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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鬼夜行 第3章 画皮

作者:涂山画海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4-05-18 20:20:01 来源:文学城

“你又来了?”乞丐揶揄的笑了。“这次,才过了三天呢,这么急着听我的故事吗?”

“才不是。”她嘴里含着一根冰棍,吐字不清的说:“就是闲的无聊而已。话说,已经夏天了,你裹得那么厚不热吗?”

乞丐裹着一层厚厚的棉衣,头上还带着棉帽子。

“我比较容易冷。”乞丐说着伸出手,他的手修长白皙,一点也不脏,像极了一双女人的手。

她把一块钱放在乞丐的手里,手指划过他掌心的时候,能感觉到他掌心的温度,暖暖的,可是一点汗渍也没有。

她略带疑问的看了乞丐一眼,乞丐却像没看到一样,只是自顾自的讲起了故事。

“今天的故事主角是一对姐妹。”乞丐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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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皮,传说中妖怪披掉人皮描画后伪装成人,脸皮碧绿的,牙齿尖尖的就像锯子。《聊斋志异》中写道:“见一狞鬼,面翠色,齿如锯。铺人皮于榻上,执彩笔而绘之;已而掷笔,举皮,如振衣状,披于身,遂化为女子。”画皮鬼多数生前面目丑陋,死后专挑漂亮的男女剥皮,由于阴气较重,剥来的皮要经常更换,不能持久维持一个人的形象。

画皮:关于丑陋

第九十八世,你是妹妹,我是姐姐,执念化成了画皮

这世间真的是有天煞孤星的,有的是因为长得丑,有的是因为桃花债太多,耗尽了今生的缘分。

雅雯哪种都不是,如果说非要定一种的话,那她应该算是真正的天煞孤星。

很难想象,个头一米七,长相甜美,要胸有胸要屁股又屁股,大学本科名校毕业的她,快到30岁了还没有男朋友。不但没有男朋友,连相亲的对象一听说是她,都会躲得远远的。

“丧门星、狐狸精、天煞孤星”这些都是她的绰号。

她是个习惯寂寞的人。

一个人上班,一个人回家,一直是,一个人。

这之前,雅雯一共交过三个男朋友,都很高很帅。

她喜欢帅哥,上大学的第一天,她就说过,找男朋友首先一定要帅,否则怎么对得起姐这张祸国殃民的脸?

可不,她是班花、系花、校花。寝室的女生都不敢和她在一起。

“和雅雯一起走,你怕别人衬托不出来你丑吗?”这是寝室老二的原话,平时,她们不理雅雯,雅雯也不和她们说话。

凤凰和乌鸦,怎么可能有共同语言呢?

大一的时候,雅雯交了第一个男朋友,叫张晋,是校篮球队的主力,1米8的个子,有一张白白的娃娃脸,看起来很阳光,很帅气。

张晋球打的很好,各项运动都会一点,有很多女孩子追,可是他就喜欢雅雯,狂追了雅雯半年,各种献殷勤,早上送早餐,晚上帮打水。雅雯才勉强答应的。

说实话,张晋开始真的不算一个好男友,就像雅雯说的一样“要不是长得勉强算帅,跟这种人连一句话都不会说。”

他抽烟、喝酒、打架。追雅雯那半年,好像都改掉了,结果和雅雯开过房不到半个月,就又故态复萌了。

他们的第一次,床单上没有血。

张晋总觉得雅雯欠了他什么似的,有些男人就是这样,他不是第一次,却觉得女人不是第一次就是欠了他,他什么也没付出,却总是要求女人如何如何。

也许是那张有一点帅气的脸赋予了他那一点可笑的自尊吧。

但雅雯并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女人。

她比谁都傲气,曾经又一次,在大学的辩论会上,辩论大学生是不是应该恋爱这个课题时,当反方二辩不怀好意的说:“难道你就甘心被那些男生玩弄吗?”她冷冷的丢出一句:“谁玩弄谁还不一定呢?你以为现在还是父系氏族公社时代吗?”

