有的女人都喜欢浪漫,即使作为皇帝的她也一样,所以她饶有兴趣的看着他,轻声的问道:“你准备怎么革命呢?”

“我以一生悲苦,天下不平,铸就此剑。”可也余志扬了扬手里的剑,这个动作引起了那些暗中隐藏的护卫的警觉,无数披着白衣的护卫从隐身的雪地中跃起,拱卫在女王周围,拔出了明晃晃的刀剑,但女王却毫不畏惧,挥了挥手示意不必担心,依然笑着对他说:“如果你的敌人是整个世界的话,一把剑没用什么用处,就像现在一样,如果不是我赐予你的食物,你甚至连那把剑都拿不起来,你说的革命就是忘恩负义吗?”

“食物并非你所创造。”可也余志笑了“你和那些贵族只是不劳而获的寄生虫而已,总有一天那些饱受欺压的百姓会觉醒,他们会知道不是奴隶主造就了奴隶,而是奴隶造就了奴隶主,旧世界的腐朽必将成为新世界的愤怒的燃料,而我就是那个添柴者,尊敬的女王,我并非只有一把剑,总有一天,揭竿而起的以军会兵临您的城下。”

“什么义军,都是暴徒。”女王嗤笑了一声,想起了当年的场景,几千名拿着刀叉的暴徒嚎叫着冲到了水晶宫下,他们甚至连城墙的第一道防线都没有冲破,就被如雨般落下的箭矢射成了刺猬,幸存的那些瑟瑟发抖的跪了一地,在她看来,他所谓的“革命”,就和小孩子的游戏一样,所以她只是不以为意的摇摇头,愉快的说:“可也余志,你像个孩子一样可笑,不过我不打算处死你,虽然也许有些贵族会有些异议,但这里我说了算,所以如果你能活着回到流鬼国,我就允许你以一名普通百姓的身份生活下去,当然,如果你还要继续革命的话,我在水晶城等你。”

说完她便登上了一辆四头驯鹿拉着的车子,在十名护卫的保护下转身离去,而另外数十名护卫握着刀剑向他逼近过来,他们显然并不想让他回到流鬼国去,而是要将他斩杀在当场。

可也余志笑了,只不过离开这个国家一年而已,所有人就已经忘记了他曾经是这个国家最强大的战士,那些怒吼着向他冲来的战士们,在他眼里只是粮食而已,此时他热血满胸,豪情顿发,仰首喝干了皮囊中的烈酒,眼前的视线模糊起来,他醉了,人偶尔总会想要酩酊大醉一场的。

今夜大雪,宜饮烈酒,可了恩仇。

血光飞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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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那些战士们随身携带的口粮,可也余志平安回到了流鬼国,他却没去那些部落的驻地联络那些头人,只是终日里像闲散汉子一样无所事事,白天的时候打点猎物,便去和冰宫里的人换了酒,喝得酩酊大醉,偶尔被那些官员欺侮,也并不反抗,一开始还发发牢骚,后来变连牢骚也懒得发了,起初的时候,那些密探们还如临大敌,后来见他如此自暴自弃,也就慢慢放松了下来。

这却正中他的下怀。

在一个比瞳孔还要黑暗的晚上,他悄悄的来到了一个大部落的水源边,这个部落有两万多人,他们喝的水都来自这口泉眼,在这片荒原上,水是最珍贵的事物之一,那些冰面下大多是咸涩的海水,不能饮用,只有地下流淌的山泉才能解渴,而那些山泉则会成为各个部落的聚集点,只有强大的部落才能独自占有,可也余志的目的地就是这里,他从怀里悄悄的掏出一个小包,将里面的白色粉末洒了进去,那是他从大唐带回来的剧毒,无色无味,仅仅是这一点,就足够杀死几万人,做完了这一切,他便要转身离开,却突然又一只小鹿蹦蹦跳跳闯了进来,低下头想要喝那泉眼里的水,他连忙跑了过去,急匆匆的驱赶那鹿,那鹿见有人来,连忙飞也似的逃开了,可也余志这才放下心来,将身形隐没在黑暗里。

灾难在第二天开始爆发,那个部落的人开始一个接一个的死去,他们四肢僵硬,脸色铁青,眼睛好似愤怒一般的凸出来,就像那些死在岸边的鱼一样,起初人们以为是瘟疫,但在用尽了所有草药依然没有没有效果之后,流言开始在冰原上传播,有人说那个部落的人不是得了病,而是中了毒,这种毒平时潜伏在体内,如果满足了一定条件,就会被诱发。

紧接着又有人传说,这种毒是那座水晶宫里的人下的,为了控制那些流鬼国的百姓,他们在所有的水源都放置了这种毒。那些谣言中说,这种毒是从海的另一边带来的,无色无味,中毒的人轻易不会觉察,但若是仔细去摸自己的脉搏,就会跳动得极慢,一呼一吸只跳动一次,据说在大唐一本叫《难经》的医术上说,这种脉象叫做“无魂”,是死脉的一种,有这种脉象的人虽然能行动,但其实已经死了,唐人称之为“行尸”。

一开始那些百姓嗤之以鼻,特别是那些部落的首领们都把它当成了一个低级的玩笑,但当一个好奇的孩子无意间验证了它之后,所有人都发现,这一切都是真的,这引起了极大的恐慌,民怨开始沸腾,人们开始暗中咒骂那座冰宫里的女王和贵族们,起初那些潜伏着的暗探还试图去阻止,但他们很快发现,所有人都开始公开咒骂起来,他们毫不掩饰自己对住在水晶宫里的人的厌恶,就连吃饭之前,也要先骂上一句“女王那个婊子”或是“那些狗娘养的贵族”,当这个消息传到水晶宫的时候,引发了贵族们的恐慌,但女王只是笑笑,说了句“那不算什么。”

然后暗流继续涌动,不知是谁突然开始传颂起一个“革命”的词,这两个字就像一颗火星掉进了油锅,瞬间引爆了愤怒的百姓,人们开始秘密结社,准备着各种各样的武器,不知道谁提起了可也余志的名字,人们这才想起几年前他曾经失败的那次谋反,他们既羞愧自己当初的麻木,又对他的先知先觉无比崇拜,在这种感情的促使下,他们将他称为了革命先驱,高呼着他的名字集合起来,先后有四十七个部落的头人宣称要反对水晶宫的统治,发起了零星的抵抗,但由于彼此之间谁也不肯服从对方,这些乌合之众无一例外被击溃了,甚至没有对贵族们造成丝毫威胁,甚至连当年可也余志当年那次失败的谋反也比不上,人们开始惋惜他已经被流放到了万里之外,觉得如果他还在就好了。

