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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陛下万岁 第33章 兄友弟恭

作者:丹夏 分类:穿越重生 更新时间:2020-06-08 11:03:34 来源:文学城

阿宛能理解他的想法,虽然叶欺一直以来对她和叶孤城的婚事很操心,但他那操心其实只是为了让婚礼快点举行,好把所有见过她的人弄到海外灭口而已。

阿宛笑了笑:“叶欺,你既然知道,又何必要问呢?”

她对叶孤城的心,叶欺几个月以来难道还看不明白么?

虽然她选择仍旧履行婚约有诸多政治上的考量,比如她哪天被人拉下台,还能来南海避难什么的。但最大的那个理由仍然是她爱叶孤城。

叶欺道:“是。”

但随即他又道:“但依臣愚见,您是否该先处理……南王之事?”

听到这句话,阿宛的眼神一下子深沉起来,半晌叹了口气:“南王啊……”

既然在失忆时见过那位“哥哥”,阿宛自然能猜到这对父子打着什么主意,要搞黄他们的阴谋也很简单。

但要搞南王本人,就有点棘手了。

这事归根到底,所有的锅都在她皇帝老爹身上。

阿宛的老爹并不是成帝柴宗训的儿子,而是弟弟,在世宗柴荣的几个儿子里排行老六,名字叫做柴熙谨。而南王是世宗最小的一个儿子,排行老七,原来叫做柴熙诲。

先帝在没登上皇位之前,和老七南王从小一起长大,一起在汴州城里斗鸡走狗,到处疯玩,感情十分要好,甚至先帝去偷农人家的萝卜,南王就在一边把风……

后来先帝继位,朝中多有人不满,觉得兄终弟及非正统,是南王第一个站出来,拜于君前,先帝御驾亲征在外面时,就让南王监国。因为即位多年都没有儿子,先帝有一次喝醉了酒,甚至拉着南王的手说,弟弟,等我百年之后,这江山也让你坐一坐。

虽然先帝这话被当时的宰相寇准喷了回去,但不可否认的是,当时的南王的确有登上那个位置的可能。

他本来就因为擅长诗赋深受世宗皇帝宠爱,论能力,论民望,都不比其他的兄弟差。不管先帝的话是否真心,南王的野心从此以后就越发膨胀起来,成为了皇权的威胁。

阿宛望着泛着白浪的海面,虽然南王确实有那个心思,但也没想着篡位,而是老老实实地继承,老爹后来干的事情就有些不地道了。

当年论封诸王,南王本来捞到的是物产富饶地理位置又紧要的襄阳,但当时老爹忽悠了南王一把,说哥哥我想灭了南汉小朝廷,还想要南海诸岛,老弟你要是愿意替我去办,事成之后,哥哥就让你去金陵,你我两兄弟,南北共治天下嘛,肯定是一大美谈。

于是南王便得了个“南王”的封号,心满意足地被先帝骗来了羊城。

羊城是什么地方?它又名花城,在中原的最南边,是唐周以来第一繁华大港。

地理位置上,它属于五岭以南的广大地域,简称岭南。这里靠山临海,海运发达,物产丰饶,中原人吃的荔枝,佩戴的翡翠珠宝大都是盛产于此。

虽然自前汉时起岭南之地就纳入了中原王朝的版图,历朝历代不懈开发,但饶是如此,在中原的文人士大夫眼里,却被视为瘴疠横行的蛮荒之地,有着根深蒂固的刻板印象。

史记里写“岭南卑湿,丈夫早夭”。

蜀汉的诸葛孔明在《出师表》里写道:“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干脆就成了不毛之地……

