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和龙马本来就已经是最亲密的存在了,所以交往不交往并没有太大差别。
感情这种水到渠成的事情,也极少能用语言一一描述清楚。
或许是因为每一步都走在自己想要的方向上,所以不怎么坎坷地走到终点后,怅然若失的同时又觉得,“啊,就应该是这样。”
说了那么多,其实只是想说,我和龙马之间本来就只差了一句“我愿意”,比起烟花大会般绚烂华丽的爱情,简单平凡好像才更是我们的写实。
所以轻描淡写地带过了在一起的过程,连我本人写日记的时候都小小的诧异了一下,可是仔细想想,这样也合乎情理。
虽然我们如今的成就说“简单平凡”会显得格外凡尔赛:)
正式确定关系之后,要说不同以前的地方,那还是存在的。会选择把更多的空闲时间交给对方吧。
当然我知道你们应该想知道的是那些不正经的内容。
没错,普通情侣会做的那些事,我们俩也会像傻瓜一样一件一件去尝试。
龙马那家伙还是会嘴硬心软地陪着我做幼稚的情侣清单。
我深觉得我这些年被他惯得有点上头,曾几何时我面对他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含在嘴里怕化了的那种程度,现在对他呼来喝去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按照常理,有一种弥补式恋爱,就是把过去错过的东西在现在的实践中弥补回来。
就比如说我和龙马交往前最亲密的举动也不过是牵手拥抱,接吻这一项日程似乎就应该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习惯。
然而并不是。
美利坚的街头时不时能撞见连体婴似的情侣,吻得难舍难分。
从其中穿梭过去的我和龙马,有时甚至都不会牵手。
只是如果人流试图分散我们,龙马会先一步抓起我的手,再慢慢十指紧扣,防止我被带离他身边。
爱情不算是必需品,但我是龙马的必须,龙马是我的必需。
我必需要龙马,龙马必须要我。
我时常需要飞国外拍摄,有一阵子甚至待在机场的时间比在家还多。以前的我总是自己一个人在机场拖着行李箱狂奔,好在现在多了一个免费劳动力。
成年的龙马光是背影就能迷倒一众异性,他一如既往爱把面容隐藏在帽檐下,露出凌厉的下颚线和紧抿的唇。
背着网球包,穿着时尚的大帅哥不发一言地接过我的行李箱,一手牵住我。
保安围了一圈挡住挤过来的人群,其中他的迷妹粉丝不在少数,他只专心护着我往前走,我就止不住心里冒甜泡泡。
“刚打完比赛?”
“嗯。”
“辛苦了老公。”
被突如其来的昵称吓了一跳,平地一个踉跄的龙马装模作样地咳了一声,牵着我的手加了几分力道。
我看着他泛红的耳尖和上扬的嘴角,也忍不住偷笑。
回到了家,他主动钻进了厨房,当天的晚饭也由他承包了。
算不出什么纪念日子,我只好扑上去身体力行表达一下惊喜了。
吃完晚饭吃老公,没毛病。
说起来,龙马学做饭这件事情,还得感谢前辈们私下的教导,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他们好像给龙马灌输了很多《如何成为一个好恋人》的知识点,以至于龙马这种恋爱笨蛋都分数逐渐上升。
龙马除了恋爱学起始不合格之外,学什么都很快。
第一次接吻我俩都把对方的嘴咬破了,不排除他当时撞上来的原因,主要还是吻技太差。
第二次说起来也好笑,那是我们确立关系后的第三天,特意空出来一天约会看电影,在别的情侣打啵的时候,我俩特别严肃认真地看完了整场,出来之后还讨论了一下逻辑问题。
回家的路上才突然想起来,我们是去体验看电影接吻这一环节的,两个人站在大马路上愣神了半天。
又走到一处路灯坏掉的路段,他刚亲上来,就听到了狗仔们激动的快门声,然后我就吓得咬破了他的嘴。
之后龙马怎么郁闷不说,我俩的恋情算是世界皆知了,网坛神话和影坛传说走到一起了,那段日子过的也算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干脆就一起停工,窝在家里过了。
所以初夜也是发生在那段时间。
之前说到龙马学什么都很快,前提是他有个学习的过程。但是为爱鼓掌这种事情吧……
当天夜里什么都很完美,灯光、音乐、香薰,什么都准备完善。
就是死!活!完!不!成!
我两辈子没体验过这种痛到灵魂出窍的感觉,我痛他也不敢动,场面一度很僵持。
“要不……算了?”