然后可也余志突然如救世主一样出现了,他穿着一身破旧的黑衣,头发和脸都没有梳洗,落拓的就像一个乞丐,起初是一个年轻的村民在荒原上发现了他,他喝得酩酊大醉,身边都是呕吐出来的秽物,比落拓还要落拓,但没有任何人嫌弃他,人们围拢在他的身边,只觉得肃然起敬,他们不敢想象这个人经历了怎样的九死一生才从万里之外回到这里,也不敢想象这个人经历了怎样的孤独、误解和委屈,他们觉得换成自己恐怕早已崩溃了,而这个人既然还在坚持着,所以他们把他当成了英雄,他们簇拥着他来到各部落聚集的帐篷,拥戴他成为革命的领袖,当数万人的目光聚集在他身上的时候,他的眼神终于恢复了清明,然后他挥了挥手,止住了沸腾的人群,静静的说:“我回来了。”

“两年前我被赶走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有一天会回来。”人们羞愧的低下头去,他接着说道:“因为我知道,有一天你们会需要我。”

“这个国家没有正义,那座冰城里的人高高在上,视我们如奴隶,他们用我们辛苦捕捉的野兽从国家的另一面换来了丰沛的粮食和珍贵的珠宝,却只肯给我们不足以果腹的一点,每年都有人因饥饿而死去,他们建立了强大的军队,欺压我们,驱赶我们。但其实他们并不比我们更强大,是我们因软弱而放弃自由是我们自己选择成为了奴隶,其实真正惧怕我们的是他们,他们怕我们冲进那座城池,怕我们抢走他们的财富,怕我们砍掉他们的脑袋,因为恐惧,他们才建立了强大的军队来欺压我们,因为恐惧,他们才在我们的水源里下毒来控制我们,因为恐惧,他们才把自己藏在那座冰块筑成的城里,他们空有强大的军队,却不去征战四方,只敢龟缩在这小小的流鬼国内,欺压自己的百姓,他们只是一群寄生虫而已。”

可也余志的声音传遍整个荒原。

“这天下承平已久,久到那些堕落的贵族也忘了他们的血性,他们对万里之外的大唐太谦卑,对海对面的胡人太客气,对流鬼国的百姓却太苛刻。革命的时候到了!所有流鬼国的百姓联合起来,打进那座腐朽的水晶宫去,把那些高高在上的皇帝贵族拉下宝座,我们将建立一个百姓当家作主的国家,我们将组成最强大的军队,我们将政府大唐,我们将称霸海洋,而这一切都将从今天开始。”可也余志拔出了剑“而我的剑锋所指之处,就是我的国家!”

“革命!”他掷地有声的说出这两个字。

“革命!”数万人高声回应。

这呼声经久不息,可也余志满意的挥挥手,继续说道:“我非英雄,只是时势造英雄,我不是你们的领袖,却愿意在今天为你们死去,一切将从这里结束,也将从这里开始。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始终穿着这身黑衣吗?那是因为我随时准备着参加自己的葬礼,就像此刻,有六把强弓正在瞄准我的头,有两个刀手随时准备刺穿我的心脏,可是那又能怎么样?想取我的命,你来试试啊。”

他抬起手,遥遥的指向阴暗处,那里潜伏着女王的士兵,他们一直监视着这片冰原上的部落,这已经是人人皆知的事情,此刻那个小队长正潜伏在冰雪中,见他发现自己,并没有慌乱,只是从容的站了起来,倨傲的说:“你们这是在谋反,还不跪下!”

即使面前有几万人,他丝毫不以为意,以往的经验告诉他,只要一个三十人的小队,就能震慑住整片冰原上的乌合之众,但他算错了一件事,这些乌合之众,现在有了领袖,所以当他趾高气扬的呵斥他们的时候,可也余志打断了他,冷冷的说:“纵是国破家亡,山河尽碎,又何妨,既有来处,总有归路,无非是杀出一条血路或是苟且偷生罢了,而像你这样的小吏,还不配让我低头。”

然后他转身,出剑,小吏的头颅冲天而起,带起一篷鲜血,那些愤怒的群众纷纷冲了上去,那只三十人的小队瞬间被淹没了,他们甚至连自己的武器也没有来得及摸到,就被击倒在地,变成了一堆烂肉。可也余志并没有出手,已经足够了,他已经达到了今天的目的。

那本来自唐朝的《难经》帮了大忙。刚到唐朝的时候,他偶感风寒,一位名医为他诊脉,却发现竟是传说中的“无魂”之脉,但见他面色红润,中气十足,与那些行尸截然不同,细细问来,才知他从那北海之北的极寒之地而来,天气寒冷,脉象自然迟缓,便暗暗称奇,随意开了些伤寒的方子,可也余志却暗暗记在心里,定下了计策。

果然不出所料,在死亡的威胁下,人们就会恐惧,恐惧会变成愤怒,而愤怒会使人失去理智。

革命者不需要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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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革命就像是病毒,迅速在这片冰原上传染,在四十七个部落相继宣布独立之后,越来越多的部落加入了革命者的行列,其中既有喜欢鲜血和杀戮的暴徒,也有想要改变自己生活的普通百姓,也有怕有好事落下自己的投机者,既有□□,也有□□,还有中间派,对于他们来说,革命并不是一个相同的概念,相对于革命本身,□□们更热衷于砸碎这个世界,至于砸碎以后怎么办,则完全没有考虑过,他们砸呀咋呀,直到自己毁灭,而□□显然对享受革命成果更感兴趣,他们期待通过革命建立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新秩序,而那些中间派,则像蛆虫一样左右摇摆,谁占了上风,他们就伪装成谁,所以革命其实并不存在,它先是被□□变成一场暴动,然后又由□□照着旧世界的样子恢复它,最终沦为一场骗局,但对于可也余志来说,这这一切都无所谓,至少革命的种子已经种下,只要用足够的鲜血和眼泪浇灌,新世界总有一天会在废墟之上开花结果。

仅仅是一个月的时间,整片冰原上的一百多个部落都加入了革命的队伍,他们建立了数十万人的独立联邦,推选可也余志作为领袖,组建了十万人的大军,冰原上水晶宫的势力被全部拔除,那些穿着重甲、拿着锋利的刀剑,在他们眼里似乎不可抵抗的强大战士们,在那些农夫和猎人的棍棒下抱头鼠窜,革命者们占领了整个冰原,只有一个不足百人的小部落没有参加革命,当那个年轻的头人不解的问他已经白发苍苍的爷爷时,老人轻蔑的说:“革命?这世间没有革命,只有纷争,那些所谓革命者的武器不是刀剑,而是对新时代的吟咏,他们描绘着天堂,却把地狱带来人间。就像那些神棍一样,他们自以为推动了历史的车轮,不知道历史的车轮自己会向前转动,孩子,宗教和政治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欺骗和自欺欺人,你要记住,上帝是魔鬼的使者,而奴隶的领袖是新的奴隶主,革命的结果只会产生一个新的王,却不会任何改变,那些金字塔尖上的东西,一阵风就会垂落,只有最底层的才是稳固的,革命是个大事情,而我们只是个小部落,所以,只要安静的看着就好。”