当即语惊四座,鸦雀无声。

“你是处男吗?”当张晋第三次提起没有血的这件事的时候,她冷冷的说:“老娘当年用黄瓜自己破的,说实话,你这样的男人,还真不如一根黄瓜,至少黄瓜还能敷脸,还能吃。”

张晋给了她一耳光,她反手给了张晋两个。

张晋向她扑了过来,他脾气一向不好,更恶心的是,他打女人。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雅雯那次肯定是吃亏的,可是偏偏张晋脚下就滑一下,摔倒在她面前,雅雯没有丝毫犹豫,狠狠的在他脸上踢了一脚,夺门而出。

两个人到这儿似乎已经是注定分手了。

结果第二天一大早,张晋竟然跪在雅雯的寝室门外求他原谅,昨天雅雯打他那几下似乎没留下什么伤痕,只是脸色有点铁青,眼角有点血丝,看来一夜没睡好。

雅雯鸟都没鸟他。

第二天,第三天,他都一直在那跪着,脸色越来越青了,眼底的血丝也越来越多,连雅雯也忍不住有点担心起来。对他说:“快起来吧,这样下去,身体会受不了,你这样我会很困扰的。”

他果然就乖乖的站起身来,跟着雅雯去上课,雅雯不理他,他也不恼,就那样安安静静的看书。

每天早上他还是照例给雅雯买早饭,但这次和以前不一样的是,他买的都是雅雯最爱吃的东西。

连雅雯都不敢相信他有这么细心。

但有一点让雅雯不明白,自己最爱吃的糖三角,他怎么知道?她记得从没和他说过。

而且,在这个现代化大城市,想买到糖三角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管他呢,反正爱吃就好了。

雅雯竟然有点感动。

仅仅一个月,张晋竟然变了一个人一样,简直是男朋友中的模范。

陪她去她任何想去的地方,和她做任何她想做的事,给她买任何她想要的东西。

两个人一起吃饭,点的所有的菜,都是她爱吃的。

有一次,她真的被张晋感动了,那次她过马路,他陪着她,想要拉她的手,被她挣开了,一辆小电动摩托闯红灯冲了出来,眼看就要撞到雅雯,谁知道他一把把她搂在怀里,车结结实实的撞在他的身上,他一动都没动,顾不得胳膊还淌着血,拉过吓呆的雅雯紧着问她有没有事,等雅雯回过神来想要找那小摩托司机讨个说法的时候,那司机早就偷偷的跑了,反而是张晋一直在劝她说,没事没事,你没受伤就好。

然后他们就和好了。

只是张晋的身体似乎变差了,他的皮肤始终有点发青,眼角总带着血丝,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是熬夜学习的原因,有时候,他的身上还会起一些红色的疹子,脸也总是爆皮,他说,他皮肤不太好,有的时候过敏。

还有,他的手脚总是冰冷的,每当雅雯问他是不是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他总是笑笑说:“手凉没人疼,你对我好一点就暖和了。”

所有人都说张晋好像变了一个人。

他比以前安静了,篮球也不打了,除了雅雯,他谁也不理,以前的狐朋狗友也断了联系。别人问他的时候,他总是冷着脸说:“我有雅雯就足够了,拜托离我远一点。”

除了有一点,那以后,他从来没和雅雯上过床,雅雯问他的时候,他就温柔的说:“我想等到结婚的那天。”

雅雯又感动又诧异,有那么一瞬间,她真的想要嫁给他了。

但如果真的是那样,她就不会被叫做天煞孤星了。

三个月之后,张晋突然病了,很怪很突然的病,他全身的皮肤先是起了一层密密麻麻的红色疹子,然后开始溃疡,流脓,整张脸上的皮肤都裂开了,露出里面红森森的肌肉,就像是恶鬼一样。

张晋的父母带他走遍了所有的医院,连是什么病都检查不出来,就这样苦苦的熬了半个月,受尽了煎熬之后,张晋死了。

火化前守灵的那个晚上,雅雯也去了。半夜十二点的时候,大家都晃晃乎乎睡着了,她朦朦胧胧的看到好像有一个黑影从张晋的尸体里窜了出来,定睛一看的时候,又什么也没有。

也许是太困了吧,她没多想,也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火化的时候,张晋腐烂的尸体竟然干瘪的好像只有一张皮,火化的工人说:“怎么死了这么久才出殡,很臭的。”

为这句话,张晋的父母大闹了火葬场,他们的儿子,明明才只死了一天。

那以后的半年,她都没有再交男朋友。但像她这样漂亮的女孩子,不会没有人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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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追她的是一个富二代,家里大概有几个亿的资产,每天开着玛莎蒂尼来上学。

他给雅雯发了一条信息:“像你这样的女人,就应该穿着香奈儿,坐在玛莎蒂尼的副驾驶。做我的女朋友吧?”

