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座城,一座热闹的城。
黄昏,夕阳,人潮。
这些年这座城清安前前后后来过不下十次,作为临近京城的第一大城,这里有着不亚于京城的繁华,却也不折不扣的是个是非之地。
城西头,镇远镖局大门紧闭,门前一派清冷萧索,与以往的车水马龙相去甚远。
“清安姐,是这里吗?”大石牵着两匹马跟在清安身后,见清安站在这镖局门口好一会儿都未有何动作,忍不住开口道。
清安叹了声气,将拿在右手上的剑换至左手,腾出右手扣响了门上的门环。
不一会儿,门从里面被打开,开门的是一个身着灰白短衫年约十二、三岁的童子,身板有些瘦弱,一双眼却生得炯炯有神。
“盛姑娘?”
“好久不见,小栓。”
这并不是清安第一次拜访镇远镖局,距离上次隔了足足一年多,她是那种典型的没事不登门的人,可但凡登门必定是哪里出了漏子或是她要去哪里捅娄子。
例如她每次进师父师母院里,几乎都是因为师父师母闹架了,等着她去调停。再如,她每次进自家大师兄的院子,不是去撬那院里的花花草草,就是计划着要跟小楼里的奇珍异宝过不去……
咳!言归正传。
镇远镖局,东南一带赫赫有名的镖局,在江湖上也颇有名望,近二十年来但凡是悬着“镇远”镖旗的镖几乎是无人敢劫、也无人能劫,但是这样一个传说就在不久前被打破了,还赔上了镖局里三十六名镖师的双眼。
诸葛正我与镇远镖局的总镖头周重山是早年一起行走江湖的故交,多年来两人的交情一直不曾断过。
昨夜,清安从自家师父那收到这个消息,原本计划两日后才离京的她赶紧带上包袱,抓上人手,连夜出发赶至此地,投入到案件侦破中。
大厅里,周重山亲自接待了清安,周重山是个已过半百的老人,头发已经花白,脸上也布满了皱纹,却有着如青年人一般的精气神,哪怕遇此变故也不见有半点颓靡神伤,那自眼底散发出的刚毅坚韧依旧如故。
“清安姑娘,这便是那绣花大盗留下的。”周重山挥挥手,身旁侍从端着托盘将东西呈到了清安面前。
清安没有直接伸手去拿托盘里的东西,而是盯着它看了好一会儿——一方绣着大红牡丹的白绸帕子以及若干绣花针。
一个满脸胡子的男人刺瞎了镖师劫了镖。
一个坐在路中央绣花的男人刺瞎了镖师劫了镖。
一个把花绣得如此栩栩如生的男人刺瞎了镖师劫了镖。
“这真是个男人绣的?”清安并不是怀疑三十六位镖师所说,更不只是在向总镖头发问,也是在表达自己的难以置信。
试问这年头男人绣花都绣得这么好了,她怎么却还是……唉!
清安双手各捏起帕子一角,将帕子从托盘里拿起,正反面仔细检查起来,愕然发现这牡丹本不是红色的,而是黑色的,这红……是被血染的,染得刚刚好,没有多一分染出牡丹之外。
“总镖头,你们可有报案?”
“自然是报案了,可是……”说到此周重山不禁摇摇头,不再说话。
清安会意,这样的案子别说是这城里的衙门,就是六扇门里接到都要懵一会儿“可有人描述过那绣花大盗的模样打扮?”
“这……”
“那人穿着件紫红缎子大棉袄。”常漫天一手拄着拐杖,一手由一位妙龄少女搀扶着走进厅里“着实像是个疯子,那种鸡蛋摆在路上都可以晒熟的天气……”
看着眼上蒙着白纱布,手拄着拐杖,由人搀扶却依旧挺直着腰板走得大步流星的常漫天,清安向着他露出一抹微笑,尽管她知道他看不见,也永远再看不见。
“哦?大热天还穿着棉袄,确实像个疯子。”清安附和着常漫天的话,紧接着问道“常镖头可还记得他的长相?”
“我只记得他一脸大胡子,身材高大,具体的样貌……”常漫天皱紧了眉,努力想要回忆起些什么却是徒劳“当时日头晒得紧火辣辣的……对了,他虽穿着棉袄脸上倒是一粒汗珠子都没有。”
“常镖头,方便给我再仔细说说当时的情况吗?”
“有何方便不方便的,只要是我常某人知道的,姑娘你尽管问。”
从镇远镖局出来,天还未全黑,夏天的天总是黑得晚一些。
婉拒了镇远镖局的招待,清安带着大石到客栈投宿,客栈位于城里数一数二热闹的街道上,也是城里数一数二上好的客栈,当然价格也是数一数二的,清安每年总在这里住上几回,也算得上是这里的熟客了。
“盛姑娘,这前一个月才见你回京,今个儿这又是要打哪去呀?”
“说是念着老板娘你家大厨做的糖醋排骨,特地来吃的,老板娘信不信?”
“信!怎的不信!我们这大厨子做的糖醋排骨,别说是在这城里就是搁京里都是一绝的美味。”说起自家客栈的招牌菜老板娘是一点都不谦虚“哟,刚没注意,这位小哥是?”