头人对自己的爷爷一向惟命是从,那个部落最终没有加入他们的队伍,虽然这本是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但却引发了许多人的不满,他们认为这是对革命的挑衅,特别是那些激进□□更是把他们说成是叛徒、水晶宫的走狗,一些最暴虐的人包围了那个部落的村子,想要把他们统统抓起来绞死,但可也余志却突然想起了女王曾经对他说过的话,于是他阻止了他们。

“参不参与革命是他们的自由,我们是革命者,不是暴徒。”

这句莫名其妙的话让他的威信更高了,当一个人成为领袖的时候,不管他说的对与错,人们总会下意识的说服自己,就像他们曾经说服自己服从女王一样,群氓总是下意识的选择强者,并以为这是他们的意志。他们甚至把可也余志当成了圣贤,下意识的模仿他的一举一动,他们把他说过的话奉为经典,像他一样穿起黑色的衣服,尊称他为“玄衣王”,并将那十万人称之为“玄武军”,每一名战士都只服从他的指挥,佩戴他的雕像,他们严格的执行他的命令,将那座水晶宫封锁起来,不再和贵族们交易货物,这引发了贵族们的担忧,在一次朝会上,一名贵族向女王汇报了发生在冰原上的情况:“尊贵的陛下,我不得不向您禀报,我们已经失去了对冰原的控制,那些贱民们已经聚集起来了,他们拥立了一个伪王,甚至还建立起一支军队,那只军队比我们的还要强大,他们将我们的军队赶了出去,甚至开始拒绝和我们交易那些货物,再这样下去陛下,我想是时候提高一些交易的价格了。”

女王微微的眉头,蔑视的看了他一眼,不屑的说:“人多并不意味着强大,再多的贱民也只是一群乌合之众而已,他们并不懂得维系一个国家需要庞大的机制的道理,只要失去了他们的领袖,他们就又会变成一盘散沙,这并没有什么可担忧的,他们攻不破这座城,城里的粮食也足够数十年不和他们做任何交易,完全不必担心。比起这个,更让我担心的是,我所领导的贵族们,竟然还比不上那群贱民的首领。”

这句话决定了那名贵族的命运,有两名武士将他的头斩下来,倒着拖出殿外,在皇宫内划出一道常常的血痕,在女王的朝会上,这是在平常不过的事情,所以并没有人大惊小怪,大家早已习以为常,朝会继续进行,另一名长相阴郁的贵族站了出来,低声的说:“您的贵族们也并非一无是处,请允许我带那个贱民的首级回来。”

在整个水晶宫中,只有这个贵族敢和女王这样说话,他是最忠诚前朝的老臣了,上一位国王临死的时候,把女王托付给了他,他果然没有辜负先王的期望,殚精竭虑的辅佐女王,哪怕满手沾满鲜血也在所不惜,处决那些贵族的命令,每一道都是他亲手签发的,这让所有的贵族对他恨之入骨,但他毫不在意,因为他掌控着一只比雪狼军还要强大的力量,这只部队不过区区一千人,却足以让所有的贵族恐惧得睡不着觉,因为当他们出现的时候,你一定已经死了。

那些刺客可能是你的仆人、妻子、甚至子女,他们无处不在,只效命与他,那些试图反抗女王的人,不管是贵族还是贱民,都被他在暗中剪除了,他只效忠于女王,但女王刚才的话让他感觉到了侮辱,他急于向她证明自己的力量和忠诚。

站在女王右侧的一名老臣焦急起来,似乎想要说什么,但女王用一个眼神制止了他,只是轻轻地对躬身等待她命令的老贵族点了点头,轻声的说:“叔叔,您知道我不是说你,何必这么激动呢?一个小小的贱民,还不需要劳动您出手。”

女王的语气让他很是安慰,但很快又严肃起来,他重新站直了腰板,认真的说:“不,女王陛下,您说的是对的,那个贱民的首领,的确需要我亲自出手,他曾是雪狼军的统领,他知道我们的一切,我们必须尽快除掉他。”

“那么,按照你的意志去做。”女王点了点头,示意朝会到此为止,贵族和大臣们鱼贯退下,大殿中只留下她右侧的那个老臣,此刻他不再忌讳,担忧的说:“您应该阻止他的,他真的会杀了那个小子,您知道,如果他将一个人当成您的敌人,一定会不遗余力的让他消失掉,我很担心。”

他当然会担心,作为从小看着女王长大的老人,他知道这个看似霸道的小姑娘到底有多孤独,抛开残忍、独裁、女王这些标签,她不过是一个十七岁的孩子罢了,而对于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她表现的太成熟了,似乎是因为过早拥有一切的关系,这世间的一切都无法引起她的兴趣,这本该是垂暮老人才应有的样子,但却过早的出现在她的身上,而那个男人,是唯一能让她感兴趣的事物。

“她已经到了出嫁的年龄了。”老人想,对于王权和统治,其实他并不在意,即使是女王,对于他来说也是一个小姑娘,他只想看着她顺利的长大,像平常的女孩子一样结婚、生子,然后安详的度过一生,他并不在乎她喜欢的是贱民还是反贼,只要是她喜欢的,他就一样的喜欢,所以他很担心那个冷血的刽子手会让那个男人变成一具尸体,因为那会毁掉女王的幸福。

然后一只手握住了他的手,他抬起头,看见女王笑着跟他说:“我没办法阻止他,因为他和您是仅有的父亲的老臣了,我不能伤了他的心,就像我不能伤了你的心一样。”

“但是。”老人欲言又止。

“我知道您的担心。”女王像儿时一样俏皮的甩了甩头发“如果他死了,就不配做女王的丈夫,我相信他绝不是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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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者取得了暂时的胜利,或者说他们自认为是这样,他们控制了整片冰原,并建立起了自己的国家,他们推选可也余志为王,组建了自己的政权,在所有人的眼里,革命似乎已经胜利了,整个流鬼国都在他们的统治之内,只有那座水晶城还暂时没有被攻占,不过它已经被包围了,攻占他只不过是时间问题,他们占据的领地比那些贵族们大的多,军队也是他们的数倍,还有源源不断的兵员可以补充,而那座被困住的水晶宫却只是一座孤城,既得不到粮食的给养,也得不到兵员的补充,只会一天天衰落下去,而革命者将会更强大,总有一天,那座城里的人会打开城门来投向,相比于这样兵不血刃赢得这场战争,没有人愿意和那五万武装到牙齿的雪狼军开战。

