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青春校园 > [重生]鬼先生 > 第126章 第一百二十六章 不堪往事

[重生]鬼先生 第126章 第一百二十六章 不堪往事

作者:红石 分类:青春校园 更新时间:2020-12-27 06:03:38 来源:文学城

“别……哭了!”

苏乾费了老大劲才把身体权抢回去。他知道廖风身体里一直有一个懦弱的人格,胆小怕事,没什么主见,刚才居然能因为悲伤占据身体的主导权,可见这件事对这个人格来说,绝对有着无法磨灭的痛苦。

“唉,还是我来说吧。”话痨人格叹了口气,开始讲述廖风离开故土以后,在异国他乡所发生的一切。

廖风从小立志要当一名画家,他在这方面极有天赋,因此小小年纪就得到了名家的青睐,被法国的印象派大师收作学生。后来那位大师因病去世,临终前将他托付给了自己的好友,希望廖风可以去希腊,在好友那里继续深造。

但那时正好是苏家动荡的时候,苏哲下落不明,苏乾独木难支。廖风便将这件事搁置了下来,打算等苏乾解决了麻烦再告诉他们。

就这一念之间的犹豫,让他在后来的事件中,卷入到一场天大的祸事里,无法再独善其身。

苏哲死了,苏乾疯了,昔日的好伙伴一朝分崩离析。

他偷了廖洪康的暗账,还有他和骆飞密谋的录音,以及包括他在内的几个股东不正当交易的证据。然后把这些统统交给了苏乾,就在苏哲头七的前一天晚上。

苏乾说,廖洪康的背后还有一股势力,一旦他们知道是他泄了密,必然会追杀到底。

但廖风不怕,他怕的是在心上人面前,自己是个无用之人。尽管他知道对方一定会驳斥他这种没出息的想法,但他就是这样的人,就只会做这样的事。即便是搭上性命,他也义无反顾。

“你是我们之中最纯洁的人,我想着你,想着你好好地活在某个地方,做着你想做的事,过着我羡慕的生活……只有那样,我才会笑,我才会活。”

廖风永远忘不了,在苏哲下葬那天,苏乾跟他说得这番话。也正是这番话,让他愿意离开廖家,离开他的身边,去往那片爱琴之海,去黑暗触及不到的地方,远远眺望。

可是现实总是这般残酷,命运又是如斯不公。

离开廖家,无非是从一个漩涡跳进另一个漩涡罢了。

刚去的时候,其实也还过了一段平静日子。母亲结婚又离婚,最后还是毫无意外的,和他现在的老师走在了一起。

老师有一个女儿,也是个当地小有名气的画家。黑亮的海藻卷发,碧绿的湖水眼眸。一顾一盼,灵动活泼,一袅一婷,妩媚动人。

他们日日相对,一个日久生情,一个心如止水。面对佳人的热情邀约,廖风半点波澜不掀,一颗滚烫的心,一半给了事业,一半许了别人,又怎会有多余的精力与无感的人周旋?

在他这里,美丽的希腊女郎,注定得不到她想要的浪漫和爱情。

在老师的指导下,他成长飞快,慢慢的,也开始有了自己的一方天地。

他的画作一传十,十传百,有人三顾茅庐,有人重金求购。就在他势头正猛,如日中天的时候,老师居然也开始撮合他和自己女儿的关系,当起了那个牵红线的中间人。

一开始老师还有耐心好言相劝,但在廖风断然拒绝几次之后,他便拂袖而去,搞起了威逼利诱的法子。廖风倔强地不肯低头,而那个女人则日渐疯魔。很快,关于他的各种流言,迅速传遍了整个西方圈子。

自那之后,没人再买他的画,也没人再为他不吝溢美之言。他如过街老鼠一般,被他们私底下调侃是老师一家养的黄皮猪。

老师的女儿再一次找上他,问他愿不愿意和她在一起,只要和她结婚,他曾经失去的很快就会再回来。

这个女人真是又可恶又天真,廖风再一次拒绝了她。

“我从未真正失去过任何东西。”廖风这样回复。

是的,他从未真正失去过。因为在遥远的故土,有那样一个人始终相信,他可以过得更好,他一直以此为目标坚持着,想要实现对那个人的承诺。

然后,就是永无止境的黑夜,暗无天日的囚禁,以及永不休止的折磨。

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她居然说苏乾已经死了?!甚至已经死了很多年了?!可笑!如果苏乾死了,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廖风在长达一年的囚禁中,终于从一个纯洁的人,堕落成一个可以抗争一切的勇士。

他是廖风,也是廖雨、廖川、廖可、廖安、廖A、廖B、廖C……无数个廖拧成一股绳,足以支撑着这具躯体,等到曙光来临的那一刻。

他要出去,然后回国,然后戳破这个女人拙劣的谎言!