“我的表弟,平常很少出门,这一趟带他出来开开眼界。”清安一面介绍着一面拍拍大石的肩。
大石愣了一下,随即讷讷地同老板娘问好,着实给人一种小老弟被大姐大带出门见世面的即视感。
与老板娘寒暄过后,小二领着两人上楼去,两人的客房是隔壁间挨着的,大石手脚麻利,很快就收拾好了行李到来找清安,清安却是不紧不慢,包袱丢一边,推开窗站在窗前看起夜景来。
叩叩——虽然门是敞开着的,但大石还是象征性敲了敲门才走进来。
“清安姐,你好像跟这里的老板娘很熟的样子?”
“我跟这里的大厨也很熟呀。”
“可既然很熟为什么她叫你盛姑娘?还有那镇远镖局里有些人也叫你盛姑娘。”
“我自己说的,我姓盛,盛开的‘盛’。大石,人在江湖走没必要什么都一五一十的跟人家讲清楚说明白,走,吃饭去!”
这一夜,清安睡得很好,因为晚饭吃得……特,别,饱。
夏天的天总是黑得晚却亮得早,第二天才不过卯时天边已经露白,清安在床上赖了一会儿,觉得没什么睡意,早早起了来慢吞吞地梳洗,待到她走出房门时天已大亮却仍时辰尚早,可隔壁客房却已是人去屋空。
穿过环绕客栈后花园的长廊,清安下楼朝临街面的大堂走去,因是清晨,虽正逢盛夏时节空气里却仍残余着夜色里尚未褪去的微凉,微风从正门里进来,迎面轻拂着她乌黑的发,轻软的裙衫。
阿嚏——走在楼梯上的清安冷不防打了个喷嚏,正要加快脚步避开楼梯这这正对风口位置,忽然,风口处的门合上了,轻轻的合上了,自动合上了?
这……这不是她还没睡清醒吧?
清安环视大堂,一眼就锁定了某个临窗端坐在那儿的身影,年轻的男子此刻正低着头,目光落在其手中把玩的那只瓷杯上,脸上的表情很是专注,仿佛那被他拿在手上的不是一只再寻常不过的瓷杯,而是一枚他寻觅已久真心喜爱的美玉,值得他倾注目光,不吝啬温柔。
感受到投向自己的目光,男子轻抬眸眼,看向正瞧着自己愣神的女子,眼波明净却又意敛深远,唇角微翘,仿佛正在无声的诉说着一句百转千回的——好久不见。
不对不对,这打开方式不对!
都说他乡遇故人是人生一大喜事,不过遇见这人清安却是真心喜不起来,那感觉就像是——明明是阳光灿烂天的六月天,蓦然生出了腊月寒。
没错,这是阴风阵阵的信号,危险的信号。
“后天,也就是本月十一日,是平南王妃的寿辰。”宸王开门见山,没有寒暄问候的开场白,陈述事实的平淡语调也让人觉不出太多人情味,这是他一贯的说法方式,不拖泥带水的简明扼要。
平南王妃,清安不会没有听过,而这平南王府的庄子就在这城外不足二十里处,这一点清安也是知道的。“所以王爷是来赴寿宴的?”
“当然不是。”宸王否认,挑一眼边上挺直腰板坐着的清安,道“你可还记得欠本王一个人情?”
何止一个人情啊,多了去了,不用这么给她打折扣还带四舍五入的!
清安可算知道刚刚那不好的预感是为什么了,这是遇上讨债的了,还是不好还的人情债。
“平南王妃一直想将她的外甥女许给本王作王妃……”
清安了听了眉头一皱,她可不记得平南王妃那头有什么出身显赫的外甥女,难道这是遇上了传说中的仗着有点亲戚关系就贴脸开大?
后宅里这种事常见得很,清安心里门儿清。
“其实很简单,只要你同本王一道去就足够了。”
这还叫简单?清安跟平南王妃不相熟,但平南王宠妻的名声她熟,这才不是什么简单事,叫她一起去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王爷,我去是做什么?”
“这你不必打听。”
好了,确定是个坑了。
“怎么,不愿意?”
是的,怕被坑。
虽然上一波结算没开出反派身份,但不代表……他不坑人啊。
“这事除了你其他人都不行。”
“……好吧,我去。”
就逮着她薅是吧,行行行,去去去。
谁叫她欠了人情呢?
窗外,停在树梢上的喜鹊喳喳叫,新的故事又要开始了。
为么妹子说自己姓“盛”,原因很简单,随大师兄的姓,你们猜到了吗?
看过陆小凤的亲一定发现了,绣花大盗出现了,那么陆小凤和花满楼这对好基友也就不远了。
王爷总是忽然就冒出来了,身为作者我是绝对不会怀疑他是追着妹子出来的,因为哪有这么一猜就猜出原因的,作者也不是这么随便的人呀。
渣渣的作者终于爬来更新了,年前工作繁重,周末都在加班,完全找不到更新的空档,只能一天攒一点终于攒到了一章,大家不要嫌少啊,字数虽少也是更新啊。
更新时间:2015.02.03 23:29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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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除你别人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