但他们忘了那座城里不仅有超过整个流鬼国数倍的财富,还有着能够远渡北海的巨舰,那并不是一座孤城,这一切可也余志是清楚的,但他并不准备戳破,现在并不是开战的最好时机,革命者们看似强大,本质上仍然只是一群愤怒的百姓罢了,这一切他当然没有对那些百姓说,有些事只需要领袖知道就好了,对于人民完全可以用另一套说辞,领袖不需要他们和自己一样想,只需要他们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动。

唐人有一个词,叫做殊途同归。

和两年前不一样,现在可也余志已经是一个非常成熟的领导者,他不再会因冲动而草率决定,也不会逞一时的血气之勇,他既要考虑民意,也要顾全大局,每天除了向那些疯狂崇拜他的人演讲,还要处理数不清的公文,那些部落的头人都是一些连字也不认识的大老粗,对治国理政是一窍不通的,这庞大国家的军务和政务就落在他一个人的头上,这着实是一件苦差事,幸运的是他在大唐学到了不少知识,否则还真的未必应付的来,那些政务是如此繁琐复杂,就连吃喝拉撒的事儿都要一一安排,这占据了他绝大多数的精力,他甚至连练剑的时间也没有了,如果一直这样下去,恐怕他会变成一个大腹便便,顶着重重黑眼圈的中年大叔,他现在开始理解甚至有些同情住在那座冰城里的那些贵族,他们终日坐在一个小房间里,面对着一张桌子和数不清的文件,就像被一群圈养的猪,难怪会一个个长得肥头大耳,也这是可怜得很,没想到自己竟然也有机会变成和他们一样,这是可也余志没想到的,不知为什么,他竟然突然想起了那个只有十七岁的女王,想到幼小的她这些年来一直做着这样的工作,竟觉得她有点可怜,不过很快便释然一笑,他不会让她可怜太久的,不久之后,他就会攻破那座城池,到时候她就可以从这些繁复的政务中解放出来,他会保留她女王的身份和地位和她所拥有的一切,除了权利。

权利本就不是女人用来炫耀的装饰。他这样想着,心情突然轻松起来,眼前棘手的问题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几十万居民按照部落组成了大大小小的城邦,开始开采冰块,建造城市和房屋,一只数千人的商队已经出发,他们将在大唐用那些奇珍异兽的皮毛换来粮食和武器,而那只十万人的军队正在紧张的日夜操练,等一年之后,商队回来的时候,就是决战的时候了,他的每一道命令都被一丝不苟的执行下去,这便是集权的好处,整个国家都在执行他的意志,唯一的问题是,如果他犯错,整个国家都会跟着犯错,不过他是不会犯错的,这些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这让他送了一口气,随手端起了女仆放在桌面上的一杯茶水,这个女仆是新来的,虽然时间不长,但伺候起人来却甚是周到,比以前那些粗鄙的村妇强得多了,就连这随手接过来的茶水,也是始终温着的,这并不容易做到,即使是在水晶宫中,也只有那些经过训练的女仆才会如此细心,她们会提前计算时间,感觉水要凉下来的时候,就悄悄换上一杯新的,这并非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一个称职的女仆一天可能会更换几十次茶水,得有耐心才行。

可也余志满意的端起茶杯,刚要一饮而尽,却突然想起他已经不再是雪狼军的大统领,而这冰原上并没有这样的训练有素的女仆。他突然想起一个在水晶宫内也令人噤若寒蝉的组织,传说那个组织有上千名训练有素的刺客,他们平时以普通人的身份潜伏在你的身边,只等统领一声令下,便会化身成夺命的死神,剥夺你的生命。这让他皱起了眉头,又将茶水放在了桌上,唤来了那个女仆,柔声说道:“今天却是辛苦你了,快喝了这杯茶休息一会儿吧。”

那女仆毫不犹豫,举起杯子便一饮而尽,可也余志摇摇头,刚觉得自己是多心了,便见那女仆七窍流血,直挺挺的倒了下去,他不由倒抽了一口冷气,忙不迭的脱下那女子的鞋子去看,果然见她的脚心上烙着一朵白芷花,他记起了自己还是大统领时候女王曾经跟他说起过的话:“遇见踏着白芷花的人,一定要躲得远远地。”

果然是那个组织的人,但他没有声张,如果民众知道他遭到了刺杀,一定会愤怒的失去理智,那会扰乱他的计划,所以他隐瞒了这件事,但很快第二次刺杀又来了,这次刺杀比第一次更加缜密,它伪装成一次意外突然发生,当他乘着驯鹿拉着的车子奔行在冰原上的时候,车轮碾在了冰窟窿上,然后那个车轮整个掉了下来,车子失去了平衡,但车夫却无法让鹿停住,那些鹿像发了狂一样在冰原上狂奔,车夫被当场摔死,那几匹鹿又拖着他跑了好几里,才耗尽了力气停了下来,事后护卫们发现那个冰窟窿是故意凿出来的,那个车轮也被故意拧松到只剩一扣,而那几匹驯鹿的臀部上都有被刺过的痕迹。

可也余志不用看,也知道那个车夫的脚下一定有一朵白芷花。他要求所有人保密这件事,不要泄露任何口风,只宣称是一次普通的事故。

他的命令得到了执行,但刺杀并没有停止,或者说,在他死去以前,这种刺杀是不会停止的,在未来得三十天内,他接连受到了十多次刺杀,他在城市里行走,一只箭从五百步外射向他的眉心,如果不是他武功高强,恐怕会被当场射死;他在房间里休息,那座干木搭乘的小屋突然起了火,如果不是长期的操劳让他睡的很轻,恐怕会在睡梦中被烧成一具焦尸,他的被窝里被丢进了可以一口咬死大象的毒蛇,车子里被放置了见血封喉的毒针,就连早上穿衣服的时候,也要仔细的检查一遍会不会有淬了毒的刀片之类的东西,这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困扰,甚至连处理政务的效率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他神情恍惚,夜不能寐,头发大把大把的脱落,像一个垂暮老人一样,如果在这样下去,即使那些刺客没有得手,自己也会被累垮了,但他依然对整件事保持了沉默,现在并不是决战的时机。

但接下来的一件事突破了他忍受的底线,在一次公开的重要会议上,那些刺客公开发动了袭击,在数万人面前,一名伪装成仆人的刺客当场刺杀了最大部落的头人,引发了全场的骚乱,当护卫们蜂拥而至,将那个刺客当场斩为肉酱,谁知这正中刺客们的下怀,在混乱之中,一个小队的刺客扑向了他,那些刺客有的混在革命者中间,有的混在护卫中间,有的混在仆人中间,不约而同的对他发动了进攻,而此时他的身边没有一个人,最近的士兵在一百米开外,中间还隔着混乱的人群,他甚至连一把剑都没有带,他觉得在他的人民面前是不需要剑的。