她只回了一条,“你觉得自己长得够帅吗?”

第二天,他就在她的班级门口等她。当她看到1米87的个子,皮肤白皙,嘴角挂着邪魅微笑的他时,不得不承认,这个男生太帅了。

特别是他的眼睛,细长而有神。闪动着流光溢彩。

那年她21岁,他22岁,年龄刚刚好。

“还不错。“雅雯笑了,笑得很妩媚,她接过他手里那一大捧玫瑰花,顺手丢到一旁,“别整那没用的,来点实际的。”

“比如呢?”他那好看的眉毛扬了起来。“一张汇丰银行的支票?”

“噗嗤”雅雯乐出了声。“你以为我是你身边的那些外围女啊,你们这些富二代,脑袋有病吧都。”

“那什么叫实际的?”他竟然有点蒙,“要不,去吃个饭?”

“晚上你来接我,去飙车。”雅雯摆摆手,“要是赢了,别说吃饭,开房都可以。”

富二代愣在那里,他似乎还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女人,半天,他才回过神,朝着雅雯离开的方向喊:“我叫韩翃。”

雅雯头也没有回。

晚上的时候,韩翃果然早早的在等她,他没开那辆红色的玛莎蒂尼,而是开了一辆银白色的奔驰SL65。

雅雯想也没想就坐上了副驾。

“我还以为你和那些花瓶一样喜欢坐在玛莎蒂尼的副驾卖弄风骚。”韩翃伸出了手,“我得向你道歉,你和她们不一样。”

“你先赢了今天晚上的比赛再说。”雅雯没理他,仍然冷着脸。

事实证明富二代并不都是一无是处的白痴。

比如这个韩翃。他是凭自己考上的名校,精通三门外语,什么文学艺术什么的没有不懂得,就连飙车也是一把好手,真不知道他哪里来这么多的时间。能学这么多。

当天晚上的飙车,银白色的奔驰SL65以绝对的优势领先,连那台千万级别的威龙都被甩出了两个车尾。

当在第三个弯道,SL65一个漂亮的漂移,完美的把威龙甩在后面的时候,雅雯发现自己竟然湿了,不是因为太久没和男人在一起,而是发自内心的一种冲动。

银色的奔驰稳稳的停在终点,他轻轻地在她耳边对她说:“飙车,不光要车好,还要技术的,要是开威龙,这帮垃圾,连我的尾灯追不到。”

他抱着她下车,扬着眉毛说:“今天,这个女人,是这里的女王。”她没拒绝。

欢呼声淹没了他们,那一刻,连雅雯也有一种错觉,这一刻,眼前的这个男人,像一个骑着白马的王子。

那天晚上,他们喝酒,狂欢,做了三次爱。

不是在宾馆,是在他的别墅里,他郑重的向他的父母介绍她是他的女朋友,和以前那些胡乱搞过的女人不一样,还对他们说,以后再也不会拈花惹草了。

他的父母很高兴。

雅雯的春天似乎来了。这个男人,太过完美,他举止得体,谈吐优雅,穿着考究,出手大方,多才多艺,他带着雅雯出入所有上流社会的圈子,像他们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他带她看音乐会,给她弹钢琴,跟他讲所有他知道的经典名著。

五一放假,他还带她去欧洲玩了七天。在威尼斯的游船上,他把一枚钻石戒指戴在了她的手上。

“我们现在是一对了,答应我永远不要离开我。”

似乎所有女人都无法拒绝这样的爱情,雅雯也点了点头。

然而王子大多是有怪癖的,韩翃也是。

他是个变态,就像那部电影《五十度灰》里的一样,两个月之后,他就露出了本来面目。

和她□□的时候,他喜欢掐她,捏她,骂她是贱人,是母狗;

