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酒不吃吃罚酒,你起来!”伊凡终于耐不住性子,暴露出本性来了。他举着枪,踹了羽琴一脚。
“你!”羽琴捂着屁股,气得要爆炸了。自十岁之后,就再没人碰过她屁股了,他居然踢她!
“别废话,老实点,不然我就在你脑门开个洞,让阳光给你脑子消消毒。”伊凡走到羽琴身后,他一边抓住了羽琴的手,一边将枪口抵在了她后背心脏的位置。
羽琴挫着牙,骂骂咧咧,磨磨蹭蹭把门推开了。
“蹲下!”
就在这一瞬间,鹧鸪哨的声音在一边响起。伊凡下意识就转头看了过来,但他没有料到,一根绳索却从天而降,直接套住了他的脖子,然后猛地将他给吊了起来。
羽琴也扭头看了,不过她还没看清,就被鹧鸪哨一把拉进了怀里,远离了伊凡能控制住的范围。
“你……,回来了?”羽琴抬起头,就看到了他那双深邃的眼眸。
“嗯,我回来了。”鹧鸪哨点点头,他用极快的速度扫了羽琴周身上下,发现她没受伤之后才是松了口气。但他却没有松开胳膊,在献王墓里经历了几次几近死亡的遭遇之后,他脑海之中浮现的都是她。而在听到她跟伊凡胡说八道的时候,他的心中却是做下了一个决定。
只是他明白,羽琴之所以那么说是想要打探他们的下落。她并未知道他们回来了,而能救她的,也只有他。
“那个……,珠子找到了?”羽琴一直看着他的眼睛,在他的眼中有一种欣喜与幸福夹杂的感情,她觉得,这应该就代表了好消息。
“嗯,找到了。”鹧鸪哨这才放开了羽琴,他从包里拿出一颗黄色的石头出来。
羽琴一看就吓了一跳,连忙蹦跶到了一边。亲眼看到雮尘珠,比书里描述的还要像一颗人头。要不是黄色的,她都怀疑这是什么水晶头骨之谜之献王版了。
“这雮尘珠和献王的头颅融合在了一起,没办法分离了。”鹧鸪哨连忙又装进了包里,不想让她继续受到惊吓了。
“然后呢,找到了珠子,诅咒就会自动解除吗?”羽琴隐约觉得没完,她记得后面应该还有好几部的内容,不可能这么简单就结束。
“不知道,在我们族里一直流传的都是要找到雮尘珠,但至于找到之后要做什么,就没有提及了。”鹧鸪哨也不知道,他的打算是先回族里,看看几位老人的情况。
羽琴点点头,也觉得要临床试验一下才好。
“喂,你们聊完了没有啊,这人怎么办啊?”陈玉楼站在屋顶,刚才那条绳索就是他甩下去的。作为卸岭大统领,他自然也功夫了得。套个人什么的,自然不在话下。
鹧鸪哨飞身上了屋顶,他一摸伊凡脉搏,发现他已经死了。刚才陈玉楼拽他上屋顶的时候,估计就已经颈椎骨折了。这死法,居然和那机长是一模一样的。
将伊凡的尸体带回了那架飞机,至少那是属于他祖国的,也算是回归故里了。他做了那么多坏事,但鹧鸪哨依旧不想让他曝尸荒野。
如今已经找到雮尘珠,他以后应该也不会下墓了。现在要考虑的,就是为以后的生活打算,为他和族里的后代积德。
陈玉楼在献王墓里没得到太多东西,他还不满足。所以他答应了帮鹧鸪哨找金算盘,不过找到之后,他们三要一起搞一票大的。
鹧鸪哨暂时应了下来,然后就带着羽琴回了江浙。他的族人在寻找雮尘珠的过程中不断南迁,如今最大的聚居地就在这江南水乡之中。
一早就发了电报回去,所以当他们到达的时候,这座大宅子里已经挤满了人了。
现今的族长亲自出来迎接,他是族里年纪最长的一个人,但也仅有52岁而已。他的血液,已经是彻彻底底的黄色了。
当看到羽琴的时候,族长什么话都没有说。鹧鸪哨是族里的英雄,他就是要娶自己的孙女,族长也立马会答应。
将雮尘珠放在了族长的房间,鹧鸪哨觉得这和被诅咒的思路是一样的,只要靠近了就行。
去洗了个澡,将身上的尘土都洗尽了之后,他才准备回房睡觉。
可是一推开门,他就看到了羽琴。
她背对着他,正在穿衣服。
当鹧鸪哨和族长谈事情的时候,族里的姑娘就将她领到了这个房间。她们还很热情地搬了个木桶进来,给她打了热水洗澡。
她刚好洗完从桶里爬出来,把内衬的吊带裙才穿上的时候,鹧鸪哨就推门进来了。
但她并没有想到来人是鹧鸪哨,她还以为是那群姑娘呢,“诶,这么快就吃饭了吗?”
