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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金鱼的日记 第1章 第一篇日记

作者:舟自横 分类:青春校园 更新时间:2020-11-05 02:49:36 来源:文学城

1985年5月3日 天气晴

这是我的第一篇日记,大概也写不了太多的事情,因为,我刚认识字没多久,没有办法写下更清楚的事情。

首先,我叫诺曼·奥尔德里奇,今年,今年我也不知道自己几岁了。

我不傻。

我只是忘记了。

每天早上醒过来我都不记得过去发生了什么事情,所以忘记自己几岁真的是一件小事。

不过,我也不是什么事情都不记得,如果什么都不记得,那么我就变成了每天会恢复出厂设置的初生婴儿,年龄永远都只有‘一天’大。

那太可怕了。

到时候我都不知道今天的我,到底还是不是‘我’,也不能在写日记的时候,去思考一下人生。

这不好笑,我真的有思考过人生。

其实,我虽然会忘记时间,忘记人物,忘记事件过程,但是某些构成自我认知的东西却不会全都忘记。

比如,我记得‘我自己’,记得如何吃饭穿衣睡觉这些简单动作,记得我会遗忘绝大多数的东西。

这令人很不愉快,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每天醒过来,却不知道昨天自己的事情做到什么地方了,一切都要重新熟悉再来一遍。

我没责怪过上帝。

上帝是我今天从安娜姨妈那里新学的词,据说是个会满足你愿望、宽恕你错误、慰藉你心灵的和善老头,人世间如果出现了苦难和不公平,都可以归结于上帝对人类的惩罚。

我只是个出生没多久的孩子,却遭遇到这种苦难,真的认真追究起来,一定是这和善老头儿年纪大了,难免糊涂犯了错。

我记性虽然不好,但是偶尔我会觉得自己是个天才,与众不同的天才。

那时候我还很小——其实我也不记得是多小的时候了,也许就是刚出生不久——我就一直觉得自己与一般的孩子不同。

我似乎听得懂身边人的交谈,也能理解他们话语中的意思,还知道手边一些物体的名字,比如床、奶瓶、电灯等等。而偶尔见到的其他摇篮里的几个孩子,还只会睡觉、喝奶和哭泣。

我从来都不哭。太丢人了。

这些迹象,似乎都侧面证明了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天才。

天才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我偶尔会思考这个问题。

我相信,天才长大后都是要成就一番大事业的。

比如拯救世界。如果世界真的有需要的话。

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未来事业规划。

虽然我记不住世界上其他的人,但是,让其他人记住我也不错。

安娜姨妈对我说,我的坏记性有点像金鱼,金鱼也是只能记住7秒的东西,但是它们从来来没把自己淹死。

所以,她给我起了个昵称,叫做小鱼。

这当然不是嘲笑,安娜姨妈只是希望我能和鱼儿一样,即使记不住太多东西,也能开开心心、无忧无虑的活一辈子。

她还说有时候遗忘也不是一件坏事。

我虽然不是很懂,但是这句话我要记在日记里。

其实我的记忆看上去不太好,总是忘记很多事情,但实际上,它只是用一种与众不同的方式保存着。

这种方式虽然麻烦了点,辛苦了点,不过一旦习惯了,我觉得还挺不错的。

原本我每一天醒过来的时候,都会发现自己脑中一片空白,而出现在我面前的一对男女,则会很激烈的争吵——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我的父母。

他们都觉得我是个得了自闭症的傻子,不会说话,对他们也没有什么反应,甚至可能根本不能识别区分他们。

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是对方没有管理好自己。一个不该怀孕的时候还常常参加应酬去喝酒,一个不该天天不着家、不关心妻子、就算回家也只是沉迷于自己的爱好。

我对一直喊我是傻子的人,没什么沟通的兴趣,管他是什么来头。

而且那时候我还没有找到记录记忆的正确方式,也不知道他们是谁,所以,我自我保护的反应就是闭口不说,不给他们反应。

倒是的确做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哑巴。

但强调一遍,我会说话。

应该说我天生就知道该怎么说话,虽然因为对事物的陌生和词语储备量太少,能表达的意思有限,但是我的确是会说话的。

只是刚开始是舌头太软不能说,后来,就是对着两个喊我傻子的陌生人不想说,也不知道说什么。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并不是什么天才,天生听得懂别人的话并且会说话都是一些很正常的事情,并不值得骄傲,否则别人怎么会认为你是傻子呢。

当然,我自己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傻子。

我只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普通人。

这一切的改变源于布莱安娜姨妈的到来,也是在那时候,我开发出了自己第一个特殊的记忆方式。

“我叫布莱安娜·路易莎,是你的姨妈。”布莱安娜姨妈笑着向我正式介绍了自己,还很温柔的摸了摸我的头:“小诺曼长得真可爱。”

可爱那是理所当然,我可是正宗的金发碧眼,遗传了父母的外貌优点。

据说金发碧眼是最受人欢迎的发色眸色,

大人们的喜好还真是高度一致。

安娜姨妈自我介绍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份名单,上面分为了三栏,一栏白色,一栏红色,一栏灰色。