他会用一大堆她叫不出名字的,变态的工具玩弄她;

甚至有一次,他想要她和他生日那天送给她的名贵的金毛犬□□,这让她无法忍受,毅然决定离开他。

可韩翃不是张晋,从小养尊处优的他,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和占有欲,他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

他用她的裸照威胁她,每天上学放学开着跑车骚扰她,有一次,还雇了几个小流氓,到学校去劫她。

她报了警,警察只是拘留了那几个流氓,韩翃什么事也没有,他还示威一样的说:“下次,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她觉得自己快疯了。

三天后,韩翃给她打电话,要和她见一面。

她去了,兜里带着刀子,从小就不懂屈服的她心里想的是:“大不了同归于尽好了。”

谁知事情突然峰回路转。

那个连道歉也要昂着头,仿佛是施舍一样的韩翃,竟然当着父母的面给她跪下了。他把他那一大堆变态的工具和照片当着全家人的面用打火机点着,然后对他的父母说,毕业以后就要娶她当他的妻子,是她让他明白了做人的道理。

他是现实版的克里斯蒂安吗?内心强大如雅雯也蒙掉了。她就那样听着他父母讲他小时候有多孤独,被逼着每天学这学那谁也瞧不起,才养成了现在的毛病,听着他声泪俱下的求她原谅,然后浑浑噩噩的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她在他家住的,他没碰她,只是紧紧的抱着她。

韩翃没有说谎,从那天起他真的变了。

他会每天早上,开玛莎蒂尼到离家里很远的平民窟去买糖三角,然后到市里对大的高档酒店吃早餐。雅雯曾经疑惑过为什么每个男生对她好都会知道她爱吃糖三角,但想到韩翃的背景之后随即释然:他不是**丝,他能知道他想知道的任何东西,只要他想。

不过她并不反感他调查她的兴趣爱好。

短短两个月,他带她近乎环游了世界,巴黎的卢浮宫、东京的樱花、埃及的金字塔,她见过了她一辈子都没见过的风景。一路上,他始终紧紧拉着她的手,他的手有点凉。

在巴黎的那个晚上,他们在银塔餐厅吃鹅肝酱、血鸭,住在最豪华的乔治五世酒店,喝罗曼尼?康帝罗曼尼?康帝葡萄酒,他对他说,要是有一天他娶她,婚礼就在巴黎举行。

他还是不碰她,雅雯甚至忍不住问他,要是你实在喜欢那样□□,只要不是太过分,我能配合的。

天知道她说出这句话需要多大的勇气。

如果一个女人被你感动了,是什么都肯做的。但可笑的是,女人的感动,往往是会错了意,结果掉进了自己挖好的陷阱里。

幸好韩翃不是这样,他只是笑笑说:“别多想了,我只是在学着尊重你。”

有时候你以为他是尊重你,可是他其实只是个阳痿,有时候你以为他是个阳痿,但其实他是尊重你。

那晚,她感动的哭了,雅雯觉得,自己爱上了这个男人。

从巴黎回来后,他病了一周,雅雯再见到他的时候,他穿得很厚。

细心的雅雯,看到他的手上有一些,不易察觉的红疹,她的心咯噔一下,突然想到了张晋。

“没事没事”韩翃似乎猜到她再想什么“只是受了点风,像我这样的男人,不会病死在床上的。”

他果然没住院,只是,越发的沉默寡言了。直到有一天,他对雅雯说,晚上不能陪你了,有点事要去做,就再也没有回来。

他去飙车了。那天晚上,外环发生连环车祸,2死十三伤。

一辆银白色的奔驰SL65飞下了悬崖,韩翃和坐在副驾的那个女人死无全尸,车毁人亡。

韩翃的父母按照儿子生前的遗愿,给雅雯送来一封信和一张千万元的银行卡。

雅雯留下了信,没收那张卡。

信上只写了短短的一句话:即使每一个爱你的人都无法陪你太久,但下一个一定一样爱你。

雅雯浑身发冷,感觉就像是诅咒。

她得了抑郁症。

治疗了半年,才回到学校。

这以后她仿佛就变了个人,逃学,泡酒吧,和外面的男人乱搞。

然后她交了第三个男朋友,叫做蔚的,大她十岁的大叔。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总是穿着正装的有家的男人。

