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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奇幻 > [综英美]我和我兄弟的霉运日常 > 第6章 间奏:太阳,诗和阿尔弗雷德

暮色渐深,太阳吝啬地在花园里的西伯利亚鸢尾上投下最后一丝光彩,像亲吻孩子的脸颊。

昨夜在花园里宴饮行乐的人们除了几束折断的花枝外什么都没有留下——感谢哥谭常年不断的海风,它从海上带来盐和海藻的气息,吹散了花园中萦绕的香水和香薰蜡烛的甜腻气味。

今天早饭时候,布鲁斯在饭桌上宣布自己晚上要留在公司加班,捧着牛奶的萨勒姆左右看了看毫无波动的阿尔弗雷德和只顾埋头苦吃的理查德,大致明白这件事也许、大概只有自己一个人需要从饭桌上知道。

自从萨勒姆长到足够一个人睡的时候——天知道布鲁斯是怎么界定这个界限的,从他不会在睡眠时呼吸骤停吗?——他就再也没有在晚上见过布鲁斯了,几乎。

仅有的几次都与突然发病带来的剧烈疼痛相关,仅仅回忆都会让全身像烧起来一样,实在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

但关于夜晚的记忆不全是黑暗甚至痛苦的,完全不是那样。

在过去的一些夜晚,冬天,壁炉里的火烧的很旺,在一间小小的,铺着深棕色地毯的会客厅里,放着两张舒适的缎面沙发,布鲁斯在看报而他在搭积木,留声机的金色指针一圈圈转动,女声低吟“Vogliatemi bene……(爱我吧,就是一点点的爱也好……)”,从异国飘来的音乐柔和了窗外的冻雨。

哥谭的冬天是很冷的,流浪汉会冻死在跨海大桥的基座旁边,尸体在冻雨和雪的掩埋下直到开春才会被乌鸦野狗发现,流莺会想尽办法让自己穿的少一点而又不至于真的生病,医药在这些人眼中贵如黄金。

这座城市本身已经是一座泥沼,然而冬天仍比夏天要险恶地多。

现在正是初夏,春天将将过去而热烈的夏天还未完全醒来,几乎是哥谭一年之中最为怡人的时期了,再过一周,气温便会急速上升最后稳稳定在97℉之上,沉闷的雨季也随之到来。

潮湿的空气将无孔不入,像藤壶侵蚀轮船。但人们现在还能享受些许春日的凉爽,入夜后小巷阴影中甚至仍留有初春料峭的冷意。

太阳已经离去,东方浅蓝色的月亮开始展现她的光彩,刚从温室中移植的紫茉莉逐渐展开花瓣。

花架上从日本引种的真宙还未完全适应哥谭的气候,只零散开了几朵杏色的小花。萨勒姆披着一条浅米色喀什米尔绒围巾,坐在花园的乘凉走廊上小憩。

紫藤垂下深绿的叶子,花蕾随微风摇摆。

他的身体从小就不好,医生也查不出什么原因,只能说是先天不足。

强烈的阳光让他痛苦,但夜晚的寒气也并不友好,于是他见的最多的就是傍晚,昏沉的日光,将死的金乌,欲坠未坠的太阳,行将就木的白昼,看羸弱的月亮挂在惨白的东方,一如他的生命之火——危在旦夕。

然而他还是活下来了,虽然并不为命运所钟爱,也许也并不怎么被父亲重视,但是他还是得承认相比于哥谭的大部分人而言,他已经足够幸运。

不必在夜晚游荡于哥谭的街巷,不必将每天的朝阳当做新生,不必与犬豸争食。

他有理由要求更多吗?他有什么资格呢。

长相上,他不是少见的黑发蓝眼,金棕色的眼睛酷似冷血动物,加上他苍白的脸色,连他自己都看不过眼。

性格上,他天性沉稳木讷——不过是冷血的又一说法罢了——永远不能像理查德那样乐观开朗,也不像父亲那样能在人群中如鱼得水,感知他人的情绪对他而言是一种全然不曾具有的天赋,不论怎么努力,到头来还是东施效颦的难堪。

就能力而言他更是毫无长处,格雷森可以在十几米高的吊索上闪转腾挪灵巧如同燕雀,提姆几岁就能独自拼装无线电装置,阿尔弗雷德将整座庄园变成一家运行良好的机器多年来从未报误。

对于别人来说,那些纷繁复杂的事务将磨砺出他们的光彩,但对他,生活更像一滩沼泽,身陷其中就已经足够痛苦,不论向哪个方向挣扎都只能越陷越深。然而要他停下又绝不肯心甘情愿。

终究是意难平。

风已经凉了,萨勒姆裹紧自己的围巾,摇摇头往屋里走去。

晚饭显得有些冷清,韦恩宅虽然占地不小,但承袭了托马斯·韦恩怪癖的现任主人并不喜欢过多的仆人来打扰他的清净。白天有时还会有联系好的家政人员在楼梯上来回穿梭,入夜的韦恩庄园在没有舞会的时候静的可怕,即使灯火通明也像一座坟墓。

