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都市现言 > 罪案调查[刑侦] > 第13章 虞美人13

罪案调查[刑侦] 第13章 虞美人13

作者:清韵小尸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2-11-09 10:01:16 来源:文学城

虞晚樱喜欢和人聊天,她加入的群不少,就算是粉丝群都有好几个,但是洛思微指出的这个群非常特殊。

群的群名叫做虞美人的秘密花园,整个群里一共五十多人,表面看起来并无异常,可是查峻熙的大号也在这个群里。

群里看起来都是一些平时互动较多的核心粉丝,有男生也有女生,头像风格也各不相同。群里的对话非常活跃,基本上每天都会有人说话,互相道早晚安。他们还会交流一些信息。每次虞晚樱发了视频他们就会反应热烈,会帮虞晚樱做一些点赞,投币之类的任务,还会在视频下留评。

这个群的创建时间在一年以上。虞晚樱作为一位UP主,没有什么架子,她经常会到群里,和那些粉丝主动聊天。每到节日大家也会互相祝福问候,日积月累之后,她甚至和其中的几人处成了好友。

洛思微翻查着聊天记录,那些记录很多,大部分是口水话,没有什么关键信息,她盯着屏幕一点一点翻找。

查不多过了一个小时,洛思微查到眼睛酸涩,终于发现了一段对话。

“这个叫小烛的人说,‘美人姐姐,我下个月要到东澜,到时候我陪你过生日。’”洛思微把这句话念了出来,“这个小烛,她可能就是那个虞晚樱去见面的网友。”

小烛顶着卡通的头像,看起来就像是个涉世不深的小姑娘。

虞晚樱和小烛互加了好友,洛思微查了一下小烛和虞晚樱的对话记录,两个人熟悉起来是因为小烛表示自己是学习政法的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她的父母都是律师,可以帮群里的群友们进行法律咨询,解决纠纷,后来虞晚樱就主动加了她,把自己被骚扰的事情告诉了她,寻求帮助。

小烛对她进行了回复,洛思微搜了一下,发现那些回复中有很多都是从网络上的相关案例里粘帖出来的。可她进行了口语化的加工,再加上“我爸爸说”,“我妈妈建议”,看起来像是对好友的真诚帮助。

看起来虞晚樱对这位好友深信不疑,还觉得小烛对她帮助很多。

虞晚樱不断被骚扰,开始的时候她会把这些事告诉一些好友,可是好友毕竟还有自己的生活,虞晚樱很敏感,当朋友很忙,或者是对那些事情表示爱莫能助时,她就会停止说这些,不再输出负能量。

可是虞晚樱不说,不代表那些事不发生了,她急需一个能够倾听她,帮助她的人。小烛正好充当了这个角色。

小烛永远在线,永远温柔,一边安慰她,一边说着鼓励的话,一边给她提供法律咨询。她从来不会嫌弃她,不会搪塞她。她会记得虞晚樱随意的小抱怨,记得她的小爱好。

如果有一段时间虞晚樱没有主动向小烛倾诉,小烛还会问她的情况。

随着时间的流逝,虞晚樱和小烛的关系越来越亲近。

小烛给虞晚樱看过自己的家,看过自己的照片,虞晚樱甚至还和她互相快递过礼物。

她觉得自己对小烛非常了解,顾虑逐渐抵消。

她们曾经彻夜聊天,洛思微觉得,虞晚樱甚至对她有了精神依赖。

所以,当虞晚樱听到小烛要来东澜找她,她就表示要去车站接她。

随后两个人就开始聊起东澜的各种景点,美食,隔了几行,小烛说:“对了,我拿的东西可能会有点多。你们还有东澜的吗?我们可以一起聚一聚。”

这时候,查峻熙的大号跳了出来:“我也是东澜的,我可以和学姐一起去接你。”

虞晚樱道:“好啊,我们回头见。”

看到这里,洛思微的眉头紧皱了起来,她的心思流转,意识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

“他们要去接的那个网友,可能根本就不存在……”说着话,洛思微点开了小烛的账号查看注册邮箱,不出所料地看到了三个字母——MYD。

倪湘听了她的话,点开了群里的其他成员。

MYD,MYD,MYD……

Make you die……

倪湘看着屏幕上的结果,惊讶到嘴巴都无法合拢:“这个群里的所有人,都是查峻熙的小号?!”

洛思微嗯了一声,她的目光紧锁着屏幕上的信息:“这其实是一个双人群,群里除了虞晚樱,其他的都是查峻熙。”

群是查峻熙创建的,负责审核的也是他,搜到群的常人都会被他拒之门外,群里看起来不时有新成员涌入,可其实那些人都是他的小号。

他不断地切换小号,互相聊天。

他一边恐吓着女孩,一边虚构出了一个好友,陪伴在她的身边。

查峻熙披着一层网络的画皮,疯狂地侵入了女孩的人生。他像是为她编织了一个蚕茧,把她包裹其中。

也许悲剧从虞晚樱进入这个群的一瞬间就注定了,这是一个针对于她长久运行的圈套。这个群存在已经一年多,足够让虞晚樱放松大意。而那天的对话,就是查峻熙自导自演的一场戏,目的就是为了骗取虞晚樱的信任。

倪湘坐在电脑前觉得自己的手指冰冷。虞晚樱根本没有想到,她身边的一切都是虚假的,大厦崩塌,显出真相的时候,就是她的死期将至。

“当一个变态疯狂地迷恋一个女人,他可以做到什么程度?”洛思微的目光轻轻闪动,“查峻熙给我们提供了这个答案的下限。”

这件事看起来匪夷所思,但是在互联网发达的今日,只要用心,花费时间,就有可能做到。

更可怕的是,谁会对一个已经加入了许久,一直在聊天的群随时保持警惕?