他们是在酒吧认识的,她觉得男人还不错,两人就这么糊里糊涂的在一起了。

大概有半年,然后事情穿帮,那男人左思右想,还是抛弃她回归家庭。

似乎,连一点挣扎也没有。她本来也无所谓,反正和她在一起的男人,早晚要分开。

她已经不会爱上任何人了。

谁知第三天,这个男人竟然又出现在他面前,他辞了工作,抛家弃子,潇洒的把一本离婚证丢在她面前,告诉他说:“我这一辈子只要你。”

她感觉像韩国电视剧。

蔚在她的学校周围开了一家早餐店,卖包子、豆浆,还有糖三角。

他每天都给她做好了糖三角送去。她问为什么不是包子,他说包子的肉是批发的,不知道好不好,她胃不好,还是吃糖三角吧。

她不知道是不是偶然,她发现,每个男朋友变得对她好之后,都要给他买糖三角,而她从来没说过。

那男人无微不至的关怀了她三个月后,突然失踪了。

后来他的尸体在很远的一个水塘里被发现,已经溃烂的不成样子,身上到处是红色的尸斑,如果不是那副金丝眼镜,大概还要很久,法医才能确定他的身份。

这次她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她已经习惯了。她退了学,到一家小小的公司,当起了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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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像雅雯这种学历不高出来找工作的,在职场会很艰难。可奇怪的是,雅雯顺得不得了,她仿佛有魔力似的。每个对她不好的人,都会慢慢的对她好的不得了。

公司的经理原来一直垂延她的美色,几次非礼未果之后,处处刁难,想要逼她就范,结果突然有一天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对她关心的不得了。

开始她以为这老东西是换了手段,谁知道,老家伙半个月后直接找总经理推荐了她,她成了部门经理。听说后来老家伙辞了职,不知道上哪去了。

不仅是男人,女人也是这样,公司的财务总监是个善妒的老女人,总是喜欢找她的麻烦,处处刁难,差点逼得她辞职。结果突然有一天,这老女人不知道发了什么疯,把她的账目一本一本拿到全公司的大会上讲,说她才该当财务总监,然后就辞了职。

她当上了财务总监。

十年里,雅雯在职场一直顺风顺水,已经做到了地区经理。只是,这十年里,她一直是一个人。

她就像一个魔女,给别人带来不幸,变成自己的幸运。

“雅雯经理。”一声呼唤打断了她的遐思,是每天来送纯净水的小伙子,长得挺丑,穿着一身劳动布的衣服,看着笨笨的。

听人说,他带着他农村的奶奶在城里看病,打好几份工,除了送水,还送快递,什么都干。

不知怎的,一向眼高与顶的雅雯对这小伙子很有好感。

“哦,水放地上就行了。”雅雯站起身来,撤下原来的那桶水,吃力的拽起那桶水,举到一半,手里的重量突然轻了。

小伙子接过水,帮她放了上去。

“下次吩咐一声就好了。”小伙子瞄了一眼雅雯桌上的饼干,“您最好别总是不吃早饭,我姐姐以前说,那样会得病。”

姐姐吗?雅雯笑笑,已经有很久,没有人给她送早饭了。

这样过了四天,那小伙子送水的时候,竟然给雅雯带了早饭,他憨憨地说:“我那天回去跟我妈说了一嘴,她说让我给您多带一份,您别客气,不值钱的。”

雅雯竟然有点怕,她怕,是糖三角。

小伙子打开饭盒,里面只有两个馒头,还有一碗小米粥。

说实话,雅雯桌上的那盒饼干,可以吃十顿这样的饭。可是雅雯竟然哭了,哭得很大声。

小伙子有点不知所措。

“把门关上!”雅雯厉声说。

那小伙子吓了一跳,忙不迭的把自己的手绢放在桌上,从外面关上门,跑了。

从那天起,小伙子每天送水的时候,都会给她带早饭。除了两个馒头一碗粥,有的时候还有一小碟咸菜,或者一个鸡蛋。

她心安理得的接受。

第二周,她问了那小伙子的名字,很土的农村名字“李树根”雅雯当时就笑了,笑得小伙子不知所措。

第三周,她请那小伙子吃饭,点了四个菜,一个韭菜炒鸡蛋,一个红烧肉,一个酱茄子,一条红烧鲤鱼,都是家常菜。

小伙子竟然坐立不安,对他来说,这顿饭,显然是奢侈了。

第四周,她到小伙子家看她奶奶,感谢老太太每天的早饭,老人慈祥的笑着说:“要是这孩子的姐姐还活着,也该像你这么大了。”

