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古典架空 > 〔综宝莲灯〕月如无恨月长圆 > 第17章 Chapter 16

〔综宝莲灯〕月如无恨月长圆 第17章 Chapter 16

作者:知了壳 分类:古典架空 更新时间:2020-03-17 17:10:03 来源:文学城

“请仙子探查一下百花仙子降生何处吧。”杨戬眼带笑意伸手请嫦娥示意。

“你怎么知道?”嫦娥吃惊。

“今日你在南天门送那一枝笄簪时我就猜到你可能要凭它去寻百花仙子,果不其然晚上你就出了月宫飞往下界。”杨戬一一道来。

“这么说,你一直在盯着广寒宫看了?”嫦娥突然发问。

“呃,这个,我有望月的习惯,这点仙子你不能干涉吧。”杨戬一开折扇理直气壮地说道。

嫦娥不语。

“那么仙子为何下凡?”换杨戬咄咄相逼。

“我,”嫦娥负手望月,“自然是关心同僚历劫的环境够不够严苛。”

“巧了,我也是。”杨戬把玩着折扇,潇洒地轻扇了两下,“既然如此,不如我们结伴同往。”

嫦娥被他堵得哑口无言,心叹,这家伙现在变得越来越会说话了。

两人刚行两步,杨戬突然看向深宫内院,瞬间一抚额间,天眼白光一闪,探向皇宫深处。嫦娥走在前面,突然感受到天眼灵力波动,跟着看向漆黑幽闭的深宫。

“怎么了?”

“我感觉到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息,那气息绝不是凡间的,倒像是来自天上。”杨戬严肃开口。

他欲同嫦娥商量,未料嫦娥直接接道:“你想去那里查探一番?我同你一起,百花仙子的事可以过后再说。”

两人心灵相通,杨戬朝嫦娥一点头,即刻两人身影默契地消失在屋脊上,寻着那道神秘的气息去了。

天色尽黑,大明宫紫宸殿内依旧灯火通明,一男一女在殿内。那名女子胜衣华服坐于宫灯前借灯光夜读,高高的案牍置于桌前。男子卧于床榻不听扶额,一块方巾置于额头间。想必,他们便是这天下的主人,李唐王朝的皇上和皇后。

然而令杨戬和嫦娥震惊的不是那名女子对朝政的参与度,而是她的容貌——赫然王母在世。

没想到玉帝竟然隐瞒至此,消去一切王母转生的气息,若非他有天眼在身,寻常的神仙必然会被蒙骗过去。

更没想到王母娘娘下凡后竟然成了李唐皇帝的皇后,司法天神不禁感叹,王母对权势的掌控欲真是万古难消啊。

两人震惊于这一发现,一时相望无言,一同沉默地飞离皇宫。月上中天,转眼已是后半夜,距离太阴星君交接的时间不远,杨戬嫦娥一合计,决定先将寻找百花仙子的事放下,起身飞回天庭,装作一切如常的样子不表。

几日后,杨戬一抽开身,便立即前往广寒宫中,寻到嫦娥。此时,嫦娥正在整理孙思邈[1]的药丸。

两人在一处凉亭里坐下,杨戬讲起近几日派梅山兄弟探查结果。“王母娘娘现在在凡间的名字叫武媚娘,是大唐皇帝李治的皇后,如今应该称天皇天后。”

杨戬顿了顿,继续道,“如今凡间二圣临朝,李治因为风眩头重难以操持国事,现在基本是天后掌握朝政。这些倒不算什么,令我没想到的是王母即使下到凡间,那颗掌控权力的**心依旧不减。”

“唉,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神仙不能直接干预凡间的事,我们以后只管注意点儿,且看后事如何。”嫦娥也不免感慨。

“唯有如此了,如今王母娘娘不记得天庭旧事,我们只需观望一番,借此机会快速完善新天条的实施。”杨戬十分同意嫦娥的话,两人又感叹了会世事无常往往变幻莫测难以预料。

突然杨戬想起一事来,因问嫦娥:“当日在东海我见你与钟馗相谈甚欢,你何时与他如此熟稔?”

“此前并非相熟,我与你一样只是在朝会时同他见过几次面,只因那时他有事相托,这才熟悉起来。”嫦娥解释道。

“不知所托何事?”杨戬又问。

嫦娥犯起难来,此事钟馗神君说只托她一人,也不知道他是否同意外传,如今杨戬追问,未得当事人同意,她还是先不要告知的好。想到这些,嫦娥支吾了一会儿,“这件事我还是不要多说的好。”

杨戬见嫦娥如此吞吞吐吐,只认为她有所搪塞,心中不免嘀咕,故而道:“如此那便算了。仙子之友,杨戬岂能全部熟识,是杨戬僭越了。”

嫦娥什么心窍,听他这么说立刻明白他怕是又不知联想到哪去,于是几番张嘴欲言,可话到嘴边却又咽下不表,是她的道德感在支配着她,那些话她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

未几,嫦娥终于开口,“不若来日我见到钟馗神君问问他对此事的意见,毕竟事关于他。”

杨戬得到回应不再纠结此事,两人又聊了些其他的事不表。

[1]孙思邈逝于永淳元年(682),李治崩于永淳二年(683),显然存在悖论。所以,设定为孙思邈在辞官后去世前已经开始往来于仙凡两界,为正式上到天庭做准备。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