但他错了,当第一把剑刺穿他肩膀的瞬间,他突然泛起一股难以言喻的疼痛,那疼痛不是来自伤口,剑上有毒,伤口是麻木的,但心却仿佛被紧紧攥住,即使是那个部门,也不敢随便发起这样一次近乎疯狂的行动,能下这个命令的,只有一个人。

自己被背叛了,那一瞬间他突然明白,这世间没有什么是永恒的,一切都可以改变,承诺只是弱者的祈求,王没有不能忘记的人,也没有需要履行的誓约,这世间除了手中的剑,一切都有可能背叛你,一切也都可以背叛,他反手折断了那个刺客的手臂,将那把剑夺了过来,然后开始了杀戮,在百姓们焦急的呼喊声和士兵们的怒吼中,他以一人之力接连斩杀了四十多名刺客,生生的杀出了一条血路,陆续赶来的士兵将他围在中间,用敬仰的眼神看着他,但他却颓然坐在地上,无力的将那把剑丢在一边。

没有人明白,这个浑身浴血的男人,为什么会有这样忧伤的眼神。但当那名被杀死的头人的妻子和孩子们放声哀嚎的时候,所有人都自以为明白了他,这让他们对他更加尊敬,也更加激愤。

但这其实只是民众的又一次误读而已,可也余志内心无比悲愤,却只是为了自己,他此刻无比激愤,忍不住脱口喊道:“这是挑衅!这是战争!这是背叛!”便昏了过去。

那些刺客全部被当场诛杀,但这并不是结束,那些早就按耐不住的□□们占据了上风,他们以“领袖受到了生命威胁”为理由,开展了一场大清洗,这无疑是有效的,那些脚下踩着白芷花的刺客们被一个又一个揪了出来吊死,但这不足以平息百姓们的愤怒,他们开始进一步清查那些刺客们的同伙、帮凶,这是一个大工程,人们开始彼此怀疑,互相揭发,称那些平日里自己看不顺眼的人为奸细,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无数的冤案,数万人被处死或是流放,其中有大部分是反对立即和水晶宫开展的温和派们,□□们完全占据了上风,他们开始穷兵黩武,准备发动一场战争,等可也余志醒来的时候,发现一切都失去了控制,军队早已整装待发开赴水晶宫,他们甚至已经和贵族们的军队爆发了多场冲突,双方都死了不少人,仇恨愈演愈烈。

最可笑的是,那些进攻的命令,都是以可也余志的名义发布的,很显然,这依然是一次误读,即使是最激进的□□也不会试图篡夺他的权力,只不过这次误读得到截然相反的结果而已,可也余志虽然愤怒,但不想发动一场战争,他只想要女王给出一个交代而已,希望有人为这场战争负责,但现在显然他也无法停止这一切,双方都已经流了太多的血,那些鲜血让民众们更加疯狂,即使是他也不敢违背这种失去控制的民意,因为他知道,虽然都说得民心者得天下,但民心多变又天生不足,所以天下经常易主,他必须表现得愤怒一些,否则百姓们会把他拉下神坛,烧死在火刑架上。

自古以来,民意是个头脑简单的巨人,很多人想欺骗他,让他为自己做事,有人让他充当苦力,有人想让他充当武器,但千万别忘了他的喜怒无常。那些试图利用民意的人,往往也会被民意裹挟,变成残暴的怪物。

可也余志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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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战争愈演愈烈,当名为革命的磨盘开始转动时,生命不过是被碾碎的血肉而已,杀人多的成了功绩,这并不是人类第一次这样做,历史的天空本就是血色的。

双方各有胜负,雪狼军的战斗力要比玄武军强得多,但人数上却吃了亏,玄武军虽然只是一群农夫和猎户,比经过专业训练的雪狼军战士要弱的多,但兵员却也更好补充,随便一个农夫训练几天,拿起武器就可以上战场,而那些雪狼军必须经过几个月的训练,才能熟练使用那些精良的装备,那些重甲、骑枪和强弓并非那么简单就能使用,往往培训一个雪狼军战士要花费一个普通农夫一年的开销,但玄武军的那些流氓们却往往会一拥而上,他们根本不讲什么骑士风度,那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雪狼军精锐被七八个玄武军围着一个打,虽然奋力杀死几个敌人,但往往饮恨在棍棒之下,水晶城是经不起这样的消耗的,这样下去没有多久,雪狼军的数量就会锐减,而那些由农夫组成的玄武军却会在一场一场的战斗中成长起来,所以女王下达了命令,让所有的雪狼军固守,不准任何人出城接敌,这个示弱的命令让整座城里开始人心惶惶,有些人甚至开始怀疑会输掉这种战争,就连一向云淡风轻,经历过不少生死的那位老臣也乱了方寸,他深夜找到女王向她进言,希望她处死主持暗杀行动的老贵族,给那些革命者一个交代,女王却诧异的看着他,用难以置信的与其说:“我以为你们是朋友。”

“这毫无疑问。”一向对女王百依百顺的老臣挺直了腰板,第一次顶撞她说:“但毫无疑问,在忠诚面前,友谊不值一文。事实上,不仅我如此想,我的那位老朋友也一样,刚刚从他家里出来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已经活的够久了,如果能为女王再做些什么,是他的荣幸。”

女王一震,紧接着又说道:“不,我绝不同意,你们就像我仅剩的亲人一样,我不能再失去你们其中的任何一个,况且他不会那样做的,你知道,可也…”

“你不知道。”老人打断了她“当人心中有仇恨的时候,就看不到过去了,当男人眼睛里有天下的时候,就看不到女人了,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

“我不是小女生了。”女王突然娇羞的说“我并非相信他,而是相信自己,我还有王牌可以打。”

老人没有说话,只是皱着头离去,这一次他不准备在遵守女王的命令,因为一切都已经无法改变,在第二天的朝会上,女王遭到了刺杀,动手的是一个宫女,她毫无征兆的向女王发动了袭击,但由于紧张并没有刺中,然后她被护卫们当场擒下,在她的脚下发现了一朵白芷花。老大臣第一个向女王提出了质疑,群臣们纷纷响应,他们早就对掌控着杀手组织的老贵族噤若寒蝉,如今有了钉死他的机会,自然不遗余力,护卫们在老大人的带领下抄了他的家,发现那个平时让他们恐惧的老人早已用一把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令所有人都送了一口气,毕竟没有人不害怕他临死的反扑。

这个一生忠诚,位极人臣的老贵族被剥夺了一切荣誉和爵位,他的老朋友在大义灭亲之后,下令将他的尸体交给了革命者们,对此,女王并没有表态,只是在第二□□会的时候,她没有穿着那身华丽的王袍,而是穿了一身白衣服。