她看着老人居住的简陋的屋子,还有那盏昏黄的灯,一下子哭了,不知道是因为同情,还是别的什么。

第五周,小伙子辞去了送水的工作,在工地找了一份力气活,每个月能赚8000元,但还是每天给她送饭。她看着小伙子一身的灰土,心疼的问:“累不累”,小伙子憨憨的摇头。

第六周,她把小伙子和奶奶接到了她住的公寓,还把日光灯特意换成了黄色的灯泡,说是怕老人不习惯。

第七周,她和小伙子住到了一间房里,老人笑笑没说话。晚上的时候,她撩拨树根,小伙子憋得满脸通红就是不动,她促狭的学着树根的口气说:“你不想哩。”

“俺想。”树根憨憨的说:“可俺奶奶说了,不能跟人家闺女结婚,就别扒人家裤子,俺是人哩,不是畜生。”

“那你就憋着吧。”她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自顾自的睡了。

第八周,老人做不动早饭了,她开始每天做早饭,树根惊讶的发现,这个漂亮的不行的女经理,竟然会做发面馒头,不但会做,而且,还很香。

第九周,老人住进了医院,她请了假,和树根在医院陪着。

第十周,老人走了。弥留之际,她把树根的手和雅雯的手放在一起说:“丫头,奶奶看得出你也是个苦命的孩子,以后你跟树根做个伴,他要是像个男人,你们小两口就好好过日子,他要不行,就当他姐姐吧,这孩子没啥长处,就是心好。”

雅雯和树根都哭了。

第十一周,雅雯和树根吵了一架。很厉害。

雅雯和树根谈起了结婚的事,树根怎么也不同意。

“咋个哩,是嫌弃我老,还是嫌弃姐以前跟过别的男人?”雅雯这次是真的生气了“姐哪里还配不上你了啊?”

“不是的姐。”树根红了脸。“我配不上你,你天天工作那么晚,我什么也帮不上,就是个搬砖的丑民工,凭什么娶你过门。”

雅雯突然想起了张晋、韩翃、蔚。

本来到嘴边的那句“不管你怎么样我都跟着你”就一下子变成了“瞅你那出息吧。”

“我那出息怎么了?你天天工作到半夜回来,累得跟什么似的我心疼你不知道是吧?你自己胃不好不吃早饭不行你不知道?”树根头一次急了眼,“你是个女人,我是个男人你知道吗?”

两人赌气谁也不和说说话,李树根这小子倔脾气上来的时候,跟驴一样。

晚上睡觉的时候,俩人背靠着背,一言不发。

雅雯很快睡着了,树根也是,两个人白天都太累了。

半夜十二点的时候,窗户突然开了,一个人形的怪物怕了进来,那是一个极端丑陋的,流着粘液的怪物,就像一个被剥了皮的人,它身手敏捷的来到床前,看了眼雅雯,小心翼翼的躲开,然后爬上了床,抓住了李树根的右手,就要扑上去。

怪物突然停住了,一只手,按在了它抓住李树根那只手的手,或者说爪子上。三只手连在了一起。

雅雯翻了个身,嘴里面还喃喃自语着:“树根,你知道吗,虽然你长得丑,人又笨,但我这辈子,一共只爱过两个人,你是第二个。你们两个,真像啊,所以千万别像以前的那些人一样,让我刚得到温暖就离开我,如果我和谁在一起谁就会死,我宁愿一辈子就像现在这样。”

怪物愣住了,竟然流下了两滴眼泪,然后看了眼雅雯和树根,抽出手,把他们两个的手放在一起,就从窗口跳了下去,有一道白色的影子,从怪物的身体内飞出来,向天上飞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雅雯本来还是不想理树根的,可是她突然看到,李树根的右手背上,有很多红色的疹子。