当年,苏乾和林森是被重点监视的对象,为了谨慎起见,廖风出国后就再没联系过他们。反倒是凌君逸,因为不起眼还有些反追踪技术,所以他们偶尔还有些邮件往来。

不过他们这种通讯也并不密集,有时候一年一次,有时候七八个月一次,都是不固定的,就怕被有些人查出端倪,引来杀身之祸。

也正是因为如此,廖风才一直等着,等到凌君逸觉察出不对劲,他便可以脱困囹圄,去寻找真相。

后来,凌君逸果然来了,还带着一帮不情不愿的法国警察。

如所料那般,那个女人并没有被重判,甚至都没怎么蹲过监狱,就因为即将生产被保释了出来。

两个月后,廖南出生,那个女人一家包括自己那个妈,就因为其他罪名又被双双关了进去,而这次法官判处的刑期,远远超过了人类的寿命,他们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公告出来的那一天,在得知苏乾失踪数年的那一天,廖风宣判了自己的死亡。

现在,这副空壳里,便是另一个人的天下了。

……

话痨讲到这,就没有再继续下去。苏乾瞪大着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样的事,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廖风怎么会如此?那些人怎么敢?!

那时,他根基尚浅,手下波云诡谲,他没有那个自信能护得了廖风周全,所以费尽心思替他遮掩,送他去异国他乡远离纷争,可是兜兜转转,他竟也没逃过命运的魔手吗?

是我害得吗?苏乾不禁自问。

心脏几欲捏碎,痛却不及悔恨的万分之一。

苏乾瞧着镜子里泪痕交错、青青白白的面孔,试图在眼眸深处寻找那一抹熟悉的身影,颤抖着,问:“我还能救你吗?你……还在这具身体里吗?”

第二天,凌君逸就接到苏乾的电话,听得出,对方语气很急,约他在老地方见面。

“终于要来了吗?”

凌君逸唇角动了动,似笑非笑,最终又恢复了一贯的严肃。

廖南今天早早地就起了,站在家门口东张西望,没过一会儿,果然瞧见一个瘦高的身影朝这边跑来。

“林朗坤!”他冲来人招手。

林朗坤很酷,只是点了点头便算是打了招呼。

廖南瞧他两手空空,问:“哎?你怎么没带箱子呀?”

林朗坤作为贴身保镖,可是要与他同吃同住的,也就是说,他以后不能住在学校宿舍了,要搬到这里和他们一起生活。

林朗坤卸下身后的双肩包,打开拉链,里面装着一些换洗的衣服和几本书,肩带下还挂着一副旧拳套。果真是两袖清风,身无长物。

廖南睁大眼睛,“只有这些?”

林朗坤点点头,目光不由得越过肩头,看向里面,“廖叔叔不在?”

廖南拉着他进门,说:“嗯,我爸好像有什么急事,一大早就出门去了。”

他把林朗坤带到餐厅,指着一桌子营养餐说:“我掐着点让他们做的,应该温度正好,我们一起吃吧!”

林朗坤这才把目光放回廖南身上,不得不说,这个温柔又细腻的男孩,真的很讨人喜欢。

廖南见他没动,以为林朗坤是不好意思,所以主动舀了一碗粥到他碗里。

“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就让他们弄了点瘦肉粥,你要是不喜欢,我们下次再换。虽然我们签过协议,但我是真心把你当朋友看待的,以后我们也别直接叫名字了,你叫我小南,我叫你坤哥,这样显得亲近,你觉得怎么样?”

林朗坤冷酷依旧,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好。”顿了顿,又道:“谢谢你。”

廖南心里一块大石终于安全落地,笑道:“害!不客气!”

和上次相比,苏乾第二次来环海大厦,那心情真可谓是天上地下,换了人间。

凌君逸晃晃杯子里的咖啡,看着空无一人的大楼,平静道:“这里10点才营业,如今只为一人开,你是不是该夸夸我呢?”

苏乾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有些想笑,这么多年过去了,看来大家的变化都不小,连凌君逸都学会撒娇卖萌扮无耻了。

“想要我夸你当然可以,不过在这之前,我希望你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地回答我几个问题,可以吗?”

凌君逸摊手,“你问。”

苏乾已经下定决心,要向这个聪明人坦诚一切,他满面肃容,问:“据你所知,廖风,还在这具身体里吗?”

感谢读者提出的宝贵意见,以及一直以来的支持。就个别读者的疑问,作出以下几点解释:

1、主角死前对好友不闻不问:沉睡之人卷提过,主角因为怕牵连好友,所以主动断了联系,至于不闻不问其实也谈不上,至少他和林森并没有断,甚至在苏乾对待蒋默生的态度上,还打电话骂过他。

2、被私生子和小姨妈耍得团团转:依然是沉睡之人卷,首先蒋默生不是私生子,是苏哲的克隆体,并且和主角年龄相差很大,所以不可能把主角耍得团团转。至于小姨,106章已经提示过这个角色的性格,并且在96章对低智商、没主见的性格进行强化,因此在苏乾当家的时候,她没有靠山,不具备把主角耍得团团转的条件。综上所述,耍了主角的另有其人。

3、主角性格矛盾:主角是人,人会随着环境的改变产生相应的变化。但主角是正派人物,所以不可能在没有绝对证据的情况下,判一个人有罪。复杂的人性会产生矛盾的情绪变化,请结合情景食用。

4、私生子弟弟害死了主角:首先应该是克隆人弟弟,其次说林杰辉害死主角还有迹可循,毕竟当头一枪。说克隆人弟弟害死主角,毫无证据,甚至也没有小姨害死主角的证据,小姨的情人倒还有点可能,阎王殿、廖洪康也脱不了关系,但也没有证据,目前还处在找证据的阶段,请稍安勿躁。

十分抱歉没有给读者带来沉浸体验,感谢一直以来的不离不弃。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26章 第一百二十六章 不堪往事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