只有一个人明白女王的含义。

当那个老贵族的尸体被送到可也余志的面前时,他的眉头剧烈的跳了一下,他知道这个老人的身份,自然明白这件事的意义,他以为女王绝不可能这样做,但她偏偏这样做了,他本想就坡下驴,停止这场战争,但没等他说话,便有一位部落的头人说:“随便杀个人当替罪羊吗?傻子才会相信没有女王的命令那些杀手会行动。”

这句话改变了可也余志的想法。或者说的更准确一些,这个老贵族的死改变了他的想法,当得知女王杀死这个老人的时候,他一直以来相信的某些东西,坍塌了。

“厚葬这个无辜的人吧。”他淡淡的下达着命令,抬起头对使者说:“如您所见,我和我的同志们都不相信贵方的说辞。”

“女王本人也在昨天遭到了刺杀。”使者还想要继续解释下去,但可也余志冷冷的打断了他。

“那还真是遗憾,请向女王转达我的问候。”他冷冷的说“还有,请告诉他,这场战争只有一方投降才会结束,她实在没有必要杀死这个人的。”

决战已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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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数次的试探之后,似乎双方都失去了耐心,决战发生前似乎并没有任何预兆,十万玄武军——也许真实数字比这还要多一些,向那座高大的城池发起了总攻,雪狼军据城死守,无数箭矢如雨点般落下,没有一个玄武军的将士可以爬上城头,那坚硬的冰块铸成的城墙比砖石砌成的还要坚固,就算用坚硬的巨木去撞击也只能留下几个浅浅的白印,不仅如此,那城墙的表面还无比光滑,连云梯也无法攀援,玄武军的第一波进攻很快被打退,丢下了大量尸体,但很快他们又卷土重来,并带来了大量的火油,冰是怕火的,那些火油燃烧起来,融化了城墙的底部,让那座冰块铸成的城墙瞬间坍塌下来,无数的玄武军士兵从四面八方鱼贯而入,冲进了那座一直以来他们连看也没有资格进来看一眼的城池,现在他们把它踩在脚下了,他们既惊奇于它的繁华,也痛恨这繁华不属于自己,所以他们大声呼喝着挥舞着刀剑,想要发泄他们的愤怒,但却惊奇的发现眼前已经没有了一个敌人,那些雪狼军的士兵退到了远处,似乎畏惧他们的强大,这让那些农夫出身的士兵们被冲昏了头脑,以为自己仿佛天下无敌一样,嚎叫着冲了上去,但很快他们便为自己的轻率付出了代价,那只已经不足五万人的雪狼军在集合在一起时,爆发出了难以想象的战斗力,那些身披重甲的骑士们只需要一个冲锋,就能带走数百人的生命,那些简陋的破铁兵器甚至无法穿透他们的甲胄,只是一次正面接触,冲在最前面的那些玄武军就迅速崩溃,重新变成一群农夫,有些胆小的甚至哭着四散奔逃起来,踩死了不少自己人。

乌合之众遇到了正规军便是这般样子。

可也余志好不容易才重新将大军整顿下来,但这些被吓破了胆子的兵却早已失去了再次重逢的勇气,他只有不顾左右的阻拦打马冲上阵前稳定军心,否则只要对面那些穿着重甲的骑兵一个冲锋,己方就会兵败如山倒。

作为领袖,他必须顶在最前面。

但出乎他的意料,对面的那只军队放弃了这难得的战机,他相信任何一个指挥官都会明白,才是只要再发起一次冲锋或是齐射,也许就会赢得这场战争的胜利,但是他们却只是站在对面,发出了一阵惊天动地的欢呼声,可也余志若有所感,缓缓的抬起头来,看见女王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对面最高的那座城楼上,她右手边站着那位白发苍苍的老大臣,左手边的位置空着。

王对王。

“你竟然冲到了这里。”女王的眼中没有怨怒,只有欣赏,她的声音很好听,就像是老朋友唠家常一样,即使那些革命者们也不会觉得讨厌,但她说出来的话却让人毛骨悚然。“但是,到此为止了,眼前的这支军队是你们无法战胜的,而它即将碾碎你们,你们的尸体将被秃鹫啄食,你们的亲人将沦为真正的奴隶,而这就是你们的命运,可也余志,你们的运气耗尽了。”

“老天从不会站在我这边,所以我并不相信运气。”可也余志竟然笑了“但恐怕您的军队无法获得胜利,因为革命者是杀不尽的,即使今天你能将所有站在这里的人杀死,还会有更多的人走上这条道路,没有人会束手待毙,更何况是十万拿着武器的勇士,只要他们不退缩,即使是站在这里不动你们也杀不完的,您的士兵有锋利的刀剑,但越是锋利的刀剑越容易便钝;您的军队有坚固的铠甲,但越是坚固的铠甲就越沉重,当士兵和马儿变得疲惫,刀剑变钝的时候,这些乌合之众将用木棒敲碎他们的脑袋,而您,将从那座高楼上被拽下来,胜利的太平未必朝向你的一边。”

他的语气无比自信,这让玄武军的将士们也坚定起来,他们高高的举起了手中的武器,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呼喊,似乎随时等待着可也余志的命令,这呼喊声是如此高昂,以至于那些训练有素的战马都受到了惊吓,不安的蹬着蹄子,打起了响鼻,女王目光中赞赏的意味更浓了,但她似乎已经没有耐心再和他浪费时间,所以她又一次开口了。

“你连一只鹿都不忍心杀死,杀千万人的时候却不眨一下眼睛,是因为只要看不见就好了嘛?”女王俏皮的眨了眨眼睛。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可也余志说。

“就是他!”不知何时,女王身边多了一个孩子,很多人都认识这个孩子,他所在的部落不久前灭族了,当时所有人都以为没有人幸存,但这个孩子却活了下来,当天他并没有在喝水,所以得以幸存下来,看到可也余志,他立刻恐惧的睁大了眼睛,尖声的喊叫起来“就是他在水里下毒的,他把一种白色的粉末放到了水里,然后那些喝了水的人就都死了,爸爸、妈妈都死了!”