“你的手怎么了?”他们两个同时喊出声,雅雯低头看着自己的左掌心,也有一样的,红色的疹子,不知怎的,雅雯反而放心了。

她跟树根把以前的事情全讲了一遍,对树根说:“老人讲话说,我是个‘方人’的女人,是扫把星呢,所以姐不想害你。”

李树根笑了:“没事,俺命硬着哩。”

两个人手上的红斑不到三天就消了,雅雯彻底放了心,也许,这傻小子,真的命硬吧。

半年后,树根和雅雯结了婚,婚礼很简单,两个人都没什么亲戚,请几个朋友吃顿饭就够了。

真正的幸福,是不需要排场的。

一年后,李树根和几个农村朋友开了个装潢公司,干得红红火火,雅雯辞了职,回家当老板娘,生了个大胖儿子。

有一次,李树根和雅雯逗儿子的时候,李树根问:“姐,我有件事当时没敢问你,现在还想不明白里?”

雅雯给了他一个脑瓜崩。“还叫姐,你这呆子!”

“额”李树根嘿嘿笑“媳妇,你第一次来俺家为啥看到咱奶奶就哭了。”

“其实我家以前也是农村的,我也是奶奶带大的。”雅雯说“我家里,也有那么一盏桔黄色的灯。”

“多少人以为你迷恋都市的霓虹,其实你想要的只是一盏桔黄色的灯。”树根说。

对于只有小学文化的李树根来说,这实在是他能说出的最有文化的一句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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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雅雯有一件事没有告诉李树根。

那天晚上,她和李树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闹别扭的时候,她梦到了她的姐姐拉着她的左手对她说:“姐姐走了,你们要好好过日子。”

她除了有个奶奶,还有一个姐姐,只不过她一直假装自己忘记了,也从未和任何人说起过。。

小的时候,家里很穷,父母在她俩七八岁的时候,就丢下她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是奶奶用发面馒头和粥把姐妹俩养大的。

那时候,她和姐姐,奶奶住在一间不足30平米的小平房里,守着一架土炕,和这样一盏橘黄色的,昏暗的灯,步履蹒跚的相依为命。

奶奶去世的那年,她四岁,姐姐七岁。她那时候,最开心的,就是姐姐能用攒下来的零钱,给她买一个糖三角吃,就是那种有糖的白面馒头。

姐姐不像雅雯那么漂亮,她很丑。

即使是农村姑娘里,这么丑的也少见。她皮肤粗糙,眼睛又圆又鼓,酒糟鼻子,嘴巴很大很大。除了奶奶,全村人没人喜欢她。

可是雅雯最喜欢的就是姐姐。

为了养活妹妹,七岁的姐姐,每天要爬到很高很高的山上,砍柴挖野菜,挑到十里外的镇上去卖,她每天晚上,最开心的就是等姐姐回来,因为姐姐会给她买她爱看的书。

书里的世界真好啊,有好吃的东西,有漂亮的裙子。

她想要和姐姐一起去书里的世界,她自己学读书、写字。为了养活她,姐姐没上小学,不识字。

她是镇子里小学学习最好的,就这样上了市里的初中。

那个丑陋的姐姐,跟着她一起到了市里,因为长得丑,连做服务员都没有人肯用,姐姐咬咬牙,竟然就去工地当起了民工。

包工头看她瘦小,瞧不起的问:“你这丑丫头,快回去吧。”

她不能回去,她还有个漂亮的妹妹,等着她挣钱供她读书,她知道,妹妹想要看书里的世界。她和前面那个民工捧着一垛砖头,二话不说,捧起了比他多一半的砖头就干了起来。

一干就干了一天,包工头给了她80元钱,让她留下了。

那是她挣到的第一笔“大钱”。她告诉包工头,她是小子,不是丫头。

回到姐妹俩住的地方,她的手磨出了水泡,流出了脓血,雅雯心疼的用小嘴吹她的手。

姐姐哭了。她哭着说,下辈子不想当姐姐了,太累了。

天真的雅雯看着姐姐说:“那下辈子我当你姐姐,你当我妹妹吧。”