又或许只是他的错觉。

阿尔弗雷德休息的房间在走廊的尽头,是一间带了小书房的套间,萨勒姆有时为了躲开布鲁斯会溜进阿尔弗雷德的小书房一呆一下午,运气好的话还能尝到阿尔弗给自己做的下午茶。

阿尔弗雷德是那种你能想到的最典型的英国绅士,永远温温和和的样子,用上个世纪或者更久远流传而来的伦敦腔拐弯抹角地传达自己的意愿,还会在出门时带一把有些老旧的实木镶银的细长手杖。

萨勒姆从未听过他与人争吵,印象里对方连开枪的时候都是温文冷静的——或者说冷酷更合适些。

那是一个秋天的下午,非常温暖的下午,久违的阳光照在黄色的草坪上,好天气总会给人以超常的信心,罪犯也不例外。

一个踟蹰满志的犯罪天才带领他的三个同伴在经过长达一月的踩点之后,确认此时只有一老一小待在韦恩庄园,于是这犯罪者便认为他的机会到了,正是一夜暴富的先兆。他们在花架上监控摄像头的注视下翻进花园,从一楼洗衣房的窗户溜进屋子,正巧撞上手持□□的阿尔弗雷德。

枪声响起的时候萨勒姆站在二楼门缝里偷看,阿尔弗雷德把人堵在楼梯转弯,尸体倒在木质阶梯和大理石地板的交接处,暗红色的痕迹从他脚下爬到地毯上。

三个从犯吓破了胆,连声告饶被赶来的警察押进警局。萨勒姆跟在布鲁斯身后,看阿尔弗雷拉上保险,收起猎枪,拿起手杖施施然跟着探员到警局做笔录。

真厉害啊,他想,要是什么时候我也能像阿福一样在任何时候都那么冷静就好了。

他的手还在发抖,心里却已经燃起了火。

至于那点点的希望是什么时候破灭的,他早已记不清楚。你会记得某天在心里忽然划过的念头吗?

他不是那样的人。

但是阿尔弗雷德着实是一个非常好的长辈。当他、布鲁斯和理查德共聚一堂,当他们因为其余二人所具有的某些微妙而隐秘的联结而陷入尴尬的静寂时,阿尔弗,永远善解人意的阿尔弗总能找到各种借口让他能够名正言顺的离开——大多数时候都是如此,有些时候阿尔弗会暗示他们应该选取些更具有共同性的话题,比如学校生活,或者是下周那次行程已经安排好的旅行。

如果说萨勒姆从那些已成行或未能出发便由于种种原因搁置的旅行该中学到了任何东西,那就是永远不要指望自己的优先级能在他人那里排的上号。布鲁斯永远有数不清的合作伙伴和宴会,而理查德——他追随父亲就像信众仰慕教宗——只差没把自己的名姓改成韦恩。

他们——理查德和布鲁斯,甚至阿尔弗雷德,他们之间有着某种隐秘的,心照不宣的默契,像黑手党和□□中的成员,因为炽烈的信念、共同的秘密而联系在一起。而他,也许是因为孱弱的体质,也许是平平的才能,又或许是什么其他原因,从一开始就失却了这个小小的秘密组织的邀请函。

与其说是不忿,更不如说是遗憾。

有时候他也会想,如果自己能有些许过人之处,是不是就能跟他们看到同样的风景?

然而幻想终究是幻想。

“你会给我读睡前故事吗,阿尔弗?”萨勒姆在床上翻了个身,他的头发刚刚吹干,散在枕头上有小动物的柔软。“你好久没给我讲故事了。”

“你想听什么呢?”阿尔弗雷德给他掖被角。“莎士比亚吗?*”

“nope,”他想了想,“什么是爱?我想知道什么是爱。”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爱是……只喜欢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2

“我背过,”萨勒姆打了个哈欠,但他还不想这么去睡觉,“《哥林多前书》。”

“是的,”阿尔弗雷德随手调低床头灯的暗度,“那今天念《雅歌》?”

“嗯……”他不安地在被窝里扭动了一下,“为什么都是《圣经》?”

“那我们今天换别的?”阿尔弗雷德有一搭没一搭地顺着他的头发。

“算了,”他又打了一个哈欠。“《雅歌》也可以。”

“I am the rose of Sharon,

And the lily among thorns

………………

Stay me with flagons

Comfort me with apples

For I am sick of love

………………

“Good night.”

*阿尔弗是英国人嘛,小时候给萨勒姆念过太多莎翁,搞得他小时候一开口就是“窗户亮起的是什么光”,黑历史hhhhhh

我也想有阿尔弗给我念圣经!【失智发言】

柔和的像水一样的语调,老绅士的身上有木质香水的余调,摸着你的头给你念诗——这谁扛得住啊。

反正我扛不住【狗头】

最后的一段是《雅歌》第二章第一节(好像是这个?我纯靠记忆不太清楚辽)

特别美!“我是沙仑的玫瑰,谷中的百合……求你们给我葡萄干增补我力,给我苹果畅快我心,因我思爱成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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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间奏:太阳,诗和阿尔弗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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