有侍卫把孩子抱了下去,女王沉声说道:“我的子民们,你们都被骗了,这世上哪有什么革命,他们只是在利用你们而已,当那些骗子站在台上的时候,你们盲从,而那些骗子被掀翻的时候,你们否定,他们本来没有力量,所以他们用谎言窃取你们的力量,他们把自己伪装成圣人,自称自己在改变历史,民众不知道的是,就算没有那些领导者,时代也总会进步,只是那些卑鄙的骗子把功劳归功于自己,他们站在你们身后,煽动你们站起来,然后让你们去战斗、去流血,那些人得到了自由,他们得到了不用做奴隶的力量,他们本可以告诉别人,让他们也摆脱奴隶的命运,但他们却不想告诉别人了,这力量让他们想成为新的奴隶主,继续奴役他人,所以你们的革命永远不会成功,而失败的真正原因是权利的诱惑,看看站在你们面前的这个男人吧,你们的牺牲换来的是他的荣耀,即使你们将我拉下王座,他也会成为新的王,而一切都不会改变,所以放下武器吧,你们的女王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我将赦免你们,甚至允许你们保留自己已经得到的东西,只要你们献出你们的忠诚。”

“她在撒谎。”可也余志气急败坏的说“你以为随便说几句话就能动摇这些革命者吗?同志们,不要放下武器,放下武器意味着死亡。”

“你恐惧了吗?”女王笑了“不,不,不,可也余志,你完全不必恐惧,我对你只有欣赏,没有怨恨,你忘了当年的约定了吗?我说过的话,依然算数,今天之后,你便是流鬼国的亲王,我许你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罪皆赦,见王不拜。”

“傻瓜,你以为我忘了咱们之间的婚约吗?”女王嫣然一笑,竟似小女儿一般“虽然是小孩子说的话,却也算数。”

这句话一出,无论雪狼军的将士还是玄武军的革命者,尽皆哗然,然后女王又柔声说了下去。

“若不是与你有了婚约,你以为凭你一个无根无靠的穷小子,能当上雪狼军的大统领?要知道,哪一任雪狼军的统领背后没有一个贵族的支持?”

“若不是与你有了婚约,你以为凭你试图谋反的大罪,不会被吊死在城墙上,仅仅判了个流放?”

“若不是与你有了婚约,你以为你凭什么不会被流放到极北之地的冰川去,而是被流放到比流鬼国还富庶的大唐?”

“若不是与你有了婚约,我提前遣人送去了书信,你以为你胡乱说两句,就能让唐王相信你是流鬼国的使者?”

“若不是与你有了婚约,你以为你在唐朝购置书籍、毒药,回国后又投毒、造谣,凭什么那么多护卫暗卫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雪狼军凭什么按兵不动?”

她没说一句,那些玄武军的气势便低一点,等这些话说完的时候,他们已经完全没有了斗志,有些士兵已经放下了手中的兵器,有些甚至已经跪了下去,他们看着可也余志,那眼神中夹杂着愤怒、鄙视、羡慕等等说不清楚的味道,可也余志似乎听见他们在说:“你欺骗了我们。”

他已经没有同志了,他为了世间人而拔剑,现在他将世间悲苦练成了无敌的剑,眼看着就要取得胜利,可惜那些世间人又挡在了你前面,纵是你的剑再锋利,也斩不尽天下人,世间人本就是善于受苦的,他们永远也不会理解你,只会服从胜利的一方,而自己已经失败了。

“这一次你又输了。”女王眨了眨眼睛,俏皮的说“从小时候开始,赢得总是我。”

她似乎轻松起来,身边的老臣也露出了笑容,似乎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但可也余志却摇了摇头,轻声的说:“见王不拜?不必许,我从不曾拜。”

“这已经不是小时候骑马打仗的游戏了。”可也余志的眼神迷离起来,似乎在回忆“你不知道,这世上只有两样真实的东西是不能相信的,男人的承诺和女人的眼泪,因为他们的有效期,都只是当时。”说完这句话,他就轻轻的低下头,解下身后背着的那张弓箭,这张弓是他所在的部落传下来的,一直以来他还从来没有用过,自打他的父亲去世以后,他就一直背着这张弓,弓身上的漆皮早已脱落,露出乌木的弓胎,他拿出一支箭,搭在弦上,轻轻的把弓弦拉满,那根鹿筋编成的弓弦发出一阵尖利的吱呀声,似乎随时都可能折断。

女王微笑的看着他,丝毫没有躲闪的意图,她知道他的剑法天下无敌,却从来没有见他用过箭,在她看来,这不过是一个小孩子游戏失败之后的赌气而已,她相信那支箭根本不会射中她,不要说从城下到这里有几百步,她根本就不相信他会射中自己。

人最大的悲剧,往往是对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位置估计过高。她还是少年就执掌天下,以为天下一文不值,却不知道对别人来说,她跟天下比起来才是不值一文。

弓弦轻振。

那支箭射中了女王的眉心,带起一蓬血花,将她的笑容定格在脸上。

车千乘,花满楼,爱恨情仇不过是一杯酒而已。

她从九丈高的高楼坠落,可也余志别过脸去,沉声说道:“就算你是女王,也不能颠倒我的黑白,亲王的位置我不稀罕,我只想为万民请命。”说罢他丢掉了那把弓,拔出腰间的宝剑,振臂高呼道:“愿今日死!”

他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清白,玄武军的将士们惭愧的低下头去,他们竟然在战场上动摇了,他们竟然怀疑他们的领袖,他们甚至放下了武器,这种惭愧让他们无地自容,继而又升起一种被愚弄的愤怒,他们捡起了武器,高呼着“愿今日死!”,奋不顾身向那些他们原本畏惧的雪狼军骑士冲了过去,那些训练有素的骑士甚至连兵刃都没有拿出来,就被棍棒砸落马下。

混乱中,那位白发苍苍的老大人从城墙上跳了下来,他是含着羞愧而死的,若不是他自作聪明牺牲了对女王最忠心的那位老贵族,有那只队伍的护卫,也许那只箭根本不会射中女王,这场战斗的结局甚至会改写,那些潜伏在暗中的刺客每一个都是放冷箭的好手,在可也余志拿起那张弓之前,就会提前射穿他的咽喉。

是自己毁掉了帝国的城墙。在临死之前,他的眼睛仍然圆睁着,似乎死不瞑目,又似乎想要看着可也余志的下场,但混乱中,没有人注意到他,无数只马蹄踏在他的尸体上,很快就把他变成了一堆烂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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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很快结束,失去了斗志的雪狼军被杀的落花流水,在大统领被可也余志一剑斩断首级之后,他们很快便放下武器投降,至于那些贵族,他们早就稀里哗啦的跪了一地,痛苦流涕的诉说女王是如何暴虐,他们是如何的不得已,恳请可也余志的原谅。

也许是因为不得人心,没有一个人想要为女王报仇,那些贵族和大臣们,关心的只是自己的性命和地位。比起为死去的人忠诚,他们更希望新的领袖接受他们的忠诚。

可也余志本就不打算杀死他们,这场战争留下了一个乱摊子,整个国家都陷入了混乱,而革命者只能毁灭,还需要有人来重建才行,这些贵族们虽然不堪,但治国理政还离不了他们,除了那些罪大恶极的以外,他们都会得到一份职务,甚至获得升迁。