姐妹俩抱在一起哭。

“我不当妹妹。”姐姐的眼睛瞪得溜圆“我要当弟弟,当男人就没人嫌弃我丑了,下辈子,我也要上学,要当官,要赚好多好多钱。对了,今天姐姐赚到钱了,看给你买了什么。”

是糖三角,还有一块猪头肉。

姐妹俩于是又抱在一起笑。

这世界也许就是这么不公平吧,有钱人抽一包烟的钱,就足够姐妹俩快乐好久了。

笑完了,姐姐突然又说:“我下辈子不要当你弟弟了,我还要当你姐姐,你这么笨,没有姐姐照顾不行的,不过下辈子,我会当个漂亮的姐姐。”

“那我当弟弟吧。”雅雯歪着小脑袋:“那种青梅竹马的弟弟,长大了还能把姐姐娶回家。”

“给我好好读书!”姐姐给了她一个脑瓜崩“小妮子一天天跟思春了似的。”

雅雯嘿嘿的傻笑,丑丑的姐姐也笑了,雅雯觉得,姐姐笑的时候,一点都不丑。

姐姐就这样打工供雅雯上完了初中,上了高中。

姐姐变得更丑了,雅雯变得更美了。

好多男生追求雅雯,雅雯一个都相不中。

“姐姐,那些男生真讨厌。”晚上的时候,雅雯在姐姐怀里撒娇说:“我才不想找男朋友呢,像苍蝇一样,我要一直和姐姐在一起。”

“傻不傻。”姐姐裂开大嘴乐了,那张丑陋的脸竟然像一朵绽开的花一样。“你总要嫁人的,到时候,就会离开姐姐了。“

“就不“雅雯撒娇说“那我嫁给姐姐好了。”

姐姐愣了一下,刮了刮雅雯的小鼻子,“姐姐才配不上你呢,你要嫁人,一定要找一个很帅很帅的帅哥。”

“那他要欺负我怎么办?”雅雯歪着头问。

“谁要欺负雅雯,我就杀了他。”姐姐很认真的,一个字一个字的说。

雅雯高考的前一天,姐姐真的杀了人。

那天,姐姐从工地回来的时候,看到邻居的老王头压在雅雯的身上,雅雯在哭,裙子被脱了一半,她的下身有血正流了出来。

姐姐一把拽过老王头,两人扭打在一起,疯了一样的姐姐,抱着老王头,从六楼窗户上一起跳了出去。

两人的死状惨不忍睹。

雅雯没哭,她平静地参加了高考,考上了一所最好的大学,用姐姐的工友们凑的钱交了第一个学期的学费,然后边打工,边读书。

上大学的第一天,她在自我介绍时,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我找男朋友首先一定要帅,否则怎么对得起姐这张祸国殃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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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完故事,乞丐竟然点了一颗烟。

因为听故事的丫头哭了。

“你太坏了。”她瞪着乞丐说。“竟然弄哭我。”

“感动了?”乞丐的眼睛亮晶晶的,一动不动的看着她。

“切,才没有。”她擦了一把眼泪,不以为然的说:“要不是那个姐姐一直剥掉她男朋友的皮来冒充,她也许早就结婚了,她姐姐就是个偏执狂。”

“也许吧。”乞丐狠狠的吸了一口烟“但是,没有她姐姐,她可能永远也遇不到李树根这样的好人。”

这次她没反驳,而是抬起头来问:“乔桥是姐姐,周舟是弟弟吧。雅雯的转世是不是就是乔桥?”

“你猜。”乞丐笑了。

“一想你就会这么说。”她转过身就走,“本小姐明天有约会,回见啊。”

在她的身后,一个英俊的有些妖异的年轻人在空气中隐现出来,如果她看见的话,会认出那就是明天约了她的项目主管。

乞丐丢过去一颗烟。“这张皮穿着还习惯吗?画皮。”

“还成。”年轻人接过去,点着。“估计能将就三四个月吧,这小子想玩玩那傻丫头,我就顺手把他的皮剥了。”

“小心别被她发现。”乞丐笑了。“这小丫头,机灵着呢。”

画皮的身影渐渐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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