到了唐代,这里是发配官员的地方,韩愈和柳宗元都来这里走过一遭。

所以被搁在这块地方这么多年,虽然吃好喝好又赚钱,但南王心里没有怨气是不可能的,憋到现在才造反,真是个奇迹……

阿宛托着下巴想着关于南王青鸟台送来的各种密报,很多当年的情报都被先帝封了起来,几乎都没有看过,老爹压根不担心南王造反,或者说,他反都反不起来。

离中原太远,再有钱也白搭。

而且作为哥哥,老爹太了解南王是个什么人了。

用齐大将军的话来形容,南王是个文艺青年,文艺青年一般都没有什么造反的天赋,而且就算要造反,他们选择的方式往往都比较奇葩……

比如这次打算来个偷天换日,让他的世子冒充皇帝。

为此世子在南王府装了将近十年的病,还准备联络叶孤城来帮忙,估计为了计划的顺利,连宫中的内侍都被收买了。

如此大胆而惊世骇俗的计划,亏他想的出来。

阿宛叹了口气,要真的把这谋反阴谋公之于众,处死南王,民间就该同情他了。

毕竟老柴家人丁单薄,世宗皇帝也没剩几个儿子了。

“朕得让他自己显露反心才行。”阿宛琢磨着,南王父子现在还没有什么谋反的切实证据,她不能先动手,否则老爹的名声就遭殃了。

眼睛一转,阿宛想到了什么,招招手叫叶欺附耳过来,低声说了几句话。

叶欺点点头,随即退下了。

甲板上只剩下阿宛一个人,她吸了一口海风,笑道:“怜星,出来吧。”

白色海雾之中,一个人影幽幽地瞟出来,向她盈盈拜倒。阿宛道:“我说过,你从来不用拜我的。”

人影走出来,摘下面纱,一双眼睛里仿佛溢满星辰,灿若天上的银河。

阿宛很小的时候就认识怜星了。

她娘也就是如今的太后,和移花宫似乎有些关系,阿宛幼时在太后宫里见到怜星惊为天人,跑到她面前伸手要抱。

嗯,她就喜欢白衣飘飘仙气十足的人,同理参考她对叶孤城的态度。

虽然两个人见面其实加起来也不到十次,说的话也不多,但阿宛能感觉到怜星是很喜欢她的。

在想起她失忆期间“逢赌必赢”的事迹,阿宛一下子就能猜出是怜星干的。

怜星道:“山洞的落龙石是我放下的。”

阿宛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怜星道:“陛下不怪我?”

阿宛摇摇头,怜星总归是为了她罢了,估计是看叶欺迟迟不动手,她自己先下手了。

阿宛道:“你怎么来了这里?”

怜星笑了,她笑起来和她姐姐邀月不同,邀月很少笑,刻板得像块木头,怜星笑起来很纯粹,就像清风明月一般怡人。

她道:“我去宫中没见到陛下,就自己出来找了。”

从开封一路找到南海么……

怜星叹道:“如今陛下已经恢复记忆,身边有人保护,我也该回移花宫了。”

阿宛道:“等我回了京城,我再送你一件衣服。”

移花宫中人穿的都是宫装,不同的是只有怜星的衣服是阿宛送的。

每一件都称得上是巧夺天工。

怜星笑道:“好,我等着陛下。”

说罢她的身影幽幽飘散,一如她来时一般。

太阳当午时,船队到了飞仙岛。

经历了一番奇事,人们纷纷忙着下船,一片忙碌之中,没有人注意到一个黑色的身影从人群里趁乱走出,而后消失在了码头上。

走到无人之地,西门玉揭下脸上的面具,露出一张明显有异域特征,却仍然俊美的脸。

摸着怀里的秘籍,他几乎得意地都想狂笑了。

太玄经,太玄经是他的了……

独孤一鹤,木道人为此争夺得一伤一死,到头来便宜了他玉罗刹!

扭头看了一眼远处的迎亲队伍,玉罗刹眯起眼:“叶城主,本座祝你夫妇百年好合,送了颗夜明珠,也是本座一片心意了。”

他挥挥袖,沿着海岸朝远方走去。

展昭准备着就去联络自己的手下,谁想还没下船,就被叶欺打晕了塞在船上。

白云城迎来了百年难得一见的热闹。

岛上居民全都是宾客,另有南海诸岛的群侠也来赴宴,数百艘船和迎亲的船队一起将港口挤了个水泄不通。

人群在道路两旁欢呼,被挤在后面的几个打扮成平民的开封府差役凑到一起交头接耳。

“展大人怎么还不来?”

“要不咱们先去劫亲?”

“展大人说过不能轻举妄动,咱们还是先去吃喜宴吧。”

“吃喜宴不叫上展大人么?”

岛上道路宽阔平坦,进了白云城,更可容纳八辆车马并行。路上有常年累月行车而留下的石沟,房屋多用木制,风格与中原大体相同,却又透露出些许岭南特色。

叶孤城伸出手,接着阿宛从车上下来,四周围顿时欢声雷动。

后世史书记道:帝下南海,与叶氏子缔结婚盟,世代共奉为主,由此设海上都护府,往来诸国,海路遂大开。

不开地图炮,我爱大广州。

历史上也有很多人对岭南爱得深沉,比如苏轼大大,他当时为了吃荔枝一定上了很多次火: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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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兄友弟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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