女王说的不错。革命只是一场骗局,这个世界没有革命者和统治者,只有胜利者和失败者,现在他胜利了,胜利者有权制定秩序,革命者将成为统治者,分享胜利的果实,然后这个国家会有新的王、新的贵族、新的统治者,也会有新的劳动者,从事着繁重的劳作,而他们仍然是数量最多的一群人。

一切都不会改变,奴隶主依然是奴隶主,奴隶依然是奴隶,只不过换了一群人,换了一种称呼,变得不那么明显了,那些许诺给予百姓的东西,会被一点点收回来,但至少现在,整个国家皆大欢喜。

这就够了。

流鬼国很快恢复了秩序,可也余志被拥立为新王,戴上了属于王的冠冕,不仅如此,他还收获了他的爱情,一位地位崇高的贵族将女儿献给了他,不日即将完婚,这个女人年轻、温柔、聪慧而且知书达理,最重要的是对他无比崇拜,比俯视他的女王要强得多。

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他是百姓口中的英雄圣贤,是贵族们尊敬的王,是少女们崇拜的偶像,整个流鬼国的最高领袖,他的每一个命令都会被一丝不苟的执行,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奉为经典,但他却怏怏不乐起来。

当所有人都相信你时,只有你自己会知道自己是什么东西,然后那个被神化的你和真实的你之间的落差会让你寝食难安,可也余志知道,自己是个卑鄙的骗子,他既欺骗了女王,也欺骗了整个流鬼国的百姓。

但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他这样告诉自己,他要建设一个更好的流鬼国,他要让百姓们的生活更加幸福,他要在冰原上建起向大唐一样繁华的城邦,他还要建起强大的军队,因为这国度太小,容不下他,总有一天,他还要带着大军一路打到大唐去,只要做到了这些,自己就不是一个骗子了。

他突然想出去走走,看看属于自己的这个国家。

然后他就走出了那座宫殿,这些日子始终处理那些政务,早已让他疲惫不堪,此刻见到久违的天空,心中竟也开朗起来,他没带护卫,因为那是不需要的,即使抛开他强大的武力,这个国家也不会有人想要伤害他,街上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认出了他,恭敬的向他问好,他只是微微的点头,示意对方不要停下手中的工作。

然后他看见了一个乞丐,那乞丐就蹲在城门外,裹在一张破旧的兽皮里瑟瑟发抖。

不知为什么,他突然想起了她,那似乎是在很多年以前了,他和她都是小孩子,她骑在一匹白色的雄鹿上,和他一起出城游玩回来,在城门外也看见了这样一个乞丐,那个乞丐比眼前的这个还要惨,甚至连一件掩体的衣服都没有,露出脏兮兮的身体来,可也余志一阵厌恶,挥舞着马鞭,想要把他赶走,免得脏了她的眼睛,但她已经飞快的跑了过去,脱下她那件崭新的白色兽皮大氅盖在那个乞丐的身上,还把自己所有的干粮都给了他,做完了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她就欢快的跑进城里,很快把这件事忘了。

可也余志至今还能想象她当时小鸟一样的样子,她似乎就在眼前,但他却触不到,因为彼此之间,已经隔了生死。

他恍恍惚惚的向着那个乞丐走去,在他的面前弯下腰,凑近那个乞丐的耳边,轻声的说:“以后这个国家不会再有乞丐了,你会得到一份工作…”

他的话只说了一半,便被堵在咽喉里,一把剑刺穿了他的咽喉,割断了他的气管,他想说些什么,但却只能发出嘶嘶的声音,恍惚间,他看到了那张兽皮,它虽然破旧,却依稀能看出王氏的徽章,可也余志似乎明白了什么,但他的瞳孔已经开始扩散,意识也渐渐模糊起来。

乞丐不认识可也余志,他也不知道什么是革命,他只记得很久很久以前,那个女孩那个小女孩给了他一件过冬的衣服。(这段可删除)

在眼前陷入黑暗之前,他似乎又听见了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女孩子曾经对他说:“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是什么吗?如果不能和你白头偕老,就让我们同归于尽。”

当时他以为只是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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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也余志死了。

这个世界依旧如常。他最忠心的部下回到家中,换上一身便服,匆匆的离开家中,他还要赶着和他的部下们参加一场宴会;他最信赖的大臣在阳光明媚的书房里拿起一本书,翻了两页,发现是他的语录,便放在一边,又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流鬼志》读了起来;至于他关心的那些百姓们,他们仍然在像昨天一样忙碌的劳作,为今天的口粮操心。

太阳照样升起,人类依然遗忘。

可也余志很快就和女王一样被这个国家遗忘了,虽然就在半个小时之前,这个国家举行了最隆重的国葬,人民扶着那座黑色的棺材哭泣,并在城市里竖起了巨大的雕像,他们传送着他的功绩,哀悼着他的死亡,但当那座棺材被埋在土里以后,这一切就宣布结束了,人们还有太多的事要做,比如说,推选一位新王。

历史是个健忘的老人。

但人们并没有遗忘那个乞丐,他被当场捉住,交给大臣们审判,也许是觉得开国领袖死在一个乞丐的刀下过于耻辱,所有人都选择了掩饰他的身份,他们宣称他是雪狼军的将军,伪装成乞丐潜伏多日,伺机为女王报仇,他们给他穿上了华丽的将军袍,然后用麻核封他的嘴,当着众多百姓的面砍下了他的头,这是一场盛大的处刑,就和刚刚的葬礼一样隆重。

这大概是流鬼国晋升最快,任期最短的将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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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讲完的时候,夕阳已经西下。

这实在是一个很长的故事,小丫头若有所思,盯着乞丐看了一会儿,突然问道:“那个国家后来怎么了?”

“一如既往。”乞丐笑了“并没有什么改变,只是人来人往而已。”

“至少他们来世都在大唐了。”小丫头也笑了“那里没有革命,不用兵戎相见。”

“但那里有江湖,所以相爱相杀。”乞丐叹了口气“这天下,都是一样的,不能在一起的,永远也不能在一起。”

“不一样。”小丫头笑了“子牧比女王幸福得多。”

“为什么?”乞丐抬起头问。

“因为至少她什么都不知道。”小丫头笑了笑“什么都不知道的那个,反而比较幸福。”

她说完就蹦蹦跳跳的离开了,一个黑色的影子在她身后浮现出来,乞丐轻声的问:“行尸,那一世,你为什么偏要杀了她呢?你们明明马上就可以在一起了。”

“只因那一刻,我不是我,她也不是她。”那黑影似乎叹了口气“不纯粹的东西,我宁可不要。”

乞丐的眼中浮现出幽绿的光,他似乎在笑“这世界本是不纯粹的,那就把它毁了吧。”

行尸的身影渐渐隐没在黑暗中。

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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