安娜姨妈微笑的样子变成了小图片,图片背后备注着安娜姨妈的姓名、与我的关系等等。这些信息很整齐漂亮的出现在了白名单里。

安娜姨妈是我名单里的第一个名字。

我当时还不会写字,不能记录下这件事,不过这不妨碍我理解名单上的那些信息,就好像它们虽然表现出来的是字,但实际上并不是字一般。

我对这个疑问并没有追根究底,实际上当时我的注意力被安娜姨妈吸引走了,我觉得她真的很好很好。

我后来几天才注意到另外一件奇怪的事情。

安娜姨妈第一次和我见面时候的画面,并没有和其他记忆一样丢失。

第二天、第三天乃至以后许多天,我都记得这一幕。

我很开心。

我终于能依靠画面去记得一个人的名字了。

我还有了一段很珍贵的记忆。

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小截。

因为很开心,所以当时我回给了安娜姨妈一个微笑。

不得不说,这个微笑改变了很多事情。

我终于不再被认为是一个又傻又自闭的孩子,大家都一致觉得我只是反应慢了点,实际上还是能够感受到别人的情绪并且做出反应的。

哦,这些都是后来安娜姨妈告诉我的。

第一个发现我记性不好的人,当然是安娜姨妈。

初次见面的那天,在安娜姨妈的安抚下,我好不容易面前接受了爸妈,虽然没开口说话,但是对他们的说话有了一些反应了。

而第二天我的父母则都早早外出工作,并没有与我见面,晚上回来后我当然不认识他们,因此表现的很陌生。

这种情况持续了数天,安娜姨妈就发现了我的记忆问题。

安娜姨妈对我能记得她却记不得父母的情况很奇怪。

据说我那对父母虽然经常吵架,对我也不是很温柔,根本谈不上多关心。但是我很小的时候,他们也是带我去看过医生的,诊断结果都是先天性自闭症和解体性精神病。

安娜姨妈是看到我的病历,觉得上面有很多症状并不不符合自闭症和解体性精神病的特征,才会特意从巴尔的摩赶到拉斯维加斯。

她是个儿科医生,在巴尔的摩开了一家私人诊所,不过来之前已经关门半年了,据说是因为丈夫意外去世,心情不好无法继续工作。

来拉斯维加斯不仅是为了来看我的病,还打算换个生活环境,散散心。

扯远了,再说回来,不然也许我的第一篇日记会写不完。

安娜姨妈对我的失忆症感到很奇怪,她花了很多时间做实验,最后发现我的记忆只要在晚间一睡着就会消失,醒来后能记下的,只有一些归结到‘常识’类的东西。而且这些常识也不是什么都能记下来,常常需要反复的训练才行。

她大概从来没见过这种症状,但是因为这个发现,安娜姨妈也确认了我不是傻子。

虽然我的父母对此都不以为然,觉得安娜姨妈是在失去丈夫的悲痛之中还没走出来。

他们坚持认为我是个自闭症痴呆。

我挺好奇外婆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为什么生出了两个完全不同的女儿。

我还没见过她,据说她是个很讲究的女人,祖上曾经是种植园园主。

自从安娜姨妈发现我是记忆不好,而不是真的患了解体性精神病后,她就开始教我说话。

我会说话,这个我已经写过了。不过我发现,最刚开始我会说的话和大人们的语言完全不一样,大概是专属于小孩子的语言,后来会说的话是听大人们说话学来的,词语储备量有些少,表达并不是很清楚。

而大人们所说的学说话是指学习大人们的语言。

难怪其他小孩都会哭,我们不能使用专属于小孩子的语言,而必须学习大人们的语言,实在是很辛苦。

做个小孩子真不容易。

我再也不会觉得自己是个比其他小孩更厉害的人了,再也不会觉得哭很丢人了。

现在,我也想像他们那样哭了!

学习语言很难,但是好在我并不是一个笨蛋。

当时天天听父母吵架,还有家里在家里帮佣的古巴女孩儿时时刻刻碎碎念,一些常规词句我已经学会了不少,所以我和安娜姨妈的学习过程并不艰难。

安娜对此很惊叹。

她觉得我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小孩,所以被上帝收回了一样东西,来确保我不会因为太聪明而变得很烦恼。

我喜欢这个解释。

我也超级喜欢安娜姨妈。

在教我说话的时候,安娜姨妈还很耐心的教我写字。

也是这时候,我开发出了另外一个记忆的方式。

我早就说过了,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一名健忘症患者。我的记忆只不过是用一种与众不同的方式保存着。

我发现,凡是我自己亲手写下来的东西,我都能记得。所以,在学会流畅说大人们的话之前,我首先学会了写字。

再也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了。

我可以多写一些安娜姑妈的温柔事迹。

我实在是太喜欢她了。

比喜欢我的父母还喜欢。

说到我的父母,就要谈谈我是怎么记住他们的。

我会说话、能连比带划的表达自己的意思后,安娜姨妈就开始尝试解开她最开始的疑惑。

为什么我记得她,却不记得父母。

当时的我词汇量太少,并不能很清楚的解释原因,不过聪明的安娜姨妈抓住了重点。

第一次见面。

她让我的父母对着我自我介绍了六遍,重现了她与我第一次见面时候的场景。

六遍后,他们终于成功了。

我脑海中那个名为‘诺曼的社交网络’的名单上,出现了他们两个的头像。而我也点了头,对着父母喊出了爹地、妈咪,把他们记住了。

不管和父母的感情怎么样,我还是很开心能够记住他们的,虽然并没有和安娜姑妈那样,多出一段记忆,但是能够在名单上多添两个名字也不错,至少比安娜姨妈一个人孤零零的挂在那里要好。

连名带姓的自我介绍和微笑,就是进入我社交网络名单的必备条件。

预收:

涂凤梧六岁时重新回忆起了前世,还觉醒了金手指,不过那时候他正趴在阿爹的背上逃命呢,根本没空管什么前世不前世金手指不金手指的。

父子二人好不容易摆脱了匪帮追杀回到老家,他觉得这下总归能过点安生日子了吧,谁知家中想咸鱼的只有他一个,其他每个都爱卷,而他家阿爹就是其中最努力的卷王之王。

想躺平但又有点不好意思的涂凤梧顿时感觉,自己那个名叫百科全书系统的金手指显得好生没牌面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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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篇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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