倪湘也加过各种的群,和陌生网友聊过天,她反思着,每天在网络上聊天的网友,真的是她以为的那个她吗?她加入的群,又是真实存在的吗?

清晨的办公室里安静无声,倪湘花了一些时间才消化了这些事。她觉得自己的心里酸酸的。

洛思微却很快就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她冷静地叮嘱倪湘道:“你把这些信息都记录下来,我们还要继续寻找更多的实证。”

清晨的刑侦楼里,两名女警全力以赴着,她们一点一点汇总着线索,把所有的疑点记录下来。

随着调查越来越深入,天边逐渐晴朗,太阳缓缓升起。

洛思微看着整理出来的密密麻麻的资料。

杂乱的线条正在被一个一个进行连接,逐渐形成一张网。

现在只剩下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查峻熙会住在哪里?

这个男孩能够和她的女神随时说话了,那么下一步呢?

他当然要时时刻刻看到她,然后,得到她……

他会选择住一个离虞晚樱较近的地方,又不能近到被她察觉。

查峻熙不是个善于逃跑的人,他没有家,没有亲朋好友,他对人情冷漠,不喜欢和陌生人交流。他的生活经验不足,自己不会做饭,只会点外卖。他喜欢呆在熟悉的环境里,离不开各种电子品和网络。逃走对他来说可能更加危险,并且不可控。

他可能会拔出平时联络的手机卡,隐藏自己,随时用网络关注外界的变化……

想到这里,洛思微的目光落向了大学城附近的地图,她伸出修长的手指,点了点虞晚樱租住的小区,然后把它作为圆心在周围画了一个圈:“查峻熙可能还在这里。”

.

清晨,早上的三分局逐渐热闹了起来。

刑警们走入了办公室,开始一天的工作。

中午的会议上,洛思微宣布了自己和倪湘今早所有的调查结果。

她首先说了查峻熙的诸多小号以及欺骗虞晚樱的行为,同队的警员们听到那些真相都觉得不可思议。

随后洛思微道:“我顺着思路查了下去,查峻熙的租住地应该在虞晚樱租住的房子附近,随后我发现了一些新的线索。”

倪湘配合她在投影上放映出一条监控视频,视频的拍摄地点是那个小区附近唯一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小超市。

“就在虞晚樱遇害的那天晚上,晚上九点三十八分,有人在附近的超市用现金买了一条女士内衣。这件衣服和尸体身上穿的款式一模一样。”

“尽管他当时带了帽子和口罩,超市的收银处监控还是拍下了这一幕。根据体貌特征来看,这个人很有可能是查峻熙。”

“其他的还有一些发现。”洛思微在幻灯上打开了两幅截图,“其中一张照片是查峻熙自己微信朋友圈发的。另外一张,是查峻熙伪装的那个名为小烛的账号发的。”

两个照片虽然不太一样,但是明显拍摄在同一个位置。

沈清兴奋道:“这就做实了,这两个账号确实都属于查峻熙!”

“不,不光如此。”洛思微说着,放大了其中的一个细节,这是俯视的角度,在两张照片的角落,都拍到了摄影者的脚。

副队长老韩发现了端倪,惊呼出声:“绳结!”

照片上的绳结打法和虞晚樱遇害后左肩上绳带的打法完全一致,这是查峻熙参与了凶案的直接证据。

“最后一点,就是账号的使用时间。”洛思微指着那些他们翻找出来的小号,“这些小号为了伪装活跃度,过去基本上是每天会发布一到三条微博。”

沈清会意,摸着下颌:“可是自从虞晚樱遇害以后,所有的账号,再也没有进行过一条发言……”

这是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细节。

洛思微点头继续道:“就连那个群里,都不再有人道早安晚安,所有人就像是集体禁言了一般。因为只有真正的凶手,才知道虞晚樱那时候已经遇害了。”

猎物都已经死亡了,野兽自然不用再演戏潜伏下去了

“还有……”洛思微指向了查峻熙的微博,“他的大号是发布最为频繁的,基本白天的时候,每隔三四个小时都会发布一条信息,可是在虞晚樱遇害的那一天下午,他有六个小时的空白,没有更新网络消息。”

而这六个小时,应该就是他杀害虞晚樱那段时间。

洛思微补充道:“可能是他觉察了叶如昔被警方调查,担心会查到他的身上,查峻熙于前日请假,在他请假之后,也暂停了一切社交网络上的信息更新。”

越来越多的线索汇聚,指向了查峻熙。有了这些证据,警方足以锁定嫌疑人。

沈清问:“那么现在,我们要怎么找到查峻熙?”

“反向调查。”洛思微的眉梢微挑,“查峻熙在上网的同时也发布了不少的相关信息,我们可以用他跟踪骚扰虞晚樱的方式,从那些信息里找到他所在的地方!”

这就是,用变态使用的方法打败变态。

求评论,有备红包~

本文周三9号入v,到时候本案会更完,感谢小天使们支持。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3章 虞美人13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