她们说了,等她洗完澡,就把饭菜端过来的。
在她转过身来之前,鹧鸪哨伸手就将门重新合上了。他用额头抵着门,满眼还是一片白。
她的背,她的颈,她的手臂,都白得像雪一般。
她的腰,她的手腕,她的脚踝,都好纤细。
只可惜她背对着他……
诶,不是!可惜什么啊!
连忙转过身,他快步离开了这个院子。他得去问一问族长,是不是安排错了,他们怎么会住同一间房呢?
“她不是你在外面找的媳妇儿吗?”族长反问起鹧鸪哨来了,他就是看到他们关系不一般,才善解人意这么安排的啊。
“不是的,族长,只是因为一次意外我救过她的命,所以就一直跟着我了。”鹧鸪哨一边解释,一边觉得这根本解释不了什么,反而愈发暧昧了。
“那既然不是你的媳妇儿,不如你把我外孙女娶了,我们亲上加亲怎么样?”族长越想越好,诅咒消除,族里便可以大生特生,开枝散叶啦。
“不,不,不,这不合适!”鹧鸪哨摆着手,一路跑到了镇上才敢停下。
此时华灯初上,河道里是忙碌的漕运船只,河道边的店铺要服务船家,很晚都不会关门。灯笼将这座小镇装点得热闹非凡,身处其中,鹧鸪哨又是喜悦,却又悲伤。
他买了一壶酒,倒进了河中,祭奠着没看到这一切的师弟和师妹。
洗完澡,吃了饭,羽琴就出来散步了。这样毫无商业气息的水乡,她可是没见过的。沿着河道一路走着,她心情非常好。
虽然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离亚美利坚远了一些。
一艘船开过,漾起了点点水波。烛光映在上面,好像被撕碎了的金箔。而就在这一片金灿灿的河水旁边,她看到了好似希腊神灵雕塑一般的他。
他穿着长衫,拿着酒壶,略有些欧化的脸庞在这江南水乡一点也不突兀。
羽琴默默坐在了他的身边,没有说话。她能理解他的心情,就像她如果有一天突然找到了回家的路,那她可能也会这样。
鹧鸪哨眼角突然扫到了她旗袍的一角,月白的颜色,还有她白皙如雪的脚踝都出现在了视野里。想到下午看到的画面,他突然就有点燥热了起来,“怎么出来了?”
“我想买件新旗袍。”羽琴踢了一脚自己的裙摆,那儿有个大口子。这件旗袍还是她去云南之前买到了,这来回几千公里路,都快变布片儿了。
鹧鸪哨转头看向她,他这才发现她这件旗袍确实磨损得厉害。之所以没发现,是因为他总被她的笑容所吸引,无法观察到其他地方,何况还是这种身外之物。
“这几天反正也没事,我带你去上海吧。”鹧鸪哨想了想,绝不能委屈了她。要做定制旗袍,这种小镇哪里比得过上海滩啊。
“好啊!”羽琴一开心就拉住了他的胳膊,恨不得现在就走。
鹧鸪哨立马闻到了她身上的香气,他只觉得浑身的肌肉一紧,都要不会走路了。连忙借着巧力挣脱开了,他快步回到了族长家中。只是他不可能去跟羽琴挤一间房,只得自己随便找了间空房,打了个地铺就睡下了。
羽琴搓着自己的手指,莫名觉得有点失落。
按照原著的发展的话,他应该是找不到雮尘珠才心灰意冷去了美国。可是现在找到了,他没理由去了啊。而且他们族的人在这里发展也很好,生意什么的还做得蛮大的。还有族里的姑娘也漂亮,都有欧罗巴血统,五官都可立体了。
脸皮厚点的话,跟着他们族里做点生意,自己存点钱,再去一个不会被卷进战场的地方生活。脸皮薄的话,就只能去找托马斯,跟着他去美国,然后再做打算。
反正就他刚才甩开她那利索劲儿来看,她是抱不到这条大腿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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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孙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