“呜呜呜不行。”我抱着他的脖子一边哭一边耍赖:“不行,我就是想要你。”
“那你放松。”
被亲了两口安抚,我抽噎着:“太痛了。”
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了,我们俩个大半夜并排躺着打开了付费频道,用学术的态度研究起到底怎么样才能不痛。
越前龙马这个体育全能的运动天才,终于有了不擅长的运动——生命大和谐运动。
也不知道他私底下加训了些什么,总之,第二次我们成功了……
总感觉记这种东西很羞耻,可是我每次想到现在游刃有余的家伙,初夜时那种手足无措的傻瓜模样就觉得好笑,就会想把他那个可爱的样子记下来。
不光是记下来,我还偷偷摸摸画了画。
网坛的粉丝评过很多越前龙马性感动作top,汗水流下来时候眯起眼睛啦,抬起胳膊擦汗啦,又或者是喝水的时候喉结滚动的样子。
他少年的时候打球,大家喜欢看他意气风发的样子,挥洒的汗水都是青春。
而等他成年的时候打球,老色批们就觉得他每一滴汗都是荷尔蒙。
而我的画里,额角沁着汗珠的龙马眯起猫眼,喉结隐藏在半开的衬衫领口,集齐了所有性感动作,也爆棚了荷尔蒙。
虽然这幅画被龙马发现后,很快就和那件沾了我的血的衬衫一起魂归垃圾桶了。
我骂他死闷骚,一个人生闷气,哀悼我逝去的优秀作品。
不是我不想抗争到底,是越前龙马那种极品压过来的时候,我理智就全无了,实在是他给的太多了啊(呜咽)
回过神来,就因为他的美貌忘记了生气。
也不是没有真的吵过架生过气。大概是前一阵子,接了一个惊悚题材的新剧,应邀去和新剧男主探了一个新开发的鬼屋。
其实我这么多年胆子真的变大了,主要是这个新鬼屋真的很吓人,导致我哭着回家了。
龙马那会儿在吃醋,拉着一张脸不让我碰他。
我自知理亏,就想抱抱他找安全感,就出卖了自尊一个劲地撒娇:“呜呜呜抱抱”
“还去不去了?”
“不去了不去了,抱抱!”
“不抱!也不许亲!”
我都豁出去老脸撒娇卖痴了,这家伙还是一脸不高兴地抵着我不让我靠近,嘟起求亲亲的嘴被他捏住,脸都被掐变形了。
又闹了一会儿,我还是没抱到他,瞬间恼羞成怒:“不抱就不抱,我就不信了!这么大人了我还熬不过去!”
利索地抱着被子去了客房,身后那个坏家伙一点挽留的声音都没有。
本来闹累了很快就睡了过去,谁知道半夜突然醒了过来,感觉很口渴同时又很想上厕所,没过一会儿就清醒了,然后开始胡思乱想。
没有越前龙马陪着睡,真的一个人害怕到哭,越想越委屈。
眼泪打湿了半个枕头的时候,有人摸上了床,下意识打了过去被稳稳抓住:“是我。”
龙马按开了灯,低头看我,我往被子里缩了缩,不想让他看我哭得那么狼狈。
他伸手抱了过来,我没好气地开始挣扎:“不是不让抱吗。不要你抱。走开。”
“唔,有吗?”
“有啊!听到你说了!”
“听错了吧,可能是鬼说的哦~”
这家伙真的是不管几岁都改不了恶劣的毛病,我背过身去哭,不想理他。
眼泪不愧是女人最好的武器,他还是老老实实开始哄我,“哈……真是拿你没办法,我在呢,别怕。”
“……给不给抱?”
“给抱。呐,随便抱。”
“哼。”
“抱着够不够?”
“够。”
我吸了吸鼻涕,把自己往他怀里团,汲取温暖。
下一秒他把我鸵鸟似的埋进去的脑袋挖出来,捏着我的脸,问:“唔,我觉得不行。亲一下要不要?”
我翻了一个大白眼,“不要。”
他自顾自地亲了下来,看闹别扭的小朋友一样看我。
“我说不要了!”
促狭鬼拖了个长音,“哦,那是我听错了,是鬼小姐说、”
我一个头两个大,赶紧打断他:“别说了越前龙马!亲!我他妈亲你到吐行不行!”
我就那么一两个怕黑怕鬼的臭毛病,外人面前都还能隐藏一下的,却被越前龙马那家伙拿捏得死死的。
想想就来气,蹬了一脚他的小腿,踩上去温暖光滑,又忍不住蹭了蹭:“我想喝水。”
“你这动作……是想喝水的意思吗?”
“嗯哼。”
“我不这么认为。”
“……我想上厕所。”
“待会儿去吧。”
“喂!等、越、!”
之后就少儿不宜了,也确实这场架也吵得虎头蛇尾。说白了,我俩还是不可能真正和对方吵起来。
其实越前龙马这家伙毛病也很多,有时候很直男说话让人听着就来气,他唯一浪漫过的一次,就是告白的时候把我说成他的梦想。
我这个梦想也很快达成了。
而他新的梦想,在不久之后终于降临了。
救命,我在写什么……
我脑子好混乱啊……
住院住的不太清醒了?
我也觉得太快了,可是又觉得就应该这样,真的没什么东西了_(:з」∠)_
还有一篇龙马视角的番外,就大概正式完结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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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41颗网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